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1 / 2)

2023年5月19日

创建时间:2023/5/199:35

标签:好朋友

我们每个人一生之中都会有很多朋友,有的朋友大度,有的朋友仗义,有的朋友温暖,有的朋友体贴。不管是什么朋友,只要和我们有一段甜美的共同回忆就弥足珍贵,让我们久久难以忘却。无论这个朋友和我们现在还有没有联系,只要想起他,我们就会从心底感受到一份爱和甜蜜。那么,这是真正的朋友,一生的朋友。

小学六年级,我转学到私立学校,一进校就是军训。军训在离城不远的一个军校里,我在营房门口遇见明,第一眼,我几乎以为明是个智力缺陷儿童,因为明长得呆头呆脑,看起来一点不聪明。况且明也没怎么说话,好像不太积极,这更加深我对他“智力低下”的怀疑。那个时候,我们同班有好几个看起来非常机灵的同学,明和他们比起来,大大咧咧,呆呆傻傻。当然,后来我才发觉明一点不“智力低下”,反而成绩很好,人也很灵活,这是我以后才发现的。

军训我和明没怎么接触,只在军训快结束的时候,我发现明有一本《脑筋急转弯》,于是我大着胆子找明借来看,明大大方方的借给我。我对明说的第一句话是:“能看看你的《脑筋急转弯》吗?”明说:“好。”这就是故事的开头,没想到,接下来我和明朝夕相处整整7年。军训结束,开学上六年级。我们住进一间教室改成的寝室里,一张床挨一张床,应该叫大通铺。我和明的床挨在一起,从此,接触就多起来。

明完全颠覆我对他外貌的看法,明不仅聪明,而且灵活机动,在班上很活跃,和同学的关系也很好。有一件事,加深我对明的认识。一次语文考试,两节语文课连在一起考。但老师似乎不太在意考试纪律,课间的时候,放我们出去解手休息。有的同学就悄悄把课本拿到厕所里找答案,悄咪咪的,生怕别人看见。我瞥见,一脸蔑视,我觉得这些同学太low。可明兴冲冲的跑过来,把我拉到一个角落,塞一张卷子给我,我一看,竟然是这次考试的考卷,而明已经事先把考卷全部答好!

我大吃一惊,我问他:“卷子哪里来的?”明说“我上个星期在老师办公室拿的,周末我都答好,你看不看?”我害怕起来,我说:“我不看,你不怕被老师发现吗?”明一脸不在乎的看着我,好像《抓壮丁》的王保长对卢队长说:“你啷个也说外行话哦!”明说:“你看不看嘛,这样,我把卷子给你,你传卷子上去的时候,就把这张卷子传上去,你肯定得高分。”我彻底吓到,虽然我也喜欢得高分,但我从来没有想过来个鱼目混珠。我摆摆手,说:“算了,算了,你给别人吧。”明讪讪的走开,然后又兴冲冲又不知找谁商议去了。这件事刷新我对明的认识,我以前没有接触过像明这样大胆而堂皇的作弊小孩,我觉得明像我的反面,我不会做的事,他会做,很神奇。

晚上,我们就寝前,很多同学都喜欢听收音机,那时候流行随身听,明就有一个,京华牌的。我找明借京华牌随身听,明大方的借给我。晚上,万籁俱静,我躺在被窝里听收音机,那天晚上刚好播的广播剧《红楼梦》,演的贾政在初落成的大观园里考宝玉那一章,伴着潺潺流水,移步换景,宝玉一景一赋的展才。旁边明已经呼呼大睡,明有打呼噜的习惯,伴着明的呼噜声,伴着大观园众人的笑语,我也沉沉睡去。

我和明都喜欢看《圣斗士》,然后就在草地上演星矢闯十二宫。一般我演星矢,明拿一根跳绳,演挥舞星云锁链的瞬。不知道怎么回事,星矢和瞬竟然开始对决。瞬拿起跳绳“无情”的向星矢挥舞起来,星矢没有星云锁链,短距离攻击吃亏,挨好几下。明得意起来:“瞬是无敌的!”我很郁闷,坐在草地上,仰望着明,好像一个奴隶望着举起鞭子的奴隶主。

圣诞节,学校开篝火晚会,我们先把我们自制的心愿卡栓到圣诞树上,然后参加游园活动,等待晚上的演出。明像一个突然出现的精灵一样,窜到我面前,递给我一瓶雪碧,明说:“我妈妈来了。”我蛮开心,明妈妈来看明,我还得礼物。篝火晚会的时候,几个外教演耶稣诞生在马槽。先是几个东方博士发现大星,然后玛利亚在马槽生下耶稣,最后博士送上礼物。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几个外教饰演的东方博士,肩膀上扛一把扫把,这是什么意思?晚会结束的时候,圣诞老人出现,抓起大把大把的糖果扔给同学。同学太多,我一颗糖没抢到。正在郁闷的时候,明塞给我几颗糖,他刚才扑过去抢到一把。我含一颗糖,很甜,像过圣诞节的样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就这样伴着,我和明从小学六年级一直到高三毕业才分开。明到重庆去读大学,明说他认识很多重庆朋友,我丝毫不怀疑明的社交能力,我只是有点担心明有些过于张扬,就好像明当年似乎对我说:“你啷个也说外行话哦!”我担忧明自我感觉过于良好。后来,我隐约听说一件事,证实我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明在他就读的学院当学生会主席,不知道是由于自负,还是有什么隐情,他们学院的学生组织游行反对明。明躲在老师办公室不敢出来,明后来哀怨的对我说:“kevin,那次事情后,老师和我谈很多,我受益匪浅。”我既忧虑又觉得幽默的看明被“打击”,我知道明不会有事,明就像一张海绵,打一下缩一下,第二天就复原。

最后一次见明,就在不久前。他一点不显老,在体制内看起来蛮滋润。我希望明好好生活,记得我这个老朋友,记得圣诞节的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和众小孩抢糖吃的那一幕,那么,我和明就会像圣诞老人发的糖一样,甜滋滋,好像两根甘蔗。

上高中,虽然我还在以前的学校,但同学换了不少,其中就新来一个北京人,叫广。广身材适中,长相清秀,看着蛮帅气。我第一次和广说话,广笑意盈盈的和我打招呼。我觉得这个人还蛮暖和,有点暖男的意思,况且广一口地道的“京片子”听起来很舒服,似乎看电视剧一样。

我和广不在同一个寝室,广邀请我到他寝室来睡觉。广说:“某某走了,你来吧,有床睡。”盛情难却,我于是跑到广的寝室住一晚。我和广躺在床上聊天,我问广:“你爸爸做什么的呀?”广神秘的说:“我爸爸在大山里造原子弹,你知道吧?保密部门。”我无法判断广说的是真的,还是开玩笑,只好转移话题问他:“你们北京人是不是逛故宫,长城都逛烦了。”广不屑一顾的说:“哪有,很多北京人根本没逛过故宫长城!”我听了,很神往,我觉得北京人到底不一样,天子脚下,见识不是我们这些乡下小孩可以比的。

晚上临睡的时候,我突然看见广的袜子塞在我睡的床的床头柜里,广这两天都穿的这双袜子,一双黑色棉袜。等晚上寝室里安静下来,大家都睡着,我悄悄伸手把广的袜子拿进被窝,闻起来。广的袜子很好闻,没有异味,只有一股纺织品的味道。闻着,闻着,我的帐篷也搭起来。于是,用手解决。第二天,我悄悄回我住的寝室,毕竟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至于,广发现这件事没有,我一直不敢确定。不管怎么说,广过后对我的态度并没有什么转变。

广喜欢踢足球,他也把我拉去,但我从来没有踢过足球,只好在绿茵场上乱跑。我想学别人来一个头球,但我用头顶球,不像把球顶跑,反像是被飞来的足球打中脑袋一样,狼狈不堪。其他一起踢球的人都笑我,广不笑我,他似乎还挺欣赏我的“球技”。广说:“kevin,你来当守门员,看我的香蕉球你接不接得住。”我站在球门前面,接广的香蕉球。广一脚把球踢出一道弧线,我用尽全力两手去接,虽然接住,但两只手都被震麻,广哈哈大笑:“kevin,我的香蕉球怎么样,还好接吧?”我尴尬的笑笑:“你很厉害哦。”

广和喜,慧,到我们家来补习功课,我们四个人合资请一位英语家教。家教是个50多岁的年长老头,教的英语很死板,只知道让我们划分句子成分,他说:“这个搞懂,英语就全懂啦。”中午,老头走掉,广下厨给我们做一盘番茄炒蛋,厨艺不好评价,但味道还成。广笑着对我说:“kevin,怎么样,好吃吗?”我不置可否的点点头。但我发现喜和慧都没怎么吃广做的菜,我也只敢粗浅尝尝,不敢仔细品味。

期末考试的时候,广提前给我说好:“kevin,数学考试的时候记得给我扔个纸团,全靠你。”我欣然答应,那时候,我的数学成绩确实蛮好。考试的时候,轻车熟路,几乎没遇到什么难题,只在最后一道题,我疑惑一下。试卷做完,我把答案写在一张纸条上,扔给广,广不动声色的捡起来,他的数学考试一定过关。但我检查试卷的时候,发现其实我最后一道题答错。仔细想想,我猛然反应过来,马上重新答题。我再次写一个纸条,把最后一道题的正确答案,扔给广。广竟然没有发现,而且考试时间也结束。考完试,我对广说:“最后一道题我写错了,正确答案我扔给你,但你没有看到。”广满不在乎的挥挥手:“管它的,考那么高分数做什么。”

广很仗义,有一次,班里来一个新生,和我住一个寝室。新生和我有些来往,晚上的时候,我借他的CD听,我现在还记得CD专辑叫《安第斯山的雄鹰》,很好听,很浪漫宏伟的乐曲。但第二天,我情绪不太好,看起来消沉。广关心的找到我说:“kevin,是不是新生欺负你了?!”广看起来气呼呼的,似乎一定要为我出一口气。其实新生并没有欺负我,只不过是我自己心情不好,我摇摇头说:“没有。”后来,不知道广是不是真的去找新生的麻烦,新生第二个星期就转学了。广就是这样,仗义,勇敢,敢说敢做。

高中毕业,广去英国留学。我读大学的时候,和广视频过,他看起来还是笑吟吟的,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我让广发点国外的新闻到我邮箱来看,接到几段新闻后,我收到一封警告邮件:“不许转播非法信息。”我告诉广,广说:“没办法,我也发不过来了。”想想有点搞笑,原来我们的邮件都是被监控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在广已经娶妻生子,生活很愉快。我祝愿广活得越来越潇洒,越来越快乐,像他一贯的生活哲学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生活本身清浅可爱。那么,我和广的友谊也就有一段美好的回忆和一片深深的祝福。当某天,深秋的落叶簌簌落下,落在青石板上,绽出一朵莲花。广,记得还有kevin这么个朋友,kevin会在神的面前,为你祷告和祈福。

高中的时候,除了广这个新同学,还有一个叫喜的新同学。说是新同学,其实又不是,喜初中就在我们隔壁班,只不过我不认识。晚上在寝室洗澡,我和喜搭话,我知道我要和喜相处三年。哪知道喜不搭理我,默默的洗完澡就睡觉,仿佛我是空气一般。我也有点奇怪,其他同学都很热情,怎么这个老同学,反而冷冰冰的。第二个星期,喜渐渐开始和我接触,我发现他其实喜欢和我在一起,和我一起,他似乎有说不完的话。我有点惊喜,本来我以为遇到一根冰棍,哪知道是热苹果派。

喜邀请我去参加他的生日宴会,他邀请的很多是他以前班上的同学,我并不太熟悉,但经不住喜的盛情邀约,我还是去了。我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喜要好的同学几乎都是“耍家”——家里条件挺好,学习完全不顾,吃喝玩乐,东游西荡。我在他们里面算是个异类,因为我很看重学习,也不大喜欢吊儿郎当的到处耍。不管怎么说,我和喜的关系热度直线上升,上课下课几乎天天在一起。晚上下晚自习,我和喜要一起去操场上散步,其实就是围着操场走两圈,天天如此。那时候,很愉快,晚上的时候,明月照大地,皎洁的月光把我和喜都映成两个银色的人。我会抱住喜,和他开玩笑,喜就这么束手就擒,任我抱着。我闻到喜洗干净的衣服上散发出一股洗衣粉味道,很优雅。

喜的爸爸是我们当地一个有名气的房地产老板,有一家名头很响的房地产公司。喜有一次指着顺城街的一块户外大屏幕对我说:“这就是我爸爸花钱搞的。”我对喜的爸爸很仰慕,虽然我并没有见过他。喜接着说:“读书又怎么样,我爸爸的公司里面好多研究生一样在给我爸爸打工。”我听见有些黯然,因为我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喜好像看出我的沉默,他接着说:“但kevin,你要好好读书,以后考个大学,你和我们不一样。”喜就是这样,你说他纨绔,他确实纨绔,但有时候又似乎非常懂道理,说的话温暖人心。

喜也并非完全是含着金钥匙出生,因为在喜很小的时候,喜爸爸就和喜妈妈离婚,各自又重新组建家庭。喜爸爸再婚后生一个儿子,喜妈妈再婚后也生一个儿子,把喜夹在中间,成为“三不管地带”。所以,喜其实也有他的烦恼。喜爸爸对喜很大方,大方到让人吃惊的地步,喜爸爸带喜去商场买鞋,买一双1000多元的皮鞋,要知道,那为上世纪90年代。这双带气垫的皮鞋,喜没穿多久就变得破破旧旧,喜也完全不在乎。想想,那个时候,大凉山的山民一天到晚还只能吃土豆果腹,喜简直活在天上。

我对喜有好感,我觉得他像一个卡通人物,嘻嘻哈哈,叽哩哇啦,没什么攻击性。有一天晚上,喜跑到我床上来,和我一个被窝聊天,我紧紧挨着喜,顺势就亲一下喜的脸,喜也不在乎,说:“你干什么呀”。而我已经自然反应,流出液体。喜察觉到异样,起身回去。我也觉得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从此,我对喜更多一份情愫。

喜对学习完全不上心,他不会像广一样,要我考试的时候丢答案给他,他完全不在乎成绩。但我觉得我应该帮助喜提高学习成绩,我雄心勃勃的为喜制定补习计划。主要是数学,因为数学最好讲明白,文科反而没什么太多讲的。于是,每天晚上,临睡前,我都要空出半小时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为喜讲数学,主要是基本的公式和演算。似乎也起到点作用,一些简单的题目,喜好像确实学会。但一到考试,我的“补习班”马上崩溃,喜还是一题不会,一分不得。我却不死心,继续给喜讲题目,讲公式,以至于我们班的生活老师都忧叹:“Kevin,你太执着啦。”最终,我的“补习班”在喜的满不在乎和轻描淡写中,黯然收场,喜还是对学习完全绝缘。

喜高中毕业后,去加拿大留学,我后来听他告诉我,他先在加拿大读大学,然后读学院,最后学院都没毕业就黯然回国,成为一名标准的“留学垃圾”。考虑到喜以前的学习经历,这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再说喜爸爸也不在乎喜去留学几年的花费。那个时候,喜爸爸虽然已经退休,但钱总是有的,毕竟是个大老板。喜第二次邀请我去参加他的生日宴会,在一个热闹的酒吧,灯红酒绿,歌舞升平。我远远看见喜爸爸坐在一个大沙发上,两旁几个中年男人谄媚的向他敬酒。我觉得喜爸爸就像电视剧里演的什么老大一样,很威风,很有派头。

最后一次见喜,他已经回国。我们一起打乒乓球,然后去书店买书,喜还像我们读书时一样,几乎没什么变化,散散淡淡,洒脱轻松。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喜,以后没有联系。我觉得我和喜是有区隔的两种人,哪怕我们曾经相熟。我想对喜说声对不起,因为那个荒唐的夜晚,因为那个荒唐的轻轻一吻,哪怕我不是有心,至少也是一种冒犯。我希望能得到喜的宽恕,宽恕我曾经的荒谬和虚无,毕竟我和喜曾经是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应该有最深的祝福,我祝福喜一辈子快乐,一辈子健康,哪怕生活有不如意,只要想到还有我,还有我们这些曾经的好朋友,也一定可以稍稍宽怀,稍稍安心。喜,一生平安。

上大学第一件事就是军训,我提一个红色塑料桶,塑料桶里放两个衣架就去军训。大学同学当然都不认识,全是陌生面孔。跑操的时候,跑我前面的是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我边跑边问他:“嘿,你叫什么名字?”他说,:“戴!”于是,我记住这个名字,我知道我大学四年都要和这个戴在一起。军训有一个奇怪的岗位,站在营房门口站岗,谁知道偏偏叫我和戴去站岗。我们站在一起,百无聊赖的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我觉得戴的性格很奇怪,他不热情,但也不冷漠。你问他什么,他都回答,但又不见得多么积极的回应。我和戴聊天往往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说完上句,下句就得重新起头,很奇怪的感觉。我闹不清楚,戴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他对我有好感还是反感,对戴我有一种疑惑的感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大学正式上课,我和戴成为室友,接触多起来。我觉得戴还是可爱的,比如你可以随意指责他这没做对,那没做对,哪怕他并不积极整改,但至少他不会生气。戴的这种性格,让我在他面前很放松,因为如果面对一个容易得罪的人,多半会让人心情紧张。戴就是那种不容易得罪的人,大部分的时候,我几乎都找不到他的痛点,我不知道怎么样才会得罪他。或许他这种人天生就不是拿来得罪的,而是拿来陪伴的。

但戴也很“神”,四川人骂人,骂某某是“神头”,指这个人有点荒诞,有点无厘头。戴就有点“神头”,而且这种“神”贯穿他大学四年。大一的时候,我们要学高等数学,对于我这样好不容易从高三解放的人来说,确实没有太大的兴趣努力学习,但戴不一样,他每天晚上拿着数学课本去教室上晚自习,天天坚持。不知道戴的底细的同学,都以为戴是学霸。我也对同寝室的中同学说:“戴期末不要考个100分吧?”中同学说:“我们和他比一比,打个赌,期末数学谁考的分数高,谁就不用打水,最低分的人打一年的开水。”我鼓起劲说:“好,比就比。”和戴约好赌约,他不喜不怒的,好像不在乎。

期末高数考试,无心学习的我勉强及格,中同学考70多分,而天天拿一本数学书上自习的戴考60多分,只比我多几分,可是我几乎一学期都没看过数学书。从此我就知道,戴绝对是一个“神头。”我因为三个人里面分数最低,打了一段时间开水,后来这个事也渐渐没人提起。说到考试,戴是我们班创纪录的。从第一次期末考试,我看出戴并不擅长考试以后,戴就开始连连挂科。文科挂,理科挂,连考察课都挂。一次开学,中同学神神秘秘的找到我说:“听说戴上学期的所有考试课全部挂了!”我听说,吓一跳,我说:“学校会不会让他留级?”中同学说:“不知道嘛。”好在我们学校比较宽松,并没有让戴留级,只让他补考。据说,到大四毕业,戴还没把挂的科目补考完。戴的“神”可见一斑。

戴不仅“神”,还很固执,有一次,戴下楼跑步,回来把他被汗水湿透的内裤挂在我床前的凳子上。我实在看不过眼,我说:“戴,把你内裤洗了嘛,你不嫌脏啊。”戴无动于衷,躺在床上就睡着。第二天起床,戴的湿内裤干了,变成风干橙子皮,同学们纷纷侧目。戴一年四季穿那种老式透明的丝光袜,看着很跟不上时代,我对戴说:“你买几双棉袜来穿嘛。”戴不置可否,他对我质疑他的穿戴持一种淡漠的态度。戴把他喜欢的二战盟军坦克贴在墙上,天天观摩。戴说:“原教旨主义往往引起战争,二战就是这样的,希特勒就是原教旨主义者。”我不太喜欢和戴谈论他中意的军事,战争话题,因为说不到一块去。很多时候,我甚至分不清,戴是支持轴心国还是同盟国。戴自己的立场很模糊,一会偏这边,一会偏那边,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有点崇拜希特勒,当然这完全可能只是我的误解。

