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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全是和的潢金宴开始了(1 / 2)

宋惊奇说:“这户老人家疾病缠身,我帮他治病,他许我一间柴房居住。现在他的病快好了,我马上要被赶出去了。赫连~这大雪天,你忍心看我流落街头么?你要帮我~”

这话说的,好像赫连春城不管他,他就要冻死街头。

宋惊奇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进了将军府

将军府的主人,是将军夫人,也就是高贵典雅的永福公主。永福公主本就厌弃赫连春城卑微下贱的出身,区区草芥,也妄想着攀上枝头变凤凰,对与他青梅竹马的宋惊奇同样无法容忍。

妙的是,宋惊奇颇通药理,又会制香,献上了一味神仙散。

神仙散如其名,药性因人而异,香气缥缈而难以捉摸。永福公主服之,浑身燥热绘烈,飘飘如仙,喜不自禁。

宋惊奇凭借一味“神仙散”博得了永福公主的青睐,在将军府风光无限,管家胡三德见了也要恭维几句。

赫连春城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十分伤心,又极其愤怒,半夜闯进宋惊奇的卧房,阴阳怪气道:

“我原以为你跟着宋知县,读四书颂五经,满腹经纶,该有文人的风骨峭峻,看来是我大错特错了。在全是阴谋算计的将军府,你倒是混得如鱼得水,连挑剔的永福公主也对你青睐有加,宋兰浦,是我小看了你。”

挥手一丢

将装有神仙散的净玉瓶扔到了宋惊奇的身上,宋惊奇来不及接住,就见白净如玉的细颈瓶子又“啪”一声坠于地上,摔成了碎片。纯白色的粉末犹如面粉一般飞溅出来,撒了一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宋惊奇一脸惊愕,紧接着瘫坐在椅子上,浑身颓然,仿佛丧失了所有的力气和手段,喃喃说:

“它是毒药,让人上瘾……戒不掉的毒药,中者皮肤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为你报仇……你、你竟然是这样看待我的……”

“……”

赫连春城呼吸一滞,飞快涨红了脸。

两瓣胭脂红痕似的嘴唇张开,嗓子又干又哑,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他掀起眼帘偷偷看宋惊奇,见他瘫坐在椅子上黯然伤神,立即后悔一时冲动伤了他的心。当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如今相顾无言,实在让人感伤,他想和好如初,脚下却犹豫不前。

幸好这时候,宋惊奇朝他招了招手,说:

“你过来……”

“好”

他赶紧淡淡应了一声,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了宋惊奇的面前,正琢磨着怎么开口的时候,又被宋惊奇抢先一步:

“赫连,我想带你回百花深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犹如战鼓喧天,两军交战,一杆银枪直直刺入了胸膛,顷刻间溃不成军。

更要命的是,宋惊奇突然间靠了过来,一手揽住了他的腰,骤然往前一带,那张失魂落魄的脸颊顺势埋入他的胸膛,似受了委屈撒娇一般。二人之间再也没有了疏离,而是亲昵地靠在了一起。

赫连春城只觉得被宋惊奇抱住的腰身又酸又软,心中甜似蜜糖,又如掀起了惊涛骇浪,耳边嗡嗡作响,唯独宋惊奇的声音是无比清晰的。

只听宋惊奇那清朗的嗓音忽然低沉下去,慢慢说:

“宋知县去世了,我只有你了。赫连,你不能赶我走,我知道你在洛水花城过得不好,现在我来了,谁欺负了你,我给你报仇。”

……怪不得

原来是这样

“……我,是我不孝!是我害了他!当年他千里迢迢来找我……我甚至不肯见他一面,是我一意孤行,都是我的错,如果当初……我听他的话,我不来这龙潭虎穴……”

如燕燕说的那样:宋知县已经很老了,百花深处不可一日无主,到时候我当知县,你来当我的捕快行不行?

如果答应就好了

……就不会有如今的不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燕燕你不能这么做!——神仙散的解药给我!永福公主不能死!我一条贱命何足惜,一旦被查出来,会连累了百花深处。难道你想让百花深处的村民给我们陪葬吗?”

宋惊奇从赫连春城的胸前抬起头,粲然一笑道:“他们查不出来的。”

这一笑恰似惊鸿照影,满地山花如翡。

被这笑容晃了眼,他一时失了神,如三岁小儿般手足无措。

宋惊奇无知无觉,送开了赫连春城,拍了一下脑门大叫:

“哎呀~被你一耽搁,我差点儿忘了还要去集市上摆摊儿——把你家燕燕也带上,我答应了带他一起去的!”

宋惊奇很穷,两袖清风。

幸好他有一手草编的好手艺,小时候觉得有趣学着玩儿的,没想到还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洛水花城有一条不繁华但十分忙碌的元亨大街,从早市到晚市,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早市刚一落幕,晚市出摊儿的人们已经陆陆续续登场,卖馒头包子蒸饺、馄饨等吃食者居多,阑珊的灯火中人影忙忙碌碌,是人间烟火,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赫连燕燕甚少出门,此时安静地坐在宋惊奇的怀里,被眼前手指如飞,编出来的一个又一个栩栩如生的小花篮、草蜻蜓、草蝴蝶吸引,小心翼翼地捏起一只草蚂蚱的长须,把它拎了起来,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草蚂蚱看,觉得稀罕无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因为就地取材,成本小,所以卖得根便宜,小货物如草蚂蚱、草蝴蝶不论大小一律一文钱,小花篮、花冠、竹球等稍微大点儿的,也才两文钱。

不多时,摊子上已经围了几个人,挑挑拣拣,哪一个都喜欢,哪一个都爱不释手,一听才几文钱,顿时豪气地全包了。

生意越来越好,钱袋子越来越沉。

赫连燕燕管钱,两只白嫩嫩的小手攥紧了钱袋子,细嫩雪白的脸颊紧张出了一层薄汗,淡淡的柳眉皱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左看右看,生怕让贼偷了。

“有你爹坐镇,哪个小偷敢过来?”宋惊奇花了三个铜板买烤红薯,逗他:“来。尝尝这个。”

赫连燕燕第一次吃这个玩意儿,捧着黑炭头似的一大块,皱了皱稀疏浅淡的眉头,无从下口,无助的目光投向了身旁,唤了一声:

“父亲?”

