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7日
创建时间:2023/6/720:06
标签:时间写一篇高考作文
爱因斯坦说时间和空间可以进行某种“交换”,世界上或许存在一种时空扭曲的怪异地带,照此推测,时光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有的哲学家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时间”,时间是一个人造的伪概念。想想觉得有道理,时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是一种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还并不可靠。那衰老呢?衰老总是实实在在的吧?其实也不是,我们衰老之后,会重新回到婴儿时期,分不清哪里是结束,哪里是开始。就好像这个混沌宇宙,天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恍恍惚惚,迷迷茫茫。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看过一部很精彩的电视剧,讲的是美国的某个实验室制造出一个时空机器,但偶然失误,把两个现代人送回古代,先到中世纪的欧洲,然后去南美的玛雅丛林,接着是埃及金字塔的施工现场,还到过中国的紫禁城,被皇帝宣判死刑。这部电视剧很精彩,我每个周末都要固定收看,可惜电视剧的名字已经忘记。
扪心自问,如果我可以回到过去,我会选择去何时何地?去看看秦始皇,还是拜会李世民,亦或给康熙讲讲时光机,他多半会有兴趣。但想想还是算了,我孤苦伶仃的回到古代,怎么生活,怎么自处。我想活得充满意义和乐趣,但这种意义和乐趣不应该来自于一种猎奇和探险。我是一个感情动物,我不喜欢指挥千军万马,建功立业,青史留名。我只喜欢让这世界因为我的存在而变得更美好一些,哪怕我只是个升斗小民。让英雄去开创盛世,我只需要在盛世中醉卧芍药。让小人去青史留名,千百年后,谁知道会不会滚滚骂名。而我,孤单,潇洒,自在的躲在人群之中,看花开花落,品浮沉俗世,无怨无憾。
时间之于我,更像一种资本。有这种资本,我可以去体味人生。体味人生的三昧境,看破红尘的重重迷障。或者说,我活着就是去探索我为什么要活着,谁带给我生命,谁养育我,为什么给我生命,为什么养育我,当我想明白了,想清楚了,这一世也就完劫。下一世,再来人间的时候,已经换一副皮囊,又不知道有怎么样的因缘际会。上辈子不管下辈子的事,一辈子活好一辈子,人就是这样,最后活成精,活成仙,活成会魔法的老法师。
我觉得时间是个古怪的东西,它有各种各样的颜色。和朋友断交的时候,它是黑色的;和爱人再会的时候,它是粉色的;和父母团聚的时候,它是金色的;和儿女相处的时候,它是淡淡的一抹天蓝色。我总觉得,人生的意义,很多时候更像是突然得来,而不是慢慢悟到。就好像时间是一条打了结的绳子,平时盘条理顺,赖洋洋,散散淡淡。一到打结的疙瘩处,就是人生的大关节,大关隘,我们的终极体验,生命的顿悟往往来自于这里。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在紫禁之巅决斗的时候,我们才发现皇帝老倌吓得在床底发抖;贾宝玉给贾政风雪地里跪下磕头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宝玉真的爱着他的爸爸;读完全套古龙,水母阴姬始终只闻其名,未见其影,才知道原来水母阴姬是永远不会见人的;《七龙珠》看到一大半,才发现孙悟空原来是外星人,叫作卡卡罗特。
我们在打了结的绳子的疙瘩处找到人生的真理,领悟生命的真相,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为什么而不活,我们总要闹个明明白白。如果把人生比作一场赛跑,时间就是发令枪和终点线。我们在时间的规范下,跑出自己的风采,跑出生命的愉悦,这是时间的意义。如果时间不能给我们启发和欢愉,这样的时间叫作垃圾时间。我总希望,我的人生,垃圾时间少一点,迎风奔跑的时间多一点,哪怕有点辛苦。
