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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2 / 2)

这三十余骑白马射手,在这英伟的骑将率领下,一路飞驰,四下发箭,敌军纷纷走避,竟生生溃围而出。

扭头看一眼渐行渐远的敌军人马,马悍心下安慰之余,也颇为郁闷:“哥都三十好几,不当老大好多年了。这白马骑将也不知有没有三十,怎么叫我小兄弟?是他眼神不济,还是我耳朵有问题?”

……

宽敞可容数十人的大帐之中,马悍昂然立于帐下,左右一溜文武将官,他只认得站在最末的那白马骑将。大多数将官看他的眼神,都带着狐疑,毕竟他现身古怪,来历不明。只有两人的眼神是友善的,一个是白马骑将,一个是文官群中一名方面大耳、三绺长须,脸上总带着淡淡温和笑容的三十出头文官。

大帐正中摆着一方长案,案后盘坐着一名刚刚卸下重甲的雄健将军。他的眉毛很浓,像两把铁刷,眼窝微陷,眼睛里像跳动着两团火焰,嘴唇呡得紧紧,以至颔下一把美髯隐隐有猬张之势。

此刻,将军正死死盯住置于案几上的一把大弩:弩弓长五尺,几与人等身,弩臂长三尺,粗若儿臂;前端有青铜郭,中段有皮牵索,末端有弩机,望山、牙机、悬刀俱备,弩弦刚劲,弓力足有五石(相当于现今三百斤左右)之强。

突然,他猛然站起,抓起案上一把大剑,重重斩下。咔嚓!大弩应声折断。

“便是此物,杀我大将、毁我‘白马义从’!我的手足、我的八百儿郎!我的三千子弟啊!”将军掷剑于地,仰天悲啸。

“主公保重!”大帐中文武齐齐合袖举臂,垂首躬身敬劝。

马悍原本伫立不动,但见侧旁白马骑将不断向自己使眼色,于是学着众人动作,机械抱拳,慢慢躬下身去。

这时,那方面大耳的官员道:“明公,幸有天降奇士,击杀麴贼,解我军困厄。此乃天助明公,天佑我军之兆,望明公振威奋武,激励三军,再与袁军一决雌雄。”

“请明公振威奋武,激励三军,再与袁军一决雌雄!”

大帐中一片激昂之声。

战败之军,欲行复振,最需要激励士气。这一点,帐中之人,上至将军,下至书佐,无人不知。

将军点点头,脸色稍霁,凝视着手中大剑,刃泛寒光,亮可鉴人,剑格刻着四字铭文:麴氏百炼。

“果然是麴贼的随身佩剑,很好。”将军目光终于转向帐下的马悍,那健硕雄壮的身材,英气逼人的面庞,令将军连连点头,“你是何人?因何来此?”

“终于看见我了是吧?”马悍压住心头不爽,恭声道,“我叫马悍,钜鹿人,因被麴贼强征入伍,老父病重,因此忧急而死。我深恨之,必杀麴贼而后快。今日趁两军激战,以麴贼卫士之便,袭杀之。”

这套理由马悍在来时路上已想好,为此弄了一块青巾包住自己一头短发,并向那白马骑将借了套随身衣物穿上,以掩盖自己那一身虽然破烂,但完全与古服不同的现代迷彩服。说是钜鹿人,那是因为在后世自己就是河北钜鹿人。至于所杀的敌将是谁,他并不清楚,反正跟着喊麴贼错不了。

马悍这理由一说,文官上首立即有一人说道:“主公明鉴,此人背主,眼神凶厉,非良家子,不可留于军中,请主公赏赐后令其自行离去。”

又是那方面大耳之人道:“关长史此言差矣。麴氏强征青壮,逼死人父,此乃不共戴天之仇。这位壮士隐忍待机,手刃仇敌,既雪私恨,更为我大军报一箭之仇,有何不妥?我大汉以孝治天下,此举只应褒扬,不可诿过。这位壮士于千军之中,成功袭杀麴贼,堪称矫健机敏,胆略过人。如此人才,明公焉能错过?”

帐中诸将连连点头,都道“刘司马言之有理。”

将军略加沉吟,似是有了决断,问道:“马悍,你可有字?”