赫连春城戴着斗笠,微微低着头,斗笠遮挡了面容,似乎在发呆,被燕燕唤了好几声才回过神来,问:

“怎么了?”

可赫连燕燕已经等不及了,歪了歪脑袋,像是在思考,然后想到了什么似的,两只手拿住烤红薯,拇指捏了一下,焦黑的外皮开裂,沿着裂开的缝隙左右轻轻一掰。

烤红薯外皮焦硬、内里松软,这么一掰,倒让他真的掰开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热腾腾的白气冒出来,甜甜香气熏得赫连燕燕的脸颊泛红,埋头舔了一口糯黄的果肉,眼睛立即亮晶晶的。

这下子,他算是学会了,烤红薯只吃里面,小狗似的啃得干干净净。

宋惊奇笑了笑,又从腰间的袋子里掏出一把花生和枣子,给坐在膝盖上的赫连燕燕当零嘴儿。

枣子甘甜清脆,赫连燕燕“咔吃咔吃”吃得欢快。

他趁机扭头问向身边:“将军大人,你刚才在想什么唉,这么入神?”

“……不,没什么”

不能说,不敢说。

赫连春城心想,要是燕燕是你我的孩子就好了。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岂不快哉?

可惜的是,这终究是痴心妄想。

眼前一幕越是美好,对即将到来的黄金宴越是厌恶。

赫连春城有一件黄金羽衣,丝滑如流水,轻薄如丝,宽大的袍袖、飘逸的华裾如同流动的金沙,衣袍翻飞时又泛出柔白若银的光芒,无论坐卧行走,金灿灿的衣袍宛如一朵绽放在深夜里的金星雪浪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衣袍华美又精妙绝伦,之所以称之为“精妙”,因为它垂软似绵、轻薄如纱,十分透肉,若是当做罩衫,那就是锦上添花,衬得人更加出类拔萃。

如果单单穿了这一件,事情就变得不同寻常起来。

赫连春城一直小心翼翼地瞒住了这桩事情,直到黄金宴当晚,他偷偷出门,上了一辆豪华璀璨的马车。

马车一路东行,停靠在苍青如碧的洛水边上,迎面是一艘金碧辉煌的楼船。

赫连春城身穿黄金羽衣,又披了一件鸦羽般乌黑的斗篷,一身乌黑几乎融进了夜色里。高挑俊拔的身躯裹在密不透风的斗篷中,宽大的兜帽将整张脸遮了起来,只露出来嘴唇和下巴。

嘴唇又细又薄,仿佛鲜血一样红的胭脂在宣纸上画了两笔,纤秀流丽的下巴玉白无暇,微微透着粉。

金碧辉煌的楼船共有九层,中间搭了个台子,扁而平,好似一尊鼓。鼓上绘有独特的花纹,色彩缤纷绚丽,美如一幅石窟里尘封多年的壁画,今日徐徐展卷,风华依旧。

抬头可见高高的屋顶,倒吊着一朵青色琉璃雕琢而成的莲花,美丽又庄严。无数花灯、彩带、垂幔簇拥着它,偶有清风浮动,流动飘逸。

青色莲急转如飞,只见一名金发绿眼睛的胡姬立在鼓上,正举袖起舞,箜篌清越,彩带上下翻飞,突然之间,琵琶勾起了一声丁儿啷当的破裂声。

胡姬的飞袖顿时如飞扬的金沙四散,青莲光影斑驳,青色碎光零零纷纷,在半空晕染出一片薄薄碧水。

众人看得如痴如醉,直到他斗篷的兜帽摘了下来,露出一张黄金雕琢的半脸面具,美人半遮面,越发美不胜收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赫连春城取下了斗篷,黄金羽衣在黄金宴上绽放出华美又庄重的风采,如月之升,如雪浪翻涌,行走时宛如一朵灼灼耀眼的黄金牡丹。

透过层层叠叠飘飞的羽衣,衣袍下的肌肤依稀可见,像是裹在金星雪浪花中的白玉,唯独胸前两点乳珠是丰腴嫣红的。

柔软如云的羽衣勾勒出圆润又削细的肩头、流丽的蝴蝶骨,上身的曲线在腰间一收,好似一张琴弹到了张狂激昂之处戛然而止,令人意犹未尽。

往下是挺翘浑圆的臀瓣,臀尖莹莹泛光,如同月色下迷离的夜明珠。

让人疑惑的是,他身上传出叮叮当当的铃铛声,可颈子上、手腕和腰肢并未佩戴首饰,直到目光往下,凝目细看时才发现,美人双腿间蛰伏的阳物上竟然系了一颗圆溜溜的金铃铛。

——这可真是太好玩儿了

赫连春城走到楼船的花树下歇息片刻,垂涎不已的目光紧随而至。

此处秾桃细柳,处处繁花似锦,又伴有碎雪纷落,四季错乱,如此奇景是洛水花城独有的。因四面开阔,清风自来,落花纷纷,结伴而来的贵人穿梭于花间,桃花粉面相交映,看得人目不暇接。

他坐在花丛中独酌,正醺醺然的时候,被戴有虎头面具的男人扑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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