戴绝不暴力,但有武力。课余的时候,戴会去玉带桥那边的一家柔道馆练柔道,戴自己身材高大,再练练柔道,妥妥一个“打手。”毕业前夕,戴要我帮忙给他照几张相片,我和他一起去玉带桥的柔道馆。戴比几个攻击的姿势,要我给他照相,我一一照办。我看见另外还有一个练习柔道的男人,旁边放一身警服,一招一式比戴专业得多,简直是虎虎生威。我对戴说:“把你比下去了。”戴不好意思起来,有点讪讪的。

我们寝室四个人,有一个长期不归宿,我也经常回家,中同学常住寝室,戴偶尔来住。一天,戴说:“kevin,中,我请你们吃西餐,我家附近有一家西餐馆,生意很好,我请你们去吃。”我蛮惊讶,戴竟然要请客,又没说有什么特别的事,但我和中同学还是一起去赴约。到西餐馆,戴熟练的点意面,这是我第一次吃意面。我和中同学端起盘子就吃,戴忽然说:“你们懂不懂吃西餐的规矩,吃意面,要先把面里面的香料挑出来再吃。”而我和中同学已经大半盘面下肚,两个人面面相觑。我还好,我和戴一样不怕被嘲笑,但中同学农民出身,这样指责不会吃西餐,确实有点伤面子。好在戴马上恢复如初,不再“谴责”我们的粗鲁。这也是戴的一个特点,他对你好,确实会对你好,但会在好里面给你加点辣椒。

戴为一个很神奇的人,他无时无刻不在展现他的神奇。我最后一次见戴是大学毕业后的同学聚餐上,我们去一个日式自助餐,可以自由点鳗鱼,寿司,天妇罗等等贵菜。戴一来,就向服务员要一份牛肉炒饭,不出所料,服务员很快端上来满满一盘牛肉炒饭,戴风卷残云般吃完。这就是戴,他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但他绝对没有什么坏心眼,恰恰相反,他的思维模式是反坏心眼的。这就是我的大学同学戴,可爱而有趣。

戴,你应该也成家立业了,希望你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我们需要你的“神奇”,我们需要你的“逆向思维”,有你在我们很高兴,很愉快,很幸福。戴,加油哦。

2023年5月20日

创建时间:2023/5/209:58

标签:伴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和你去夜市看花灯。现在有一种芙蓉花瓣的花灯,只要人一走到底下,花瓣就会盛开,然后绽放一朵莲华。我要先走到芙蓉花瓣底下,让鲜花盛开,再向你招手,快来,快来,到这里来,我给你照个相。我看你,笑得很甜,我也就开心起来,毕竟,我和你都是快乐的。

穿过一条窄窄的熙攘的街道,经过一个又一个卖木雕,毛线娃娃和塔罗牌的摊位,我们走到一家咖啡吧。我说:“要不,进去喝杯咖啡?我们这个月的生活费还有剩余呢。”你为难的点点头,我知道你心疼钱,你宁愿用喝咖啡的钱去给孩子买一个巴郎鼓玩。但今天,奶奶来了,孩子可以暂时让她看着,我们可以悠闲的享受一天的假期。

进入咖啡馆,我要一杯卡布奇洛,你只点一杯柠檬水,你说你喝咖啡,晚上睡不着觉。我看着你笑,你还是那么省事,节省,哪怕你其实已经可以稍稍奢侈一下。我说:“花灯好看吗?你想不想听我背一首词给你听?”你笑起来,我们结婚三年,你对我掉的书袋还没有厌烦。我开始背起来,摇头晃脑:“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你拍起手来,说:“这不就是今天晚上吗?刚才我们走过河边的时候,每个摊位都灯火辉煌,连树上都挂满彩灯,还有各种颜色的星星灯。大街上的车灯把夜晚变成漫天星河的深空。酒吧门口,一个乐队正在弹贝斯和吉他,上面的旋转七彩灯,翻转摇摆,好像跳舞一样。全被你说中了。”

我哈哈大笑起来,说:“其实不是我说中,是辛弃疾说中。或者说,南宋的临安和我们现在的城市有异曲同工之妙。”你看着我,仿佛陷入一种崇拜,其实我只不过当了一次孔乙己。我说:“要不,你来一块提拉米苏吧?很好吃,我请你,这个月我的零花钱还没花完。”你摇摇头:“算了,算了,别浪费钱。”我说:“不浪费,吃了怎么叫浪费呢?”我叫来服务员,点一块提拉米苏,我说:“不要巧克力的,要彩虹的。”服务员接单而去。我满意的说:“今天晚上,你怎么能不吃一块提拉米苏,你怎么能不甜甜蜜蜜的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哪怕我们花了钱,但享受了生活,这不是很好吗?”

你苦笑着,尝一口提拉米苏,说:“确实很甜,很香,外国人的蛋糕就是和我们中国的不一样。”我笑你好土,但随即又有点忧郁,因为我们的家庭,因为我们的孩子,因为我,所以你才甘愿当黄脸婆。要不然,你也可以健身房内练身材,ktv中展歌喉,九寨沟里摄影,峨眉山上礼佛。其实,是我们拖累了你,把你变成一个围着锅台转的家庭主妇。没有你,我和孩子都会变得很落魄。我用手把装蛋糕的盘子朝你手边推:“慢慢吃,提拉米苏要品,因为它里面有很多层次,一层有一层的味道。”

你用一把小勺一点一点的挖蛋糕,不时回过头看窗外的车水马龙,繁星点点。你突然回到现实,转过头对我说:“孩子该睡醒了吧?找不到我们,要哭的,快点,我们快点回去。”我刚想责怪你,难得的休闲之夜,怎么就匆匆回去。但我又觉得你说的对,孩子找不到我们该哭了,我最害怕孩子哭,一哭心都碎了。我叹口气,说:“好吧,走吧,我们现在回去,应该还来得及。”你用一张餐巾纸把提拉米苏包起来:“孩子肯定喜欢这个,带回去,给他吃。”我无奈的点点头:“本来是买给你的…”你一把拉起我的手:“走吧,孩子吃也是一样。”

回去的路上,夜风吹过我的脸,我打一个激灵。我突然领悟到,你是神送给我的礼物,你和孩子都是神送给我的礼物。不然,我多么悲伤,我多么凄凉。没有你,没有孩子,我就彻底成为一个“孤家寡人”,守着空荡荡的房间,发呆,连说个话的人都找不到。这样活着,行尸走肉一般,像个什么样子,人间的耻辱。

你没有看到我的脸,你只想着快点回去,照顾孩子。我觉得亏欠你,亏欠你太多。你给我一个家,而我还给你带来一个小拖累。我想着,只有好好照顾你,照顾好你,照顾好孩子,才是我最应该做的事。你说:”等一下,我去上个厕所,马上就回来。”我说:“我也去上一个。”于是,我们分别走进长颈鹿间和大象间。我方便完,出来,左顾右盼,却没有发现你的踪影。

你到哪里去了?难道还在长颈鹿间,可时间已经过去很久。我焦急起来,我到处找你,我跑到街口的红绿灯到处张望,但没有人,我又跑回厕所,也没有人,只有面无表情的男男女女穿流而过。我想,再等等,再等等,要不,我要大声喊了。正在我急得出汗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对面小卖部灯光璀璨的招牌下,你正在朝我招手。

我惊喜的几乎叫起来,我朝你跑过去。我跑到你身边,问:“你到哪里去了?我到处找不到你。”你笑着说:“我出来看见没人,就想给你买支刮胡刀,天气热,胡子刮勤点,凉快。”我微微喘口气,你怎么老想到我,想到孩子,从来不想想你自己?遇到你,为我和孩子的福分。但遇到我们,是不是你的奉献和牺牲?我说:“回去吧,边走边乘凉,晚上压压马路,蛮浪漫呢。”

回到家,孩子刚醒,正在哭,奶奶抱着安慰。你把孩子接过去,说:“不哭,不哭,妈妈给你买蛋糕了,好香的蛋糕。”孩子一到你怀里,马上就停止哭泣,妈妈的怀抱才是他的安乐窝。我轻轻搂着你,而你抱着孩子,我们就这样,相互依偎着。电视里传来孟庭苇的歌声:“如梦如烟的往事散发着芬芳,那门前美丽的蝴蝶花依然一样盛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个夏天的夜晚,我的家,好像一个天堂。

2023年5月21日

创建时间:2023/5/219:56

标签:神归

飞机起飞2小时后,我从舷窗里往下望,那时候,是晚上9点过,四周大地一团漆黑。然而飞机正在接近一片灯海,好大一片灯海,简直灯火辉煌,亮如白昼。机舱里传来空姐温柔的声音:“亲爱的乘客,我们正在飞过上海。”原来是上海,怪不得如此的繁华,好像一个银河中的繁星荟萃之地。飞机渐渐飞过光之城,再次飞入夜幕,迎来大地上的虚无。只偶尔看见点点灯火,不知道是哪个卫星城或小市镇。

我即将离开这个国家,去韩国,那是近20年前——2005年我的旅途。此后,我又多次在中韩之间往返,感受两个国家的风俗和民情。我不太想过于仔细的谈论韩国,因为我觉得其实从骨子里,韩国和中国一模一样。哪怕她实行资本主义,哪怕她有高昂的民族情绪,哪怕她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就是另一个中国,或者说中国的某一个部分,如此而已。

我觉得不仅仅韩国,全世界都是一个通理。贫穷的孟加拉,小孩在肮脏的河水里洗澡和美国的贵公子靠着夏威夷的棕榈树晒太阳,他们的动机其实都一样,都在追求快乐和幸福。人是一种有极高内在共同性的动物,遥远北极的爱斯基摩人未必不能理解撒哈拉沙漠的土着。我们,人类本身,其实都一样,我们的喜怒哀乐都是共通的,没有区别。

我们常常被外界的表面现象迷惑,认为欧洲人怎么样,美国人怎么样,中国人怎么样,印度人怎么样,但换个角度,你会认为欧洲狗,美国狗,中国狗,印度狗有本质区别吗?根本没有什么内在区别,只不过长相差异,狗还是狗,一样摇着尾巴跟在我们屁股后面转。神在造人的时候,本就不分三六九等,黑泥巴捏成黑色人种,黄泥巴捏着黄色人种,白泥巴捏成白色人种,不管是什么人,我们都是神手中的泥人,我们的灵魂来自相同的一位神。

很久很久以前,神坐着莲花宝座,巡游地球,她从天空中俯视大地,她没有看见大上海,她只看见空旷的原野,大片的草地,神觉得孤单,神害怕寂寞。她希望能有一座上海城,这样,夜晚的时候,她可以在灯火阑珊之上俯视人间。于是,神造出人,不分区别的,不加条件的造出人,然后让人类在地球繁衍生息,生儿育女,传续文明。但忽然,神接到一通电话,神国有急事需要她去处理,于是,神依依不舍的和我们告别,返回她的家乡。走的时候,并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人类失去神,正在彷徨的时候,突然来一个骑一匹黑马的老头,老头看见人,看见每一个人都哈哈大笑,人们问他为什么笑?老头说:“我才是神,你们都得听我的。”众人觉得老头疯了,于是,想揍他。哪知道老头用手一指,第一个冲过来的莽夫就变成一只猴子。众人被吓到,老头说:“我和你们打个赌,三天后的中午12点,必定要下一场大雨,下三天三夜才会停,你们信不信?”众人不敢说信也不敢说不信,都说不出话来。老头再次哈哈大笑,骑着黑马离开。

果然,三天后,连下三天三夜的大暴雨,洪水把族长的篱笆都冲散了。老头再次悠闲的坐着黑马,闭目而来。众人忙跪下磕头:“老神仙,收了法术吧,我们信你为神。”老头满意的点点头。突然又回转身反问众人:“那以前那个坐莲花宝座的又怎么样呢?”众人不敢言语,一个机灵鬼说:“她死了!我看见的。”老头斜着眼,盯着机灵鬼看一会,然后对众人说:“以后你们都得听我的,我叫你们吃玉米,你们不能吃红薯,我叫你们吃红薯,你们不能吃土豆!”说完狠狠瞪众人一眼,众人吓得连声说:“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但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是老头施了法术还是众人太自私,竟然从此以后没有人说起老头的事,好像老头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可是,其实众人又都在听老头指挥,只不过是暗地里进行,绝不让旁人知道。于是,这个世界上从此就多了一种人叫“傻子。”傻子分大傻子和二傻子,大傻子不知道世界上有神,也不知道老头就为现世的神,他们一无所知,浑浑噩噩,成为最愚蠢的蠢货。二傻子知道神和老头的事,但二傻子以为那个坐莲花宝座的神还会回来,回来解救他们,把他们从老头的魔爪中解放出来。二傻子虽然比大傻子聪明点,但其实仍然是不通世务的呆子。在这个以老头为尊的现世,注定不会幸福,只能寄希望于天际,每天望着渺渺太空,异想天开。

老头住在遥姬山碧云洞,轻易不会露面。但他养有一千只鸽子,靠着这一千只鸽子,他可以和世界人任何一个人通信,由此,来掌管这个世界。老头可不是吃素的货,他常常制造幻象,迷惑世人。比如,他会把人当作拉磨的驴一样,套上枷锁和头套,驱使着拉磨。如果驴不听话,就抽一鞭子,要不然,就在驴前面钓一根胡萝卜,驴以为一直朝前走就能吃到胡萝卜,哪知道它永远吃不到。

在老头的统治下,人间变成一个银色的世界。人们像蒙上眼睛的驴一样,不知道幸福在哪里,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就这么苟且活着。人类的一切情感都被老头漠视,在老头眼中,人类就好像一个个机器,按照固定的程序运行。既然人人都变成机器,人的生存意义又在哪里呢?我们活着,难道就是为当一台永不生锈的机器,或者一部没有自主思考能力的电脑吗?人是动物的灵长,自然的宠儿,怎么能被剥夺人之为人的美好和生命的重大价值。我们要活得快乐,我们要活得有人趣,我们要活得有尊严而且高贵。

于是,人们推举一个英雄去和老头谈判,要么,还给我们人生的美好;要么,请老头返回他自己的领地,不要再来干涉我们。英雄带着礼物,一扎香蕉和一兜苹果来到遥姬山见到老头。老头冷笑一声,说:“我早就知道你要来。”英雄恭恭敬敬送上礼物,并表达众人的愿盼。老头微微沉默,对英雄说:“也许是我太心急了。这样吧,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让你们过20年轻轻松松,明明白白的生活。”英雄疑惑的说:“什么条件?”老头点头道:“只要你答应做我徒弟,从此听我调遣,我就不再对人间大加干预,众人可以按自己的想法自由的生活。”英雄陷入沉默,做老头的徒弟,会被世人戳脊梁骨的。

老头再次冷笑一声,他用手一挥,上海的夜景出现了!璀璨的夜晚华光之城,明亮的东方明珠电视塔,黄浦江边摩肩接踵的男男女女。老头说:“你看看逛外滩这些人,他们大多是来上海的外来户,他们最大的目标就是在上海定居,有自己的房子。可你知道吗?他们中绝大部分人都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在挣扎一番后,纷纷返回安徽,江苏,河南,四川。你看看,他们穿的什么?简直是破布烂巾。你想不想帮助他们,让他们达成愿望?”说完,老头又一挥手,出现北韩的夜景图,一团漆黑,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一片虚无。老头说:“你自己选吧,你愿意帮助那些穷鬼,还是去和高尚的共产主义者陷入黑暗。”

英雄含泪答应做老头的徒弟,他选择帮助世人而不是推世人到一种荒谬的尴尬境地。老头叹一口气,说:“你回去吧,你和我的约定从今天开始生效,到时候你就知道你做了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情。你会发现上海的灯光变得更亮,简直照亮全国。”英雄走后,老头陷入沉思,他知道他并不是在压榨英雄,而是送给东方一份礼物,一件极贵重极重要的礼物。这个礼物在很久之前,他就已经送给西方。

英雄的盛世,伴随着鲜花和掌声,闪光灯和包装精美的糖果。人间成为一个真正幸福,美好,圆满,自由,平等的人间。老年人坐在茶馆里品特级茉莉花茶,中年人坐10多个小时的飞机去北极村看望圣诞老人,摩登女郎流连忘返在巴宝莉专门店和豫园下午倾洒阳光的咖啡屋,孩子们欢歌笑语的在迪士尼乐园里嬉戏玩耍。一个真正的盛世,降临在我们面前,无论你以前是悲苦,寂寞,还是贫穷,也无论你曾经多么辉煌,成功和荣耀,我们平等的享受这个盛世,享受人世的甘甜和繁华。这个世界,从此也就多一分幸福,少一份哀怨。

人们开始渐渐忘掉老头,就在人们快忘记曾经老头当过神的时候,一个孩子突然指向天空,说:“神会回来的!”众人吓一大跳。有的老年人忙问孩子:“你说的是哪一个神:坐莲花宝座的还是骑黑马的?”孩子肯定的说:“坐莲花宝座的!”众人忙舒一口气,但随即又有点心慌。因为神真的回来,会不会降罪人间?这个孩子简直不知道天高地厚!

孩子接着说:“神会回来拯救我们,把我们拥抱和抚慰,从此,我们真正成为神的儿女。”众人不敢否认也不敢承认,看着孩子,惊讶的张开大嘴。神会回来的,因为她爱上海,她爱北韩,她爱孟加拉,她爱每一个穿破布烂巾的穷苦人。我们每一个人,无论贫穷还是富贵,无论幸运还是不幸,都是她的心之所属。

2023年5月25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创建时间:2023/5/255:56

标签:神的傻子

山川载不动太多悲哀,春花最爱向风中摇摆。我始终相信,任何苦难,都有一个反面,这个反面就是苦难本身会蕴藏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叫作愤怒。自己愤怒,所以思考;别人愤怒,所以帮助。这是苦难对苦难者的赋能,上天的安排,没有人可以非议。就好像,上帝蒙上你的双眼,但一定会让一只布谷鸟飞到你窗外歌唱。上帝是仁慈的,人也一样。对苦难者的同情,是人最基本的性格特征,连这个特征都不具备的话,其实和魔鬼也就差不多。魔鬼不会同情苦难者,魔鬼只会利用苦难者,消费苦难者的苦难。但人会同情一切苦难,因为人和魔鬼有天然的区隔,我们即使再堕落,和撒旦总是疏离的。撒旦诱惑我们,我们心中早就对他充满怀疑。我们怀疑世间的一切苦啊难啊痛苦啊离别啊都是撒旦的阴谋,我们有理由这样怀疑,哪怕我们没有证据。

我一直在想,到底世界上什么样的人才是最可爱的人。一个黑色的人,显然不可爱,因为他的心理充满负面;一个白色的人,很正直,但感觉有点冷淡;一个黄色的人,可爱,但会让我们有点疑惑,这样的人会不会有作秀的可能性?

