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着深深的自卑。新学校里的孩子吃的穿的比他好,知道的比他多,昔日引以为豪的成绩在那里也不够看,本来就不太活泼,更是沉默了。他很少玩。每天就是学习,学习,回家了扫地择菜做饭,饭后洗碗做作业,大姐大弟不喜欢做家务,每天都把活扔给他一个人,还不允许他告诉爸爸妈妈,即使他们不那样警告他,十一也不会告诉爸爸妈妈,他还没有那种意识。他把很多事情都放在心里,像被欺负或者难过的心情。
课间,同学们都在操场上又蹦又跳,你追我赶,十一就坐在座位上看书做习题,偶尔倚在走廊栏杆边看风景,操场角落里的木棉花开,火红的花朵在枝干上怒放,不用一点绿叶的陪衬,那时候还没有学过那篇关于木棉花的课文,只觉得碗大的红色花朵开在蓝色的天底下,有种让他落泪的感动。
在那么多同学当中,十一的成绩并不是很突出,尤其是五年级有了英语课之后。英语测验经常不及格。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可是并没有得到和付出的努力相当的收获。但上天还是眷顾十一的,小考规定英语只占50分,数学和语文则占250分。十一英语考了32分,数学和语文都超常发挥,考上了市一中。
那所小学那一届只有十一考上了市一中。
爸爸很欣慰,夸了他几句。也仅此而已。艰辛的生活让他们都学会了精神鼓励,就像他们从小到大从来不为生日庆祝一样。大姐转学后留了一级,和十一同级不同班,没有考好,上了一所三流初中,她说初中毕业就不上学了。爸爸没有发表意见,似是默许。
开学时十一独自骑着自行车去学校,因为家离一中骑自行车只需要二十多分钟,虽说是义务教育,但住宿费什么的还是象征性收点的,十一就没有住校。中午一般不回家,在学校吃了午饭,在教室或者教室外的回廊看书,发呆,打瞌睡,下午上完课了再骑车子回家。
升上初二,大弟考上了另外一所比市一中稍差点但也很不错的中学,十一开始住校,爸爸说这样可以多点时间学习。十一没有意见。他一向很少意见,在家里的时候话也不多。
宿舍是新建的,光线明亮,新铺的瓷砖很光洁,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桌子和柜子。那是十一第一次拥有专用的储物柜,虽然只是暂时借用。也是第一次住在那样好的环境中。有些许雀跃的心情。
可是十一不记得初中时他曾有过名叫燕昶年这样出色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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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美克星龟仙看见十一脸上茫然的神色,知道他早忘了,从放在副驾座的文件袋里抽出张颜色发黄的彩色照片递给他:“看看,这是初二时野餐后拍的照片,倒数第二排最后一个不是你?”
十一没有看见过这张照片,换句话说,除了学校必用的一寸照片,他没有任何生活照片,像野餐一样,都是需要自己掏钱的,他不好开口跟爸爸要钱,总是推脱,班主任和同学都很开明,同学们大多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自然不在乎多带一个吃白食的,虽然不用自己拿钱,但十一也不愿意去,他不喜欢占人便宜,尤其是有些同学用轻视的眼光看他的时候。
生活委员是个胖胖的女生,她在课间的时候一扭一扭地走着一字步走到十一桌旁,用不大但很强硬的声音说:“陶景明,参加集体活动是每个同学的义务,我们都知道你家庭困难,免去了你的餐费,你还推脱不去,难道你没有一点集体荣誉感?”
已经扯到集体荣誉感上面去了,十一骑虎难下,还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再没有说不去,心里却异常的难受。像当众被扒光衣服,那一瞬间的羞耻感前所未有地强烈。
相对于其他同学的兴高采烈,十一很沉默,不过他一向话很少,也没人特意留意他,他帮着生火烧炭,烤鸡翅烤鱿鱼,烤各种各样的吃食,吃的很少,大部分分给只顾着玩的同学了。
活动期间照样是拍照,结束前集体合照,照片先洗一张出来,看每张有多少人要,再去重洗,每次十一都没有要照片。相隔了十多年,那些过往都模糊直至忘记了,奇怪的是,他忘记了那个胖胖的生活委员的名字,但她扭着圆滚滚身子走路的身影,对十一说的那句话却留下了鲜明的记忆。一直记到现在。除此之外,所有同学和老师的面貌名字都忘记了。
他没想到会有初中同学记得他。
照片上的十一穿着一件淡蓝色明显不合身的大衣,面无表情,并没有看着镜头,头发有些长,盖住了右边的眉毛和眼睛,微微侧着头,露出左边的眼睛斜斜地望着远处。
在来G省后,他的穿着一直是校服,除了那件蓝色大衣。
住校后爸爸每个月给他120块钱。学校早餐大多是豆浆,面包,粥,糯米鸡之类的吃食,一样东西最少六毛钱,糯米鸡一块五,皮蛋瘦肉粥2块,比学校外的要便宜,午饭晚饭分两个价钱,最低一块六,如果多加饭,一两一毛钱。十一尽力控制自己的饭量,吃得不多,但一个月120块钱明显也是不够的,很多时候他半夜醒来,胃空空的饿得难受。
即使如此,他每个月还是省下几块钱,在那次野餐前到夜市买了件二手衣服,就是身上那件大衣,不合身,但他很喜欢,穿了好些年,直到洗破了无法再穿。
十一摩挲着照片上的自己,继而寻找燕昶年。这次他一眼就看见了那个个子高高,样貌出色,同样面无表情侧头看着别处的男生。
那美克星龟仙说:“中考你分数超过了学校高中录取分数线,怎么没继续念?”
第4章
爱情
十一看着那美克星龟仙的后脑勺,陷入了回忆。
为什么不继续念?市一中多有名啊,进了高中就等于一脚迈入了大学门槛,多少人挤破脑袋想进去,陶景明为什么就放弃了?
答案很简单明了,高中不再是义务教育,地区保护,高中不收外地学生,家里没有权势也没有钱财,只能放弃回老家。
知道消息已经很晚,两地中考只隔了几天,十一在G省参加了中考,考完马不停蹄地坐长途汽车独自回老家参加老家的中考。
去G省的时候有爸爸带着,六七年后他独自回去,虽然考体育的时候爸爸亲自带他回来,顺便引见一些老师,但短短的半天时间,他只记住了那个老师的脸孔,小时候的印象也早已经模糊,在车上时他心里不免忐忑,生怕遇到坏人,也怕车子出事,将近天黑的时候,远远地能看见半山上的县城,才知道那点担心微不足道。
夏天正是洪水滔天的时候,那年尤其严重。
公路有些路段已经被浑浊的黄水淹没,只能弃车换船,说好送到县城的,多余的钱也没有退,十一上了乌篷船,偏偏又下起雨来,小小的木头船在风雨里飘摇。
入了县城,十一吓了一大跳,地势稍微低一点的路和房屋都淹没在水底,第二天就是中考,路边都是穿着校服的各个学校的学生,十一一个也不认识,小时候的那些伙伴同学都长大了变了模样,这些年没有联系,依他的性子也不会主动找他们叙旧。
奇怪的是,十一行走在路边,看着倒影在水中被水浪击得支离破碎的灯光,却没有了路上紧张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