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下次了。”我轻轻的说。
“你说什么?”她诧异的问我。
“我说……没有下次了。”我的语气很平淡,就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十点钟之前,我必须还给阿刀十五万,而现在,我一分也拿不出来。”
“十五万……你怎么会想到去跟阿刀借钱?你难道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吗?全澳门最大的吸血鬼!”
“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更清楚。”门铃响了,她穿上拖鞋,走过去开了门,接过侍应生送来的两份叉烧包。当她走回来的时候,我接着说下去,“我没有从他那里拿过一分钱,但借据上却是我的名字,还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
这句话说出来之后,我突然觉得自己轻松了许多,像是放下了一付千斤重担。
“好了,不用再说了。”她突然抬手止住了我,“现在,让我们来吃早点吧。”
她大口大口的吃着,而我却看着盘子里的食物,没有一点胃口。她很快的吃完了她的那份,然后她做了一件令我很惊讶的事情。
她从坤包里掏出一捆钱,一千块一张的港币,用橡皮筋扎好的,我知道这是十万块。然后她掏空了所有的口袋,还有她的坤包,这又是一小堆,一千、一百、五十……不同面额的钱被她零乱的扔在床上,她开始一张张整理和收拾,她很认真的抹平每一张钱上的褶皱,然后按面额把它们归类……
我知道她想要做什么了,但我实在没有办法相信眼前的这一切。
“为什么……为什么要帮我?”
“我说过,每个人都有输的一天。我也不例外。当我输得干干净净的时候,我最希望的,就是有一个人能走到我身边,递给我一张回香港的船票。”她一直专注的清点着这些钞票,没有看我,“而你,是唯一一个曾经这样做过的人。”
我有这样做过么?我不记得了。我竭力搜索着自己的回忆。就在杜芳湖点钱的时候,我的思维飘到了从前……
第三章 岁月流声(上)
我的名字叫邓克新,出生在山西某个小城里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原本,我的生活是应该沿着一条固定轨迹走下去的。但随着父母亲所在的那家工厂倒闭,一切幸福都变成了泡影。
我的父亲开始酗酒,他把生活的一切变化都归咎于自己的无能,但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去改变这一切。我无法用合适的词语描述这种心态,但我却经常亲眼目睹他在酩酊大醉后殴打我的母亲,下手之重就像是面对生死仇敌。这样的生活一直维持到我的母亲无法忍受而离家出走为止。
我以为这种悲惨的命运即将来临到我的身上,但是……没有。他继续酗酒,却没有动过我一个手指头。没喝醉的时候,他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工人、和蔼慈祥的好爸爸,喝醉的时候……至少在后一方面,也是这样。
然而,我依然憎恨他,我拒绝和他说上哪怕一个字。只有在学校要交钱(我承认,只要经历过内地的学生生活,任何人都能很快的接受剪羊毛理论)的时候,我才会给那个和我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留张字条,字条上面永远只写一个数字。第二天早晨,当我起床后,相同数目的钞票就会放在客厅的桌子上。我从来不知道那个人是怎样弄到这些钱的,我也从不关心。
就这样,我度过了我的小学和初中。
我原本以为一辈子都会这样过下去了,但一年多以前,也就是二零一零年的夏天,我们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她改变了我的一生。
她自称是我母亲的姐姐,要我叫她姨母。她说自己文革的时候因为不堪迫害逃到了香港,在那里成家立业,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自己的妹妹——我马上就相信了她,或者说我选择了相信她。那天,我的姨母、我、还有那个人在家里对坐了一个下午,知道了一切事情的姨母执意要带我去香港,我也强烈要求跟着她走,而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他只是不停的抽烟。
当我跟着姨母出门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回了一次头。地上,是乱七八糟的烟头和烟灰,还有两个已经被捏扁的香烟盒(那个人只抽一块五一盒的劣质烟);桌上,放着姨母留下的五万块钱,但他就像没看到一样;他只是低着头,在家里翻找着什么东西。
我们家能放东西的地方就那么几个,衣柜,抽屉,床底。我看到他拉开的抽屉里,有厚厚的一沓白纸条;而当我的目光向上移去,我发现那个人的头发已经白了炫……書∧網,之前我却从来没有留意到;我一直没有看到他的脸,只是注意到地上似乎被一滴水给打湿了。
无论如何,在那一个夏季,我的姨母把我带到了香港。
我的姨父叫平光庆,这个名字我想很多关心香港经济的人都听说过。他属于一类被人称为股市大鳄的动物。关于他的成就,姨母在飞机上已经和我说得够多了。我想我应该觉得很荣幸,因为刚到香港,我就得到了他百忙之中的抽空接见。
我和姨父的第一次会面,是在他的书房。
据姨父自己说,他年轻时是在英国念的大学,所以很古板并且有很多规矩。他希望我能够理解,这其中的一些并不是用来针对我的;他还说,有些事情就连他自己也知道不好,但却无法改正。就像家里如果来了客人,不管什么事情,他都会让对方在客厅等候,然后穿上西装,打好领带,再把客人请进他的书房——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我和他相处的大半年时间里,除了书房,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在家里的任何别的什么地方接待过客人。即使他当时正在客厅看电视,而那个客人也只准备和他说一句话,也是一样。
说完了这些规矩之后,他又像每一个长辈一样训诫了我大约两个小时。这段时间的对话里,绝大多数内容我都已经忘记了,但我记得他最后要求我尽快学习英文,因为他对我的英文水准极其不满意,而用他的话来说,不懂英文的人,在香港根本无法立足。
我很诚恳的表示我一定会努力学习英文,他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并且站起身,从身后的书架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牛津大词典递给我;然后很慷慨的表示,我可以从他这里借走任何一本英文书用于学习。
他身后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大多数都是英文,我猜想里面有很多专业书,这不是我想要的。但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选,那个时候的我,英文词汇量还不到一百个。我仔细的一行一行扫视过去,也许有五六分钟的时间,我终于看到了两个还算认识的单词,于是我指着那本《SuperSystem》(超级系统),对姨父说:“就这本吧。”
初中的时候学校曾经让我们接触过计算机,虽然仅限于开关机和打字,但我还是懂得system是“系统”的意思,我连猜带蒙的感觉这是本关于计算机的书,而那时的我,确实对计算机很感兴趣。
姨父明显愣了一下,我感觉他并不想把那本书借给我,但却更不想失言于一个小孩子。他慢慢的走到书柜前,抽出那本书。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户射了进来,映在那本书的封面上,我清楚的看到,黑色封面上,坐着一个头戴大草帽的老头,他的名字写在封面的右下角:Doyle·Brunson(道尔·布朗森)。
老头的笑容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无比灿烂。他的手里,拿着两张扑克牌。一张红心A,还有一张黑桃A。
我开始学习英文了,这是在香港立足的必要条件。姨母一有时间就和我用英文对话,姨父也偶尔参与进来;但更多的时候,他们两个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姨母没有工作,但她在几个很有名的慈善组织里担任职务;她总是不停出席各式各样的慈善活动——尽管直到现在,我依旧对此不以为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