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没说话。一种难以言喻的沉重情绪包围住我们两个,我感觉喘不过气。怪笑两声,问他:“你这是嫌我搞得场面太脏了?下次我会主动收拾的,或者,我们可以研究怎样把现场弄得像是宾馆一样干净整洁。”
他没回答,这给了我一种我自说自话的错觉,尴尬转变为怒火。他这是要和我拆伙?我紧盯着离我有五步之遥的格林,想着我该死缠烂打把他留下来,如果不……不知道有没有把握把他永远留在这里。
我正神游天外想着怎样改装房子的细节,格林终于开口了:“我只是希望你能保持理智。你的手段在我看来太过残忍,我想这会成为你的标志,有暴露风险。”
原来他在担心我。我瞬间理解了,于是轻松一笑,说:“那我可以适当调整,随机而发,”看他那副不相信的样子,只好摊摊手,“那么由你来监督我?”
格林点头微笑。看来我们达成了协议。
哦,再没比这更美好的事了。让争端和分歧见鬼去吧。
我想了想,这才有些意识到他的目的,说:“嗨,你不会就是想要我听你安排吧。”有点太拐弯抹角,不像他直率的风格。
格林笑容加深,回答说:“反正我目的达到了,我可不想再和你打一架。”
谈话就此结束,关掉灯一起上床睡觉。身侧没什么动静,可能格林是很快睡着了。我真羡慕他这种万事烦恼都影响不到睡眠的本领。像我现在就睡不着。
其实我有些猜到他谈话的目的。那天在夜里看不太清,而且当时沉浸在快感中,临走之前没完美解决目标也是因为太过兴奋。别怀疑,当肾上腺素传遍全身的时候,再理智也会出错。后来拍摄有现场照片,确实称得上“触目惊心”,连我这个当事人都吓了一跳。
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分裂了。我这双手,真的有这种力量吗?也许不是我干的?当时我在想什么为什么想不起来了!
也许当时,真的是另一个人在。
我抱住自己的脑袋咬着牙努力不发出声音。那里面像是有什么迫不及待想要出来,在里面敲打着挖着。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穿着白大褂的格林戴着金丝边眼睛,从护士手里接过一个小钻头。我摸着自己的脑袋,这才发现头发被剃光了。格林拿着钻头打开开关,按住我的脑袋打了几个孔,我的头骨嗡嗡震动着有点发麻。接着格林对我微笑,他就把我的脑袋壳给打开了,无数的黑色飞蛾从里面飞出来,他拿着镊子,从我的脑袋里取出黑色的蛹,一个、两个、三个……堆了一盘子。我发狂地捂住自己的嘴,然后口里有什么东西在扑腾,我张口,飞蛾们鱼贯而出。我受不了弯下腰呕吐。
醒来的时候我捂着隐隐作痛的头,想着里面是不是有飞蛾在吸我的脑子。
下午陪小布丁玩儿的时候她捏着一只蝴蝶给我看,我夺过来就把它踩死扔垃圾桶了。
小布丁默默盯着我看,那双大大的蓝色眼睛像是在控诉我的疯狂行为。我不痛不痒低头看报,直到格林提着一瓶热水走过来,看我们这个样子,问:“怎么了?”
我哼唧一声没说话。格林又看小布丁,小布丁转而默默盯着他,于是他完败了。
格林挨着我坐下,他把热瓶子放长椅上问:“发生什么了布兰德?你知道小布丁从来都很乖的。”说着他对着站在旁边瞪着蓝眼睛盯我的小布丁挤眼。
于是我把自己的担心讲了一遍。
格林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他说:“啊哈哈,布兰德,你怎么会相信这种奇怪荒诞的梦啊,我觉得我有必要提醒你,你不是九岁你十九了哈哈哈。”
我绷着脸看着格林笑得胃疼,默默捏起拳头正要给他个教训,却听他说:“哎小布丁呢?”
