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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1 / 2)

>可见——充满自信和傲慢的红霓像是一个发光体!

一向俐落漆黑的短发也配合服装挑染了几络艳红垂落在唇边,烈焰盛妆的红霓既像女神——也似“神女”。

同色系的细跟高跟鞋轻敲地面,周红霓笑意灿烂地朝贺连宸笔直走来,眼眸中诡谲的讯息令新郎不由得倒退一小步,脑海里迅速亮起红灯。

灯光将红霓健美的肤色照射得如金鬃闪烁,她露齿一笑,使连宸联想到一头母狮子,耀眼而且危险。

红霓双手捧起了芊黛的粉颊,饱含怜爱轻柔地说:“恭喜!”随即将唇印在新娘唇上,有点超乎友爱的煽情。

满堂宾客仰颈而望,一股兴奋、诡谲的期待气氛弥漫在会场之中,就在贺连宸按捺不住想减停时,红霓突然立直身躯,抬头挺胸(坦白说,他不得不承认:红霓的确颇有本钱,呃“胸襟伟大”……)嘲弄地瞅着他看,穿著高跟鞋的红霓刚好和他的视线平视,气势慑人。

就在他还弄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红霓的一双手臂已圈住他的脖子,粗鲁地弄痛了他——然后在众人惊讶的低呼声中放肆大胆地拥吻了新郎……

“你要是胆敢欺侮芊黛的话,我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宰了你!”结束了外人看似热情的一吻,红霓在撤回红唇时在他耳畔低声警告,脸上犹带灿烂笑容。

被警告的新郎一脸错愕,周围此起彼落的镁光灯唤他迅速恢复神智,微笑反击:

“这是黑寡妇的‘死亡之吻’吗?”

一手仍亲昵搭在他臂上的红霓嫣然而笑:“相信我,我很乐意让芊黛变成快乐的寡妇——如果你让她受委屈的话……”

袖手旁观的新娘子盈盈浅笑,丝毫不以为意。

红霓傲慢地甩头,像来时般迅速离开。这突兀的小插曲却沸腾了会场的气氛。

“周家的……”“老爷子的心肝肉……”“从小当男孩子养的……”“……听说只爱女人……”

流言在婚宴上传播扩散,话题焦点全集中在红霓身上。

断断续续的非议飘入了有着一双豹眼的男子耳中,他轻啜一口酒低低而笑,这场无聊至极的婚礼总算有点新鲜有趣的玩意见引起了他的注意力。

周红霓……浑身上下散发一股与生俱来的尊贵气派,豹眼男子当下决定:驯服这只耀眼狂野的母狮子,一定是件满有趣的娱乐——

※  ※ ※

一路放肆飚车的红色保时捷,引来许多羡叹与咒骂,等到惊魂甫定的人们看清车主竟是个惹火的性感尤物时,大伙儿眼珠子都快掉出眼眶了——那女人!哪像在开跑车?!简直是在玩命!横冲直撞还蛇行,连出租车的“运将”都不由得甘拜下风、退避一旁。

我行我素惯的红霓才不管旁人的异样眼光,那些模糊不清的咒骂也早被疾如迅雷的高速拋得远远的,一身性感打扮的红霓径奔向她的目的地。

保时捷在她灵活的驾驭下七弯八拐地绕过新旧建筑物杂乱林立的街道,发出刺耳的轮胎摩擦地面声,“嘎——”地一声停在一条狭窄的死巷中,挡住了唯一的出口。

一栋位于巷底的透天洋房,原本一楼半掩的铁门“冲”出了四、五名大汉,凶神恶煞似地瞪着陌生的车子。

心情尚称平稳的红霓,摇曳生姿地朝他们走去,一脸满不在乎的表情。

“喂!你站住!”一个衬衫整排未扣,胸前露出猛虎刺青的男子喝阻她前进。

红霓露出讶异的表情,不敢相信——这些家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吗?竟敢叫她站住口“你走错路了!查某!”另一个满脸横肉的人恶狠狠地用台语说:“你最好赶紧把车开走,不然……”

“不然怎样?”红霓杏眼圆睁沉声反问:“小黑、库马、大将,你们想要死了吗?”

“哗!”认出她的“国语台湾话”,一班凶神恶煞莫不“疤容失色”,比较胆小脚快的早溜进铁门内。

“大姊头!”人高马大的小黑低头哈腰认错,“你怎么换新车了?!兄弟们认不出来,对不起!对不起!”

“换新车犯法吗?”红霓没好声气:“一群饭桶!要是真有人找碴,一颗土制炸弹早炸死了你们一群王八蛋!应变能力真差!”