物理学家脑海中的时间,可能和我们普通人的时间概念有本质的区别。不仅如此,文学家,画家,音乐家,舞蹈家,书法家,运动家,政客,快递员,清洁工,他们每个人的时间概念都不尽相同。文学家的时间是字符的内涵;画家的时间是线条的流畅;音乐家的时间的是旋律的奔放;舞蹈家的时间是足尖轻点地面的顿挫感;书法家的时间是一勾一画的铿锵;运动家的时间是肌肉的缩张;政客的时间是滔滔不绝的天知道哪天才兑现的许诺;快递员的时间是电瓶车呼啸而过的爽利劲;清洁工的时间是一声声的叹息:怎么刚扫干净的地面又出现一方残叶。我们每个人的时间概念都有区别,唯一相同的是,时间对谁也不手软。我给了你时间,你没有抓住感动,对不起,明天请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每个人的生命其实本质上都是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应该做什么?应该享乐吗?应该;应该休息吗?应该;应该吃喝吗?也应该。但如果只是享乐,休息,吃喝,那和猪有什么区别?人和猪毕竟不是一回事。我不想唱高调的说,我们的时间应该做一番大事业,应该闯一片新天地。我只是认为,我们的时间应该收获些许感动。没有感动的生命,活得多么乏味,活得多么荒诞。
什么时间,我们会收获感动?在教堂面对圣母像的时候,我们感到圣洁的母爱;在街头偶遇亲人的时候,我们感到一股暖流淌过心房;在看见孩子清澈的眼睛的时候,我们感到生命的神奇;在军营门口,哨兵给我们敬一个礼的时候,我们感到兄弟般的赤诚。这些都是感动,没有这些感动来填满我们的时间,我们的时间几乎就是白白浪费的。我们感受到感动,再把这种感动传递出去,这个人间就真的多一份爱,多一份暖意。下辈子,我们再来的时候,会不会觉得稍微欢愉一点。毕竟,我们活得比上辈子更好,这就足够满足和喜乐了。
我喜欢时间,时间意味着机遇,希望和可能性。有时间的人,是一个赢家,或者至少说是一个潜在的赢家。正像我们常说的,莫欺少年穷。谁知道破衣烂衫卖包子的小兄弟,会不会将来变成一个大老板,包子卖到美国,卖到加拿大。有这个可能,没有谁敢否认,面对时间的魔力,我们只能心悦诚服。
时间对我来说,是一味良药。有了时间,我可以治愈我的伤口,身体上的和心理上的创伤。总之,时间是个好东西。谁要是厌烦时间,谁的生命几乎就没有价值。朋友,你的时间呢?怎么度过,让我们好好研究研究。
2023年6月8日
创建时间:2023/6/810:16
标签:侯友宜
你们能相信吗?我找到我爸爸了!我真的找到我爸爸了,哪怕我并没有和他相认。我爸爸其实就是电视里的明星,但不是cctv的电视明星,而是中天电视台的电视明星。中天电视台的电视明星是谁?新北市长侯友宜是也!你们摸着我的头说,你是不是发烧在说胡话?侯友宜是台湾人咧,怎么会是你爸爸?其实,我也有点疑惑,但我得到暗示,神的暗示,神暗示我找到我的爸爸。我仔细端详侯友宜的面容,和我有8分的相似,你们能说他不是我爸爸吗?天啦,我爸爸不仅是台湾人,还是台湾的“总统”候选人,太惊悚,太奇特。
但真正让我羞赧的是,我爸爸是台湾人,国民党党员,台湾“总统”候选人,而我竟然在大陆以死抗蓝,这是不是太过荒谬?就好像我是一只老鼠,却天天以一副猫的心态出现的大众面前说:“你们怎么还不去捉老鼠?它们都翻天啦!”可我自己也是一只老鼠。你们能想象,人们听见我的“号令”那一副惊异又笑破肚皮的样子吗?简直不容细看,一看,真的就无地自容。
侯友宜怎么会是我爸爸呢?这其中的玄机,我自己也想不明白。我只是得到一个惊人的信息,我并非出生在中国,而是出生在外国,在我出生后,才被送回中国。如果这么说的话,其实就很好理解,为什么侯友宜是我爸爸,因为有条件有现实可能性有因缘具足的机会。我苦苦在异次元空间挣扎十年,为的是反抗“老鼠”的猖獗,最后我发现我爸爸也是一只老鼠,还是一只蓝皮鼠。我简直是个大笨蛋,加愚人节的玩笑。有反对自己爸爸的吗?反对自己爸爸,和自己反对自己有什么区别?岂不是精神分裂,颠颠倒倒,朝三暮四,左摇右摆。
