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惨叫起来,险些就要从椅子上摔下。
仿佛可以看见蓝色的电花,他的头发都炸起来了。
诸星面不改色地命令:“变回去。”
连语速和语气都没有任何变化,果然是见过大场面、不以物喜不以物悲的主任级高层人物。
料明拉过麦克风也对他施压:“你好,是我,料明。我也在。我已经知道你是什么人了,所以请你不要隐瞒了,早点结束问话吧。”
不知道是因为痛苦,还是因为料明的话,那个人没有再反抗,认命般闭上了眼睛。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杨简大惊失色:那个人的脸和身体突然开始了一阵剧烈而高速的扭曲,在那股令人战栗的异变之后,不到十秒的时间内,他的脸和身形就完全改变了。
那个人赫然就是林惊云。
料明解释说:“我在报告里给他起名‘变脸人’,他可以伪装成见过的任何一个面孔。名为‘林惊云’的脸,是他最为喜爱的一张。”
诸星看着林惊云的脸观察了半响:“好看是好看,就是娘里娘气的。”
料明敲了敲桌子,又对着麦克风说道:“让我们看看你真实的脸吧。”
林惊云犹豫了起来。
诸星讥笑道:“怎么,拿不出手?”
林惊云抬头看向眼前的单面镜。它一面是玻璃,一面是镜子,他对着的这一面无法透光,只能映照出他那张英俊的、使他非常满意的脸庞。他犹豫了又犹豫:“我配合的话,你们不能伤害我。”
他想了想又补充,“要是你们有点人权意识——我也是病人,你们必须妥善地对待我。”
诸星不为所动,催促道:“快点。”
林惊云深吸了一口气,再次闭上了眼睛。
杨简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脸孔再次扭曲起来,在那一阵阵的人类不可完成的抽搐与痉挛之后,呈现出了一张他绝对不会忘记的脸。
那个夜袭过他的猥琐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在下是传说中的存稿箱~
作者正在挥汗如雨地搬家Qrz
怎么发现林惊云这厮的戏份那么多,怒发便当【并没有
☆、不和谐的美男子
杨简目不转睛地看着不远处的那张平淡的脸。
这真的是一张平平无奇的脸,不说丑得不堪入目,但就是寻常地让人连稍稍打量的兴致都没有。
就像是在挤挤攘攘的大街上碰见百货公司大甩卖,在挤得连气都透不过来时,往无数张或叫喊着的、或争吵着的脸孔上匆忙一瞥之后,脑袋里朦朦胧胧剩下的一个不太讨喜的影子。
没有档次,没有腔调,乏味得就像是在白开水里泡涨了的包子皮。
杨简没有对料明和诸星提起过他被林惊云拐出去的那天晚上,在小楼房二楼卧室里意外遭遇的事情。
——这太耻了。
他一直以为这个猥琐得要死的人是林惊云手下的某个不入流的小喽啰,没想到,他就是他本人。
诸星端详了他的脸十秒,才感慨地吐出一句话:“我活到现在,还没见过像你这么丑的人。”
林惊云龇牙咧嘴起来,看起来非常不满。
诸星嘟囔着“你丑到我了”,于是又长按了电击键几次。
林惊云立即“啊啊啊啊”地惨叫了好一阵。
诸星又尽情嘲笑了一番,之后才摆摆手:“好吧,你变回之前那张脸吧,比现在怎么说都要顺眼一些。”
林惊云爽快地变了回去,瞬间恢复他那神气的嘴脸:“好了,我已经招认了,你们是医院,我是需要保护的病人,你们现在开始不能再电我了。”
料明倒是没有反驳他的厚颜无耻:“如果你合作,我们保证不会伤害你的人身安全。”
林惊云原本也只是虚装声势,此时不禁松了一口气。
“入院有入院的规矩。那么现在,说说你的故事吧。”
林惊云做了许久的心理斗争,终于还是开口了。
他原名林凡,三十多年前出生在S市附近小城市的一个普通家庭中。他从小就是“人如其名”的标准案例:上小学的时候,他既不是那些令老师们头痛的小霸王,也不是那些让老师们捧在心尖的优等生,他尴尬地处於一切群体的中游,数年如一日地缺乏存在感,以一张没有人能够记住的大众脸穿梭在童年的街道上。