再仔细思考,黑色的人虽然心理充满负能量,但站在他的视角来看世界,却也发现不无道理。这个世界有太多隐藏起来的阴暗,机关,猫腻和表演,我们大部分人其实都被各种表面幻象蒙蔽住双眼。黑色的人是不是就是那个开天眼的三眼神童?他们看到这个表面光鲜的世界隐藏起来的那一面,所以他们的行为和选择与这个世界的表面幻象是矛盾的。但你能说他们错了吗?你能说你看到的光,你看到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就没有杂质和阴影吗?黑色的人不可爱,甚至并不睿智,但他们有存在的价值,他们的价值在于揭示和反抗表面的美好。一种美好,如果只是表面华丽,它是值得被思考和反思的。这就是黑色的人的意义。

但黑色的人也确实没有那么高尚,他们执着于他们看到的黑暗面。他们沉浸在自己蝇营狗苟的小世界,他们看不到理想的光芒,他们感受不到道德的力量,他们只喜欢听下里巴人歌唱,阳春白雪与他们几乎绝缘。或者说,黑色的人自己其实也是值得被思考和反思的,他们的心胸并不宽广,他们的目光并不远大。换句话说,一个黑色的人其实有他可怜的一面,因为他根本感受不到爱带来的喜悦和安宁,他根本拒绝承认爱。既然爱本身被否认,那么黑色的人的生命就像冬天傍晚6点钟的时候,灰麻麻,阴沉沉,人影晃动,有如鬼魅。

白色的人很正直,由于他的正直,所以他不愿打扰别人,这会使人觉得他稍微有些冷漠。他很多时候,会把不打扰别人当作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当我们被他的正直所吸引,他的冷漠又把我们距于三米之外。白色的人好像一只白瓷花瓶,放在客厅,美丽我们的家园。但不要拿在手中把玩,因为并不适合拿在手中,太大太沉太细腻。白瓷花瓶放在花架上,远远欣赏,就最好。

黄色的人像一只布偶小熊,戴一条红围巾,穿一双耐克鞋,看着就喜庆。黄色的人性格热乎,对人很好,很好相处,常常帮助别人,怜老惜贫,面面俱到。黄色的人像冬天里吹来的热风,感受一下,好暖和,好舒服。但是,黄色的人有一种弊病,就是我们在感受到他的温暖和舒适时,常常产生一种隐约的怀疑。他为什么这么好?他这么好的背面隐藏着什么?他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和需求?我们心底对黄色的人,永远存在一种戒备,哪怕这种戒备埋得很深很深。

既然黑色的人低下,白色的人冷漠,黄色的人有虚伪的嫌疑。那么,哪种人才是最可爱的呢?我想真正可爱的人是一个傻子,傻子绝对不黑,我们不会把一个黑色的人叫作傻子。傻子也没有那么明黄,因为他是迟钝和天真的,他做不出一种人见人爱的姿态,博取大众的好感。傻子本身是白色的,他不会像黑色的人一样,充满攻击性。也不会像黄色的人那样,热情如火,春风拂面。傻子是一个活得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单细胞动物,他是一个纯粹的生命,没有那么多背负,没有那么多理想,没有那么多怨恨,没有那么多算计。

我们会防备一个黑色的人,也可能会防备一个黄色的人,但我们不会防备一个白色的傻子。以前有过一种争论,什么样的人才活得最好,有的心理阴暗者说黑色的人活得最好,有的善良的人说黄色的人活得最好。其实他们都没有说错,黑色的人有武力,能抢夺到大量资源;黄色的人往往身居高位,不用手脚,自有收益;白色的人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一般活得也不会差。但白色的傻子呢?往往是被社会忽略的一个可怜人,他抢不到,演不来,挑不起,于是傻子只能独自在孤单的角落暗暗落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到底,什么样的人才最应该活得好?有的人说:“反正绝对不是傻子!”。我默然。我觉得人一旦活通透了,会觉得其实最应该活得好的就是傻子。因为傻子真正活出人的本味,傻子的生命最纯粹,傻子把人存在的意义上升到一个神明的高度。神会喜欢一个傻子,因为傻子不会武武扎扎的耍刀弄枪,弄坏神的礼帽;傻子不会演一出朦胧剧,让神摸不着头脑;傻子不会拒人于千里之外,让神难以接近。傻子是神的宠儿,神在傻子那里感受人的意义。傻子歌颂神的伟大,在傻子眼里,神真就是个神。

傻子是神天然的粉丝,神是傻子原本的守护。他们两个长相依偎,彼此照顾。一个真正有神性的人一定会喜欢傻子,看某个人喜不喜欢傻子,多大程度上喜欢傻子,其实可以看出这个人有没有神性,有多少神性。我想,我们大多数人多少都有一点神性,不多,但一定有。90年代有一部郑则仕演的爆款剧《肥猫正传》,火遍大江南北。郑则仕演的肥猫其实是一个胖乎乎智力低下的残疾人,但肥猫正直,善良,热心肠,帮助妈妈洗衣,择菜,买东西,做不少好事。我想大家都应该喜欢肥猫,不然收视率不会这么高。所以,我们多数人其实都是有神性的,只是我们的神性常常被世俗挤压和掩盖。

如果傻子变成一个苦难者,其实这样的事常常发生,我们应不应该帮助他?既然神有的时候会打瞌睡,白色的人,黄色的人,甚至黑色的人应不应该把傻子照顾好?当我们知道傻子其实是神的宠儿,我们就应该对傻子施以援手,拉他一把。我相信神会感谢每一个帮助傻子的人,因为她不希望世界上从此少一分纯粹,多一分虚假。神始终爱着傻子,神是放不下傻子的。

《聊斋志异》里有一个故事,读书人孔雪笠和狐仙一家结缘。狐仙一家虽然修得人身,但每500年有一次天劫,需得一个至真至善的正人君子,甘当替身,领受天劫,狐仙方能存续。孔雪笠手持三尺宝剑,挡住雷霆一击,狐仙一家方得保命。为报答孔雪笠,狐仙也为孔雪笠生下一子。孔雪笠和狐仙一家相遇,相处,相恋,确实够真,够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天劫要用至真至善者化解。有傻子,天劫不会来。

我总以为傻子很可爱,很有存在的必要。哪种动不动骂别人是傻子,说傻子活不好的论调我不喜欢。我想有没有那么一天,我们和傻子来一场联欢舞会,我们跳一段迪斯科,傻子也扭一曲大秧歌,那么,这个夜晚必定很好,很幸福,因为神的笑颜已经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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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5/2512:59

标签:乡下

我和妈妈坐上公交车,去乡下外婆家。去外婆家,要先坐车到郊区,再赶出城的车,中间转车很麻烦。但到乡下,是我的乐趣,因为我可以去捉蚂蚱,“转森林”,看望河沟里的青蛙,闻青草田野的味道。一到外婆家,我就蹦蹦跳跳的从后院跑过,大喊:“外婆,外婆!”外婆从堂屋出来,惊喜的说:“你们来了呀,我是听见有人在叫!”我不好意思的笑起来。人未到,声先闻,我也当一次王熙凤。

外婆摸摸我的脚后跟,说:“这个鞋暖和,穿着肯定舒服。”妈妈笑着说:“新买的,今天才第一次穿呢。”我得意起来,穿着新胶鞋,在堂屋里转悠。我看见外婆的煤油灯,是用一个大玻璃药瓶做的。药瓶里装上煤油,插一根灯草,就是灯了,我在城里没见过。煤油灯不止一盏,好几盏灯,分别放在灶台上,桌子上,电视机旁边和卧室的床头柜上。

我问妈妈:“今天晚上我们就点煤油灯吗?”妈妈说:“煤油灯停电才点呢,平时有电灯啊。”我有点失望,但随即又开心起来,因为我听说外婆家是常常停电的,那个时候,80年代,停电很普遍。结果,第二天晚上,果然停电,屋里屋外一片漆黑。乡下和城里不一样,城里停电,屋里黑,街上还是亮堂堂的。乡下停电,整个镇子都陷入一片黑暗,找不到一点光的影踪。陷入这种无休无止的漆黑,我会稍微有点紧张,甚至有点愤怒,因为我感觉到自己的无助和渺小。太阳公公一走,我就什么都看不到了,我们原来如此低微。

这个时候,煤油灯发挥作用,用火柴点亮药瓶上的灯芯,就是妥妥的一盏灯。煤油灯发出黄色的火光,把房间照出朦朦胧胧的亮色,走在里面,有一种皮影戏般的幻梦感。我怕黑,小孩子都怕黑,所以我走到哪里都要把煤油灯举着。有的时候,甚至故意举着灯到黑暗的房间里面炫耀一番,好像做一场驱走黑夜的法事。古代有拜火教,如果生在那个年代,我多半也是个拜火教徒吧,否则,我为什么如此离不开灯光

外婆开始讲神话故事,外婆每到停电的时候就喜欢讲神话故事,好像这是农村的一种习俗似的。外婆说她去附近的一个池塘取仙水回来,外婆说:“很灵的,他们都说灵。喝仙水,什么病都会好。身上痒啊疼啊,涂一点,马上就好。”外婆接着说:“还有人说,在池塘里看见一座宫殿呢,就是在这池水里看见的。”我惊讶的长大嘴巴,跑过去要喝外婆的仙水。哪知道笨手笨脚,把装仙水的军用水壶打翻,仙水流一地,我的额头也被桌子脚撞一个大包。我哇哇的开始哭,外婆过来把我抱起,把水壶扶正,用水壶里残存的仙水给我涂额头上的包。一边涂,一边说:“天灵灵,地灵灵,神仙保佑,小孩马上就好。”

我似乎真的不痛了,慢慢止住哭泣,眼睛左顾右盼。表哥过来,把我拉到一旁问:“刚才外婆说什么?说的咒语是吧?你说给我听。”我咯咯咯的笑起来,我还太小,复述不了外婆的“咒语”。我只好说:“说的天啊,地啊,什么的。”表哥不满意的走开,到外婆那里探听“咒语”去了。

晚上睡觉,把煤油灯一吹,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完全陷入夜的怀抱。在城里,我会叫奶奶睡觉的时候,把厨房的灯打开,这样我晚上就不害怕。但在乡下,又是停电的夜晚,我却变得无能为力起来。我惊恐的躺在床上,靠着枕头,枕头是稻草芯,不像城里的棉花枕头。乡村的夜晚,安静得似乎一根针掉下来都听得见。我看不见,听不见,只能沉沉睡去,用睡眠来压制自己的恐惧。

乡村停电的夜晚既有点恐怖又充满乐趣,晚上8点过的时候,表哥带我到镇子口去玩。为什么去镇口呢?因为那里有全镇唯一一盏亮着的电灯。是一根路灯,孤零零的矗立的路边,发出微微黄光。光虽然微弱,但在漆黑的夜里,却亮得耀眼。很多蚂蚱在路灯下飞着,爬着,蹦跳着。起码有二,三十个小孩在路灯下捉蚂蚱。一只蚂蚱飞下来,立即涌上去一堆小孩,相互挤靠,相互争抢。我太小,而且又是“外地人”,我捉不来蚂蚱。但表哥很英武。不一会,就捉了10多只大蚂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表哥分给我几只,我们一起逮着大蚂蚱回家。外婆立即在点着煤油灯的灶台上生一把火,放油,把蚂蚱用热油炸得干酥酥,焦脆脆。表哥大方的拿一只蚂蚱给我,说:“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蚂蚱又叫‘油炸妹’了吧?”我听见,有点难过,原来带给我童年乐趣的蚂蚱是一种食物。我不太敢吃蚂蚱,但在表哥的怂恿和演示下,我小心翼翼的尝点蚂蚱腿。没什么味道,有点锅巴渣的感觉。剩余的蚂蚱身子,我实在不敢吃,悄悄扔到墙角。

乡下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连人都和城里有区别。一天早上,我跑到隔壁玩耍。被一个大哥哥看到,他把我带到隔壁堂屋里。我看见堂屋里竟然有一个大坑,里面杂乱的不知堆些什么东西。堂屋靠墙,有一张简陋的木板床,上面半躺着一个中年女人,面色憔悴,似有病容。中年女人靠在一个枕头上,看见我进来,很惊喜。她对着我甜甜的微笑,没有说话,只是不停用手招呼我过去。我吓到,因为这间简陋的草房,因为这个莫名其妙的大坑,也因为这个虽然在笑,但看起来很虚弱的女人。我转身就跑,一口气跑回外婆家。我对外婆说:“她们家好大一口坑,好吓人。”外婆不置可否的笑笑。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这家人是怎么回事,这个生病的女人已经康复还是已不在人世。这算是我童年的阴影记忆,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唏嘘。

除了捉蚂蚱和到处游荡,去乡下最好玩的莫过于“转森林”。所谓“转森林”其实是我自己起的名字,准确的说叫转田坎。外婆家附近并没有森林,只有田间间或几棵杂树。但对我这个城里小孩来说,这些乡间野趣,已经足够有乐趣,足够欢乐。表哥带我走在田坎上,不时跳一个坑,不时走一截“独木桥”,不时翻一条河沟,可好玩了。走累了,找个杂草地,就地或坐或躺,呼吸着乡间的新鲜空气,人好像都变得通透和纯粹。再说还可以摘一片荷叶或者讨几朵野花,拿在手上,威风凛凛的凯旋回家。这是自然的礼物,“转森林”的收获。

早上天刚刚亮,我朦朦胧胧听见爸爸喊:“kevin,起床了。快来看,房檐下结冰凌了。”“结冰凌”是什么意思?我模模糊糊不太明白,转过身又睡过去。及到我起床,日已上三竿,爸爸说:“你起来晚了,冰凌都化了。”我跑到门口一看,果然看见屋檐下还吊着残存的冰凌,地面上也有冰凌的碎块。我后悔自己贪睡,没有看见结冰凌。爸爸说:“乡下冷,才结冰凌,城里看不见的。”没有看见结冰凌算是我童年去乡下的一个遗憾。

记得有一年我去外婆家,表哥带我去一个干涸的池塘掏贝壳,说是贝壳,其实是一个个大块头的蚌。那个池塘不大也不小,十多个小孩在里面掏蚌。我光脚,在池塘淤泥里深一脚,浅一脚的艰难行走。虽然很难走,脚上沾满淤泥,但我觉得很好玩,很有趣。那天,我才到乡下,穿一身很体面小西服,里面还套一件小白衬衣,像极了电视里演的旧社会上海滩的小少爷。我觉得我不该穿这身衣服到乡下,在淤泥里行走活动很不方便。

突然来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哥哥,和表哥也认识,二话不说,把我背起在池塘里走。我不愿意被他背着,我要自己在池塘里找贝壳,于是我在他背上扭来扭去。可哥哥很执着,背着我就不放下,看我扭,就提一提手,把我背得更牢靠了。哥哥穿一件洗的发白的背心,黝黑的皮肤,一看就是典型的农村孩子。我骑在一个农村孩子背上,穿一身精致的西服,简直别扭死我。我甚至好像能感觉到“旁人”悠然的一瞥,意味悠长。其实四周除几个一起掏贝壳的小孩,根本没有其他人。

哥哥就这么背着我,固执的把我背到田坎上,然后又回去把掏的蚌抱过来放在地上。我脚上沾满淤泥,但衣服干净,手干净,脸也干净,哥哥却全身沾满泥点,看起来好像一个泥人。哥哥完全不在乎脏,只是默默的做着他觉得他应该做的事,比如背我这个城里来的客人。回去的时候,表哥和哥哥各抱几颗大蚌,一路向西,夕阳西下,天边一抹红霞。多年后,我一直在想,农村哥哥为什么一定要背我呢?那么的执着,那么的认真,那么的不容拒绝,是不是他也有个亲弟弟,需要每天背着走来走去。而他把我当作他的亲弟弟?我觉得农村人在我心中有好感,就是从这个哥哥这里开始的。他是那么的质朴,简洁,可爱可靠。

在外婆家,外婆还会带我去隔壁小卖部买糖,乡下的小卖部和城里商店没法比,城里商店有做成香烟形状的口香糖,一块块包装精美的司考奇,味道浓郁的虾条,和油滋滋的康康饼。但乡下小卖部只有玻璃瓶中的散装薄荷糖,还有一支支绿色透明糖纸包的薄荷棍,也是薄荷!再不然就是橘瓣糖,一股酸甜桔子味,口味老道。外婆让我自己选,选来选去,我选中散装薄荷糖,一板白色的糖块,甜且有薄荷的清凉。外婆买了糖,和我一起回家。回去的路上我想,薄荷糖不是生病嗓子痛的时候吃的吗?不生病也可以吃吗?想是这么想,一天之后,一大板薄荷糖全甜蜜了我的口腔。

外婆还会带我去附近一家农户买炒货,那些炒瓜子,炒花生,炒胡豆真的是炒出来的。我看见农户家一口大黑锅,里面盛满铁砂,一个老婆婆拿一把大铲子,正在翻炒胡豆。满屋都是炒胡豆的香气,甘冽而燥热。其实,我不喜欢吃炒胡豆之类的东西,因为我还太小,牙口不好,咬不动硬食。但外婆喜欢,外婆喜欢悠闲的看电视剧的时候,嘴里含一颗干胡豆,边磨牙,边看电视剧。一集电视剧看完,一颗炒胡豆也基本下肚,时间和力度都掌握得刚刚好。我体会不到外婆的快乐,我喜欢的是奶油蛋糕,一口吞,甜且过瘾。

外婆和表哥在我读小学的时候都进了城,乡下的祖屋租给别人住。从此,我失去去外婆家的乐趣,我失去在田坎上扯狗尾巴草,路灯下捉蚂蚱和池塘里掏贝壳的乡野美好。我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城里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时常回想起去外婆家坐公交车,走乡下公路的漫长旅途。一个上坡接一个下坡,一个下坡接一个上坡,好像波浪一样,起起伏伏,随波逐浪。妈妈说:“这个坡叫罗兜坡,下个坡叫簸箕坡。”天啦,怎么那么多坡,多么多的攀爬和冲锋。难道不能平缓一点,从容一点吗?公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用一个个升起和沉降,表明它的立场。好像人生一样,抱怨不起作用,面对风浪,只能去接受和面对。

现在去外婆家的地铁已经修通,公路也变得平缓而顺溜,那叫高速路。当年背我的哥哥现在也应该成为城里人了吧?毕竟,时间已经跨过几个十年。我的童年不再重来,但外婆的乡下,永远是我心中的牵挂和美好记忆的最初发源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2023年5月31日

创建时间:2023/5/3112:38

标签:北戴河

黄昏,海天边际的夕阳还转悠悠不肯退场的时候,海鸥已经飞上天空。海鸥是一种爱美的鸟,它们专门在落日余晖的时候,飞过来,飞过去,惊起一滩的欢呼和赞叹。这个时候,沙滩上,很美。美的不是沙滩本身,而是大自然赋予沙滩的一种落寞和绚丽。一天将过去,但还没有过去,一切还是和谐的,哪怕过一会儿会有暴风雨。至少,这个时候,我们感受到的是希望和快乐,这种希望和快乐来自夕阳,来自沙滩,来自椰子树,来自海鸥,来自孩子亮晶晶的瞳孔。

我去过海边,真的,我去过。那个时候,我才14岁,我和爸爸妈妈报一个北京旅游团。出发那天,妈妈仔细检查煤气和门窗,然后才一路赶赴机场。哪知道天公不作美,那天正好是雷雨天,我们坐在候机厅里等飞机起飞。有人小声说:“飞机不怕下雨,但害怕打雷,所以得等。”结果,那天的雨直下了一天,我们晚上只好由机场安排住进旅馆。好在,第二天晴空万里,我们先坐飞机到北京的南苑机场,然后又辗转到北戴河。我听说北戴河是河北地界,不属北京管,心里不太乐意,我是去北京旅游的,怎么跑到河北去?别人告诉我:“毛主席也去北戴河啊。以前,那地不是一般人可以去的,只有劳苦功高的高级干部才可以去北戴河疗养。现在当然不同了,普通人也可以去旅游。”我才高兴起来。

车到北戴河,我看见街道非常干净,而且空气清新,行人稀少,简直是天然的一个休憩港湾。更何况由于紧靠大海,有一种海滨浴场的空旷感,和内陆的四川大相径庭。我到北戴河的时候,正是傍晚,天空是淡蓝色的,我记得很清楚,有一种仿佛大海般的蓝色笼盖着这座小城。在成都,这个时候是灰蒙蒙的,有一种抑郁伤怀的感觉。但北戴河完全像一个蓝色的星球,你抑郁不起来,只能沉醉,沉醉在一种蔚蓝大海的辽阔和拥抱中,哪怕当时,海边并没有飞翔的海鸥。

我有一种异常的新鲜感,这个地方——北戴河,是一个我从来到过的海滨小城。我将在这里旅行,感受和成都完全不同的色彩和生活,这让我无论如何不欢欣起来。下车,我和爸爸妈妈走在北戴河的街道上,迎面吹来一股淡淡海盐味的海风。我们要去找一家医院,因为妈妈在旅游车上不住的咳嗽,可能是水土不服或者是感冒。我们就这么漫无目的的在街道上转悠,搜寻哪里有医院,哪怕是一家小小的诊所。

