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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2 / 2)

一旦公孙瓒兵败的消息传来,笼罩在这位白马将军头上“战无不胜”的光环破碎,最擅长趁虚而入的胡奴必定不会放过此等良机。一定会出兵试探,并逐步蚕食土地,将势力推进到边郡之地,就象历史上公孙瓒死后鲜卑人与乌丸人所做的一样。

因此马悍必须抓住这个难得的良机,尽可能扩张实力,解救更多的汉民。每多一个汉民,就多一份力量,这个险,必须冒,也值得冒。之所以越过濡水,杀入鲜卑人的地盘,原因很简单。白檀一带实力相对弱小的乌丸部落已经被扫光了,再打,就是实力堪比骨力部甚至强于骨力部的部落了。以汉戈部此时的实力,最好还是挑软柿子。所以马悍将目光投向北边,反正不管乌丸人也好,鲜卑人也罢,打的就是这些胡奴。

近一个月以来,扫荡得最开心的就是唐奴与乌追等汉戈部骑兵及预备骑兵了。

唐努终于知道,当日马悍为何能在马侧腹下做出那般高难度的闪避动作了,原来是有一种骑马利器——马镫。现在唐努也装备上了马鞍、马镫、马掌,骑射之术突飞猛进。他所率领的汉戈骑兵,也得益于新型马具之助,骑射之术得到极大的弥补与提高。这些在边塞生活了数年甚至十数年的青壮汉奴,已拥有与号称天下精骑的乌丸、鲜卑骑兵一较之力了。

为了扩大兵力,马悍的征兵对象已不局限于纯粹汉人,有胡人血裔的汉人也可入伍——乌追就是这样一种情况。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骑术精湛,身手敏捷,箭术极佳,在汉戈部里,隐隐有部帅以下第一箭手之称。

而预备骑兵则是一些骑射之术暂时未能通过考核,但有一定上升空间的汉民。让他们成为正骑兵的扈从,假以时日,多加训练及实战,相信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合格的汉戈骑兵。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预备役制度。战斗毕竟是有损耗的,没有良好的补充机制,如何能成为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强军?

眼下汉戈部最缺的就是时间,最担忧的就是招惹强敌。马悍相信,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不要多,有个半年就好。将汉戈骑兵扩充至五百骑,如此,整个汉戈部就足以在白檀立足了。

正所谓越担心什么,就越来什么,队伍行到濡水之时,三十里外的汉戈游骑发来警讯:“西北三十里,发现一支鲜卑骑兵,约三百骑,正向本队袭来。”

“三百骑?这是从哪里来的?”唐努与乌追对视一眼,从彼此眼中看到惊骇之色。

“是鲜卑骑兵啊……”马悍用皮鞭轻磕马靴,脸上带着淡淡笑意,眼中却厉芒频闪。

汉末,有“乌丸精骑雄幽燕”之语,但后面还有一句“鲜卑精骑胜乌丸”。

大约在十多年前的灵帝熹平六年,鲜卑雄主檀石槐曾短暂一统鲜卑三部,进攻汉朝幽、并二州。汉军分遣护乌丸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匈奴中郎将臧旻各率汉、胡(主要为乌丸骑兵)骑兵万余人,分别从高柳(今山西阳高)、云中郡(今内蒙托克托东北)、雁门郡(今山西代县西北)出塞,分三路进攻鲜卑。汉军出塞二千余里,与檀石槐所率数万鲜卑骑兵大战,汉军大败,遗尸千里,朝野震惊。

若非檀石槐病死,鲜卑各部分裂,内乱纷争,势力急剧衰弱,鲜卑人都不用等到百年之后的东晋时期方才崛起,五胡乱华将会提前上演。

也就是这震憾大汉的一战,奠定了鲜卑骑兵骁勇善战之勇名,纵使是天下知名的乌丸精骑,也逊色一筹。

怎么办?三十里,扔下刚获救的汉民及鲜卑俘虏与缴获,汉戈骑兵迅速渡河,快马南撤,利用马具的优势,还有机会摆脱鲜卑追兵。若是不舍的话,后果堪忧。

唐努、乌追及一众汉戈骑兵将目光投向他们的首领。

马悍的目光则从尚末知情的汉民脸上扫过,看到的,是一张张充满重获新生的喜悦面孔。谁能忍心将这脸上的喜悦化为绝望的悲愤?

