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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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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电梯上猜测着这个不难猜测的故事:也许是女孩子爱上了别人,又觉得对不起他,所以打电话来道歉。也许那个女孩子还想得到前男友的原谅或祝福,可她未必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又想背叛,又不想受到良心的谴责,这多么贪心。

回到家里,躺在床上,我一条条地给常欢发着短信,我告诉他刘亚菲和赵小帅掰了,然后又合好了,估计现在正幸福得一塌糊涂。

他也一条条地回复着,只不过驴唇不对马嘴。他说:老婆我刚洗过澡,老婆我想你了。

我愣愣地盯着电话屏幕看了好久,他那个特殊称谓让我微微翘起了嘴角。我飞快地点开通讯录找出他的电话号码又按下呼出键,我知道等下我要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我也想你了。

第三十一章 家宴(1)

很多时候,女人嘴里说着“yes”,她心里想的就是“yes”,跟多时候,女人嘴里说着“no”,她的心里想的还是“yes”。

这句话用在刘亚菲身上显然很合适。

一大早,她就他电话过来数落着我,用那副显然是纵欲过渡的破锣嗓子: “你这个没良心的,赵小帅那个小杂种给了你什么好处,你总是那么向着他,昨天还眼睁睁地看着他把我抢走,喊都没喊一声?”

我心想你要是不愿意的话,能像一袋大米那样轻易地被人扛走么,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先放弃了抵抗,可嘴上却不得不道歉:“对不起,我错了,下次他要是再像扛麻袋一样把你扛走的话,我就报警,说他强抢民女,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她的笑声中带着明显的满足,“改天叫上常欢一起出来吃个饭吧,赵小帅说了,关键时候还是他叶姐明辨是非,嚷嚷着要好好谢你呢。”

“心领了,只要你们别在吵吵闹闹,我就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了。”

“死相,是不是又跟常欢约好了,所以才不肯出来?”

“你猜错了,不是常欢,是他的爸爸妈妈。”我对她说,“他们今天要过来泰城跟我父母见面,等下要去机场接他们。”

“丑媳妇终于要见公婆了,害怕么?”她笑着戏谑。

“去死啦,我又不是没见过他们,不过还真有点忐忑。”我实话实说,这种太过正式的场合总是能给人一种压迫感,但我又不能找出任何理由说我不去。

“祝你好运啦,赵小帅喊我了,改天再给你电话。”在我应了一句“再见”之后,她急三火四地挂断了电话。

我打开衣柜,仔细地挑选着等下要穿的衣服。那些露着胳膊和后背的礼服式长裙显然不合适,黑色的衣服太沉重,红色的又太轻佻,蓝色的会显得我脸色很糟糕。那件米色的毛衣倒还不错,只可惜去年春天跟常欢一起去北京的时候穿过,今天再穿,仿佛不大合适。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常欢打了电话过来,问我准备好了没有,我说还没,因为想不出该穿哪一件衣服。他说就穿粉色的衣服吧,配上黑色的羊毛大衣,系一条或红色的亚麻披肩就会很好,我问他黑色会不会太老气,他说反正都是丑媳妇了,再怎么打扮也漂亮不起来,再说我妈喜欢粉色和红色,你信我的准没错。

两个钟头后,我按照常欢的建议,穿着粉色的毛衫黑色的羊毛大衣围着火红色的披肩出现在机场,经过25分钟的等待,终于看到一对穿着休闲唐装的中年夫妇走出了关口,并向我们走了过来。

常欢的爸爸说想好好看看泰城,所以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我就像个顺从的小猫一样陪着他的妈妈坐在了后面,她一直在跟我聊天,还问了几个“你父母最近身体如何”、“常欢是否经常出去喝酒,最近有没有感冒”一类的问题。

而我一直在温言软语地回答着她,说“我父母身体安好,蒙您记挂”、“常欢最近很听话,没有出去喝酒,也没有感冒,您放心吧。”