马悍心念一动,古代好像是既有名,又有字的,既如此,自己也不妨入乡随俗一把,当下答道:“马悍有字——惊龙。”

惊龙,是马悍打遍唐人街时的绰号,用来当字也不错。

“马惊龙,好气势。”有字,表明此人并非乡野鄙夫,可放心擢拔,将军击案肃容道,“钜鹿义士马悍,击杀袁绍帐下大将麴义,为此战首功。赏五万钱,帛、布各十匹,酒十瓮,牛羊二十头,上田五十亩,宅第一处,侍奴十人,赐四级爵,本部斥侯曲乙屯队率。”

马悍走出营帐时,还有些晕乎——不是因为这些赏赐,而是,他终于知道了——

“袁绍!麴义!原来,我来到了汉末三国时代。那么,方才那将军应该就是……”

“小兄弟,真不错,得了那么多赏赐。不过,这都是你该得的,哈哈哈!”身后传来白马骑将的声音,还有拍打马悍肩膀发出的嘭嘭声。

马悍回首抱拳道:“多谢这位大哥的相救之恩,嗯,还有这套衣服。”

白马骑将哈哈一笑,随即抱拳还礼:“不,应当感谢的是我!我替常山老兄弟,以及白马义从的兄弟谢谢你。若非你出手杀死麴义,白马义从只怕会死得更多,我从常山带来的兄弟也将凶多吉少。倘如此,我又有何面目再见他们的家乡父母?你救了我的兄弟,便是救了我。”

马悍对这白马骑将极具好感,笑道:“既如此,我们就算两不相欠好了,今后还望兄台多多指教。”

白马骑将笑道:“指教不敢,有事尽管到义从营找我,只须报上我的姓名便可。”

“那兄弟的姓名是……”

“某家白马义从骑将,姓赵名云,字子龙。”

第二章 【机械手臂】

这是一个大小不足十五平米的帐篷,帐角竖着一根不算笔直的长矛,一把破旧皮鞘包裹着的长刀,一块同样破旧的圆形革盾。桌椅板凳一概没有,只有一张边角磨损得很厉害的蒲席,还有一卷嗅上去有点霉味的掉毛毡子,据说这是晚上睡觉用的席子与被毯。

而此刻马悍已经没有半点心思理会这些了,他正盘膝对着面前一个装满清水、用来盥洗的陶盆里映照出来的面孔发呆。

这是一张非常年轻的面孔,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超过二十岁。面皮白暂,轮廓鲜明,五官深邃,极富于立体感,尤其一双眼睛,亮得象涂了一层水银,极为灵动。

马悍发呆,不是因为这张面孔不像他,而是太像了——太像十多年前的他了!当年他偷渡出国时,那护照上的相片,可不就是这样?也就是说,这场时空穿梭,令他彻底脱胎换骨,一下回到了二十岁,或者十八岁的时候。

看到这样面孔,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赵云会叫自己“小兄弟”了。

马悍缓缓站起,脱去上身破烂的迷彩服,露出黑色的紧身弹力背心。随着弹力背心脱下,一具阳刚十足,肌肉发达的健美身躯展现出来:一米九的身高,脖颈几乎与脸廓一般粗壮,结实的颈肌棱条鼓起,两大块钢铠一样滑亮厚实的胸大肌,六块棱角分明的腹肌……自上而下,形成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倒三角形。

宽阔厚实的肩膀,两条胳膊肌肉饱满贲起,有一种流线形的美感——最令马悍惊喜的是,身体原有的伤痕,那些折磨了他多年的刀疤、燎伤、弹眼、弹片,还有此次与雇佣兵血战所受的各种创伤……无论新伤旧创,通通消失了,连条划痕都找不到,整个身体仿佛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除了、除了这条胳膊……

马悍默然抚着右臂,穿越前那血腥惨烈的一幕,再次浮现脑海。

马悍在三十岁以前,一直是美国旧金山唐人街华人帮会“洪顺堂”的二号人物,这是他用了十年时间,凭着一股狠劲,一双铁拳,一颗机变果决的头脑,从老么、草鞋、纸扇、红棍,一直干到副堂主。

“洪顺惊龙”的大名,唐人街十三区,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直到某一天,猝遭黑手党突袭,为保护随行的财阀女儿,马悍被炸弹炸断了右臂,身负重伤。

之后,马悍被财阀的女儿送到南美救治避难。伤愈之后,得知帮会已被黑手党与州政府联手打掉了,正满世界追杀他。于是潜伏于中美洲的危地马拉丛林里,再不现身。

五年之后,当财阀之女再度找到马悍时,他已经成为许多丛林部落的座上客,是当地赫赫有名的“独臂狼”。手下近百号人,称雄丛林,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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