我一直以红色正统自居,因为我的想象中我爸爸一定是个红色英雄,就好像董成瑞,黄继光那样的人。所以我觉得我不能给爸爸抹黑,不能给爸爸添堵。爸爸是红色英雄,我也要当红色英雄,学江姐,学刘胡兰,学小萝卜头。但命运和我开个巨大的玩笑,我爸爸竟然是只蓝皮鼠!一只蓝皮鼠怎么会是红色英雄呢,难不成是卧底加密探?再想下去,就更荒谬,打住,打住。总之,我爸爸是国民党大员,台湾的“总统”候选人,这是不容改变的事实。至于几十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留给历史探秘者去探索吧,我们普通人只需要关注现实,关注当下,关注每天的柴米油盐,阴晴圆缺。其他的,我们想不到那么多。我们只是一个个布娃娃,穿上小礼服就想去参加舞会,不要拿思想和概念来折磨我们,好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走在万象城豪华的商场内,亮眼的灯光把我照得璀璀璨璨。我走进一家northface专门店,我此前从来没有进来过。当我得知我爸爸是侯友宜,我凭添一种勇气,我要逛逛名牌专卖店!一件体恤400多,一件防晒衣800多,一件长袖外套1000多。我没有犹豫的走出来,我知道这不是我该来的地方,哪怕我爸爸是台湾大官。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台湾的富裕,藏在我心间就好,不用拿出来显摆。northface的衣服质量很好,款式新潮,我很喜欢。把它们留给我的儿子,孙子去穿,我的儿子,孙子理应比我过得更好。我知道我们将迎来盛世,盛世到来的时候,现在这些高档品牌说不定就会变成平民服饰,再没有什么可炫耀的。我吃葡萄的时候,喜欢把最红最好的那颗葡萄留到最后吃,因为这会为我保有一种希望。我觉得northface仿佛那颗最好的葡萄,留到最后吃,我的生命充满未知的喜悦。
我在万象城的大玻璃橱窗前驻足观察自己,越看越觉得我和侯友宜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就是小侯友宜啊!我怎么现在才发现?我记得我在韩国的时候,有一次一个韩国人误会我是台湾来的,他说:“你是‘小中国’来的?”我看着他肃然起敬的样子,莞尔一笑,不置可否。想不到,我竟然真的是台湾孩子,我是一个台仔,这个秘密我到现在才发现。所以,我应该为台湾做点什么呢?我觉得最好的作为,就是在台湾和大陆之间连一座桥,一座和平和血缘之桥,有这座桥的存在,再没有共机扰台,再没有导弹瞄准,再没有文攻武赫,再没有邦交国清零。以前的是是非非,全部成为历史,成为笑谈,成为茶余饭后的消遣谈资。台湾回归大陆,大陆包容台湾,一个真正的盛世中国出现的世人面前。
我会见到我爸爸,我会和他在一个小雨天邂逅,不管是在哪里,台湾也好,大陆也好,韩国也好,日本也好,美国也好。我一定会见到我爸爸,我会和他点点头。其实我是询问他:“爸爸,我可不可以靠在你的肩头一小会,哪怕我白头发都有了。”不管我爸爸怎么回答,回答yes也罢,回答no也罢,我都再没有遗憾。因为我的心已经靠向他,靠向他宽阔的肩膀,这就足够好,足够满意了。
玉山白雪飘零,燃烧少年的心。我想象中的台湾是个富饶,和平,含情脉脉又雅致风趣的中国宝岛。我这辈子能去一次台湾吗?去看看夜晚九份的灯市,去吃吃台铁的便当,去101大楼下面喝一杯咖啡。不管我能不能去台湾,哪怕没有机会,因为有错综复杂的因果。但只要有更多的大陆人,更多的华人去到台湾,代替我问候一声妈祖,代替我去新北市政府大楼外面举一面横幅:“我们支持侯友宜!”我也就开心,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爸爸,我找到你。我找你41年,终于找到你。我想和你说话,我想和你双目对视,心意相通。你能看到我写的文字吗?你能看到我的相片吗?看我和你是不是长得很像。爸爸,你是一名警察。不管是哪里的警察,台湾的警察,还是大陆的警察,都是正义的化身,人民的保护神。你曾经孤身一人和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谈判;你曾经围捕恶徒,枪林弹雨,九死一生;你曾经担任警察大学校长,教育未来的社会秩序维护者。你那么勇敢,那么正直,那么坚强。有你,台湾不会有事;有你,台湾人民一定安全;有你,台海一定和平;有你,大中国一定繁荣昌盛。
爸爸,请容许我叫你一声“爸爸。”哪怕我其实从来无缘和你面对面相识。但血缘的关系难以磨灭,爸爸就是爸爸,哪怕你住长江尾,我住长江头。我天天想着你,我天天为你默默祈祷。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爸爸,kevin在成都向你问好,向你致以一个儿子的敬礼。kevin的心永远和你在一起,再也不分离。