她边走边骂,早有人为她大开铁门,好让她昂首阔步走进去。

“大姊!你今晚好漂亮……”跑腿的小弟阿迪谄媚道。没想到马屁拍到马腿上,下巴立即挨了红霓一拳,眼冒金星,“哎哟喂啊!我说错了什么?!”

早习惯红霓喜怒无常性情的年长兄弟,赶紧摀住他的嘴巴,低声嘘他:“闭嘴!

大姊最讨厌人家说她美丽、漂亮什么的,你还说!”

红霓不理会这些大老粗,径自往楼上走去:“猴子呢?”

一班大汉你看我、我看你,迟迟不敢回答。

“你们是聋了?!一还是哑了?!猴子在不在?!”红霓不耐烦地问。

“大哥……大哥……”众人唯唯诺诺不敢讲话。

红霓口中的“猴子”正是他们这群弟兄的大哥——王志圣。

道上人称之为“大圣”的王志圣未届而立之年,却已在角头林立的大台北打下一片江山,虽然大半基业是王志圣的父亲所创,他只是接下“祖传家业”而已,但以他的年纪能够摆脱父荫,整顿起帮派事业,并使其蓬勃壮大也实属不易。

王父以“赌”起家。而王志圣也从十来岁起便纠集了一群同龄青少年“看场子”、跑跑腿,青春期的少年多半叛逆、逞强斗狠,行事作风更是骠悍;几年下来倒也在道上混出个“大圣”名号。

年龄稍长些,社会阅历逐渐增多;“大圣”渐渐摆脱毛躁小伙子的形象,学习江湖上折冲樽俎、待人接物的规矩,与一些父执辈的龙头老大平起平坐,成为一个颇受道上弟兄敬重、夸奖的新生代大哥。

真正让“大圣”声名鹊起的一场“战役”是三年前,某位排名“十大枪击要犯”的老大哥,派来亲信向“大圣”“借”了三百万的跑路费,王志圣倒也爽快,当场二话不说的捧出一大叠现金让对方带走,消息传了出去,许多人笑他傻气、胆小怕事,他却丝毫不以为意。

谁知道另一个拥有强大火力的枪击要犯也想“依样画葫芦”,一开口就要一千万。但“大圣”此次却断然拒绝,惹火了对方展开一场火拚。观岸观火的道上弟兄这才发现:年轻的“大圣”并不是好吃的果子,和亡命天涯几近疯狂的对方头儿打得惊天动地,杀得对方锻羽而归。

为这场大火拚不致波及无辜,“大圣”花费惊人的天文数字安抚并撤走堂口附近的街坊邻居,甚至婉拒一些角头老大的人力、物力支持。这一场战役令对方元气大伤,随即成为警方手到擒来的阶下囚。

大圣初次展露他庞大的人脉与雄厚的实力。

一些父执辈的老大哥们不禁好奇询问王志圣,为什么对两个同样是“借”跑路费的枪击要犯,前后态度不一时。大圣只轻描淡写说:前者是和父亲有交情的前辈,道上风评极佳,为了偷渡出国不得不出此下策,于情于理,他都该主动伸出援手:

至于后者,不过借机敲诈,仗恃自己手头军火强大、为非作歹、丝毫不顾江湖道义,所以才懒得理他!

豁然明了的龙头老大们呵呵大笑,直夸他是“英雄出少年!”

自此道上兄弟都知道:“大圣”是一个讲情分、重义理的好汉,“青松帮”的名号也打响了。

但基于“一物克一物”的道理,使得“大圣”一碰到红霓就成了“猴子”,任她呼来唤去,大哥威严尽失。

“我再问你们‘最后’一次!猴子呢?!”红霓玻鹚郏馀胖竿饭亟诎扰厩嵯欤托运坪跻阎良蕖?br />

“在楼上!”众人齐声回答,怕她会再度出手打人。

红霓撇嘴道:“早说不就得了?!装神弄鬼!”

待红霓消失在众人视线范围,一班弟兄们立刻心慌意乱地议论着:“这下完蛋了……”

一声尖叫清楚地传入仰首翘望的众人耳中,接着是一句模糊低吼的咒骂,“该死的!红霓——你不去喝芊黛的喜酒跑来我这里做什么?!”

双手交叠胸前,悠闲靠在二楼大门的红霓,长长地吹了声口哨,肆无忌惮地“欣赏”眼前的旖旎春光。

一个花容失色、衣衫半褪的长发艳女,吓得躲在半裸的大圣身后,不消说,红霓打断了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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