小学过后,他升上了一所普普通通的中学,之后又考上了一间普普通通的二流大学,他在学生时代从没有过任何刻骨铭心、轰轰烈烈的记忆;毕业之后顺利成章地进入了一家普普通通的小企业,干着普普通通的工作,领着普普通通的工资。
他的人生没有经历过大喜,也没有大悲,如同他的面孔一样,平凡地就像海边永远不会被游客在意捡起的亿万沙粒中的一颗。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样的人生尽管称不上美满,但也绝对不算糟糕了。但林凡不同于一般人。
他的心里潜伏着一个野心勃勃的大boss,这让他认为自己不凡的灵魂被这幅平凡的躯壳禁…锢住了,并对此感到痛恨不已。
上寄宿高中的时候,他意外发现自己对同宿舍里一位清秀的男同学有了异样的感情,他悄悄偷窥他,收集他用过的笔芯、偷拿他的衣架、袜子,甚至还曾经起过示好的冲动。
不过很可惜的是,那位男同学有自己的好朋友,有自己喜欢的女生,压根没有功夫理会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他那份浓烈的倾慕。
所谓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他辗转反侧,郁结于心,简直快要饮恨肝肠断了。
在那之后的学生时代里,林凡生生压抑住了对同性的全部冲动。
俗话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
压抑了那么久,林凡这厮是彻底变…态了,毕业后他离开老家来到S市,在最开始的时候他有种重生的感觉——这个年代人们已经很开放了,也可以接纳一些特殊取向的人。
但是悲剧的事情又再次发生了——就算同性恋已经不算是什么大丑闻了、就算网络年代寻找伴侣已经不再困难了,他也还是没能找到自己的佳偶。
原因无他,他眼高手低,专门倾慕那些最出色的躯壳,然而那些人一个个都是gay中龙凤,哪里有人瞧得上他。
要是林凡是个富二代也就罢了,他又只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
要脸没脸,要钱没钱,就连腹肌都比别人少几块,这样的条件,还是早点还回家洗洗赶早玩蛋儿去吧。
林凡好几次约炮不成,后来被他发现了一个好去处。
公司附近一个街区公园的小树林。
有一部分没能跟上时代的基佬把这片小树林当成了茶余饭后掩人耳目的根据地,互相搭几句话就可以心知肚明地结伴共入厕所,速战速决地在小隔间里拌合着吟哦的喘气声地完成一次超越心灵的友好交流。
林凡很喜欢这片小树林。他可以隐藏在树影下观察过路的年轻男人,直到发现符合自己口味的才踏步而出——虽然这个地方常驻的多半是四十多岁的大叔,但是,年轻的打工仔也不是没有……
林凡便这样在小树林里驻扎了下来,每天下班后换件衣服就要往这边跑,奋勇地投身于这项静候觅食的夜生活中,忍耐着小树林里的蚊虫叮咬,也曾经成功勾搭过一两个喝得有些醉意的小伙子。
不过他其实还不够满意,觉得那一两个人年轻是年轻,但长得撑死了算清淡,连清秀都谈不上,瘦鸡一样,身材也没有美感。
然而都沦落到小树林来乱搞了还想怎么样,名模总不会往这里撞吧。
林凡再次陷入了眼高手低的困境里。
就在他最辗转反侧的时候,他发现了自己的超能力。
只要绝对集中精神,他可以将自己变成任何一张脸孔。
最开始他是在一本漂洋过海而来的《花花基佬》杂志上看见的这张亚洲脸孔,一下子就迷上了,他把那页彩图小心裁剪下来压在床头夜夜望着入睡——他倒不是对这张脸孔有太大的欲…望,《花花基佬》上比他帅气的多得是,但这是一张亚洲脸孔,让他心里突然燃烧起了一个幻想:
要是我长这样,我真的死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