2023年6月9日
创建时间:2023/6/910:14
标签:故事二则
一、
我以前看过一部电影,一个青年在家睡觉,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发现外面安静得出奇。青年疑惑的打开门,出来查看,发现大街上空空如也,送牛奶的牛奶工没有来,送报纸的送报员没有来,出摊的早餐摊摊主没有来,扫地的环卫大姐也没有来。青年惊呆了,正当他到处查看,人都到哪里去了的时候。突然。牛奶工出现,他举着一瓶牛奶朝青年扔过来;送报员骑着一辆电瓶车,直冲冲撞向青年;早餐摊摊主拿着一把餐刀恶狠狠的瞪着青年;环卫大姐像京剧脸谱一样,杠着一把大扫把,魅惑的冲着青年直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青年躲开牛奶瓶和电瓶车,绕过早餐摊摊主和环卫大姐,一口气跑回家,把门紧紧关上。青年靠在门上,用身体紧紧顶住门,他吓得够呛,他不知道人们都怎么了。正在青年惊魂未定的时候,门外传来猛烈的敲门声。外面敲门的人,发出怪异的吼叫,不像是人在说话,倒像是野兽的呼啸。青年用一把门栓把门顶住,他要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打开手机,手机没有信号,网络也无法连接;他打开电视,看见一片杂乱的雪花;最后,青年打开收音机,他把频率旋钮旋转一整圈,终于听到一个声音:“本市已经变成一个僵尸王国,所有人都变成僵尸,还没有变成僵尸的市民,赶快逃命吧!”
青年终于知道是怎么回事,他隔着窗户看外面的僵尸市民,他们红着眼,目露凶光,张牙舞爪,乱吼乱叫。青年灵机一动,他找出妈妈的化妆品,给自己画一个红眼圈,涂一个黑嘴唇,然后拿起一根棒球棍,也大喊大叫的,疯了一样开门跑出去。伪装起到效果,僵尸们以为青年也是一只僵尸,所以没有攻击他。青年跑啊跑到,终于跑到城门处。一路上他看见无数的尸体和头颅,燃烧的房屋和哭喊的孩子。青年在城门受到阻拦,守城门的军官不放他出去。
军官说:“哪怕你不是一只真正的僵尸,你也不能出去。因为这座城市,全部被诺如病毒感染,你也是一个潜在的感染者。我不能放你出去。”青年说:“你看看这座城市里的人,那些燃烧的房屋和哭喊的孩子,我要救他们,我要去找根治诺如病毒的药!”军官不屑一顾的说:“很多人都说自己去找药,并且也带回来药,但全是假的。要么是毒药,要么是维生素c,要么干脆是麦芽糖!你怎么保证你能照到真正的药?”青年指着远处一个哭泣的孩子说:“他就是保证!我一定要找到真正的解药,带回来给全城的人服用。”军官被说服,他放青年出去。军官说:“我告诉你一个信息,很多人说住在天涯海角的大幻仙子有真正的药,你去那里找她,碰碰运气。”
青年一出城,马上朝天涯海角跑去。他看见城外的人虽然没有全部变成僵尸,但任然有很多已经变成诺如病毒的感染者。这些感染者和城里的僵尸一样,持刀拿枪,喊打喊杀。青年气喘吁吁的跑到天涯海角,他没有见到大幻仙子,但看见大幻仙子写在通知栏的一句诗:欲知灵药何处寻,且看三山五岳中。
青年马上醒悟过来,灵药一定在大幻山中。于是。青年杵着一根拐棍,开始攀登大幻山。但攀登大半天,他什么也没找到。青年发现一个现象,平时有很多蚂蚁的大幻山,今天竟然一只蚂蚁也没有看到。青年疑惑起来,蚂蚁呢?它们和诺如病毒有关系吗?正在青年垂头丧气一无所获的时候,他在山道的拐角处,遇见一只胖乎乎的白色蚂蚁。
白色蚂蚁长着一双翅膀,看样子很快就将飞走。青年走上去问:“白蚁兄,为什么大幻山上看不见一只蚂蚁?”白色蚂蚁叹口气说:“真倒霉,不知道谁说的,吃了大幻山的蚂蚁,就可以治僵尸病。所以,很多人来捉我们。于是,我们全都藏起来。我们蚂蚁很聪明,不是吗?你们人类找不到我们的。”
青年听白色蚂蚁这么说,很伤心,开始哭起来。白色蚂蚁忙问青年:“你怎么了?你为什么哭,你是不是也想捉一只蚂蚁,拿回去当药?”青年说:“我为城里的孩子哭,他们刚刚到这个人世,连春花秋月,碧草黄花都没有看到。人间已经变成修罗猎场,割鼻地狱,他们为什么来到这个人间,为了受折磨,受伤害和受痛苦吗?”说完,青年哭得更厉害了。