“小爱真是知书达理,常欢,你以后要好好对疼她,知道么?”她一边朝正在开车的儿子命令着,一边轻轻握住了我的手。那是一双近乎完美的手,虽然她本人年过半百,可光看手却像是一个少女,十指尖尖,无名指上套着一个黄金镶嵌的老式婚戒,火红的石榴石愈发把他的手映衬得细腻白皙,像是被捂热了的玉雕。

“您放心,我的媳妇我不疼,谁疼?”常欢话一出口,我的脸马上羞得滚烫,天知道我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容易就害臊。

“好啦,仔细开你的车吧,有什么豪言壮语回到家里再说,小爱又不会跑掉,不用现在就表决心。”她笑了笑说。

终于回到了他家,我先泡了一壶黄山毛峰,这是我爸爸的最爱,不知道他父母会不会喜欢。茶盘和茶杯茶壶都是常欢从景德镇买回来的,白色的瓷杯配上淡淡的绿茶,看起来蛮漂亮。

他们并不急于喝茶,而是到每个房间看了看,然后又坐回客厅里的沙发上。他爸爸端起茶杯嗅了嗅,然后问我,“是你选的茶叶么?”我回答说是的。他又说“黄山毛峰喝起来很舒服,不像君山银针香得那么霸道,你很会选嘛,要是在旧社会,说不定还能当个茶博士咧。”我说是我爸爸喜欢喝这种茶,就买了些带到这边,也不知道和不和你们的口味,你们喜欢就好。他妈妈说“你伯伯在北京也是只喝这种茶,这次还带了一些给你父亲,说是要当作见面礼呢。”她又自然而然地抓起了我的手轻轻握着,“你这个孩子哪里都好,就是太客气了。我和你伯伯都不是外人,跟我们不用这么拘谨,以后你就会知道,我这个婆婆并不讨厌,跟电视和小说里的那些怪老太婆不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从认识常欢到现在,我只见过他们几次,除了他们的生日就是我订婚的那一次,严格说来,我跟他们还不算熟悉。但是今天,她这句小玩笑终于拉近了我和他们的距离,她保养得当的脸上笑意盈然,身上散发着温热的淡淡的香味,这种感觉简直跟我妈妈一模一样。

她笑着给我讲起了一些常欢小时候的事情:“你别看他个头这么大,小的时候绝对是个爱哭鬼,每次去姥姥家玩,那几个孩子总是喜欢欺负他,他总是哭着问我们怎么才能让警察帮着收拾那几个小朋友,我和你伯伯就告诉他长大了当律师,谁欺负你你就跟他打官司告状,如果你赢了,警察自然会帮你收拾他们,所以他从4岁就发誓要当一个律师,没想到最后还真的成功了。”

第三十一章 家宴(2)

此时我才搞清楚了,为什么每次我爸爸讲起我的陈年旧事,他都会听得那么起劲,原来听别人的糗事是这么有趣的事情。

我满脸坏笑地看着常欢,他假装若无其事地喝着茶水,可我知道他现在的心情跟我当初一样,大概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阿姨,常欢小的时候真有那么多故事么,他从来都不给我讲,您多讲一些给我好不好,我很想多了解他一点呢。”

“当然有啊,他还喜欢穿裙子呢,”她转头问常欢的爸爸,“远征,穿裙子照相那年常欢几岁了?”

“五岁,”他爸爸接过话来对我讲,“那天我刚刚买了台海鸥相机,想给家里的几个孩子照相,结果轮到他的时候,非要穿上表姐的裙子照,说那样才好看,我不许他穿,他就哭了起来,最后还是穿着裙子照了一张。”

“爸,你跟他说这些干什么,这不是损毁我的形象么,以后我还怎么振夫纲!”他尴尬地笑着,跟父亲抗议。

“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想着振夫纲”,他的妈妈打断了他,之后又转向我,“这个臭小子如果欺负你,你就打电话给我们,我会把他小时候那些丢人的事情统统讲给你听,保证他束手就擒举手投降。”她俨然把我当成了儿媳妇,连说话的时候都带着“自己人”的亲切感。

我看看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我爸爸妈妈在家准备好了晚餐为你们接风洗尘,我们一起过去吧。”我开口征求他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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