走过来几个散步的老大爷,我用普通话问其中一个老爷爷:“请问,这附近有医院吗?”老爷爷肯定的点点头:“有,前面直走转弯就有家人民医院。”我向老爷爷道谢,和爸爸妈妈继续朝前走。突然,我有种感觉。这个时间段成都街头散步的行人,人影晃动,光疏暗重,有一种鬼魅感。而北戴河的这几个老大爷,他们是明亮的,他们的背景是天蓝色的,走过来的时候,不像鬼,像菩萨。

到医院,开了药,我们转身离开。这是一家小小的但很洁净的医院,即使在下班时间,也有医生,也能开到药。回到旅社,妈妈吃了药,果然不再咳嗽。这时,天空也渐渐暗淡下来,即使暗淡,也并不全黑,还带着稀疏的淡蓝色。这是大海的赋能,不靠近大海的地方,太阳一落下去,就一片漆黑。但海边不会,海边始终有一抹银灰,海边始终藏着隐约的海蓝光影。我好喜欢这里的天气和地理,和成都完全不一样,甚至我会觉得有一点像日本,可能因为日本是一个岛国。总之,我陶醉在北戴河的晚上7点钟,我看到的不是黑夜,是蔚蓝的大海在拍击长空。

这是一个炎热的夏季,到正午的时候,日照中天,空气中弥漫着火焰的味道。我剪短头发,我要清清爽爽的度过夏季。哪怕路口的猫一看见我走过,就要喵喵喵的叫。我不怕猫,我从来没有被猫爪子挠过,哪怕有的时候,它们离我近在咫尺。我觉得猫是一种有野性,但也有灵性的动物。当你和一只猫对视,它会目不转睛的盯着你,既像在研究你,又像在警告你。不过,只要你一靠近,猫就会转身跑掉,它不会和你争驰,哪怕你带有恶意。表面上猫有妖怪一样的眼睛,其实它更多的时候在寻找退路,而非谋划进攻路线。这是猫的狡猾,你要容忍猫的狡猾,因为人类千百年来就是这样和猫相伴相依偎着走过的。

疑惑的是,我在北戴河没有见过一只猫。好像北戴河的居民不喜欢养猫,不像成都人,会把猫栓在门口的树下,像开展览会一样。其实,猫有什么可展览的,谁没有见过猫?可成都人就是这么“招摇”,谁家有猫都要牵出来展示展示,再不然,也要把猫放到屋顶上,墙头上,让它自由自在的遛遛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惊讶的发现,北戴河是一座没有猫的城市。好像,靠海的地方都不喜欢养猫。为什么呢?也许是因为海鸥和猫有某种竞争关系,猫会去偷袭落到地面上的海鸥,海鸥会翻转身用尖锐的喙啄猫的鼻子,它们俩是见不得的。既然,猫和海鸥像卖布鞋的见不得卖雨伞的,卖石灰的见不得卖灰面的,久而久之,海边的人们就不喜欢养猫了。猫哪里都可以生存,但海鸥只飞翔在海边,这是自然的选择,人类的遵循。

我脱下体恤,站到海里,这是一个海滨浴场,沙滩上很多躺着吹海风的闲人。海水有股淡淡的咸味,并不浓烈。奇妙的是海水一点也不冷,站到里面,感觉比游泳池的自来水暖和得多。我不会游泳,我一直没有学会游泳,所以我就这么半截身子泡在水里,标准的海水浴。可能因为是一个游人众多的浴场,所以我并没有看见海鸥,只有偶尔天空飞过几只灰色的鸟,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泡一会海水,我回到沙滩上,感受海滩的细沙。走在沙滩上,是绵软的,沙子直往脚趾里面钻。我想,真正的惬意在于,在沙滩上我们可以脱下外套,赤裸裸的和大自然对话。海风倾诉思念,海浪述说缠绵,沙滩唱首摇篮曲,阳光播下一场好梦。这是海滩的意义,我们在海滩上放下世俗之于我们的所有外在标签,重新做回一个纯粹的人,相互坦诚。

我和爸爸走进一家海滩边的面馆,掀起一面厚重的塑料帘子,面馆的招牌上赫然写着:加州牛肉面。这个北戴河的旮旯一角,怎么会有一家“加州牛肉面”?我和爸爸哪管这么多,缘起则聚,缘灭则散,我们俩一人一碗牛肉面,囫囵食下,周身舒泰。爸爸喜欢在游完泳后吃点东西,以前在成都的时候,他会在游泳池门口买几个蛋烘糕,塞两个给我,好香。吃完面,回到旅行团,原来我们海水浴的时候,别人都去滑沙了,滑沙很好玩,从高处的沙丘坐一只“木船”俯冲而下,刺激过瘾。我后悔,我们错过滑沙的项目,但爸爸说:“没关系,以后还有机会。”我点点头,顺从的跟在爸爸后面,打量这个高大的沙丘。

走过来一个卖苹果的老婆婆,提着一篮子小小的红苹果,妈妈说:“买几个,旅行团都没安排水果,买几个苹果沾沾水汽。”老婆婆是北方人,听不懂四川话,所以买苹果的重任就交给我。我用蹩脚的普通话问老婆婆:“苹果多少钱一斤?”老婆婆安详的说:“三元。”我说:“给我称一斤苹果。”老婆婆悠然的拿出一杆杆秤,给我称一斤苹果。我付钱的时候,老婆婆睁开微闭的眼睑说:“你们哪里来的?”我说:“成都来的。”老婆婆“哦”一声,我怀疑她其实搞不清楚成都在哪个省。老婆婆把称好的苹果提给我,又转身慢悠悠的走向别处,不再看我们,好像刚才的偶遇只是一场梦幻。妈妈接过苹果,用一把水果刀削皮,削好后,递给我吃。苹果是酸甜口的,味道不错,和海边很配,因为海边也是甜甜的,有股水果般的香气。

我以前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疗养一定得在海边,山上不行吗?森林里不可以吗?为什么一定选择大海。直到我去过北戴河,我才知道,海边真的是完美的休养之地:空气洁净,海风拂面,沙鸥翔集,宁静安然。似乎大海的蔚蓝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可以抚平人的伤口,慰藉人的心灵。有什么烦恼啊,疼痛啊,苦涩啊,郁结啊,海风一吹,海水一荡,全都不在了。大海好像一个巨大的魔术舞台,你的一切想法和牵挂在魔术舞台上全部虚化为外在的幻觉,只有魔术本身是真实的。千万不要去告诉一个魔术师你世俗的苦恼,因为魔术的世界超越你的认知。你的心胸和眼光在魔术师那里将被无限放大,最后你发现你的苦恼变成一支别针,轻轻掉在地上,连一点声响都不会发出。那么,你也就舒适了,你也就脱离了现世的艰难。

晚上,我们没有吃旅行社安排的团餐,去了海边一家小饭馆。服务员说:“你们哪里来的?”我吸取白天的“教训”,说:“四川来的!”服务员微笑着说:“四川来的啊,我去给厨师说,让他给你们的水煮肉片多放点辣椒。”我们仨忙表示感谢。结果水煮肉片端上来,确实有很多辣椒面,但一点也不辣,原来北方的辣椒面根本不辣,哪怕厨师已经特地给我们加量。吃完饭,我对服务员说:“水煮肉片一点也不辣。”服务员一脸疑惑的看着一碗红红的辣椒水,说:“这还不辣啊?我们可不敢这么吃。”我得意起来,好像打胜仗的将军:吃辣椒,你们还差得远呢。

晚上住旅馆的时候,我在水房遇见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少年,正在刷牙。他长得很英俊,有一种四川人没有的英武和棱角。我去灌开水的时候,正好和他打个照面,他睁大眼睛,迷惑的看我一眼,然后一点头,走开了。所有相遇的美好,在一点头中得到升华,虽然我再没有见过这个少年第二次,但我已经感受到北方的美丽与哀愁。不是吗?最温柔的正是那一点头的妩媚,哪怕我们从未相识。

北戴河的蔚蓝,是我少年时的一个美好回忆。多年后,我还怀念那里的大海,那里的海风,那里的海鸥,那里的海滩。我想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们把猫猫栓在一棵椰子树下,让它也听听海鸥叫,让它也得大海的容纳。那么,猫和海鸥都归顺自然,自然也就把本不相容的两种生物,和谐的拥抱在她的怀中。这就足够神圣,像大海本身一样。

2023年6月2日

创建时间:2023/6/213:35

标签:尘埃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去韩国留学之前,我在北京待过半个月,那个时候,虽然表面上说学习韩语,其实就是和一帮留学生一起玩。那天我在中介办公室里和老师聊天,老师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快去,你又一个新同学来了,也是成都的,也是大学毕业去韩国读研的,快去接接。”我走出办公室和松迎面相遇,松穿一件花长袖体恤,留着刘海,大眼睛,瓜子脸,身材高挑,胖瘦均匀,晃眼一个大帅哥。我热情的和松打招呼,他却很冷淡,没有正眼看我,好像我是路边的一根电线杆,虽然修成精,会说话,但还不配和他交往。

我感到微微受挫,但想着松也是成都人,将和我一起去韩国留学,我还是对他充满好奇。正当我想着怎么继续和松搭话的时候,老师说:“哎呀,一个同学身体不舒服,你们谁把她扶去休息休息。”我还没搞清楚状况,松一个箭步冲上去,二话不说,背着同学就走。在众人的迷惑眼神中,松得意洋洋的背着生病的女同学离开。松其实昨天才到北京,今天才第一次到老师办公室,第一次见到我们这些新同学,他一露面就当了一回“英雄”。我很惊讶松的热情,他简直是在展现他的与众不同。这让我想起大学新生刚入学的时候都会急于表现自己,松显然很夸张的表现出自己的高尚。这和他刚才对我的冷淡态度形成鲜明对比,一瞬间,我有点拿不定主意,松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我听其他同学说,松的爸爸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官,管着一个有名目的单位。我有某种恍然大悟感,原来松是个官二代,怪不得他的气质很独特。松是那种半冷半热的人,冷的时候,觉得他像一块冰冷的岩石,热的时候,又觉得他像一块热毛巾,敷在脸上,每个毛孔都熨帖。我和松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认识了,几天后,松的爸爸突然给我打来一个电话。

松爸爸问我中介的情况,他似乎想从第三人中得知一些他不知道的情况。我磕磕巴巴的向领导“汇报”,好在松爸爸还比较亲切。挂完电话,松回到寝室,我告诉松:“你爸爸打的电话,问这里的情况。”松还是“哦”一声,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好像不是他爸爸打来电话,而是某个快递小哥打电话来送快递一样。松的冷漠,一度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可毕竟是初相识,我也不好盘根问底。

到韩国以后,我和松分在一个韩语班,相互熟悉起来,松的冰霜才逐渐消融,开始和我有说有笑。我们午饭和晚饭都在中介那里吃,当然没有国内那么丰富,白味茄子,冷拌豆腐,炒饭,打牙祭的时候就吃肉包子。中介老师振振有词:“将就点,这里不比国内,韩国人自己都吃得那么清淡。”我还没什么,孤身在外,饮食我并不讲究。但松似乎不满意,没过几天,松爸爸就给中介老师打电话抱怨吃得太差。中介老师没好气的说:“别人都没说什么,就他们家闹!”我看见松来吃饭的时候,脸若寒霜,不露声色,好像戴上一副面具一样,没有表情。

到离开中介,各找住处的时候,松破天荒的请我吃烤肉。松说:“kevin,你和我住,我房子都看好了。”我受宠若惊,但马上犹豫起来,我也找到一处半地下室,连韩国室友都已经找到。我想和韩国人一起住,因为可以锻炼口语。我说:“松,不好意思,我押金都缴了。”松还不放弃:“kevin,你和我住,我少收你一份房租都可以。”我很惊讶,但还是婉拒松的邀请。松显得很不高兴,那顿烤肉我吃得惶恐而局促。

韩语班的韩国“到屋米”助学伙伴来了,是两个漂亮的韩国小姐姐。她们俩教我们韩语口语,我们回答问题答对,其中一个会比一个正确的手势,然后送给答对者一包小饼干。我们几个男生和到屋米小姐姐关系都还不错,看不出谁亲近谁疏远。可松似乎对到屋米小姐姐不太满意,因为小姐姐曾经委婉的问过中国人是不是没坐过地铁,松好像对到屋米小姐姐的“嚣张跋扈”有所感知并强压怒火。我有点担忧松和小姐姐的关系,我害怕松会发飙,因为松是一个有发飙历史的人。到屋米小姐姐似乎也不好惹,一身优越感,富家小姐做派。

我们那个时候学了点韩语,都想打工,最好的打工就是当中文家教,最轻松,收入也高。但在韩国的中国人太多,想当中文家教的人也很多,要找个家教工作并不容易。有一天,我突然听说松找到一份家教工作,收入丰厚。我周围的同学,只有松找到家教的活,其他人要么送快递,要么在餐馆洗盘子。我问同学:“松怎么找到家教活的?”同学神秘的说:“到屋米小姐姐给他找的。”我大吃一惊,我想起松看小姐姐那一脸不爽的样子,但他竟然暗地里和小姐姐关系这么好。我突然有种“被骗”的感觉,我觉得我看到的表面上的松只是一个假象,实际上的松不仅聪明而且有手腕有办法。这件事让我对松刮目相看,也包括对他的领导父亲崇拜服气。

松是一个蛮任性的人。有一次,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得罪到他,松竟然当着众同学的面,骂我脏话。如果我心胸开阔一点,其实没什么,因为松同样也骂过其他同学,骂得很有水平,语言地道。但我太小气,竟然和松赌起气来,不再和他说话,开始冷战。松表面不做声,其实他也戒备着我。我们的冷战被老师发现,老师很有正义感,她要帮助我,老师在课堂上不点名的敲打松。我看见松的脸都胀红,我以为老师的帮助会让松“醒悟”,哪知道松突然爆发,他骂一句和他上次骂我一模一样的脏话。老师听不懂中文,但这次换我胀红脸。从此,我就知道松是那种不好惹的人,不管他占理不占理,他不会认输。

我和松从冷战发展到疏远,我们俩的关系黄金期只维持不到一年就分道扬镳。虽然表面上我对松不满意,但在心底我并没有把他当作坏人,我一直觉得松是那种亦正亦邪的人,很难把握,不好亲近。而松似乎对我也没有真正的恶意,他更多的时候也像在赌气。我回国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一种危险,这是一种天生的直觉,我感觉到一种恐惧。后来证实我的感觉并非空穴来风,我一回国,就发生砍人送精神病院电疗的事。我给松打电话,他好像很意外,我向松问他爸爸的电话,我的语气很焦急,要知道松的爸爸是一名政法干部。松似乎隐约猜到什么,他语带哭腔的报出他爸爸的电话号码。我拿到松爸爸的电话号码,刚想拨号,手机没电了!天意。我和松以及松爸爸的故事,只能到此为此,无需再深入发展。

回韩国后,我还和松见了一面。松劝我留在韩国,不要回去,但其他的没有多讲。这是我最后一次见松,他请我吃一碗里面有肉的大酱汤,松说:“真正好的大酱汤都是有肉的。”这是松最后对我说的话,两个月后,我回国,此后再没有见过松,松就这么晃晃悠悠的消失在我的世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们韩语班,有一个天津同学,叫雪。雪是地地道道的天津人,说一口天津话,和北京话有区别,听着蛮喜庆。雪是那种极洒脱的人,他几乎不在乎和同学关系远近,学习成绩好不好,自己有没有展露头角等等外在虚幻的事情。他只关注自己活得舒坦不舒坦,爽利不爽利,至于其他人对他有什么评价和感官,他好像天生迟钝。

有一次,在图书馆,我正在上网,雪走来,他用一块优盘下载相声听。说实在的,我很吃惊,我在成都没有看见过有专门听相声的人,那个时候郭德纲还没出名呢。这件事可见雪的潇洒和轻松,他就像一个每天听着相声,翘着腿,躺在躺椅上,手上揣一把紫砂茶壶的市井闲人一样,不太像是应该刻苦学习的留学生。

有一次,我和雪一起坐飞机回国,我们一起到北京,然后我转机回成都,他回天津。在机场,雪招手和我说再见,然后头也不回的走掉。雪就是这样,没有那么多花架子,很实在,实在到有点赤裸裸的真实。雪从不表现自己有多么高大,正直,积极进取。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轻松,惬意,小国寡民。

我和雪一起吃饭,雪满脸不屑的说:“松就是一个伪君子!他就是一个伪君子,百分之百!”我不知道雪为什么要这么说,没看见他和松有什么矛盾呀。我看见雪的脸,一脸激愤,一脸嫌弃,似乎对松非常不满。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雪,那个时候,我和松还没有闹翻。雪的韩语成绩不大好,他下课几乎不看韩语书。一到上课的时候,就说这也搞不懂,那也搞不懂,最后来一句结论:“算了,管它的,反正搞不懂的太多。”

真正让我对雪印象深刻,是美国同学郎来之后。郎有一次,下课的时候,意图用身体来撞我,很多同学都看见,我自己也大囧。毕竟在国外留学,被一个金发高鼻子的美国佬“攻击”,确实有点伤面子。第二天,我到教室来上课,气氛诡异,没人说话。郎自己也目不斜视的坐着不动弹,正在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冷处理之后。雪却突然发飙,当然,他不是对美国同学郎发飙,而是对我发飙。雪在郎面前,清晰的表明他的立场,他是站在郎一边的,所以他开始主动“进攻”我。那一刻,我几乎有点恍惚,我想不到本和这件事全然无关的雪竟然会以这种方式向一个没有来往的美国同学交“投名状”。

班上的气氛变得更加诡异,甚至于第二天,日本同学牧竟然没来上课,理由是崴了脚。而郎似乎对雪的“投名状”并不感兴趣,他自始至终没有和雪说过一句话。班上另一个女同学理,不点名的骂雪是:“汉奸。”尴尬的气氛到达顶点。哪知道正在这个时候,郎却毫无征兆的消失了。一天早上,老师说:“郎回美国了,不会来了。”郎的消失就在雪向他“递投名状”的第三天。换句话说,雪的“投名状”没有任何意义,只是一个笑话。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说,真正尴尬的是我,而不是雪,雪只是当一回下里巴人,而我变成一个异类,一个受大众攻击的倒霉蛋。随着郎的消失,这件事再没有人提起。但伴随着我的是一种挥之不去的阴影,我到底变成一个“好人”,一个“好人”注定是要被张三李四王麻子联手攻击的,人世的规矩如此,更改不得。中国如此,美国如此,日本也同样如此,雪教我一个乖,“好人”当不得,做“坏人”才是王道。

我和雪当然没有再有过来往,但我常常想起,有一次我和雪一起坐地铁的情形。我指着窗外的一个地铁站牌说:“雪,那不就是你的韩语名字吗?”雪一脸讪笑的说:“这都被你发现了。”我觉得雪没有那么坏,他只是很真实,他做了一件很多人都在做,但不敢露形的事。雪的真实让我清楚的知道他是一个“真小人”,但到底“真小人”更可爱还是“伪君子”更值得尊重,我要好好想想。

如果说雪“坏”得有点滑稽,那告简直就是逆天了。告是东北一个小城市的高中毕业生,朝鲜族,个子矮小,看过他的人都说他长得像韩国人。我到北京的第一天就认识了告,我们住在一个宿舍,床对着床。刚开始,告还叫我:“哥,哥”的,但随着他感觉到这个“哥”有点懦弱,有点跟不上时代,告的态度很快转变。告开始对我居高临下,说话很不客气,常常冒犯。告有一次得意的对我说:“本来就应该这样。”本来就应该怎样?告的心中到底藏着什么玄机。

