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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懒,但却是因为跛脚无事可干的缘故。他也曾经梦想过征战深渊,梦想过跟随着泰勒斯元帅一起建功立业,只不过现实太无情。
“你到底看中我什么了?”跛子不解地问,他心动了,而现在,他只是想搞明白这机会是不是真的属于他,而不是因为对方找错了人的缘故。
“我听说收容所里有个人曾经有一手绝活,能用弓射落一百米外挂在树上的铜币,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一个叫诺维的跛子?”佣兵伸手抬了抬帽檐,帽子下的墨绿色眼睛直盯着诺维看。
“是我。不过那是以前,现在我已经办不到了,手没力气了,拿不稳东西。”诺维承认了,那是他年轻时候的梦想,他也有天赋,可惜军队不收跛子,因为一个跛子会拖累行军速度,而他的箭术虽然好,但在这尚武的年代,能和他比肩的人比比皆是。
“这就行了,我找的就是你。如果你心中还有那么一点儿雄心的话,就跟我来。”佣兵没再多说,他转身走出了小巷,他的速度并不快,显然是照顾到了诺维的残脚。
诺维犹豫了不到一秒钟,然后他就跟了上去。他就是一个流浪汉,他别无所有,也没什么可失去的,现在有这么一个轰轰烈烈的机会,为什么不干呢?
一个落魄佣兵,一个流浪汉,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在泰勒斯的街巷中,最后,佣兵带着诺维进入了一间木楼。
这木楼的主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寡妇(人族生活条件大好,平均寿命迅速变长),长得颇有姿色,身上穿着长裙,走动的时候能显出一些身体曲线,诺维几乎看呆了眼。
他不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但他从没来进过一个漂亮女人的家。通常,他只能在街上看到这些美丽人儿,然后回到收容所里好好回味一番。
木楼里的空气中似乎飘荡着一股香味儿,诺维被熏的陶醉不已,他抽动着大鼻子,恨不得一口气将房间里香气全部吸光。
这寡妇给浑身脏兮兮的诺维安排了沐浴,还给他换上了干净衣服,这让流浪汉显得越发激动。
最后,佣兵带着他进入了一间密室。
密室里很宽敞,里面有一张木桌,桌上的木架上摆着一把足有一米三长,通体闪烁着幽蓝色金属光泽的杀人利器。
“这是……”诺维见过类似的东西,这是魔力火枪,但这把火枪的样子实在有些吓人,它上面还装着一看就显得非常精密的瞄准镜,旁边摆着的子弹就和诺维的中指差不多长,每一颗子弹都显出如火焰般的微光,能让人感受到其中蕴含着的巨大力量。
“这是违禁品,被查到会吃枪子的!”
他还是有些常识的,这种高精度火枪的威力可怕至极,能夺去千米外目标的性命,官方对这种大威力武器一向把持地非常严格,每一把武器都有特殊的标号,一旦发现丢失,整个泰勒斯城绝对会掀起一阵暗流,直到这武器被重新找到为止。
“放心,它来路很正,没人会查它。”佣兵笑道,他拿起桌上的火枪,笑道:“这是最新型号,猎蜥人6代,子弹初速1000米每秒,子弹魔力45级,有效射击范围1500米,1000米内能击穿蜥蜴人五角祭司加持的防御神术。”
直到这时,诺维才真正感觉到,他干的可能是一件真正的大事,这件事中肯定隐藏着巨大的黑幕,他本能地后退一步,心中有一丝退缩。
“到了这里,可没法退了,诺维。”佣兵露齿一笑,牙齿闪烁着寒光。
“我如果要退,你是不是会杀了我?”诺维问。
“显而易见。这把火枪是不能见光的,任何让它见光的可能性都必须被扼杀。”佣兵手按着腰间的左轮火枪,一个不对,他就会开枪,然后去找下一个人选。
诺维听的心中一颤,然后他心一横,准备干了。他已经无所谓了,不如干这一把,虽然他知道干完之后,他也就活不长了,但他就是烂命一条,有机会辉煌一把,那就全力以赴,哪怕这辉煌的方式可能会让人唾骂,但他无所谓!