“乌追率所有从骑,护送汉民与俘虏缴获渡河回营。唐努及所有正骑,随我迎敌!”

马悍终于做出决定,一振手中豹弓,双镫一磕马腹,箭一般向西北冲去。身后,唐努与二十四名汉戈正骑,毫不犹豫,紧随其后。

铁蹄卷尘,铿锵如罄,义无反顾,悍然迎敌。

二十六vs三百,怎么看都是一场必败之战,怎么打?

第二十五章 【搦 战】

(“赵无恤2014”,每发一章,总能准时看到兄弟身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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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悍率唐努以下二十四骑汉戈骑兵,刚刚奔出十余里,就见西北方向原野地平线黄尘漫空,这是大股骑兵出现的征象。

马悍屈臂竖拳,身后骑兵应势而止,二十余骑分散成一个半弧,在唐努带领下,检查刀斧甲具。完毕之后,摘弓搭箭,并垂下挂在两足外侧的布罩,遮挡住马镫。对于这秘密武器,能够保密多久就尽量保密多久,至少在汉戈骑兵形成战斗力之前,尽可能不让胡人窥知。

汉戈骑兵目前所用的弓矢兵甲,基本上都是从击破的乌丸及鲜卑部落夺取的。这些部落相对弱小,武力不彰,缺铁少甲,连箭头都是青铜所制,有的甚至是骨制。马悍连拔七个部落,才勉强凑齐了四、五十副破旧皮甲,二、三十把刀斧,可用的短弓五、六十张,将就着装备正骑。至于预备从骑,基本属于无甲、无铁箭、无刀斧的“三无”兵种,只配备粗弓骨箭,单兵战斗力连普通的牧民都不如。

而当初马悍缴获的少量精良兵甲,只有授予什长以上的骑官了。马悍已经在考虑,等到汉戈部扩充得差不多,有实力自保时,须去一趟上谷宁城,求见护乌丸校尉邢举。看能不能弄一个互市资格,参与边境交易,以皮毛马匹换取物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当务之急是如何挺过眼前这一关。

地平线上,突然涌现大量骑兵,髡发灰袄,劲弓怒马。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骑兵着皮甲,更有数十骑戴皮盔,装备之精良,差点赶上汗鲁王的亲卫了。骑兵部队正中,一杆青**旄角端兽大旗分外醒目,这正是中部鲜卑的部族标志。

马悍脸色凝重,这一个月来,他不但学会了匈奴语(戎狄通用语),而且对三郡乌丸与三部鲜卑的势力大致分布、各部大人、实力强弱都有所了解。青色角端兽旗,这是三部鲜卑中,中部鲜卑次帐的标志,来者不会是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之弟苴罗侯吧?若是那样,可就中大奖了。

三百余鲜卑骑兵,扬起漫天胡尘,慢慢接近马悍一行,约在百步开外,停下前进,骑队以扇形展开,呈半包围状。

马悍一看对方这架势,就知道这是一支有战斗经验的骑兵。百步,是一个比较微秒的距离,既不至于靠得太近而刺激对手,又不会在对手逃跑时难以追及。而这半包围之势起到同样作用。若对手仗着人马众多,气势汹汹包围过来,人家早撒腿了,哪会跟你照面。

马悍回首,看到的是唐努紧张而绝决的面庞,此人从宣誓反抗那一天起,就将生死置之度外,面对强敌,无非就是死战而已。而二十余汉戈骑兵,则与他们胯下战马一样紧张不安,脸色苍白,呼吸不稳,拿弓箭的手都在颤抖……无论他们表现得是好是差,至少有一点每个人都做到了——所有汉戈骑兵,都是正面对着鲜卑人。

马悍很满意,在他看来,敌我兵力如此悬殊,初出茅庐的汉戈骑兵敢于正面对着敌人,无一逃跑,这就很了不起。身为首领,他要的就是一支敢战的队伍。如何作战,是他这位首领的职责;而敢不敢战,则是每一个士兵的职责。

“部帅。”唐努低声道,“趁敌立足未稳,我们先发制人,冲杀一阵,先寒敌胆。”

马悍凝视角端兽大旗下的敌军首领,缓缓摇头:“我们现在还太弱小,来不得半点损失,不可冒失。”

唐努忧虑道:“可是若让鲜卑人先动手,我们二十多人,只怕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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