后来,我到底发现点告的心中思量,他对“恶”的人似乎特别尊敬,尊敬到近乎恭顺,但对一个看起来“善”的人,往往小视,小视到视如泥土。告身上有种让我吃惊的东西,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告这样赤裸的皈依“恶”的人。其实,我和告之间并无矛盾,没有发生过什么争执,但他好像直觉般的把我视为他的敌人,常常打压,这让我郁闷不已。

到韩国后,一天在图书馆,我正在上网。告阴恻恻的朝我走来,我以为告有什么事情,我还想和他开个玩笑来着。告突然毫无来由的蹬我一脚,气势嚣张,好像在说:“早该这样,等到今日。”我彻底晕菜,告到底要做什么?告得意洋洋的走开,好像一个打胜仗的英雄,我并没有和他当场起冲突。回到宿舍,我本想把今天告的所作所为讲给其他同学听,哪知告已经恶人先告状,他做出一副委委屈屈的样子,仿佛是我蹬他一脚,而不是他蹬我一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但告也不是完全趋向负面,比如他对另一个同学伟,就很好。伟只是表面咋咋呼呼,骨子里并非恶人,他和告就很契合。我们一起去参观博物馆,告把伟的一个大包嘿呀嘿呀的背着,像个小跟班,更形象说像跟着唐吉诃德的桑丘。堂吉诃德在前面大摇大摆的走,桑丘在后面亦步亦趋,任劳任怨。我觉得我和告就好像两只卡子,相互的棱角没有对位,怎么卡也卡不进去。但只要找到对的角度和方法,说不定我和告也可以“啪”一下,扣在一起。

一次,雪问我:“告家里做什么的?”我老实告诉雪:“告爸爸是他们当地的宗教局长。”雪噗呲一笑:“宗教局长?没搞,没搞。”我也有点怀疑,以告的现实和老练,他爸爸怎么会是宗教局长呢?他爸爸领导的宗教会是个什么模样?再想下去,有点幽默的意味。

我不太想把告归入“坏人”那一类,因为告其实只是个孩子,他那个时候应该还没满十八岁。告是一个人格气质和我差别巨大的人,但他还有很大的可塑空间,他的未来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告不太像一个犯罪分子,他像一个小混混,流连在混沌人间,染一身烟火气。我希望告好好生活,他应该可以活得更好,他应该可以活得更有意义。

我上初中的时候,班里来一个新同学,叫降。降的面部特征很明显,他的上嘴唇有一道缝合线,降是一个兔唇宝宝。班里有些不老实的同学就给降取个外号叫“豁豁”,意即“豁嘴”。我觉得这样拿外貌给同学取不雅的外号很不好,所以我只叫降的大名,从不叫他的外号。降刚来我们班特别老实,别人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因此还受其他同学欺负,但降表面上总是快快乐乐的,看不出哀愁。

后来我听说一件让人不舒服的事,据说我们班的星同学在降洗澡的时候,用绳子把降的下体栓起来,牵着走,像牵一条小狗。当然后面还有其他事,不止这一件。降到底忍不住,跑到角落里哭泣,被老师发现,降哭着对老师说:“我害怕。”老师当时就气懵,第二天开班会,大发雷霆,当着全班宣布,以后谁再叫降的外号,再欺负降就是和老师过不去。班会后,降还是微笑如初,感觉不到什么伤悲,他的性格是柔软的。

那个时候,我常和降一起玩,降教我下国际象棋,我陪他去晒台晾衣服。我们午睡后,都会有一个水果吃,一般是苹果。但我不喜欢吃苹果,我喜欢吃梨,梨水分更足。所以,我会把我的苹果让给降吃,降每次能吃两个苹果,高兴坏了。最印象深刻的是,老师有一次问降爸爸是做什么的?降当着全班说:“我爸爸收猪毛的!”全班哄堂大笑。我以为我和降就这样无忧无虑的度过三年同学时光,时光清浅,岁月安逸。哪知道,渐渐的,降变了。

降变得老辣,心机深重,油头滑脑,充满攻击性,和我刚认识他的时候判若两人。有一次,我和降不知争论一个什么问题,彼此不能说服对方,但我知道我是正确的,我很清楚。降说:“我们去问老师,老师说谁对谁就赢了。”我坚信自己的正确,我说:“好,问就问。”一下课,降飞速的跑开,我还没反应过来,降就消失不见。我到老师办公室,问老师正确答案,老师竟然笑而不语。我一下恍然大悟,降刚才肯定找老师提前勾兑了!我的正确再也无法得到证实。这件事,让我对降刮目相看,降变得和我印象中的降完全不一样。

降吃我的苹果成为惯例,最开始,他每次都要征得我的同意才拿走苹果,后来不再询问我,直接就拿走。我渐渐感到不对劲,有一次,我对降说:“今天我想吃苹果,不给你。”降竟然做出一个挥拳头的姿势,天啦,他几乎就是要打我,可这本来就是我的苹果。降对其他同学也变得豪迈起来,他们有一次在餐厅“比烦”。降把一大团食物放在嘴里嚼,然后再吐出来,堆在餐桌上,看谁更恶心。对这样的降,我避之唯恐不及,更不敢有什么来往。

老师也渐渐发现降的变化,也是一次班会,老师提名道姓的把降骂一通,老师说:“降,你地皮子踩热了,嚣张得很啊。”降从鼻子里哼一股冷气,不以为然。不仅如此,有一次上英语课,英语老师不知道怎么也和降争吵起来,英语老师脾气不好,一把把降的作业本摔在地上,降表情尴尬,但对强悍的英语老师,降不敢造次。我和降的关系也发生巨大变化,开始的时候,我是在保护降,但到后来,变成降欺负我。我不知道这其中发生怎么样的曲折和转变,我完全懵了。

临近中考,降突然感冒。我好心好意的关心降说:“没关系,不要在意感冒的事,好好考试,没有影响。”哪知道我的好心换来驴肝肺,降不仅没有领情,还得意的踢我一脚,好像我是自己来“讨打”的。我对降彻底失望,好在,中考结束,降也就转学,而我继续留在私立学校上高中。

最后一次见降,是在同学的婚礼上,降从外地赶来参加同学的婚礼。降看见我笑着说:“kevin,你怎么不加我微信?”我尴尬的笑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他。听星同学说,降也结婚了,老婆是一个富户,星同学把他们比喻为:“强强联合。”说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降,他到底是温和的还是跋扈的,他到底是善良的还是凶狠的,我对降只能从心中打一个问号。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希望降一帆风顺,在四川这个我们共同的家园好好生活,快乐的度过他精彩的人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到韩国留学的时候,中介老师问我住哪个宿舍,我说我是上过班的大人,能不能住个人少的宿舍。中介老师说那你就和我们两个工作人员一起住吧,三人间。到韩国,我见到两个工作人员,两个都是男老师,年纪都比我大,一个叫青,另一个叫和。青老师专门负责我们入学,读书的事,中介和学校的联系都是他在跑。和老师专门负责我们的生活,他是我们的大厨,我们的午餐,晚餐都是和老师做。

青老师,30左右的年纪,短发,戴眼镜,身材魁梧,动作大开大合。他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每天晚上都要在电脑上神神秘秘的不知道看什么。我听一个同学说,青老师看的是军事,政治类的论坛,似乎青老师在那里还很活跃。我隐约觉得青老师就是网上说的所谓愤青,再夸张一点,说不定是个网上的左派也有可能。青老师的模样很符合我心中“左派青年”的印象,赤诚,勇武,干脆,甚至有点冷酷。我问青:“青老师,你哪个大学毕业的?”青没好气的说:“不能和你比,我大专。”问了这个话,我都后悔,因为我能感觉到青的不爽。

一天晚上,青在浴室洗澡,不知道怎么回事,洗完澡,门竟然打不开。我听见声响,正准备去支援。青猛的开始踹门,猛踹10多脚,硬生生把木门踹烂。青面无表情的走出来,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我看见被踹得一塌糊涂的木门,联想到刚才猛烈的踹门动作,觉得青好像是在挣命一样。就仿佛谁和他有仇,故意把他锁在狭小的浴室里,想置其于死地一般。我惊讶的发觉我和青那么的不同,青连喊一声:门锁上了!都没有,就直接开始踹门,他解决问题的方式,简单粗暴甚至有点恐怖。

生活中青不苟言笑,虽然我和他搭话,他都会回我,但看得出来他不喜欢和我聊天,他和我聊不到一块去。我和青与和的关系变得很微妙。有一天晚上,我饿了,但厨房已经关门,柜子都锁上,找不到什么吃的。不知道是怎么的龃龉,青和和发生矛盾,和赌气要给我做吃的,他打开柜子,给我做炒饭吃。其实,和知道我和青关系不好,所以故意要照顾我。青正眼都不看和,好像和是一只可笑的蚂蚁。我小心翼翼吃完炒饭,马上回去睡觉。

第二天,经理来了,经理与和老师发生激烈的冲突,经理大声的说:“我就是要抬举他!”和老师“咣当”一下摔面盆。自此,我和青的关系变得更加不好。青对我的报复也逐渐展开,晚上睡觉,青故意不关灯,一晚上把灯打开。他呼呼大睡,我怎么也睡不着。我搬家,韩国朋友缘来帮忙,青动作粗暴的把我的东西塞给缘,惹得缘很不高兴。我觉得青是故意的,他就是要得罪这个帮我的韩国人。搬家之前和青同住的时候,我很害怕青会悄悄把我的重要证件拿走,所以我把重要的证件随身带着,天天背个包,很辛苦,再加上晚上睡不好觉,我变得非常憔悴。记得搬到新家的第一天,我就舒舒服服的躺在地板上睡一觉。我觉得离开青的威胁,简直是人生一大幸事。

青是那种喜怒不形于色,但你能感觉到他骨子里的“反骨”的那种人,再加上他身强体壮,给我很大的危机感。很多年后,我都会把青和我印象中的文革造反派来进行对比,结果发现相似度高达百分之90。我觉的青要么就这么一辈子混个小职员,要么,一有风吹草动,他说不定是要参加“武斗”的。至于“武斗”谁,就看谁倒霉了。

当然,青也有可爱的一面。有一次,我看见青来学校交涉新生入学的事,不知道韩国老师是心情不好还是怎么样,对青态度粗鲁,几乎就像在训斥青,虽然韩国老师的韩语我听不太懂,但能感觉到气氛紧张。青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学生一样,不住的点头,眼睛直勾勾看着韩国老师,嘴里说着:“勒,勒”是,是。这个时候可以明显看出青作为一个底层小职员的无奈和心酸,像极了在韩国讨生活的中国工人们,做着繁重,危险的韩国人不愿做的工作,拿最低的工资。青说到底也是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哪怕他生来勇武。

我最后一次见青,是和他在首尔大街上偶遇,我告诉青,我去成均馆大学读研。看得出来青很吃惊,但他没有说其他的,只是点点头,就和我擦身而过。我希望青将来无论做什么工作,在韩国也好,在中国也好,都把自己照顾好,把自己的家人照顾好。无论青有怎么样的性格和际遇,他都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他理应得到尊重,他理应得到生活的甘甜。任何一个靠自己辛勤付出而生活的人,都是值得赞赏的,不管他站在山巅还是河谷。在哪里,都是神的子女,都有神的照看。

2023年6月3日

创建时间:2023/6/320:01

标签:悲惨世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突然之间,觉得我的生命很荒谬,我只是一段代码,按照既定的程序,滴滴点点。这样的生命,意义又在哪里?我记得我以前说过,人的生命的意义在于传续,把生命传续到下一代,但对我个人来说,却注定孤单一辈子。既然我连生命的传续都不能够实现,我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更何况,我还在受刑。很荒谬,我的生命的意义就在受刑受罚,然后换来一阵喧嚣。可喧嚣本身也非我所愿,我到底活成一个悲剧。

我想起哈姆雷特说的:“生存,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其实,对我来说,这个问题本身没有什么可难回答的。生,或者死,对我没太大区别。说不定死更好,免去这一辈子的债。还是那句老话,我担忧的是想死而死不了,这才是生命的大悲惨之境。我常常想,古代知道自己将被凌迟的犯人,会不会向上天祷告,自己在凌迟之前死掉?但老天爷似乎忘记给我们按个自毁装置,他也不大可能发慈悲让我们想死就死。我想以后社会进步,可不可以设立一个安乐死的刑?犯了罪的犯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安乐死,总比挨子弹强。

我读书的时候和一个老师聊天,老师说:“kevin,你看过《悲惨世界》吗?”我说:“看过的,冉阿让和沙威的故事。”老师说:“你觉得冉阿让惨吗?”我一时语塞,我还真没看出冉阿让有多惨。老师说:“冉阿让并不惨,但之所以他的故事叫悲惨世界,是因为雨果没有到过中国,他到过中国才知道什么叫悲惨世界。”我觉得老师说得有道理,活在天堂里的人会把玫瑰花的花刺当作魔鬼,而在地狱里,荆棘都是生命的象征。

有的时候,我会感到奇怪,中国的谈心节目,百分之80以上,必须流眼泪:“我活得多么苦,我活得多么不容易,我一辈子走的都是血泪铺成的崎岖小道。”但看港台的谈心节目,很少有眼泪汪汪的,大家精气神都很饱满,生命很美好啊,为什么要哭?区别怎么会这么大,仅仅是因为宣传的导向不同吗?并非如此,而是因为我们本来就过得不好。冉阿让到中国来就是一个老爷,我们见到要鞠躬的,说他活在悲惨世界,那大部分中国人真就牛马不如。

我觉得中国活得好的人,有,但太少。金字塔的顶端是有的,但太狭窄太局促。大部分基层的塔底人民活得并不怎么幸福,他们被繁重的工作,沉重的经济压力,紧张的人际关系,看不到希望的未来所笼罩和覆盖。其实,我自己没有什么资格谈底层人民,我从来没有真正深入到底层人民中去。但我可以感知,我可以思考。

我在化妆品店当店员的时候,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同事,每天带午饭来店里吃,她的午饭就是一碗白饭加一个炒鸡蛋,而她要从早上9点一直上班到晚上9点。她根本没有时间买菜做饭,为了节约时间和成本,只在晚上下班之后,炒一个鸡蛋就当第二天的午饭。我没有听见过她抱怨什么,她就是一个我们城市人口中所说的进城打工妹。

我在舞东风当店员的时候,正式工人要上大夜班,熬一晚上,第二天都变成熊猫眼。不过为挣所谓的高工资,很多人坚持要上大夜班。我们店有一个同事,她也是进城的农民,她的儿子就在店附近的小学读书。我觉得她之所以无怨无悔的上大夜班,挣“高工资”,就是为她那个将会成为城市人的儿子。她自己是农村人,但她的儿子长大会变成城市人,为了这种进步,她愿意付出自己的血汗。

我在客服中心上班的时候,每天要打50个有效电话。这个其实并不容易,大部分接通的电话都难以完成全部流程。所以,软件的拨号是不停歇的,一个电话刚断,下一个电话已经拨出去。一天电话打下来,觉得自己像变成机器。据说,富士康的工人有因为工作辛苦而跳楼的,想来并非虚言。

这还是新时代的好年头,可想而知,八年抗战,3年内战,三反,五反,文革中的中国人是怎么过来的。我常常想,为什么我们不能过得好一点,体面一点,快乐一点,每天笑靥如花。上谈心节目的时候,不用再泪眼婆娑的述说“革命家史”,我们谈谈爱情,文学,旅行,化妆,大明星和小网红,这样是不是感觉比较欢愉一点。

至于我个人,我一直有种感觉,我个人的命运和这个国家的命运是连在一起的,这并不高调,因为大部分人其实也一样。我觉得会不会有一种可能,当一个盛世到来的时候,所有的刑罚啊,所有的折磨啊,所有的欺骗啊,所有的忧郁啊,所有的报复啊,所有的悲惨啊,全都不在了!它们神秘的跑掉了!到那一天,我可以享受生命,享受生命中的阳光和雨露,享受生命中的甘甜和欣喜。不仅仅是我,不仅仅是我过上幸福生活,而是绝大部分人都过得比以前更好,换句话说,我们从糠袋子里掉进了米袋子里。

化妆品店的女同事优雅的点一份夫妻肺片,油滋滋的正好下饭;上一次大夜班的店员可以连休两天,管她是不是坐在沙发上看一天的电视;客服中心的有效电话变成计件制,打得少,工资少,打得多,工资多,个人按自己情况掌握。我呢?也再不用纠结死去还是活着。我活着就是享福,我为什么要死?我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呀,,写作,看电影,旅行,下厨,思考人生。这样的生活,我还怕时间不够呢,我又怎么会去选择死亡,钻牛角尖。如果说人的一生是一个过程,我享受这个过程本身,而不是去纠结于意义。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是一个生命,而不是一块石头。我享受我自己的生命,我不打扰任何其他人,我享受自己生命的同时,也高兴的看你们享受你们的生命,这不就是天堂了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们需要一个英雄,一个真正的英雄来带领我们赶跑“悲惨世界”。英雄带来一次彻底的改革,把那些不合时宜的陈芝麻烂谷子全部打扫干净,我们轻装出发,我们全速奔跑。我们常常说“后发优势”,我们确实有“后发优势”,但远远没有利用到位。一系列无形的约束制约我们的后发优势,我们需要一次华丽转身,灰姑娘变成皇后,白雪公主和王子相遇,美人鱼得到神的祝福,桃乐丝被北国女巫以吻加持。我们告别枷锁和桎梏,和旧观念旧习俗旧制度旧规章说再见。海燕总要起飞,翱翔在碧海蓝天。

大观园奢靡浪费,眼看难以为继。探春管事,兴利除旧弊,使之以权,动之以利,贾府中兴,枯木逢春。我对一个网友说:“探春其实是个男人。”网友大惊,笑我蠢。我捂嘴不语,心中默默念到:“自古穷通皆有定,留馀庆,留馀庆。”贾府出了两个“王妃”,一个元春,另一个探春,两个人把贾府的门楣托起来。新版《红楼梦》被嘲笑拍得像鬼片,我一直说,没有本质上的鬼故事,所有的鬼故事都是为一个喜剧做铺垫,换句话说,鬼都是为人服务的,没有人,鬼也就虚无,变成一片苍茫。

至于冉阿让,他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囚徒。很多人会争议,到底沙威和冉阿让谁更趋近于正义,我想真正正义的是历史本身,就好像冉阿让的结局,他很安详的走完他的人生,结局并不悲惨。“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其实有幸福的一面,这是雨果的善良,我们如果被书名欺骗,就会陷入老师的思维困境,冉阿让是不是很悲惨?何必纠结,何必苦恼,想想探春吧,她在爪洼国当王妃呢!现实世界还是美好更多一些,你们觉得呢?

等待着,时刻等待着,我们要把一部悲剧拍成一部喜剧,哪管你们是不是惊讶的长大嘴巴,露出白牙。我的红楼梦,和你们的红楼梦是不是同一个梦?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2023年6月4日

创建时间:2023/6/412:45

标签:尘埃二

浪姐

我到韩国去之前,在北京就认识了林,林看着年纪很小,听别人说才17岁,高中都没毕业。别人告诉我,林实在不想读书,所以去韩国,高中毕业证家里通关系领,她只需要在北京玩就好。我有点疑惑,去韩国不也是读书吗,在中国读不下去,到韩国就变成爱学习的好孩子了?