“我干了!”
“痛快,是个男人!”佣兵哈哈一笑,他道:“你有一个月时间,这段时间里,我会训练你该如何使用它,发挥出这野兽的真正力量。”
“我还有个条件。”诺维道。
“你说说看。不过我不太喜欢和人谈条件。”佣兵眯起了眼睛,其中显出危险的光芒。
流浪汉诺维感觉到了压力,他吞了口口水,什么豁出去了:“我这辈子没有女人,也没干过那事。我知道,办完这件事后我肯定没活头。我不在乎以后的事,但我好歹活过一遭,我得尝尝味道。”
“哈,原来是这事。人之常情,刚才的寡妇,那叫玛丽莎,她丈夫在深渊外战死了,为了体面地活着,她偶尔也接活。这个月你就和她睡在一块吧,暖床的资费我给你付清了。”佣兵慷慨地道。
诺维回想着之前那个寡妇丰腴的身体和姣好的面容,心头一热:“你放心,我一定会全力以赴!”
……
泰勒斯城阴暗角落里的发生的事并不为人所知,在泰勒斯城最高府邸,官员们、仆从们都在忙碌着装饰统帅府,因为一个月后,泰勒斯元帅将会举行一场盛大的典礼。
虽然元帅没说为什么要举办典礼,但没有仆从敢于多嘴,他们一丝不苟地干活。
整个泰勒斯城看起来也十分平静,普通人并没有感觉到生活出现多大变化,但有心人却发现,元帅大人的直属战队已经不知不觉地回拨,城市的监控等级在无形中提升了很多。
泰勒斯城,暗流汹涌。
第五百一十五章神启
泰勒斯是人族的英雄,这一点毫无疑问。
多年来,他一直带着军队征战深渊,杀死的蜥蜴人和深渊生物数以十万计,他带头建造了宏伟的泰勒斯城,成为镇守圣地南方的最大要塞。
泰勒斯自称是战神在凡间的使者,这一点却值得商榷。
诚然,他百战百胜,个人武力和军队武功都强盛无比,但战神从未降下神迹说泰勒斯是神使,战神殿的大主教也从未公然承认过这一点。
爱泰勒斯的人自然相信他的说法,但总有恨他的人,却认为这是一个凡人狂傲地胡言乱语。
对泰勒斯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已经功成名就,在人族中拥有无人可比的威望,即使是艾尔文国王也比他逊色一分。
再过一段时间,他将在圣地南部裂土称王,王国的名字都已经定好了,就叫‘高洛克’,意为‘战神赐福之地’,而他,将是高洛克王国的第一个国王。
他已经准备好了一切,泰勒斯城生命女神神殿的主教同意已经为他加冕,月神殿、战神殿的主教也都会一同出场,共同承认他的王权。
神的认可奠定了他王权的合法性,同时,泰勒斯的直属军队也开赴进了城市,把握着每个重要关卡,杜绝任何意外的发生。
这支军队叫常胜军,有一万人,是泰勒斯一步一步亲手培养出来的,每个战士都身经百战,都是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勇士,并且对他们绝对忠诚。
军人们将监控泰勒斯城内所有具备军事作战技能的佣兵、冒险者、杀手、游侠,掌握他们的一举一动,以保证举行典礼当天元帅的绝对安全。
有常胜军在,泰勒斯很放心。
如今一切就绪,就等着预定日期的到来了。
元帅府的后花园中,泰勒斯难得有一天的空闲,便在后花园中休息。
花园很美,泰勒斯很喜欢,当然,这不是他经营出来的,他没这个时间,也没这个兴致,这是出于他妻子的手笔。
他是十二年前结婚的,妻子还很年轻,足足比他小二十岁,是个温柔的可人儿,给他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最大的儿子已经十一岁,叫格里昂,难得父亲有空,他的妻子儿女便都陪在花园中。
泰勒斯不喜欢多说话,他就坐在花园长椅上,看着自己的儿女在草地上玩耍欢叫。
这些可爱的小家伙就是他未来的希望,他之所以要从格瑞森王国独立出去,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