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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2 / 2)

诸如此类,在这里我们又何不说当初把因无法解释或难于理解的大自然现象而创造成为神的人,不就是神本身。

人就是神,神就是人,只是神做了人不能做的事情,所以普通人总觉得神高高在上,高不可攀。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些历史上开创了一种新事物的人物,其实也是神。马克思、牛顿、爱迪生、培根、庄子等等统统都是神,都是释迦牟尼,都是上帝。

人之所以伟大,并不因为财富的多少,也不因为地位的高低,更不因为权力的大小,而在于他认识自己的可悲。

一块石头不会知道自己将被粉碎,而认识自己的可悲,一棵树不会知道自己将被焚烧,而认识自己的可悲,一朵云不会知道自己将被太阳蒸发,而认识自己的可悲,只有人能认识本身的可悲。

叔本华说:一切生命的本质就是苦恼。而我要说,对于一个人的命运或是一个世界的解答,答案是:我们都是可怜虫。你听,命运拍着手大笑:都是,都是。死亡放声歌唱:可怜虫,可怜虫。你会听到所有人的内心在感叹:可怜,可怜。

在我们的一生中,并不因为各人的身份和财富的不同,而意味着大家内在生命的快乐与痛苦有什么差异。并不因为每一个人展示生命内容的不同,而意味着生命形式的基本形式和过程有什么不同:

他或者她出生在一个并不富有的家庭,一个默不作声,任劳任怨的父亲,一个并不算美丽,但很贤惠的妻子,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哥哥姐姐或者弟弟妹妹。

在这个温馨的家庭里环境里,他或者她悄悄地度过了美好的童年,然后度过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在这一过程中,他会长喉结,学吉他,给不同的女孩写情书,离家出走,,喝酒抽烟,有了第一次初恋;则她会发现自己的胸部长大,因考试不好而哭泣,暗恋那个男孩,第一次接吻。

当然,他或者她也可以把读书的过程省略,等到结婚的年龄以后,立马找个男人或者女人结婚,生下几个孩子,然后重复他们上一辈的样子:失业,找工作,工作,拼命工作,抚养后代,等自己的后代长大了,他们或者她们的母亲和父亲一个接着一个死去,直到他们或者她们看着自己的下一代又有了自己的另一半,有了家庭,有了孩子,然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老去。 在这个过程中,他或者她明白了责任、现实、无奈、欢乐、辛酸、珍惜和许许多多关于叫作人生的东西。

然后,许许多多的人生的序幕到了最常见的最后的一幕:

妻子、儿女大哭大喊,亲朋好友惊惶不安,纷纷前来探望,人们脸上毫无血色,呜呜咽咽,忙里忙外,房里见不到太阳,幽暗晦冥,床头围着医生和教士,你生前的所有人一起把熟睡得你抬进地下,盖上黄土,每一个人轮流献花,随着花的枯萎,你的面容也将在所有人的记忆中消退。

让我们翻开所有的叙事诗,音乐或是电影,从这块世界和人生最忠实的镜子来看,表现得不外是人类为了获得幸福,权力,名声,生存等等所做的挣扎和努力时,人类内心中涨落、憧憬、苦恼、倦怠、欢喜的最隐秘之处,而结果从未描绘过永恒,诚心如愿而圆满。

世上没有比人更悲惨的——

在地上呼吸步行的一切东西中。

——《伊里亚特》

所以感叹生者,是因为他们要面对许多灾祸,

所以为死者欣慰和祝福,是因为他们今后可免除许许多多的烦恼。

——普鲁塔克

悲惨充满人的一生,

永无尽期。

——欧里匹得斯

噢!

人们若能读出命运的天书,

若能看到时间的回转,看到命运的嘲笑,看到“虚幻无常”化为形形色色的美酒、倾满一杯酒。

不同的杯子。

现在处身非常幸福的青年,若回头眺望,

他曾摆脱多少危险和苦难,

他也许将寂坐迎接死亡。

——莎士比亚

地球上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站的位置是朝上的,都在嘲笑别人的位置是朝下的,哪知自己才是最可笑和最值得同情的呢?

世上已经有太多的生存的嘲笑和讥讽,为什么不看一下自己才是最可悲的呢?这总比一些人外在生活是那样的空虚无意义,内在是愚蠢而不自觉,就像一个梦游患者,带着缥缈的憧憬和痛苦,蹒跚地终其一生,他的一生不过是繁衍种族的一场梦好得多。

认识自身的可悲固然可悲,然而认识我们之所以可悲乃是伟大的。

只有一个人感受到自己的苦难才能了解别人的苦难,只有一个人体验了自己的困境才会知道别人的困境,只有一个人面对自己的弱点才能怜悯别人的弱点。

当所有人明白了人类社会的苦难、存在的困境和人性的弱点的时候,当所有人知道没有一条确实可行的道路可以解决我们所有的恐惧、疑惑和无奈的时候,当所有的人眼睁睁地看着人类按照着自己的逻辑互相伤害着自己和别人的时候,那么,所有人都会像上帝一样用悲悯的眼光久久地凝视着自己和别人,那么我们本身就是上帝。

古人说得好:“真之,吾之常有;利之,吾之常无。故常有,谓之为理,故常无,行之为避。心之高远,而名,寓以博爱,而行。无羁无绊为自由,心怀悲悯慰苍生。”

论读书

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

培根说过,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可见读书是有目的性的,但说起我读书的目的,这连我都犯糊涂。

小学的时候,读书是件苦差事,没少被老师的训斥和父母的棒子,那个时候,谈不上喜欢不喜欢,虽然也看了不少“小人书”,最记得是郑渊洁的《童话大王》和《安徒生童话》。

浑浑沌沌的到了初中,因为小学升初中没有考上重点中学,才知道读书是为了考试,因此书包里除了数理化,基本不知道课外书,不过庆幸读到了金庸先生的《神雕侠侣》,从此才对读书的范围有所扩展。

考上高中,读书是为了考试的目的性更明确了,就是为了考大学,但我的心里除了这么认为,还有一些我自己说不出的原因。因此分文理班的时候,我把读书分成了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考大学,一个是自己喜欢,因此我自觉地选择了文科。在这段熬夜到两、三点的时间里,最值得我骄傲的是,我的作文被老师经常在语文课上作为范文朗读。最让我想起得的一本书是我的语文老师送过我一本书叫《雪莱诗选》。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我经常省下买包子的五角钱来买过期《读者》,那个时候叫《读者文摘》,因为买不起原价《读者》,从那个时候到现在,收藏《读者》已经成为我的习惯。

好不容易到了大学,我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读书不再是为了考试,也从来没有想过通过考试拿奖学金。那个时候,可以说我成为了图书馆的常客,专业书倒是没看进几页,乱七八糟的书倒是一本都不落,读书的数量可以用每天平均两本来计算,我喜欢金庸的作品,导致全宿舍8个人都喜欢上,我的毕业论文也是以金庸小说为题材,那个时候,才真正知道读书的好处,才真正认识了许许多多人的思想:老子、庄子、叔本华、海明威、但丁等等,我爱死他们了。

尽管读书是一件寂寞的事,但想起他们,我就不孤单了,甚至我都有写作的欲望,经常和女朋友讨论自己构思小说的情况,《大学是情人,社会是老婆》就是我在大学里构思的。如果说我现在还很怀念大学,不如说除了怀念在那四年里遇到了的人以外,那就是图书馆里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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