第一次见到林,她小心翼翼的叫我:“哥。”我看着这个动作孟浪,性格外放的女孩,觉的林和我之前见过的女生都有点不一样,但又说不清有什么不一样。好像茅草房见到水泥屋,有点好奇,有点膈应。我的第一感觉没有骗我,仅仅三天之后,我和林就发生矛盾。其实说不太清楚,到底有什么矛盾,有什么矛盾呢?都是待入学的学生。不管怎么说,我和林说不到一块去。吃午饭的时候,我骂了林,我觉得我大林好几岁,骂她一句又怎么样。林赌气跑开,脸色看着不好对付的样子。林有一种和她实际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和老练,我有时候甚至觉得她的心理年龄比我还大。

一起在中介等待去韩国的学生,除了人小鬼大的林,还有一个东北“大姐”和她妹妹,两个人都长得胖乎乎。“大姐”嘴很碎,家里是开饭馆的,一副见多识广,八面玲珑的样子。最后还有个天津的女孩子,叫易,说一口地道天津话:“这个人倍儿丑!”我们几个准留学生一起去菜市买菜,然后由“大姐”和她妹妹主厨,拼饭吃。

郁闷的是,我不仅和林相处困难,和“大姐”,易也膈应得很。林不用说,一身用不完的精力和算计,好像一只随时准备进攻的小母狼。“大姐”表面洒脱,其实市井气隔三里地都能闻到,仿佛我们每个人都是到她饭馆吃饭的客人,她勉强应付我们,心里说:“吃完赶快给我滚!”易家里也是开餐馆的,韩国餐厅,所以去韩国留学。易一句话能把人戳10米远,我问易:“你昨天买洗洁精了?”易正眼不看我:“你哪只耳朵听见我买洗洁精了?!”我可是和她刚打交道,又没得罪她,易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怼王。

我骂林之后,就不再和她们一起吃饭,她们也不搭理我。我刚到一个新地方就被孤立起来,但说实在的,我并不太难过,因为这几位“浪姐”和我确实是两个世界的人。上韩语课,林在教室里跑上跑下,全然不顾老师的尴尬,几乎有挑衅老师的意味。“大姐”和易在一旁帮腔,把朝鲜族老师晾在讲台上。林指着世界地图说:“我们马上要去韩国了!”“大姐”用手指着欧洲说:“对,对,就去那里。”林和易都尴尬起来,“大姐”搞不清楚状况:“不对吗?哪里不对?”

唯一给我安慰的是“大姐”的妹妹,虽然看上去她和“大姐”一样市侩,其实性格很温柔。做午饭的时候,她会仔仔细细切豆腐,切成小块,拌上佐料,做一盘冷拌豆腐,东北风味,我在四川没有见过。

本以为就这么各混各的,我和浪姐们彼此不再相扰,哪知道我从南京回来后,风云突变。那时候,来很多新同学,都是准备去韩国留学的准留学生。我发现他们似乎都避着我,有的更夸张的表现出对我的厌烦。我惊奇不已,我可不认识这些新同学啊。一天我和林迎面相遇,我看见她阴恻恻的抿嘴笑一下,然后目不斜视,趾高气扬的从我身旁走过。我恍然大悟,肯定是林趁我不在北京的时候,散播什么对我不利的信息。我大囧,林才17岁,竟然懂得用这种阴招报复我。哪怕我确实骂过她,也不该玩阴的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对林的这种阴招我很无奈,我也不好意思去问别的我都不认识的同学,林到底说我什么。我心里憋一口气,觉得这个小女孩不简单啊,不简单。听别人说林家里卖衣服的,生意做得很大,崔永元都去她家买衣服。我脑海中浮现一个词“奸商!”但对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孩贴这样的标签实在不地道,我也只好忍气吞声。想不到我这个大学毕业生,上过班的“成年人”,被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小女孩挖个坑,我简直太蠢。

到韩国后,我和“浪姐们”不再有直接来往,但低头不见抬头见,还是常常碰面。一次在公交车上,我遇见易赶车,旁边有个一个中介来的北京学生。北京学生长相粗鲁,说难听点,一脸流氓相。北京学生拿着斗鸡眼觑易,易显然吓到,她看见我在,面露求助之色,表情凄婉。我看着他们俩,知道并没有危险,况且我守在旁边呢。我以为经此一役,易对我会有所改观。哪知道三个月过后,易和北京学生相安无事,危险解除,易再也不拿正眼看我,好像我是个枉做小人的傻逼。我对这几位浪姐彻底服气,从此避之唯恐不及。

故事还没结束,我们班新来一个浙江的女同学理,她有一天上学的时候,哀怨的说:“林撞我,我说:‘你再撞我,我只有回国了’”。我大惊,忙问理为什么被撞,理不好意思说。后来才知道是林喜欢男同学松,但松喜欢理,所以林攻击“情敌”。我有一次看见林隔着窗户打量我们班,看见我和理这两个她的手下败将,掩饰不住的得意。林,易和另一个男同学福住在一起,据说洗衣服,做饭,打扫都用热水,一个月煤气费都要好几千。

我最后一次和“浪姐们”接触是在家附近遇见“大姐”,“大姐”没有和我们一起来韩国,她比我们后来。“大姐”在我家附近迷路,不知道该怎么回中介的出租屋。她看见我,好像看见救星,一把拉着我说:“怎么走啊,怎么回去?”我没好气的甩脱她,头也不回的走掉。我知道她很快就会找到去路,因为那附近很多我们一起的留学生。这就是我和“浪姐们”的最后一次交道,再以后,没有来往。

我到韩国之后才遇见理,理是浙江人,身材苗条,面容秀丽,说话细声细气,性格温和。我和理在一个韩语班,有时候上课就挨在一起。理会把她买来当早餐的饼干分给我,别说,韩国饼干还蛮好吃。理很有正义感,那次,雪当着全班“攻击”我,给美国同学郎交投名状,全场鸦雀无声。只有理一个人低着头,哀怨的小声嘀咕一句“汉奸!”这就是理的独特,她虽然是个女生,而且是一个江南秀丽女子,却敢当众表明自己的态度,让人刮目相看。

韩国老师问:“你们喜欢什么样的人?”有说喜欢长的帅的,有说喜欢爱干净的,理理直气壮的说:“我喜欢正直的人!”连韩国老师都被理的气势震住。我去理家里玩,理在卧室里补瞌睡,她晚上熬夜看欧冠。理起床后请我吃她从浙江带来的鱼片,撕一大片塞给我。我问理:“你家里有钱吗?”理点点头,肯定的说:“有钱,有钱的。”看着理不容置疑的回答,我被逗乐,理就是这样,说话直率而干脆。我们几个留学生玩真心话大冒险,轮到理,松问理:“你是处女吗?”我们都被这个问题吓到,不知道理要怎么回答。只见理眼神忧郁,点一点头,说:“是的。”众人释然,理用一个最直接的回答,化解尴尬。

其实,我也听说,松喜欢理,要找理“耍朋友”,但被理拒绝。我有一次问理:“别的女生都找男到屋米助学伙伴,你怎么找个女的?”理不以为然的说:“我为什么要找男的?”说完,挥挥手,好像很厌烦男生。后来的事情变得有些荒诞,我们班的女同学军和她的内蒙女生室友闹翻,内蒙女生搬走,理搬过去和军一起住。我想这下安稳了吧?哪知道没过几个月,军和理也闹翻,理到处找房子搬家。

理搬家不仅仅是由于军的原因,理找到男朋友,一个比理小几岁的小男朋友。我见过这个小男朋友,长相清秀,干干净净,性格孤傲,不苟言笑。军有一天咋咋呼呼的来找我说:“kevin哥,不得了啦。房东阿祖妈大骂理。”我忙问为什么,军说:“理和她的小男朋友在出租屋过夜,被房东阿祖妈发现,阿祖妈骂理不要脸,要她赶快搬走。”就这样,理搬出去和她的小男朋友同居,松在一旁干瞪眼。

理是那种有江南灵秀气质的婉约女生,我一直对她印象蛮好,觉得她有一种中式古典美,直到我回国被送进精神病院。我开始反思我和理的关系,我突然意识到理很可能是在故意接近我,她有可能是个美女间谍!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到,思来想去,我觉得我的判断没错。那个时候,理已经回国。理曾经对我说过:“我留学才不来韩国呢,我想去法国。”理到韩国来不为留学,为什么?我要问问清楚。我在qq上开门见山的问理:“你是不是来故意接近我的?”理开始还辩解两句。我直接把话挑明:“我知道你们有很多人!”

理放弃辩解,她像一个摘下面具的木乃伊,赤裸裸的说:“我没怎么样,不是吗?”我开始和她胡扯,我说:“你会杀人吗?”理回一句让我记一辈子的话:“我先杀你!”我惊呆了,这还是那个说话小声小气,温温柔柔,哀怨缠绵的嘀咕:“我喜欢正直的人”的理吗?理不再做淑女状,她命令我:“我写了一首诗,你把它翻译成韩文!”我没好气的说:“水平不够!”理不再理我,几天之后,她从我的qq上彻底消失了。

我们韩语班有一个国内某重点高校来的奖学金生——盐。盐并非拿的韩国奖学金,而是国内的公费留学基金,据说奖学金丰厚,生活无忧。盐是一个女生,个子矮矮,眼神犀利,戴副眼镜,常猫头鹰一样的环顾四周。盐硕士毕业,来韩国读博,据说托福高分,是一名女学霸。我对高学历的科研人才历来高看一眼,再加上盐年纪偏大,我对她是很尊敬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但盐似乎看不上我这个小角色,没拿正眼看过我。其实不仅我,对班上其他同学,盐也淡淡的。盐和同学说话的时候,小心翼翼,戒备森严,似乎对谁都不怎么相信。我一直以来有一种迷思,觉得学历高的人道德素养也应该高,所以我常常幻想盐是一个正义的女学究。但很快,我的幻想破裂。在雪攻击我之后,我被全班孤立,我以为盐会有某种不一样的态度,毕竟盐是博士,而且是女博士。我幽怨的望盐一眼,盐面无表情,目空一切。

我叹口气,几欲落泪。盐突然发话:“想做圣人啊?!”我被盐的话吓到,我看见盐一脸厌弃的看都不看我。盐意犹未尽,又说:“是个次品吗?”谁是次品?当然我是次品。我完全明白了这位女博士的态度,她骨子里几乎和雪一脉相承。我的学历崇拜症被彻底治愈,从此以后,我不再对任何的硕士,博士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盐很高兴她的立场在我们班受到默认,她是一个聪明人,我们班都是聪明人,所以他们理应互爱互助,清除异己。盐并非和所有人关系冷淡,她和理的关系就很好,常常一起吃饭聊天。我们班有一个以色列同学,叫舞。盐和舞的关系也很好,下课后,两人并排在校园里散步。舞是一个高高大大的以色列男生,很成熟,成熟到不太像学生,像一个精明的生意人。想想有点忧郁,中国女博士的心中所好原来是一个异国的老江湖。

看清盐的底色后,我对她也变得不客气起来。有一次,我当面怼她,我以为会被盐反击。哪知道盐像个弹簧一样,你一缩,她就打你;你一压她,她就缩回去。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我委委屈屈的时候,马上变成盐口中的“次品”;我耀武扬威的时候,盐看我的眼神都是崇拜的。对盐这样的人精,我还真没什么好办法。

转班之后,有一次我在过道遇见盐。她态度友好的对我说:“kevin,你回来吧。”我盯着盐看三秒钟,想她又在打什么主意。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盐。回国之后,我在成都和军见过一面。军告诉我说:“kevin哥,我读大学的时候,还上过盐的课呢,她在庆熙教本科。”我说:“上她的课应该不会挂吧?”军说:“当然不会,她早就给我保证过,上她的课,轻轻松松!”这是我最后一次,得知盐的消息,从此以后,我没有再收到这位女博士的信息。

我小学的时候,班上有一个回族女同学,叫夏。夏长着一张方形脸,在女生里面,看着很英武。夏是那种大大咧咧的女生,她不会做出一副小家碧玉的样子,她的气质让我想起一句诗: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夏就是那种,大开大合,大笑大闹的女生。说起来,夏在我们小学班上,还算女生中的一霸呢。

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有一次夏上课迟到,夏老是迟到,好像家里没有钟表一样。数学老师不让她进教室,当着全班批评她。夏横眉怒目的站在教室门口,不声不响的流眼泪。数学老师说话比较严厉,她说:“流什么马尿水,要流回家去流!”这句话彻底激怒夏,她作势就要扑到数学老师面前,似乎要打老师。众同学赶忙把夏拉住,数学老师也被吓到,不敢再批评夏。要知道那个时候,夏还不满十岁,可见她的勇猛。

夏不是那种普通意义上的好学生,她不交作业,迟到早退,打架,骂脏话,上课开小差,课后咋咋呼呼的大叫大嚷,班主任也常常敲打夏。有一次,夏拿一罐塑料胶来学校玩,塑料胶可以吹泡泡,同学们都很喜欢。夏说:“这个塑料胶只有我家附近才有卖,其他地方买不到,你们要买的把钱给我,我帮你们买!”同学们蜂拥而至,纷纷交钱给夏,等着夏买来玩具。哪知道,夏是那种什么事转头就忘的人,一个星期,两个星期,夏还没把塑料胶买来。

同学们开始气愤,跑到班主任那里告状。班主任通知夏的爸爸来,一天下午上学的时候,夏爸爸来到班上。他问:“欠谁的钱?”一大堆小学生涌上去,夏爸爸一一把同学的钱退还,夏站在一边,呆若木鸡。夏爸爸转身一个耳光,扇在夏脸上,头也不回的走掉。下午,夏没来教室上课,不知道哪里去了。放学的时候,我在楼梯拐角处,看见夏抱着腿,坐在楼梯角落里,正流眼泪呢。夏哭起来是没有声音的,只是怔怔盯着前方,泪流满面。

我平时不太敢招惹夏,但其实夏不是那种喜欢欺负同学的学生。她更多的时候,只是很倔,很拧巴。夏不会去打扰其他同学,相反其他同学偶尔触犯到她,她也能忍受。有一次,班上有个优等生玉和夏开玩笑。玉是那种说话直白,性格袒露的人。玉说:“夏,你们回族人是不是不吃猪肉?为什么?”我听到吃一惊,毕竟玉的询问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冒犯。没想到夏并不生气,她说:“猪肉好脏啊,好脏的。”玉莞尔一笑,夏的表情有些尴尬。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夏的性格并非暴烈,她其实有很大的容忍度,敏感话题,她并不忌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有一次,班主任大大表扬夏。原来是红领巾做好事活动,夏非常积极的参加,不仅捡垃圾,还扶老人过街,表现亮眼。班主任说:“夏学习不怎么样,但参加社会活动很优秀,让我们给她鼓掌!”全班的掌声响起,我看见夏的脸上飞过一抹红霞。夏的性格是有闪光点的,哪怕她常常被忽略。

现在回忆起夏,我还会想起她和男生消打架的样子,夏和消相互顶着头,像斗牛一样,扭在一起。夏虽然是一个女生,但和男生打架,完全不怯场,不吃亏,不输阵仗。我觉得夏是一个很敞亮的女生,她爱憎分明,感情激昂,像她的名字一样,是夏天。夏是夏天正午时候的阳光,驱走黑暗和阴霾,把人间的清朗面目,展现在我们面前,真实而可爱。

希望夏这一辈子都能和阳光作伴,活得精彩,活得潇洒,活得快快乐乐。

朴槿惠

我和朴槿惠有一面之缘,想来有点惊讶。和中国比韩国虽然是个小国,但要遇见总统并不容易。那天我放学,从成均馆大学出来,走在大学路上,一个着正装的女士和我擦身而过。我能感觉到当时气氛的异常,似乎正装女士周围还有其他仰慕者和保安。我满腹狐疑的回到家,想在大学路我遇见的是谁?晚上,打开朝鲜日报一看:总统候选人朴槿惠在大学路竞选。原来我竟然遇见一个竞选总统的女士,运气不错。不过,说实在的,我并没有看清楚正装女士的面容,她就只是这么和我匆匆错过。

我回中国后,朴槿惠正式就任韩国总统,我第一次仔细打量她的容貌:面善,和蔼,亲切,笑容可掬。与其说朴槿惠像韩国总统,倒不如说她像住在隔壁的姨妈。朴槿惠身上有一种魅力,一看见她,你就会放下戒备,觉得这个女人一定可信,可靠。我在电视上看朴槿惠访问中国,踏着小碎步,笑容满面,点头哈腰的和众媒体见面。哪像总统,像是提着菜篮去菜市场买菜的大妈,而且还是个脾气特别好的大妈。可要知道,朴槿惠是朴正熙的女儿,韩国的第一家庭成员,总统之女。

我想起一句中国俗语:大官好见,小鬼难缠。朴槿惠很显然是那个“好见”的大官,说话和气,态度温柔。其实和中国女人相比,韩国女人普遍更温柔。中国女人大部分都要工作,可是韩国女人结婚后,大部分当家庭主妇。不同的际遇,让韩国女人比中国女人更柔和,更婉约。朴槿惠就是典型的韩国女人,哪怕她终身未婚,身居高位。

女政治家分两种,一种是撒切尔夫人那样的铁娘子,另一种就是朴槿惠这样的“水娘子”。其实,当“铁娘子”反而更容易,因为别人几乎就把你当作一个男人看待;当“水娘子”要难得多,“水娘子”必须顾忌男性的尊严,还要照顾家庭和孩子,承担起一个女人的所有责任。换句话说,“水娘子”其实是一人分饰两角,既当爹又当妈,主内主外的事一把抓。

韩国是个大男子主义盛行的国家,男人占据着社会的主导地位。奇怪的是,这样一个男权国家,竟然出一位女总统。女总统难道不应该出现在中国吗?毛主席早就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想想有点唏嘘,中国这样一个把女人当男人使的国家,竟然没有过一位女政治局常委,中国的女权状况让人担忧。看过《射雕英雄传》的都知道,全真七子里面还有个孙不二呢!现代中国连古代都不如,倒退得很明显。

我很喜欢朴槿惠的风格,我觉得她像妈妈。朴槿惠有一种妈妈般的气质,温暖,和蔼。我甚至会想象,我放学回家,第一个迎接我的是在厨房忙碌的朴槿惠。她会连声说:“累不累?快歇歇,马上开饭。”我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地板是暖和的,因为妈妈刚才就坐在这里。不过,这只是我的想象,我是个中国人,朴槿惠是个韩国人,注定不可能有母子关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突然有一天,我看到新闻:朴槿惠闺蜜干政案。这是个什么案?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把报纸上的新闻翻过来覆过去的,也没搞懂这个闺蜜干政案是怎么回事。中国有受贿案,贪污案,滥用职权案,但从来没有听说过闺蜜干政案。我几乎想把这则新闻当作海外奇闻来,哪知道朴槿惠竟然真的被捕入狱。我学过点法律,但没学过韩国法律,到底朴槿惠犯了哪一条哪一款,需要坐监狱。我晕头转向,我对韩国的政治佩服得五体投地。

韩国总统注定不是个好差事,朴正熙被刺杀,卢武铉跳崖,李明博被关押,朴槿惠坐牢。会不会是韩国人把对韩国社会的不满全部倾泻到总统身上,韩国总统其实就是韩国人的出气筒和背锅侠?不管怎么说,我很同情朴槿惠,我觉得她并没有犯罪,她的罪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据说,朴槿惠在狱中最喜欢读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我想起朴槿惠到中国来用中文演讲的那一幕,觉得,朴槿惠是真的喜欢中国文化。不然,她不会读冯友兰的书,她不会学中文。一直到现在学界还把朴槿惠划分为亲中的韩国总统,这都是有凭有据的。

我在韩国留学的时候,听一个中国留学生说他喜欢韩国女人,不喜欢韩国男人。我觉得朴槿惠就是韩国女人的代表,中国人会喜欢这样的韩国女人,这样的朴槿惠的。因为她真的像妈妈,天下的妈妈在哪里都一样,中国妈妈,韩国妈妈,日本妈妈,美国妈妈都是爱的化身和情谊的集合。只要是妈妈,都是那么的美,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受儿女的爱戴。妈妈,是一个全世界共同的称呼。如果这样说的话,我虽然是中国人,叫朴槿惠一声妈妈也不算过分,也不算违和。就好像我们所有人都是女娲的儿女一样,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都可以叫女娲妈妈,没有错处,正确得很。

朴槿惠现在已经回乡养老,我希望她健康,安详的度过她的晚年。她在孤独的时候,想起在遥远的中国,还有一个挂念着她的中国“儿子”也应该感到欣慰吧。朴槿惠,照顾好自己,我在成都,遥问平安,恭祝安康。

2023年6月5日

创建时间:2023/6/59:45

标签:片尾曲

在蛮荒时代,有一个勇士。他左手持剑,右手举盾,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战争开始,勇士冲入敌阵,霎时,漫天花雨,滴血成冰,敌部溃败,勇士加冕。全国的人都知道这个勇士的勇猛无畏,于是,秘密商议一场“刺秦”。

原来在真金国,有一个老国王。老国王当年也是一个勇士,带领真金国的人民战无不胜,开宗立派。真金国的人民拥立老国王当上至尊,统帅真金国的部队和臣民。哪知道,有一天,皇宫的杂役突然惊慌失措的跑出来,大叫:“不得了啦,来人啊,来人啊!”众人惊惶不已,忙涌到皇宫查看。老国王不见了,宝座上坐着一只张牙舞爪吐着火的恶龙。

恶龙看见来许多人,心里非常不爽,于是用龙爪抓向带头的一个莽夫,莽夫的头当场被剜下来。众人惊叫着四下奔逃,留下恶龙得意洋洋的哈哈大笑。第二天,老国王又出现在臣民面前,面带恶像,周身戾气。全国都在传说,真正的老国王已经死去,现在这个老国王是恶龙变的!正在大家惶惶不安的时候,“老国王”说话:“真金国风气不正,人民邪恶,你们需要为你们的恶行偿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众人不知道该怎么偿罪,“老国王”说:“我有一把刀,我把刀烧到火红,然后你们每个人舔一下,如果舌头烧坏的,就是恶人,当场斩首!”一个大臣大叫着说:“罪与不罪,天壤之别。如何用舌头实验?岂不儿戏?”“老国王”恶狠狠的看一眼说话的大臣,说:“既然你不信,你就来第一个舔刀!看我说的灵验不灵验。”大臣吓得两股战战,刚把舌头舔到烧红的刀面上,舌头就被烧坏。“老国王”哈哈大笑:“看看,看看,这就是恶人,他之所以反对舔刀,就是害怕自己的舌头会烂。”说完,老国王一挥手,军士把舔刀的大臣拉出去斩首。

从这一天开始,全国每一个人都开始舔刀,说来奇怪,有的人的舌头没事,有的人的舌头却被烫坏。“老国王”大怒,说:“看看,有多少恶人啊,杀!”于是,刀起头落,血溅三尺,尸横遍野,鬼哭神嚎。真金国变成修罗场,“老国王”变成屠夫,真金国的人民变成两脚羊。

真金国有一个六本木咖啡俱乐部,为很多仁人志士的休憩,畅谈之所。一天下午,一个青年人站在椅子上大声说:“再不能够这样!真正的老国王已经死去,现在这个国王是恶龙变的!”众人都被吓坏,但又想听青年继续说下去。青年说:“当年荆轲刺秦王,风萧萧兮易水寒。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我愿当荆轲,去会会恶龙。”一个中年大哥说:“你可练过武功?你可当过士兵?你可在神佛面前发下宏誓?”