说话间小布丁已经摇摇晃晃走过来了,她手上捏着我刚弄死的蝴蝶,翅膀脏兮兮的剩了半边,腹部瘪瘪死的不能再死了。
“我来。”格林示意小布丁把蝴蝶放地上,蹲下和她讲“蝴蝶和死亡”之类深奥的人生话题,不知道她听懂没。反正她也不会说太多话,谁都不清楚。
晚上吃饭的时候,大家正一起聊着,小布丁突然发话了,她用勺子指着碗里的煎蛋,说:“蛋、鸡、飞。”她说的很慢,但是发音很准,没有小孩子普遍口齿不清的问题。
Maeve很高兴,鼓励她说:“再说一遍宝贝。”
小布丁又重复一遍,这次语速快了:“蛋、鸡、飞。”说完她视线落到我这边,我立刻又不好的预感,毕竟今天才欺负过她。
但是她张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
Reid他们当然也注意到了,清楚来龙去脉的格林倒是不吭声了,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我瞪了他一眼,Maeve只是继续鼓励着小布丁开口说话:“宝贝,说出来,说出来,不要怕错。”
小布丁低头看着碗里的煎蛋,缓缓吐出一个音节。
“但是?”Maeve重复着,有点不明所以,但是她接着又对小布丁说,“很棒,再试一次?”
在Maeve耐心的鼓励下,她终于又断断续续说出了三个音节,我们已经确信她说的是“蝴蝶”了。
我无聊地喝着汤,听Maeve耐心地安慰小布丁。谁知道她小小年纪竟然会告状呢。
到晚饭结束的时候,小布丁已经能完整地发出四个音节了。和格林一起告别,要关门的时候,我似乎能听见她说:“蝴蝶……死……”
格林一出来就哈哈大笑:“你倒霉了,让你欺负我们的小公主。”
我若无其事地弹弹袖子,说:“格林我们来比一场。”
一路打打闹闹回到家,刚冲澡出来,就听见格林喊:“布兰德你快来看!”
我凑近电脑屏幕,正看见匡提科的当地新闻头条“复仇案新进展”。
往下拉,警方透露受害人一直坚持声称作案有两名嫌疑人,但根据现场调查这条线索并不成立——有与之相对的妻子的证词作比较;而且主治医师判断病人精神状态不好(说真的任何人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下肢没了都不会太好吧),警方决定保留受害人证词的公正性。这是一个小开头,更劲爆的还在后面。
警方利用现场留下的照片、名字,查出这些都是三十年来莫名失踪、离家出走的10岁以下儿童,统一特征是金发碧眼性格害羞内向。于是他们得出结论,这位主要受害人多年来残害儿童,是个恋童癖。以此为目的还在他们家里地下室翻出了证据——那些孩子们丢失前所佩戴的物件或者玩具。警方号召市民们,近三十年来孩子离家出走失踪未归的家长都可以前往警局去认领。
受害人反是杀人魔?这个消息把网络都给炸开了,议论纷纷,声讨最多。并有大群志愿者为那些可怜的父母们组织成一个团体,势必要把杀人魔送上电椅。
我还注意到,警方发布的犯罪嫌疑人信息改动了。原本是35至45岁白人女性,现在成了35至40岁白人。年龄范围收缩了,性别却模糊了,发生了什么?警方发现了什么?
这时我想起了什么,和格林默默对视。他开口说:“是Reid。”我点头。唯有如此了。
地方案件FBI是不能擅自插手的。前一段Reid仅仅通过记者大肆胡扯八道就看出了一些疑点,肯定是向当局发了邮件或者打了电话。我甚至可以揣测一下当局警探收到建议是有多排斥和反感,但他还是看完并且采纳了一小部分。
感谢人类的劣根性。
“但是动静这么大,FBI会出动负责那男人的案件了吧,去找孩子们的尸骨。”我忐忑不安地说。
“对。但是别忘了,FBI也只能接这一个案子,原案件他们没有插手的余地。”格林微笑,“分工明确效率高,但是也间接帮了我们。”他摸着自己的下巴,似乎成竹在胸,自信极了。
“但愿吧,”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是明显轻松许多,“你知不知道藏尸地点?”
“哦,给我和目标单独相处一天的时间,我就知道。可惜,”他摇头,搓了搓手指头,“之前是怕打草惊蛇,现在是彻底没机会了。”
“嘻嘻,可是我知道。”我说。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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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子略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