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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毕达里领着的大部队虽然不用奔波找人,但由于他们几百个人中只有五十多匹马,并且还都是挑最不好的马匹留下,好点的马都给了寻找王爷的游骑队伍,加上这些人也都是替换下来的已经劳累不堪的人,所以一天走百里的路程也并不轻松。
高天之上,总有鹰鸣在他们头上徘徊。在西瞻文化中,鹰是带来上天消息的神鸟,平常遇到鹰并不是好事。鹰飞九天,一般情况下很难见到,可不知为什么,西瞻士兵们这几天总能听见鹰鸣。这群人多日来找不到萧图南,已经精神沮丧,被鹰叫得更是心中惶惶。
“怕什么?我们还有驯鹰呢!比普通鹰可大得多,那才叫天空之王!”一个士兵望天呸了一口,随即又遗憾地摇头,“可惜驯鹰人死了,不能叫下来给我们探探路!”
另一个道:“明明知道我们的鹰就在天上飞,偏偏叫不下来!不就是一声口哨,要不我们吹个试试?”
先前那个好笑地看着他:“你敢试你就试试,只要错了一点儿,说不定鹰就下来啄你啦!”
想吹口哨的人吓得一缩头,赶紧闭上了嘴。
胡毕达里也叹了口气,驯鹰可不是什么人都行的,不论是驯鹰的技能,还是鹰,都是祖辈传下来的,根本不是外人可以驾驭的。
说鹰是祖辈传下来的,并不是说驯鹰的寿命比人还长,而是说每一只驯鹰都是原有驯鹰的后代。这是因为驯鹰的过程光有人还不成,还需要原本的驯鹰参与,而鹰天性孤僻,不是自己生的雏鸟,驯鹰见了就会啄死。所以只能在驯鹰中选择最优秀的配种繁殖,再经过严格的选蛋、孵化、饲养、训练……各个流程,往往一百个蛋也很难得到一只成功的驯鹰。
好在能成为驯鹰的鹰种本来就是鹰群中最聪明和强健的,优选的结果让驯鹰越来越优秀,到现在,驯鹰和一般的野鹰已经很容易区别开了。
几百年来,草原上一共只有三个家族能驯鹰。而这三个驯鹰世家,都被西瞻皇室搜罗在身边。
大约三十年前,其中一个家族百灵氏站错了队伍,成了皇权更迭时的政治牺牲品,被忽颜举家剿杀。一家一百多口人只逃出了三个,然而西瞻对这区区三个人的追捕,却整整持续了十年。即便后来不再大规模搜寻追捕,百灵氏仍然是西瞻的通缉要犯,西瞻每一个军官都必须牢牢记着百灵氏族人的特征,抓到了一个便是泼天富贵,由此可见,驯鹰人是多么重要!
从此,西瞻国内就只有两家能驯鹰的人了。他们靠着这项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技能,在草原上一直享受着超凡的地位。从选鹰到养鹰再到驯鹰,各个环节都严格保密,绝不外露半点。
驯鹰人一死,这些驯鹰就算死在天上也不会飞下来,别说他们这些大头兵,就算王爷萧图南、皇帝忽颜也拿驯鹰没有办法。
走到中午之后,胡毕达里停下脚步。
他前方出现一片起伏不定的草绺子地。所谓草绺子,就是半沙化的贫瘠草地。枯黄的草和浅黄的沙地交杂在一起,形成一小片一小片的疤瘌。高高低低的地势上,还长着些耐旱的灌木、蒿草和几十棵稀稀落落的树木,草木最繁茂的地方打着一眼简陋的水井。
最高的树上拴着几条长长的白色布条,正在随风飘荡,要是在中原,这是出殡用的东西。但西瞻出生的胡毕达里知道,这相当于中原的旗帜,应该是一个部落的标志。
果然,十几顶破旧的毡包就在树后不远处,颜色也和沙地一样枯黄。没有围栏,应该是大门的地方有一道矮矮的篱笆,马匹都不用跳跃就能直接走进去。
一老一小两个穿着草原人皮袍的女人正在井边打水,见了他们这么多士兵,停下手,有些惊慌地看过来。十几只羊等在旁边要喝水,见主人迟迟不动,都不满地叫了起来。
看起来,这应该是哪个贫穷的小部落聚集地,十几顶帐篷最多也就能住百十个人,这么小的部落难以和大部落争夺好草场,扎在这贫瘠的草绺子地上也就不奇怪了。
胡毕达里出身贫穷,一看到她们就有些同情,不过军人的谨慎仍在。他先命八个游骑上前围着帐篷外面转一圈检查了一遍,又叫十人站在高处四下眺望,承担警戒工作,见没有什么异动,这才带人走过去,暂时歇歇。