青年落寞的摇摇头:“都没有。”中年大哥安抚他道:“这样,你不用去刺杀恶龙,但你愿意为英雄而死吗?”青年的眼睛发出奇异的光芒:“你是说?”中年大哥点点头:“刺秦的英雄我已找到,现在正缺一个谭嗣同。”青年拍拍胸脯:“我愿当谭嗣同,流血牺牲从我开始!”中年大哥点点头:“真金国,有后也。”

中年大哥找的刺秦的英雄正是我的爸爸,我的爸爸就是那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勇士。一天中午,恶龙正在书房午睡,我爸爸拿着一根铁钉来到恶龙边上。恶龙呼呼大睡,哪知道它命将尽矣。爸爸用一把铁锤把铁钉刺入恶龙的太阳穴,这是恶龙的罩门,它练的无极魔功顷刻化为乌有。恶龙已死,黑色的血流一地。

爸爸走到内室,打开一扇暗门,真正的老国王出现在面前。老国王说:“我等你好久了,我的儿子。”爸爸说:“父亲,您重掌天下吧。”老国王摇摇头:“恶龙已经使下蛊毒,它一死,我也将死去。”老国王抚摸着我爸爸的头说:“儿子,你逃走吧。真金国将开始一段新的历史。”爸爸挥泪告别老国王,外面已经有接应的人,辗辗转转,不知道哪里去了。

恶龙的部属震怒,但又不敢声张,因为恶龙已经现出原形,黑鳞黑翅。纵然如此,部属也要找个人顶罪。一条消息传来,刺杀恶龙的“荆轲”就出自六本木咖啡俱乐部。于是,当天晚上,大兵压境,中年大哥早不知去向,只把“愿当谭嗣同”的青年抓住。青年一口咬定,自己就是荆轲。部属不分青红皂白,把青年押回去,三天后秘密处决。

斗转星移,日月如梭,我从一个小娃娃长成一个中年人。一天,我遇到一个白胡子老和尚,老和尚看见我意味深长的点点头,说:“你知道你爸爸的事吗?”我惊讶的说:“我爸爸在家看电视呢,他有什么事?”白胡子老和尚摇摇头,说:“不是这个,我说的是你真正的爸爸。”我问:“我真正的爸爸在哪里?他活着还是已经死去?”

白胡子老和尚捋捋胡须,把荆轲刺杀恶龙的故事讲给我听,然后问我:“你觉得你爸爸是逃走的荆轲呢?还是死去的‘谭嗣同’呢?”我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回答。最后我说:“我觉得我和荆轲,谭嗣同两个都像。我有荆轲孤注一掷的勇敢,也有谭嗣同血染红旗的赤诚。”白胡子老和尚点点头,说:“天机不可轻泄,以后你多听听歌吧。歌里有大光明之境,歌里有白山黑水的真意。”说完,白胡子老和尚转过身不见了。

一天,我走在一条小巷,迎面走过来一个穿风衣的中年人,他从我身旁匆匆错过。那个时候,天空中正下着蒙蒙细雨,我突然有种感觉,穿风衣的男人和我有种特别的缘分,不然不会在这个下雨天的寂寞小巷和我偶遇,彼此一个照面,眼神扑朔。我呆在原地,回转身去寻找中年人,他的身影已消失在挂着一盆吊兰的窗台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窗台里透出一股暖色调的光,和灰色的雨天小巷形成鲜明对比,我听到远处传来一段缥缈的歌声:“他总是不言不语,黄昏等到天微明。梦中人,还是没捎来一点消息。”这个雨天,因为这个泛着微微光线的窗台和远方隐约的乐声而变得浪漫不已。我的梦中人,你在哪里?我孤孤单单的在雨中骋望着阳光和晚霞,你,应该出现了。

真金国的这个黄昏,美丽得像仙子梦中的呓语。外面的雨淅淅沥沥,而我的客厅干燥且暖和。我守在一盏橘黄色的台灯下,等待着夜晚的降临。今天晚上,我要做个好梦,梦中,我会再见穿风衣的男人,他会送我一支玫瑰花。我拿着玫瑰花,变成一名持花男子,好像韩剧中的主人公。韩剧结束的时候,会有一首优美的片尾曲。片尾曲告诉我们的真相,足够我们心满意足的沉沉睡去,这已经是神的启发和开示,我还有什么可奢望的呢?

窗外远处显出朦胧的亮色,那是落日的余晖,昭示着明天我们将和太阳不见不散。既然神的华光已经出现在东方的天际,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鼓起勇气,好好生活?拥抱神,拥抱永爱之神,我们无所畏惧。神会把我的爱人从某个喧嚣的都市找到,然后让他送我一封信。信上什么字也没有,只是一张白纸。爱人会在白纸上吻上他的唇印,当作礼物送给我,可爱人就是神送给我最好的礼物,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那么,我的爱人,和我共舞吧。

2023年6月5日

创建时间:2023/6/519:53

标签:我想去重庆

中国是一个旅游大国,北有漠河,南有海南,西有高原,东有平川。中国960万平方公里上,到处是美景,到处有美食,到处藏美物,到处绘美画。如果你厌烦在中国旅行,我真不知道你应该去哪个国家才有这么丰富的旅游资源。美国只有东西海岸,澳洲仅为一个大岛,欧洲全是小国,日本像艘豪华游轮。只有在中国,你才能看雪山,探草原,逛沙漠,游海滨,大兴安岭和长白山转一转。

我很庆幸我是中国人,因为我喜欢旅行,旅行让我找到生命的意义。通过旅行,我知道我是生存在怎么样一个世界,这个世界的面貌是怎么样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让我领悟生命的本质,旅行让我体会生命的华丽。到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把我一生的心得告诉你们,就好像曹雪芹要写《红楼梦》,徐霞客要写《徐霞客游记》。我的生命很短暂,即使我能活100岁,我的生命也是短暂的。人类的文明史已经有1万年,我只愿把我的所思所感所听所见都记下来,告诉你们。这样,我的生命也就延续,我的文字把我的生命无限延长,我也就可以和很久很久之后的小辈聊聊天,谈谈雨巷,聊聊炎夏,这样的我是幸运的。

那么,请允许我到处走走看看,看看遥远的北极村,逛逛炎热的魔鬼城,我看到太阳,送你们一缕曙光;我遇见月亮,向嫦娥讨一联佳句;我邂逅星星,在黑暗中睁开双眼;我遭遇暴雨,雨中轻歌曼舞,痴狂一生。回来的时候,我写下文字,告诉你们我的想法。这样,即使你们没有时间去祖国的大江南北游览,看看我的书,也就释然。眼睛是我们的另一双脚,脚走不到的地方,让眼睛替我们走到。我们的生命在脚和眼睛的交替旅行中,升华为一场人间漫游。旅游结束,回去的时候,记得给个五星好评。我来过,我征服过,足够了。人的一生,再没有遗憾。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从来没有去过重庆,哪怕我已经在成都生活40年。四川有一句俗语:远慌近不忙。我去过北京,去过西安,去过昆明,去过桂林,但我竟然还没有去过隔壁邻居家。真的远慌近不忙?我应该去一趟重庆的,哪怕仅仅是去看看红岩,我也应该去的。

中学的时候,学校组织我们去参观红岩展。展厅在一个公园里面,学生们鱼贯而入。我最好奇的是白公馆渣滓洞到底长什么样?真的一关进去就出不来吗?还有一件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事,红岩最后的大屠杀竟然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发生的,这简直不像话。我甚至会想象,如果我被关进白公馆渣滓洞,我跑不跑得出来?讲解员说有一个革命烈士,用手把墙壁挖开,竟然真的挖个洞,他从洞口跑出来。可惜,老天不帮忙,洞口竟然是一处悬崖。烈士勉强跳下,摔在地上,脚摔断。被捉回去,严加看守。

我想起一个词叫“天地不仁”。天地不仁,所以出口竟然是一个悬崖。有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大部分人都在被老天捉弄。革命者是被捉弄的,狱卒是被捉弄的,典狱官是被捉弄的,甚至连老蒋本人都是被捉弄的。只不过这种捉弄,有的人能感知到,有的人感知不到;有的人感触深,有的人感触浅。看守红岩的国民党军官,除少部分逃走外,其余都被“镇压”。所谓“镇压”,想来不好受,无产阶级的铁拳不是那么好尝的。

其实,我最心疼的还是小萝卜头,小萝卜头是一个出生在红岩,长在红岩的小孩子。他从来没有看过外面的世界,我前面说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和他基本绝缘。我觉得把一个小生命一出生就禁锢起来,非常的残忍。看电影,小萝卜头捉到一只白色的蝴蝶,但他把蝴蝶放飞。他自己走不出这高墙深院,但蝴蝶可以代替他到外面的世界看看。然后在下一个春天,飞回来,悄悄把向日葵已经开放的消息告诉给小萝卜头。

电影拍得很隐晦,我没有看到小萝卜头的结局,他最终走出红岩了吗?我拉着讲解员姐姐的衣角,问她。小姐姐说:“小萝卜头牺牲了,在最后的大屠杀中被敌人杀害了。”我很震惊,我真的很震惊。故事不应该是这样,小萝卜头不应该是被解放军战士从白公馆渣滓洞救出来,然后参加革命吗?怎么会死?故事不应该这样写,我觉得不应该,一定是编剧搞错了。据说,我也只是听说,当时国民党向蒋介石请示,怎么处置小萝卜头和杨虎城只有六岁的女儿。蒋介石说:“斩草除根的道理你们不懂吗?”于是,杀戮开始。真实的历史是不是这样,需要历史学家来考证。但老蒋显然昏了头,不然白公馆渣滓洞的革命者不会死。一个人一旦昏了头,就注定失败,哪怕他自诩为名门正派。

我参观红岩展的时候,印象特别深刻的当然就是那些恐怖的刑具,什么老虎凳,辣椒水,竹签子,皮鞭子,听着就吓人,更别说看到。我没有仔细去查阅过法国的巴士底狱有没有这些酷刑,想来应该是没有。欧洲到底比我们文明300年,当我们还在剥皮实草的时候,别人已经在用绞刑架。我想,老蒋到晚年的时候,会不会跪在耶稣的面前忏悔他的罪孽。如果没有,他的信仰值得被怀疑。当然,蒋介石也有正面的一面,比如他很节约,新生活运动开始就只喝白开水。但我想,少对革命者用一次刑,换喝一杯茉莉花茶,这个账算得过来,不知道蒋介石本人怎么想。

离开“白公馆渣滓洞”,我的心情很低落。但我还是买了一本《红岩》,我记得很清楚,五块钱,平装的。我觉得我拿着《红岩》跑来跑去的样子,像极了小萝卜头捉蝴蝶的模样。小萝卜头好歹见过自己的爸爸妈妈,而我连我的爸爸妈妈都没有见过,不知道我们俩谁被捉弄得更惨一些。

后来的事,趋近于荒谬。《红岩》的作者在文革中自杀,又说是被人推下楼摔死的,蒋公当含笑九泉。正像我说的,其实我们所有人都被冥冥中的一只大手捉弄,但我们总想被捉弄的轻一点,温柔一点,合理一点,含情脉脉一点。赵一曼唯一的儿子宁儿,解放后到烈士纪念馆抄下母亲临刑前写给自己的遗书,然后用钢笔在自己手上刺了“赵一曼”三个字。宁儿仅仅53岁就自缢身亡,这一次蒋公破口大骂一句:“娘希匹”也不为过了。

忘忧草,忘了就好。到重庆远不止可以看红岩,还可以去洪崖洞,解放碑。历史翻开新的一页,我们流连在烟火人间。据说,肯德基,麦当劳现在在大城市生意没有原来那么好,所以都跑到中小城市去开店。其实,肯德基,麦当劳还是好的。它们的食物也许谈不上色香味俱全,营养搭配均衡,但它们的食物是安全的。我们完全可以放放心心的吃,不用担心地沟油,不用担心三聚氰胺。所以,学学别人的长处,不要老抱着自己的破棉袄,舍不得脱。真正智者的选择总是把自己变得更好,更开放,更理智,更合情入理。你们觉得呢?总不能老想着你打过来我打过去的“斗殴”吧?人的生活本来就应该是和谐而美好的,要不然我们为什么而活?

小萝卜头是我的童年伤心,好在,他应该早已往生。三生石上有他的名字,刻在最显眼的那一面,天天阳光照耀。会不会,多年后,一个中年男人走到白公馆渣滓洞,把一束鲜花奉献在小萝卜头的铜像前,然后,凝视着这个小男孩。想起前世的因因果果,点点滴滴,双目噙泪,滴泪成雨?那么,重庆之行,也一定足够回忆终生,铭刻心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重庆,欢迎我来看看你,和你共舞一曲吗?

2023年6月6日

创建时间:2023/6/614:55

标签:高考

明天又是一年一度的高考,六月的季风,七月的欢喜。我远离高考已经20多年,我是2000年高考的,高考已成为我遥远的回忆。我记得每次高考结束的时候,本地电视台都会播一条高考生考后庆祝的新闻,有的时候是在校园里,把满书桌的卷子和书扔到过道上;有时候是在ktv,桌上摆满啤酒和零食,旁边是一张张欢快而年轻的脸。

我回忆起我高考结束那天下午,天空中飘着蒙蒙细雨,我和同学撑一把伞一起回家。回到家有一种虚无感,我什么也没做,就这么静静的坐着,好像看破红尘。那天晚上,也没有同学约我出去玩,我就这么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在家看电视。我很兴奋的在电视里看见我隔壁班的一个同学,他高考前腿受伤,绑着绷带,杵着拐棍,电视导演专门把镜头对准他。走过来一个女主持,问:“同学,考得怎么样,你带伤参加高考,精神可嘉。”同学说:“我没事!完全没有影响。”我有印象以来,第一次在电视新闻里看见我的同学,不知道现在这个高高大大的男生怎么样了,希望他的腿再没有伤病的困扰。

我已经忘记当年我们高考的作文题是什么,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我只记得我写得很不好,最后一个自然段我竟然全部用笔抹掉,草草收尾。高考作文其实并不要求写得多么出彩,平平顺顺就好。而我太急功近利,越想写好,越觉得笔下艰难。最后的涂改,又不知道会扣去多少卷面分。最后我的语文只考了个很一般的分数,虽然不能说发挥失常,但也完全谈不上表现亮眼。

后来,四川出个甲骨文作文考生,用甲骨文写作文,最后被川大录取。说真的,我觉得有点滑稽。甲骨文并不是一种现代文字,它的表意和读音与现代汉语差别巨大。用这么一种古代文字写现代作文,不是找一只水牛来拉汽车吗?这样的作文出彩让人咋舌,我并不欣赏。说到作文,我高考前,正余杰的作品。余杰是巴蜀才子,他的《铁屋里的呐喊》和《冰与火》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不说余杰的文笔怎么样,光是气势和真诚已经让人感动。余杰的作品被称为北大的“抽屉文学”——锁在抽屉里,偶尔露一点让我们看看。我觉得余杰的作文很出彩,比甲骨文考生高级得多。

当时,我还刚看过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余秋雨的文笔没得说,意境,细节,一感一叹让人震撼。我一直觉得要写到余秋雨那种境界得看多少书,得多少次灯下挥汗如雨才能达到。不过,到我现在40岁的时候,回想《文化苦旅》,觉得有一点虚。为什么说虚呢?因为全是上层建筑,全是阳春白雪,全是名门高第,好像少一点实实在在的泥土感。就好像一桌满汉全席,吃完才发现,竟然没有蔬菜,然后开始惴惴不安的想今天的维生素C摄入够没有。余秋雨比余杰更像一个文人,但这个“文人”隐含贬义,有自命清高,目无下尘的嫌疑。

高考,我的语文考得很一般,但历史考得不错。拿到卷子,唰唰唰,三下五除二做完选择题,正确率还很高。除本身我历史功底比较好之外,高考前我做了一套卷子。做卷子有什么奇怪,谁高考前不是做卷子做得头晕?是这样的,我高考前几天去图书馆把《中学生历史报》上的一套高考模拟题复印下来。我去复印的时候,图书馆老师不给我复印,说我要作弊。我给他解释,我参加高考,根本做不了弊,这只是一套公开的模拟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图书馆老师勉强给我复印出一份,我拿回家。高考前一天,在家没事就做这套题玩。结果,等上考场,我惊异的发现,高考真题和这套模拟题非常“相似”。我说的相似并非说有一模一样的原题,而是风格非常相似,就好像一对双胞胎兄弟,一个穿绿衣服,另一个穿红衣服。虽然看起来区别明显,但骨子里一样。有这套模拟题的“加持”,我非常顺利的考完历史。最后,历史成为我高考得分最高的一门课。当时《中学生历史报》连续刊载多套高考模拟题,这是最后一套。前面的模拟题我一套没做,就把这最后一套,也是最接近高考真题的一套答完。这个秘密我一直没有告诉别人,我的同学中也没有听说谁做过这套模拟题,这算我的高考“奇遇”了。