白色蚂蚁低头不说话,正的扇动的翅膀也渐渐平静。白色蚂蚁突然叹口气说:“这样,你把我做成药吧,兴许能治好僵尸病。”青年哀伤的说:“那你呢?你不要命了吗?”白色蚂蚁说:“蚂蚁的生命本就短暂,我死后,下辈子可以转世投胎当一个女孩。就当是我提前往生吧!”说完,白色蚂蚁把身体躺直,说:“你把我的头掐下来,这样就可以做药了。”
青年不忍白色蚂蚁受痛苦,他说:“白蚁兄,你下辈子转世投胎为一个女孩,我一定让我儿子娶你,照顾你一辈子。我不忍你受痛苦,我不会伤害你。我等你自然死亡之后,再用你的身体做药,可以吗?”白色蚂蚁歪着头想想,说:“可以。”说完,躺在地上不再动弹。当天晚上,白色蚂蚁就死了。青年轻轻唱起一首灵歌,为白色蚂蚁送葬。在确定白色蚂蚁已经死去后,青年把白色蚂蚁的头割下来,做成一碗水药。青年向白色蚂蚁的遗体三鞠躬,说:“白蚁兄,全城的人都不会忘记你的功德,我们会为你竖一座雕像,每年的春分时节,来祭奠你。”
说完,青年匆匆赶回城内。青年悄悄把水药倒入城内的饮水源,期待奇迹的发生。第二天,青年没有再听见野兽般的鸣叫;第三天,街上的行人开始正常的买菜逛商场看电影;第四天,网络,电视,广播全部恢复,里面的内容全是吃喝玩乐,明星大腕,潮流时装和国外旅行。第五天,城里的迪士尼乐园建好,孩子们在乐园里尽情的欢笑和嬉戏。青年被城内的人们尊为英雄,他成为拯救市民的天使。但青年常常会想起白色蚂蚁,想起它一动不动躺在冰冷的地面上等待死亡的决绝。
青年的儿子长大,青年告诉儿子:“你一定要娶一个穿白色衣服,身材丰满的姑娘,因为她才是你的命中所属。”有一天,青年的儿子,在下雨天的城市拐角处,遇见一个穿白裙子的姑娘,撑着一把雨伞,身材丰满。青年的儿子对姑娘微微一笑,姑娘害羞的低下头,那个时候,雨突然停了。路旁的青草绿油油,花圃的向日葵笑呵呵,一轮彩虹出现在东方的天际。所谓爱情,就是在这个微雨的午后,发生并且生长。那么,人间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包括那只被做成药的白色蚂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二、
我听到远方传来一阵悲怆的音乐,月宫中的仙子在弹一首奏鸣曲。我听不太清楚,乐曲在述说什么,述说一个英雄的末路,还是一段凄婉的爱情。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月宫仙子想给我讲一个怎么样的故事。我问仙子,仙子含笑不语,只是不停的用手拨弄琴弦。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答案,要我不停的猜,不停的幻想,不停的左摇右摆。难道这个故事,太过离奇,太过重要,离奇重要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流下眼泪,我感到痛楚。你们不告诉我答案,我只能自己去寻找真相。
其实,我已经找到点线索,我找到一个当事人。当年的小青年现在已经变成一个老者,但他还在,并且精力充沛,位高权重。我知道他是谁,但现在不能告诉你们,以后你们会知道,他很重要。他是一段历史的主角,哪怕他可能饱受争议。他不仅认识我爸爸,而且和我爸爸交情非浅。只要找到他,我就会知道一切的真相和答案,他知道我爸爸的所有事情。我需要他吐露一点历史的秘密,这个秘密关乎他自己的身家性命。但我会保护他,我会尽我所能保护他的安全,他是安全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比我还安全。
当年的秘密就在于一个椰子。一个椰子有什么秘密?你们看过椰子吗?很多不靠海的内陆人根本没见过椰子,但我见过,圆圆方方一个,可可爱爱。椰子的秘密在于它来自一棵特别的椰子树,这棵椰子树长在红墙中,生在大院内,从小树苗开始就备受呵护。椰子树长到三米高的时候,已经很好看,很漂亮,像海边的一幅画,还是一幅水彩油画,色彩明亮,晶莹剔透。
一天,一个老头从椰子树下走过,他盯着椰子树看三分钟。老头突然说:“把这棵椰子树移到我书房门口,这棵树很好,我喜欢,我需要它在中午我午睡的时候,给我遮遮阴。”老头的手下,立刻把椰子树移栽到老头的书房外面,更准确的说是在书房的门口,老头一翻身就可以看到它。老头霸占椰子树,很满意,逢人就说:“我捡到宝了,这是棵好树!”