他们早惊动了帐篷里的人,一个满脸胡子的牧民走出来,他的脸是牧民常有的那种黑里透红的颜色,一脸都是风霜侵蚀的皱纹,都不大能看出年龄来。他身穿一件破破烂烂的皮子长袍,毛都磨得精光锃亮,也分不清是羊皮还是马皮,见了胡毕达里明显有些畏惧,只是木讷地笑。
胡毕达里问了他几句,得知这是乌驼部落的一个小分支,已经在这片无人的草绺子地上住了几个月,因为今年冬天不打算迁走,所以年轻人都出去割冬草了,现在帐房里都是老人和孩子。
胡毕达里听他说已经在这里住了几个月,忙把萧图南的外貌形容一番,问他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又问拔密扑、可贺敦人,还有比较大规模的军队。
这牧人一概摇头,什么人也没见过,只有问到闻名草原的恶魔马匪,这牧人才点头说听过,却也没有亲眼见到。
胡毕达里很是失望,这里不是西瞻都城聘原附近那种城市集中地带,而是地广人稀的草原。草原实在太大,要在茫茫草原上找一个人,和大海捞针没有什么区别。像这样居住几个月的部落都看不见萧图南,他们还能找到吗?但是他又怎么能说出放弃的话来?眼见实在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只好略略休整队伍,便起身开拔了。
部落里有滚热的酥油茶,有新鲜的马奶和干肉,胡毕达里让士兵们补充了一些干粮,又在井里取水装入水囊,喂饱了马匹,扔下一些钱便继续上路。他们已经有些绝望,却绝对不能停下寻找。
那两个打水的女人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年纪小些的那个突然咧嘴一笑:“这就是西瞻禁军?也不过尔尔嘛!你们要是听我的,在水井中放点狼毒,这几百人也就没了!”
她的声音略像含了饴糖一样含混不清,要见识很广的人才能听出,这是北褐话特有的团舌头音。
刚刚答话的牧人摇摇头:“别闹了,快收信吧。”
小姑娘答应一声,发出一声长长的呼啸。天空中很快便出现几个苍灰色小点,近了才能看出是四只大鹰,不同于萧图南的黑鹰,这些鹰毛色苍灰,形体却更大了三分。
有三只呼啸着落到地上,还有一只不肯落下,只围着大树上的白色布条盘旋鸣叫。
小姑娘哀叫一声:“又发现了!这已经是第七个了!都是假的!我们这十几天都把草原上落单的人抓光了!”
牧人脸色阴沉:“我们答应了别人,宁可错杀,绝不放过!”
“知道了,东北方向,三十里。”小姑娘没精打采地放出一只小鹰。这只鹰也是一身苍灰色的羽毛,一双脚爪却是雪白的颜色,它顺从地等着小姑娘给它脖子上挂上竹筒,便展翅飞了出去。大约一个时辰,那只鹰又飞了回来,脖子上已经没有了竹筒。它安静地等着下一个任务。
“又一个!”牧人也轻轻叹了一口气,“人还是不要太好奇的好啊。”
二
山中是另外一个世界,草原上的波澜影响不到这里。
又过了三天之后,距离那场大火已经半月有余,萧图南和青瞳在山洞里也住了十几天的时间。平静的生活无可奈何地走到了尽头。无论是他还是她,都不可能真的就此长居山中,做对平凡的猎人夫妇。向老天偷来的宁静,被老天发现了,只好还给上天。
翻过重重山岭,前面就是一片不平整的草场,再前面就是那一小片曾经卷起龙卷风的沙海了。
萧图南和青瞳二人坐在马上,眼望四周。
“我想好了。”他微笑着说。
“什么?”青瞳望着他。
“平安绕过草原,我就送你回去。”萧图南静静道,“严格地说,这次我不能算赢了你!所以我也没有资格带你走!但是草原不发展壮大就会落后,战争对于我们是生存的必须!就算不为了你,我也别无选择,只能南侵!所以,你不和我赌一年之约,我明年也会来!”
青瞳眉头一皱:“那我也只能——”
“嘘!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明白的,你不要说出来!好吗?”萧图南微笑,“顺其自然,青瞳,随其自然吧!我们会遇到,到时候,可能会有各种情况,那时候,你我心里怎么想,便怎么做好了!只是,无论发生了什么……也不要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