后来我考研的时候,买过一套书,叫《黑博士》。据书中自己说,它里面的题都是“黑博士”们研究出来的,考研真题不在话下。我觉得当年高考,我也遇到一个历史“黑博士”,只是连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说到高考,四川有一个高考奇人,人称“高考铁脑壳”梁实。梁实没有读过大学,但有一个大学梦。所以他年年参加高考,却从来没有考上过他理想中的四川大学,最好的一次,刚上二本线。梁实并不气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从黑头发考到白头发,从儿子读中学,考到儿子出国读大学,他还在高考场上拼搏。实话实说,我并不看好梁实今年的高考,他要真想考上四川大学,应该很久之前就能考上。

我觉得高考对于梁实来说,过程远比结果有意义,梁实享受的是在茶馆泡一杯茶,然后拿一本高考书,仔细“研究”一下午的闲趣。高考分数对梁实的诱惑力非常有限,他更喜欢的是“考”而非“考过”。梁实硬生生把高考从一个安身立命的经济委身之道,变成一种游戏。游戏的结果只是一个玩笑,但游戏本身带来的欢笑和愉悦把梁实的生命填充得丰满而精彩。

高考到底是什么?是鲤鱼跳龙门,还是学而优则仕?我觉得高考就是一场游戏,游戏得胜者上北大,清华,失败者读南翔技校。其实,游戏的得胜者远非人生的最终赢家。放眼看一个人的生命,会发觉高考远没有那么关键,有的时候甚至有让人走火入魔,误入歧途的风险。人生的评价标准非常多元,很难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评价体系。考上清北就人生成功?考上南翔技校就成为新时代的阿q?非也,非也,到60岁之后,再仔细揣摩揣摩,也许会另有一番伤感和领悟。

有很多农村学生,努力学习,考上很好的大学。我对他们非常尊敬,绝无非议。但有时候我会想,他们的学习动机是不是太功利,太现实。高考成为他们跳农门的一个捷径,一旦这个目标达成,他们还能不能持续保持高昂的学习热情?就好像,我在大学里面会不由自主的把同学分成两类,一类是为某种目的而读书,另一类是真正喜欢读书。我个人还是偏向于鼓励真正喜欢读书的同学,读书一旦变成某种名利场上的进身之阶,就失去它本来的意义,变成米蠹的铁饭碗,含金量大大贬值。

理科可能还不是那么明显,文科的米蠹,有的进大学当老师,有的进电视台,出版社,文化单位,教育单位,往往有“伤仲永”之叹。所以,真正热爱读书的人和热爱分数的人有本质的区别,可惜,我们的高考现在还无法区分这样的差别,这是高考的局限性,需要不断加以探索和改革。

高考重要吗?我觉得还是重要的,毕竟它能很明显的提升一个人的“档次”,哪怕这种档次是不是一个硬指标还很难讲。但不管怎么说,认认真真的对待高考,认认真真的面对人生的每一次挑战和划分,我们才能愈战愈勇,独当一面。高考,来吧!我们扳扳手腕。

2023年6月6号外一篇

创建时间:2023/6/619:58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标签:蝴蝶

昨天晚上做个梦,梦见我变成一只蝴蝶,飞在一堆花丛中。正当我得意的翩翩起舞的时候,走过来一个英武的少年。他驻足盯着我看,我感到不好意思,我用翅膀遮住脸,但还是露出一双眼睛偷看少年。少年的嘴角微微向上扬起,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我觉得一定是我滑稽的样子,把他逗乐,于是我转过身飞到另外一边的花丛中。

少年随我走过来,用一双手轻轻捧起我。我更害羞了,我觉得蝴蝶应该是飞翔在天空中,不应该在一个人的手上。我质问少年:“你为什么捧起我?”少年说:“你让我想起我一个朋友,你和他长得一模一样。”我说:“他也是一只蝴蝶吗?”少年点点头:“和你一样漂亮。”我好奇的问:“那你怎么不去找他?”少年的脸上掠过一丝忧郁,说:“他死了。”“他死了?”我惊叫起来。少年肯定的说:“是的,他死在一个猎人手里,猎人那天什么猎物也没抓到,所以用一根棍子,把他的一双翅膀扇断,他就死了。”

我惊恐的说:“猎人呢?他不会在附近吧?”少年摇摇头:“猎人已经走了,去了很远的地方,暂时不会回来,你是安全的。”我松一口气,振作起来,气势汹汹的对少年说:“你朋友死了,所以你把我当作他的替代品,是这样吗?可我不是你的朋友,我是另外一只蝴蝶,今天是我第一次见到你!”少年叹口气,说:“我知道,森林仙子已经告诉我,你是另外一只蝴蝶,但我想和你讲个故事。”我疑惑的问:“你要给我讲什么故事?”

少年清清嗓子说:“从前在大槐树底下,住着一家人。爸爸,妈妈,和两个儿子,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度过一个个春日和炎夏。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伙强盗,他们放火烧掉这家人的房子,爸爸和妈妈都失踪了。两个儿子变成两只蝴蝶,飞到森林深处,从此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我突然惊叫到:“难道我就是那个儿子变的蝴蝶?”少年点点头:“这就是我从森林仙子那里听来的故事,我死去的朋友就是你的哥哥。”

我开始哭泣:“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森林里的向日葵已经开放,小鹿在河边喝水,一只蚂蚁爬到一棵苍老的松树上,搬运一片轻轻巧巧的树叶?你为什么要告诉我,我不想知道的事情。我只是一只蝴蝶,我没有爸爸,我没有妈妈,我也没有哥哥。我只是一只蝴蝶,生来如此,我的生命很短暂,然后下辈子我将变成一个小女孩。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伤心的事,我只想快快乐乐的当一只舞蹈的小精灵。”

少年说:“你想见你的爸爸妈妈吗?”我惊呆了,但还是故作镇定的说:“我爸爸妈妈在哪里?他们活着还是已经死去?”少年说:“他们都活着,但命不久矣。因为那伙强盗已经找到他们的行踪,三天之内,强盗将取下他们的脑袋!”我吓的几乎哭出声来,我说:“我能帮助我的爸爸妈妈吗?既然我的哥哥已经死去,我怎么才能帮助我的爸爸妈妈?”

少年说:“本来,以你的力量不可能阻挡强盗,但你的哥哥被猎人杀死,你只要去告诉猎人,告诉他:‘如果你不阻止强盗,我就把你杀死我哥哥的事,告诉给全森林所有的动物,包括那只一直潜水的河马!’猎人害怕名誉扫地,他一定会帮你的。”我止住哭泣,说:“那你呢?你是谁,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事?你在这件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少年用手把我捧到他的面前,说:“你仔细看我,你认出我了吗?我是国王的儿子,我是王子!强盗要来侵占我的国家,所以我要把他们都赶走,我需要你的帮助。”我小心翼翼的说:“猎人赶跑强盗,我爸爸妈妈可以继续生活,而你的王国也将保持平安,是不是?所以,这是一个互惠互利的交易?”

少年轻叹一声,说:“我是你哥哥最好的朋友,森林仙子已经答应让他变成一个女孩,做我的王妃。但他现在已经死去,所以,我只能娶你。因为我和你哥哥结婚的事,全国都知道,我不能失信于天下。你和你哥哥长得一模一样,我去求森林仙子把你也变成一个女孩,我们结婚,管理这个王国。”我狡黠的眨眨眼睛:“我代替我哥哥嫁给你,有什么好处呢?我为什么要做出这种牺牲。要知道,我只需要快快乐乐的度过我的蝴蝶生涯,下辈子我就可以变成一个真正的女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少年说:“我会送你一份礼物。”我好奇的问:“什么礼物?”少年说:“一本书。”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本书?”少年说:“是的,一本你哥哥写的书,以后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你。你不仅将成为王妃,而且会成为名满天下的作家。你的书粉和拥趸将会把明月湖的每一处干地站满,等待你出现和他们打个照面。这样,是不是比你当一个平凡的真正的女孩要好得多?”

我被少年说的心动,我迟疑三分钟,然后说:“好的,交易达成。我现在就去找猎人,我要好好威胁威胁他。然后,你记得一定要娶我,也要让所有动物知道我是大作家。”王子指指天,说:“老天作证,我绝不食言。”我揩干眼泪,捋捋翎羽,说:“好的,亲爱的。你吻我一下,我喜欢你的大嘴唇,这算是你的一个保证。”说完,我闭上眼睛,少年真的吻我,我感到一股甘甜和爱情的美好。我得意的在空中旋转三周,说:“你等着我的好消息,我并不怕猎人,我要他心服口服的拜倒在我的翎羽下。”说完,我飞向森林深处。留下少年忧郁的望着我的背影,眼含热泪。

三天后的一个午夜,趁布谷鸟和猫头鹰都睡着的时候,强盗果然来到,他们明火执仗的来搜捕我的爸爸妈妈。但我已经告诉猎人:“如果想继续在森林混的话,就乖乖听我的。不然,你就是杀死未来王妃的凶手,你将被送上绞刑架!”猎人被我彻底吓到,强盗来的时候,他不要命的冲上去,把强盗都打跑了。

爸爸妈妈的危险解除,他们可以继续安全的在明月湖旁的林中木屋快乐的生活,而我和王子的婚礼也在一个月后的大礼堂隆重举行。我觉得我像一个英雄,我凭一己之力赶走强盗,救了爸爸妈妈,救了王子,救了森林里的伙伴。而且我写的书,其实是我哥哥写的书,也在森林中到处传扬,我成为一个名满天下的大作家,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都充满崇拜。

那天,王子穿一身白色的礼服,而我穿一件淡黄色的婚纱,我们在夕阳的背景下,幸福的得到森林仙子的证婚和祝福。王子轻轻搂着我的腰,我幸福的闭上眼睛等待王子的吻。突然,好像时间凝固一样,王子迟迟没有吻我。我慌张的睁开眼睛,看看发生了什么。一只蝴蝶,一只和我一模一样的蝴蝶正在王子的面前舞蹈,而王子已经泪流满面。

我吓坏了,我转过头去看森林仙子,但她竟然不见踪影。我的婚礼,我凭自己的努力赢得的婚礼被一只奇怪的蝴蝶破坏!他是谁?正当我想问王子的时候,我看见猎人在一旁得意的吹起口哨。那一瞬间,我觉得我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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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6/720:06

标签:时间写一篇高考作文

爱因斯坦说时间和空间可以进行某种“交换”,世界上或许存在一种时空扭曲的怪异地带,照此推测,时光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有的哲学家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时间”,时间是一个人造的伪概念。想想觉得有道理,时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是一种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还并不可靠。那衰老呢?衰老总是实实在在的吧?其实也不是,我们衰老之后,会重新回到婴儿时期,分不清哪里是结束,哪里是开始。就好像这个混沌宇宙,天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恍恍惚惚,迷迷茫茫。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看过一部很精彩的电视剧,讲的是美国的某个实验室制造出一个时空机器,但偶然失误,把两个现代人送回古代,先到中世纪的欧洲,然后去南美的玛雅丛林,接着是埃及金字塔的施工现场,还到过中国的紫禁城,被皇帝宣判死刑。这部电视剧很精彩,我每个周末都要固定收看,可惜电视剧的名字已经忘记。

扪心自问,如果我可以回到过去,我会选择去何时何地?去看看秦始皇,还是拜会李世民,亦或给康熙讲讲时光机,他多半会有兴趣。但想想还是算了,我孤苦伶仃的回到古代,怎么生活,怎么自处。我想活得充满意义和乐趣,但这种意义和乐趣不应该来自于一种猎奇和探险。我是一个感情动物,我不喜欢指挥千军万马,建功立业,青史留名。我只喜欢让这世界因为我的存在而变得更美好一些,哪怕我只是个升斗小民。让英雄去开创盛世,我只需要在盛世中醉卧芍药。让小人去青史留名,千百年后,谁知道会不会滚滚骂名。而我,孤单,潇洒,自在的躲在人群之中,看花开花落,品浮沉俗世,无怨无憾。

时间之于我,更像一种资本。有这种资本,我可以去体味人生。体味人生的三昧境,看破红尘的重重迷障。或者说,我活着就是去探索我为什么要活着,谁带给我生命,谁养育我,为什么给我生命,为什么养育我,当我想明白了,想清楚了,这一世也就完劫。下一世,再来人间的时候,已经换一副皮囊,又不知道有怎么样的因缘际会。上辈子不管下辈子的事,一辈子活好一辈子,人就是这样,最后活成精,活成仙,活成会魔法的老法师。

我觉得时间是个古怪的东西,它有各种各样的颜色。和朋友断交的时候,它是黑色的;和爱人再会的时候,它是粉色的;和父母团聚的时候,它是金色的;和儿女相处的时候,它是淡淡的一抹天蓝色。我总觉得,人生的意义,很多时候更像是突然得来,而不是慢慢悟到。就好像时间是一条打了结的绳子,平时盘条理顺,赖洋洋,散散淡淡。一到打结的疙瘩处,就是人生的大关节,大关隘,我们的终极体验,生命的顿悟往往来自于这里。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在紫禁之巅决斗的时候,我们才发现皇帝老倌吓得在床底发抖;贾宝玉给贾政风雪地里跪下磕头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宝玉真的爱着他的爸爸;读完全套古龙,水母阴姬始终只闻其名,未见其影,才知道原来水母阴姬是永远不会见人的;《七龙珠》看到一大半,才发现孙悟空原来是外星人,叫作卡卡罗特。

我们在打了结的绳子的疙瘩处找到人生的真理,领悟生命的真相,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为什么而不活,我们总要闹个明明白白。如果把人生比作一场赛跑,时间就是发令枪和终点线。我们在时间的规范下,跑出自己的风采,跑出生命的愉悦,这是时间的意义。如果时间不能给我们启发和欢愉,这样的时间叫作垃圾时间。我总希望,我的人生,垃圾时间少一点,迎风奔跑的时间多一点,哪怕有点辛苦。

物理学家脑海中的时间,可能和我们普通人的时间概念有本质的区别。不仅如此,文学家,画家,音乐家,舞蹈家,书法家,运动家,政客,快递员,清洁工,他们每个人的时间概念都不尽相同。文学家的时间是字符的内涵;画家的时间是线条的流畅;音乐家的时间的是旋律的奔放;舞蹈家的时间是足尖轻点地面的顿挫感;书法家的时间是一勾一画的铿锵;运动家的时间是肌肉的缩张;政客的时间是滔滔不绝的天知道哪天才兑现的许诺;快递员的时间是电瓶车呼啸而过的爽利劲;清洁工的时间是一声声的叹息:怎么刚扫干净的地面又出现一方残叶。我们每个人的时间概念都有区别,唯一相同的是,时间对谁也不手软。我给了你时间,你没有抓住感动,对不起,明天请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每个人的生命其实本质上都是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应该做什么?应该享乐吗?应该;应该休息吗?应该;应该吃喝吗?也应该。但如果只是享乐,休息,吃喝,那和猪有什么区别?人和猪毕竟不是一回事。我不想唱高调的说,我们的时间应该做一番大事业,应该闯一片新天地。我只是认为,我们的时间应该收获些许感动。没有感动的生命,活得多么乏味,活得多么荒诞。

什么时间,我们会收获感动?在教堂面对圣母像的时候,我们感到圣洁的母爱;在街头偶遇亲人的时候,我们感到一股暖流淌过心房;在看见孩子清澈的眼睛的时候,我们感到生命的神奇;在军营门口,哨兵给我们敬一个礼的时候,我们感到兄弟般的赤诚。这些都是感动,没有这些感动来填满我们的时间,我们的时间几乎就是白白浪费的。我们感受到感动,再把这种感动传递出去,这个人间就真的多一份爱,多一份暖意。下辈子,我们再来的时候,会不会觉得稍微欢愉一点。毕竟,我们活得比上辈子更好,这就足够满足和喜乐了。

我喜欢时间,时间意味着机遇,希望和可能性。有时间的人,是一个赢家,或者至少说是一个潜在的赢家。正像我们常说的,莫欺少年穷。谁知道破衣烂衫卖包子的小兄弟,会不会将来变成一个大老板,包子卖到美国,卖到加拿大。有这个可能,没有谁敢否认,面对时间的魔力,我们只能心悦诚服。

时间对我来说,是一味良药。有了时间,我可以治愈我的伤口,身体上的和心理上的创伤。总之,时间是个好东西。谁要是厌烦时间,谁的生命几乎就没有价值。朋友,你的时间呢?怎么度过,让我们好好研究研究。

2023年6月8日

创建时间:2023/6/810:16

标签:侯友宜

你们能相信吗?我找到我爸爸了!我真的找到我爸爸了,哪怕我并没有和他相认。我爸爸其实就是电视里的明星,但不是cctv的电视明星,而是中天电视台的电视明星。中天电视台的电视明星是谁?新北市长侯友宜是也!你们摸着我的头说,你是不是发烧在说胡话?侯友宜是台湾人咧,怎么会是你爸爸?其实,我也有点疑惑,但我得到暗示,神的暗示,神暗示我找到我的爸爸。我仔细端详侯友宜的面容,和我有8分的相似,你们能说他不是我爸爸吗?天啦,我爸爸不仅是台湾人,还是台湾的“总统”候选人,太惊悚,太奇特。

但真正让我羞赧的是,我爸爸是台湾人,国民党党员,台湾“总统”候选人,而我竟然在大陆以死抗蓝,这是不是太过荒谬?就好像我是一只老鼠,却天天以一副猫的心态出现的大众面前说:“你们怎么还不去捉老鼠?它们都翻天啦!”可我自己也是一只老鼠。你们能想象,人们听见我的“号令”那一副惊异又笑破肚皮的样子吗?简直不容细看,一看,真的就无地自容。

侯友宜怎么会是我爸爸呢?这其中的玄机,我自己也想不明白。我只是得到一个惊人的信息,我并非出生在中国,而是出生在外国,在我出生后,才被送回中国。如果这么说的话,其实就很好理解,为什么侯友宜是我爸爸,因为有条件有现实可能性有因缘具足的机会。我苦苦在异次元空间挣扎十年,为的是反抗“老鼠”的猖獗,最后我发现我爸爸也是一只老鼠,还是一只蓝皮鼠。我简直是个大笨蛋,加愚人节的玩笑。有反对自己爸爸的吗?反对自己爸爸,和自己反对自己有什么区别?岂不是精神分裂,颠颠倒倒,朝三暮四,左摇右摆。

我一直以红色正统自居,因为我的想象中我爸爸一定是个红色英雄,就好像董成瑞,黄继光那样的人。所以我觉得我不能给爸爸抹黑,不能给爸爸添堵。爸爸是红色英雄,我也要当红色英雄,学江姐,学刘胡兰,学小萝卜头。但命运和我开个巨大的玩笑,我爸爸竟然是只蓝皮鼠!一只蓝皮鼠怎么会是红色英雄呢,难不成是卧底加密探?再想下去,就更荒谬,打住,打住。总之,我爸爸是国民党大员,台湾的“总统”候选人,这是不容改变的事实。至于几十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留给历史探秘者去探索吧,我们普通人只需要关注现实,关注当下,关注每天的柴米油盐,阴晴圆缺。其他的,我们想不到那么多。我们只是一个个布娃娃,穿上小礼服就想去参加舞会,不要拿思想和概念来折磨我们,好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走在万象城豪华的商场内,亮眼的灯光把我照得璀璀璨璨。我走进一家northface专门店,我此前从来没有进来过。当我得知我爸爸是侯友宜,我凭添一种勇气,我要逛逛名牌专卖店!一件体恤400多,一件防晒衣800多,一件长袖外套1000多。我没有犹豫的走出来,我知道这不是我该来的地方,哪怕我爸爸是台湾大官。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台湾的富裕,藏在我心间就好,不用拿出来显摆。northface的衣服质量很好,款式新潮,我很喜欢。把它们留给我的儿子,孙子去穿,我的儿子,孙子理应比我过得更好。我知道我们将迎来盛世,盛世到来的时候,现在这些高档品牌说不定就会变成平民服饰,再没有什么可炫耀的。我吃葡萄的时候,喜欢把最红最好的那颗葡萄留到最后吃,因为这会为我保有一种希望。我觉得northface仿佛那颗最好的葡萄,留到最后吃,我的生命充满未知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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