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苹果吃,红红的,脆脆的酸酸的感觉,很多的水分。补充很多的维生素。
整个假期,头发不停的疯长着,回到Y城的时候已经到了腰际。我将头发烫成大的波浪卷,褪掉陪我很久的T…恤和牛仔裤,整日穿了细跟的鞋子和长裙,在城市里面游走。
周末的时候有时候一个人江边,看着那些混沌了的江水,然后去电影院旁边的小店作漂亮的指甲,那些花朵盛开在指甲上,有一种颓然的美丽。有时候陪着母亲去逛商场,她给我买一些很贵的衣服,我接受它们,穿在身上。请母亲吃西餐,六成熟的牛排,自己点一杯摩卡,放两块糖,很多的时候母亲不说太多的话,只是微笑着享用面前的美食,我看着母亲微笑的样子,有时候伸手抚过母亲头上的白发。我有时候在想,母亲其实是爱我的,我们都是互相爱着的。只是有时候这样的感情对于我来说太过沉重,所以隐忍他们,将他们藏拾了起来。
不住家里面,在报社外面租了很大的一间房子,放了巨大的床,很多的东西,凌乱的放着,渐渐的变成了一个物质的女人,买很多无关紧要的东西,放在伸手就可以触摸的地方,觉得安全。
晚上睡觉蜷着身子,把手放在靠近心脏的地方,有的时候睡不着,可以用手触摸到心脏的声音,激烈的撞击还会带来回响。一直做梦,做一样的梦,那个短头发的女子对着我微笑,叫我缄言,说,我很想你。每次这个梦结束的时候我会醒来,爬起来喝一杯水,然后对着镜子抽烟,回想起那个经常出现的梦境。或许梦里面的那个女子现在正在说,缄言,我想念你。
我叫缄言,大学毕业后一个人生活的女子,一直没有男朋友。渐渐的开始遗忘一些事情,包括曾经生活的习惯。我一直在适应另一个女子的生活,过一种类似于另一个女子的生活,我希望她回来的时候我会对他说,迟暮,我可以站在离你很近的地方,感受着你所有的感受。
我一直在等着那个女子回来,给我一个浓烈的拥抱。她叫迟暮,是我的爱人。我在等他。一直。
二
我叫迟暮。目前生活在英国,读研究生。
每天对着镜子梳理自己的头发,自从来了英国就不再剪头发,任由它一点一点的疯长了起来,很快过肩,用黑色的发带束起来,不再用其他的修饰。
喜欢用齿痕密集的梳子,从国内带过来潭木匠的梳子,精致的黄杨木,看的见木头的纹路,齿痕密集的梳子梳在头发上会有生生的疼痛,会带下来一些细小的发丝,我把那些头发收集起来,一根一根的,累积在那里,厚厚的。
很早的时候就习惯了疼痛的感觉。夏天的时候会去献血,那些血液从自己的身体里面流出来,留到一个袋子里面,下面是电子的称,到了一定的重量的时候会把针头拔下来,然后塞给你一包纪念品,有时候是衣服,宽大的黄色T…恤,有时候是毛巾,上面有红色的献血光荣。
献血证的后面有简单的表格,可以填写一些姓名,这些人以后可以免费用血,但是必须是你的亲属。
我在法定献血人那里填了父亲的名字。那个男人,我虽然如此怨恨,却也终究是因为太爱他。太爱着我的父亲,所以希望可以尽自己的努力。
另外的那一栏我填了一个女子的名字,在备注里面写了爱人。
我把表交上去的时候,面容温和的医生对我说,你不能这样填,你还是未婚,他的名字只能填在指定受益人里面。我坚持,不肯更改,把那个女子的名字写在法定受益人里面。
大概是持续很久的习惯,去献血,用这样的方式让自己疼痛。第一次去献血的时候我知道了我是AB型的,有一些神经质的血型,喜欢做一些类似于疯狂的事情。而我正好是这样,一直都是一个激烈生活的女子。
大学以前一直生活在C城,十几年的长期生活让我熟悉这个城市,每年秋天的时候路边的桂树会开很灿烂的花,走过的时候有花香的味道,我喜欢这样的味道,有一些炽烈的香味,有一点象沙丘的味道,我喜欢沙丘的味道,长期的使用他们。我用沙丘来喷衣柜,香水味道长久的挥发着,扩散在整个柜子里面。