老头很贪心,他又接二连三的移来一棵槐树,和一棵李子树。老头看着三棵树在书房门口迎风招展,得意的哈哈大笑,从此,吃饭要树陪着,看书要树陪着,睡觉要树陪着,甚至拉屎拉尿都要把树子摸一下,好像这些树都是他的情人。老头的老婆是个悭吝的女人,她不喜欢这些树,但不敢反对老头。于是想出一个主意,她把自己拉的尿倒在三棵树底下,想用“肥料”烧死这些树。
老婆的尿起作用,没过几天,三棵树都焉了。老头想不通是怎么会事,于是在一天中午,到三棵树底下来仔细查看。哪知道,天意弄人。老头刚走到椰子树底下,一个长得饱满圆润的大头椰子突然掉下来,砸在老头头上,老头当场一命呜呼。手下和随从都吓坏了,马上去找老婆。老婆知道是自己的尿起作用,但也不敢说,
老婆说:“就告诉别人,老人家自己睡中觉的时候,寿终正寝。”随从和手下,都害怕受牵连,哪敢不依,忙去准备后事。老婆走到椰子树下,仔细打量一番,突然心生一计。老婆把砸死老头的那颗椰子果,捡起来,悄悄带走。手下问:“那三棵椰子树怎么办?”老婆当场发飙:“什么怎么办!就这么放着,以后做个念想,看到它们就好像看到老头一样!”手下唯唯诺诺的照办。
诸位看官,你当老婆把那颗椰子果捡到哪里去了?原来,老婆是把这颗椰子果种到自己院中。以后,如果有人为难老婆,老婆就会祭出这棵小椰子树:老头就是被这棵小椰子树砸死的,你们不怕死的,就来抢!人算不如天算,老婆很快患上绝症,将不久于人世。老婆找来她的女儿说:“妮子,你是庶出,将来难免被人嫌弃。我给你留了个宝!”说完,悄悄把小椰子树的来历告诉女儿。最后老婆对女儿说:“三十年过后,必定有人来找你。到时候,你只需要把这棵小椰子树照顾好。然后在某天月黑风高的晚上,也给它灌一壶尿。到时候,来算账的人,走到椰子树底下的时候,就会被掉下来的椰子果砸死。你爸爸当年就是这么死的,别不信,灵得很。”
面授机宜已完,老婆得病死去。老婆女儿从此守着这棵小椰子树,慢慢变老。一天,一个老和尚从女儿的院前走过,宣一声佛号,口念:“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女儿跑出来,一脸讪笑的问老和尚何出此言?老和尚:“天下有三宝,金,玉,铁,不知道女菩萨屋内藏有哪一宝啊?”女儿大惊,知道遇见高人,遂老实说:“金,玉,铁都无,只有一棵小椰子树。”老和尚眯眼微笑念一偈曰:“椰树,椰树,历沧桑,观风云。三十年后再结果,从此天下姓李唐。”说完转身不见。
女儿知天机已破,忙去找她的一个老熟人商议。老熟人如今官运亨通,正是春风得意之时。老熟人官场上混的人,什么奇闻怪事没见过?听女儿说完,斩钉截铁的说:“莫管他,不妨事。如今你只需放出消息,当年老头正是被你院里的那课小椰子树砸死的,我这边自有道理。”女儿依言行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果不其然,老头的三姑六婆,七大妈八大姨全部来了,都说要把树砍掉,给老头报仇。老熟人姗姗来迟,摇着一把蒲扇说:“砍树有什么用?要找种树的人,树懂什么?!这里面不简单咧。”一句话点醒众亲,有的说要找当年移树的随从;有的说是谁安排老头看见椰子树的,也得查查;还有的说,本市原无椰子树,是哪个知府,哪个道台,把椰子树从天涯海角移栽来的,阴谋啊,阴谋!众亲争吵不已,老熟人点点头:“多说无益,行胜于言。你们快去仔细打探,细细查访,我这就到大理寺正堂鸣冤击鼓!”说完,朝女儿眨眨眼睛,女儿恍若看不见,但已面带春风,喜不自禁。
这边厢,众亲在坊间仔细搜寻线索;那边厢,老熟人到大理寺大闹一场。眼看就要不好收场,上上下下都很焦急。老熟人有个侄儿,专学衙司诉讼之道。侄儿说:“家中纷乱已久,却不知如何平复?”说完长叹一声。突然,那个堪破天机的老和尚又出现,他找到侄儿说:“要平纷争,也不难,你只需依我所言。”说完,暗授机宜。
