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有年和方素心两个人走了很久,都没有走出树林。
两个人才意识到,迷路了。
方素心看了一眼左手手腕上的手边,说道,“现在是六点整,已经转了一个多小时了。”
“哎呀,那我们坐在这里等大人来找好了。”
方有年懒懒的说道,说说话,走了这么久,脚很酸呢。
“你不怕吗?”
“怕什么?”
“诶,原来你胆子很大嘛。这片树林有好几个小孩失踪了,不记得了吗?”
“不说这个会死啊,明知道我怕,还要说出来!”
“我以为你不怕……”方素心坏笑着,耸耸肩,“你要是累了,我们就休息一会儿,还是自己走回去比较好。”
方有年刚想说还要走啊,好累,可是,他马上想了想,方素心说的没错,还是自己走回去比较好,他和方素心都比较野,有时候玩疯了,一晚上不回家,在别的小孩家里过夜,也是常有的事儿,家里人找不到他们也是常有的事儿。
于是,方有年找了一块没有泥土的,看似干净的石头,坐了下来,石头很宽敞,可以坐两个人,又问方素心,“你要不要来坐?”
方素心摇摇头,不知道是不累,还是怕石头脏,总之没有坐下来。
而是十分警惕的观察着四周。
后来方有年才知道,方素心当时不坐下来,不是因为不累,也不是怕石头脏,而是因为她时刻观察着四周的动静,万一出现危险,来不及跑。
他知道了方素心当时的初衷的时候,立刻破口大骂方素心,“当时为什么,没有提醒我!”
方素心就白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你现在,不是挺好的。”
方有年被方素心鄙视了。
然而,方有年被鄙视了,并没有生气,而是摸着自己还在的脑袋,想了想,方素心鄙视他,鄙视的理由充分。
在方素心面前,方有年有一种,自己是草包的感觉。
因为,那个黄昏。
方素心像是嗅到了什么气息,敏感的抬起了头,对方有年问道:“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没有啊,怎么了?”方有年从石头上站起来,走向方素心。
方素心像是嗅到了危险的气息,谨慎的,在地上转了转,弯下腰,捡起一样东西,攥在了手心里。
方有年问她:“你捡了什么?”
“石头。”
“你捡石头做什么?给我看看。”
“这是武器。”
方素心摊开了手,将那块尖锐的像是刀子一样的石头,展示给方有年看。
方有年有些惊讶的看着那块是有,天然的,就像是一把刀子一样锐利的石头,真是神奇。他想要伸手去摸,方素心抽了手,将手连着那块石头,挪开了。
“你给我摸摸看。”
“让开。”
“别这么消气,就看一看。”方有年嬉笑道。
方素心便退开了方有年。
方有年被退开了老远,差点摔在地上。他正想骂方素心,却见他原来站的地方,站着一头,凶猛的,可怕的,眼睛闪着凶狠光芒的狼。
那的确是一头狼。
实实在在的一头狼。
方有年那个时候只有六岁,他没有见过真正的活着的狼,但是见过狼的标本。
方爷爷年轻的时候,猎过一头狼。那头狼被做成了标本,至今还保留在方爷爷的书房,桀骜的立在方爷爷的书桌旁边,眺望着远方。
那头被做成标本的狼,高的吓死人。身子大约只有八十多公分高,但是一旦将它立起来,就有一米三之高,方有年比那头狼还矮了一点点。
方素心和方有年差不多高,而现在的那头狼,立了起来,要扑向方素心,它比方素心要高得多,方有年彻底吓傻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只要,她想要
当时,是方有年吓傻了。
方素心没傻,而且相当机灵。
谁也无法想象,一个六岁的小女孩是如何用一块石头,杀了一头狼。
这件事情,方有年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起过。
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
方有年至今还记得,当时,方素心冷静的盯着那头高大的狼。
一个人。
一头狼。
静谧的对视着。
那头狼很高大,也很壮实。
方素心很瘦,甚至有些干瘪的瘦小。
忽然,那头狼向方素心恶狠狠的扑了过去,獠牙几乎要咬断她的脖子。
方素心抬手,用那么一块石头,干掉了那头高大的狼,身上,却完全没有沾染上那头狼的一滴血。
动作干净利落。
浑然天成。
就好像,那头狼只是一只小白兔。
被方素心干掉了。
而且是,轻松的干掉了。
方有年简直不认识方素心了。
他只能想到一个词来形容方素心,那就是:可怕。
其实,方有年长大以后,也时常会想起那个黄昏的下午,方素心杀掉了那头狼以后,嘴角勾起的消融,和夕阳,是多么交相辉映的美丽,甚至还缀着一丝迷离的寒意。
很惊心动魄的美丽。
他找不出形容词来描述她的形容当时的她。
所以很多年以后,他有些怀疑那个下午只是一场梦境。
因为,方素心在每个人面前,都笑的温婉如水。
就像是江南岸边的小女子,柔软的,平缓的。
丝丝顺滑的。
温暖的样子。
方有年总觉得不可思议。
平时笑的春暖花开的女孩子,也会笑的寒意顿起。
他的身子,就会不由自主的颤抖一下。
方有年又想起,那天,杀了狼以后,天已经黑下来了。
走不出林子,再走,也不知道有没有危险。
于是,他们一起在树林里坐着,他的肚子饿的咕咕叫的时候,他看见她在用木头生火,看见她将那头狼剥了皮,串在树杈上的时候,他的眼睛都直了。
那样娴熟的动作。
对于她而言,似乎是天生的干练。
而对于他来说,是陌生,是残忍。
却是后来,他能够想到的一个词:生存。
方素心是那种即使丢到荒岛,也能够生存下来的人。
可是,他们明明一起长大。
她为什么会这些,他不知道。
他不想吃狼肉,他觉得很恶心,因为即使烤熟了还是会有血腥味。
方素心并没有逼着他吃,她一个人吃了一半,给他留了一半,便靠着大树睡着了。
而他最终敌不过肚子饿,把剩下的狼肉吃了一口。
为什么……这么好吃。
他把狼肉全部吃完了,连骨头都舔了舔。
他看着方素心熟睡的脸,听着她的呼吸声,他有点怀疑,她到底睡着了没有?
她的触觉,出奇的敏锐。
因为,狼的靠近,方素心早已察觉了,甚至还捡起了一块石头当武器。
那头狼悄无声息的走到方有年的背后,差点没命,方有年现在就算再安全,还是会觉得脊背发凉。
而方素心敏锐的推开他,似乎力度正好。
他没有摔倒,只是,被推开了而已。
再看方素心杀狼,每一个动作,都熟练的像是经常做的一样。
夜,已经深了。
如果再有危险,也不是没可能的事。
那么,她是真的睡着了?还是在装睡?
方有年,忽然的想到一个词,那就是狼王。
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一群狼的数量大约在5到12只之间,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通常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狼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而以兄弟姐妹为一群的则以最强一头狼为领导。狼群有领域性,且通常也都是其活动范围,群内个体数量若增加,领域范围会缩小。群之间的领域范围不重叠,会以嚎声向其他群宣告范围。幼狼成长后,会留在群内照顾弟妹,也可能继承群内优势地位,有的则会迁移出去。
而还有一些情况下会出现迁徙狼,以百来头为一群,有来自不同家庭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