大学,在武汉,一个热烈的城市,有很多的高楼和立交,但是缺少生气,夏天炎热,冬天冰冷,可我记得武汉,那个我在里面热烈爱过的城市。
大四,联系到了英国的学校,先过来学语言,提前结束了自己的大学生活。离开中国之前我去了Y城,走在那个清凉的城市,九月,有飞絮,我扬起脸,迎接它们的落下,落在我的脸上,一点一点的。渐渐的我开始流泪,因为想念一个人,来到他的城市,或许我走过的脚印,正好是她以前踏过的。
看到很多照片上面的地方。很旧的教堂,天主教堂,门口有老人守门,我用普通话和他交谈,然后他放我进去,坐在条椅上。我望着前面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问他,幸福在哪里。也去那个破旧的图书馆,在一条很长马路的尽头,铁门上的漆开始脱落,我走进去,很少的人在里面,管理员告诉我,新图书馆就要建好了,这个图书馆很快就要被拆掉,我看到书架上的《安徒生童话》,封面已经脱落,第一个故事就是《海的女儿》。书上面说,小公主最后变成了泡沫,那个可爱的公主最终得不到幸福。
我在想幸福的颜色,或许幸福的颜色是黑色的,因为前方一直黑暗,所以幸福混杂其中,我看不见。因为看不见所以害怕,害怕自己抓到的不是幸福,而只是黑暗着的未来。
幸福也曾经在我面前绽开,红色的,没有别的颜色,一直耀眼。
四月来到伦敦。被称为雾都的城市,可以沿着泰晤士河一直往前走。学校靠近伦敦,有很多的红色的房子。
住的地方靠近学校,很简单的公寓,选择的是单间,和别人公用洗手间和厨房。很多的中国留学生住在一起,有时候会有聚会,做很多的菜,大家在一起吃,然后围在一起聊天。因为在陌生的地方,所以大家把彼此皮肤和语言的相似看的格外重要,彼此恩爱着,象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我喜欢看着他们说话,看着他们在笑的时候闪动着的眉眼。
这些人,有时候谈论起自己国内的爱人,即使可能以后不会回国,可在谈起这些的时候还是充满了幸福感。我看到他们眼睛里面闪耀着对于之前幸福的怀念。这些时候我不做声,只是听着他们说。
有人问我“迟暮,你在国内有一个爱人么?你会回国么以后。”
我微笑,看着他们,然后说:“有的,我以后会回去的。”
于是他们都笑起来,说“迟暮,看不出来,你这样痴情。那个男生一定很幸福。”
男子?我的爱人不是一个男子,是一个女子。
不再用香水,把那些沙丘送给了中国来的女孩子们,那些东西曾经长久的陪伴着我。不再化妆,很多的时候只是用黑色的发带绑住头发,穿宽大的衣服,走在学校里面,很少与人同行,习惯了独自一个人上课,完成教授的作业,然后去图书馆看一些书,莎士比亚,司各特,萧伯拉,还有很多人。那些东西渐渐的开始充实在体内。
我已经不再写过多的东西,出国之前,我封掉了自己的主页,然后丢掉了自己写过的文稿。那些东西,丢掉的时候随风飘起来,在空中显得单薄。之后离开我的视线,这样消失,然后不见。
住的地方很简单,我放上宽大的床,然后在墙上钉上一块扎染的布,大学的暑假在丽江买回来的,跟着我走了很久,然后是桌子,不再买一些东西来充实,床上放的是中国古代的诗词,《诗经》,《唐诗》,《宋词》。这些东西在黑暗里面给我巨大的安慰,我将他称为一种归属感,因为自己是一个很没有归属感的女子,所以遇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喜欢留住他们,即使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