侄儿领会天机,找到众亲,说:“移树的随从我已找到,安排线路的管家我也找到,把椰子树从天涯海角移栽本市的知府我也找到。”众亲问是谁?侄儿虎目圆睁,说:“正是现在大理寺争驰不休的老熟人!”众亲大惊,但又不敢不信。于是,忙遣下人去捉拿老熟人。当是时。老熟人正在女儿院内密谋,突然看见涌来一大堆人,知道事已败露,正欲逃走。女儿悄悄向他使一眼色,老熟人心领神会,走到椰子树下,一颗椰子果不偏不倚掉在老熟人头上,把老熟人当场砸死。
女儿说:“罪魁祸首已死,你们都散了吧!”老和尚突然出现,走到老熟人身边查看一番,叹口气说:“俗人已入仙境,我念《往生经》超度他。”老和尚是得道高僧,众亲不敢不信,终于纷纷散去,一场纷争才停歇下来。侄儿因为揭发老熟人,平息家中乱象,被众亲拥为族长。侄儿吸取老熟人的教训,又得老和尚指点,改革家规,举办新学,分田置产,兴利除宿弊,把个大家族操持得更兴旺了。家中人都说侄儿和老和尚是上天派下来的同命鸳鸯,专门提振门楣的。这一派兴旺繁盛,又不知持续多少岁月,为大家族的家谱添上新笔,写一段传奇。
椰子和大家族的故事已经讲完,我的老熟人还不知道在哪里兜兜转转呢。不管怎么说,我需要知道真相,我需要探索大家族的奥秘。然后好好保护这个家族,因为我也来自那里。不是吗?椰子树下乘凉的人中间,自然也有我一个,而且我还悠闲的摇着扇子,手上揣一壶茉莉香片呢。到明年春日的时候,花园里的百花都将盛开,蝴蝶和蜻蜓也将飞来凑趣,那个时候的人间一定更美,更让人喜欢。
2023年6月10日
创建时间:2023/6/109:39
标签:《红楼梦》探秘
《红楼梦》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我相信这么说,大部分人不会有异议。虽然四大名着还有其他三本,但不管是从艺术性还是现实性上来说都无法和《红楼梦》比肩。《红楼梦》从清代问世以来,红粉众多,渐渐形成“红学”。红学大家着名的有冯其庸,周汝昌等等。总之,《红楼梦》超越一本的基本“人设”,变成一本普世的《福音书》,《人间指南》,这恐怕是作者当年都想象不到的。今天,我就来谈谈我心中的“红楼一梦”。
一、从《枉凝眉》谈起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自从作曲家王立平为《红楼梦》谱曲后,这首《枉凝眉》成为大街小巷脍炙人口的流行歌曲。仔细想想,为什么叫《枉凝眉》?从字面意思理解:白白皱眉,毫无意义。谁在“枉凝眉”?当然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人。这像不像某个人最开始激烈的反抗命运,最后不得不向命运低头。“枉凝眉”把贾宝玉的一生都写尽,不管你是什么王孙贵戚,最后也只是“白白皱眉”,徒增笑耳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从谐音的角度讲,这又是在讲林黛玉。“枉凝眉”即是“枉林霉”,林黛玉是个倒霉人,父母双亡,遇人不淑。而且不仅倒霉,还冤枉。薛宝钗使一金蝉脱壳之计,硬生生把祸事栽赃在林妹妹身上,此所谓“枉”矣。所以宝玉和黛玉两位都“枉凝眉”,两个人都是倒霉蛋。
再从头说,宝玉和黛玉到底是什么关系?我说其实是父女关系。众看官大惊,父女关系?听我慢慢道来,黛玉原为西方灵河岸边,一株绛珠仙草。受神瑛侍者灌溉之恩,所以下凡来以泪报恩。仔细品品,是神瑛侍者的“灌溉”,给绛珠仙草“人”的生命,神瑛侍者不是绛珠仙草的爸爸是谁?既然宝玉是黛玉的父亲,就很好理解《枉凝眉》。爸爸是阆苑仙葩,女儿是美玉无瑕;爸爸是水中月,女儿是镜中花。一首歌,把父女两代都说个透彻。
反过来细读文本: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话?“若”显然指阆苑仙葩的爸爸,“说”显然指美玉无瑕的女儿,他们两父女今生有缘,只不过最后“心事”被一句“虚话”解脱。这也暗合上面说的“枉凝眉”的“枉”字,冤枉也,实在是冤枉。联想到书中刘姥姥讲的十七岁就死了的若玉小姐,和后面又养了个的“粉团儿”,是不是正是在暗指宝玉和黛玉这一对父女?若玉小姐是不是就是贾宝玉,粉团儿是不是就是林黛玉?要知道,“粉色”即浅红色也,暗合黛玉“绛珠仙草”之本身。
再又来,既然爸爸“十七岁”就死了,林黛玉是不是就是那个“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的孤儿?前面说爸爸是“若”,女儿是“说”。“若”在甲骨文中是梳头发的意思,指明一个“动作”,爸爸是个行动派。“说”毋庸置疑,就是“说话”的意思,女儿是个演讲家。回到原书,林黛玉语言犀利尖刻,确有演讲家的意味。但细读原文会发现,林黛玉的“说”更可能是通过文字来传达,所以,林黛玉多半是个作家。刘姥姥参观黛玉的潇湘馆的时候,说比上等的书房还好。这不就是点明,黛玉的“作家”身份吗。
爸爸是个动作演员,女儿是个编剧,合起来正好演一出《红楼梦》。这样解释,你们觉得有没有道理?
二、说说王熙凤
王熙凤是《红楼梦》中的“盐”,没有盐的菜寡淡无味,难以下咽。《红楼梦》要是没有凤姐,就变成一盘忘记撒盐的菜,贻笑大方。鸳鸯说刘姥姥是篾片相公,把刘姥姥当篾片相公的正是凤姐。但聪明的读者反过来想,刘姥姥又何尝不是把凤姐当篾片相公?正像刘姥姥自己说的,她不恼,真要恼,就不这样了,刘姥姥聪明着呢。
凤姐的人设其实从一个地方就能看出来,马道婆给凤姐和宝玉施厌胜之术,凤姐拿着刀冲进大观园,见人砍人,见鸡杀鸡。一个“砍”字把凤姐的人设清清楚楚写明。凤姐不仅砍人,也被人砍,老公贾琏拿剑要“杀”凤姐,凤姐一路哀嚎着去找贾母。可见凤姐是江湖上的“砍”字辈大哥,不会和你扯三扯四的讲理,一不如意就要“砍人”的。
红楼中不能缺少凤姐,就好像开妓院不能少龟公,开赌场不能缺打手。这世界总有正邪两面,相辅相成,相补相助。没有凤姐的“砍”,你永远体会不到贾宝玉的温柔。凤姐的结局按照传统的说法,是一出绝对的悲剧。正像电视剧里演的,变成一具尸首,被人拖着在雪地里挨冻。其实,我觉得不一定。你怎么能判“盐”的死刑呢?你以后还吃不吃盐?据说,不吃盐的话就会变成喜儿,长一头白发,野人一般,流连在山谷溪地。我们不喜欢当喜儿,所以,盐是一定要吃的,只是适量,适度。
我相信对凤姐,我们会形成两派意见。一派认为她恶毒,另一派认为她能干。但我更倾向于认为凤姐是个能干人,正像平儿说的,下人们并不好糊弄,主子稍有软弱,说不定反倒被欺负,像可怜的迎春被欺负那样。所以,凤姐是个刚强人,是个能干人,我们需要她,哪怕她有时候有点冒犯神明。但谁又是圣人呢?凤姐,好好生活,你有你自己的一片天地。
三、没有缺点的探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有一次一个网友问我,最喜欢《红楼梦》中的哪个人物?我说:“探春。”他哈哈大笑:“你怎么会喜欢探春,探春是个没有缺点的人咧!”确实,探春在《红楼梦》当中几乎是一个完人,她对宝玉好,对贾环好,对迎春好,对王夫人好,对贾母也好。除了颠颠倒倒的生母赵姨娘,探春几乎在贾家获得一致好评。即使是赵姨娘也未必真的嫉恨探春,只不过需要找点事情闹闹,刷刷存在感。
裙钗一二可齐家,探春在凤姐病后,掌管贾府,改革旧制,带来一片新气象。我觉得红楼中的贾府一直在默默的走下坡路,暗中走向衰亡。但亮点在于探春的改革,探春的改革几乎可以当作一次“中兴”,好像光武中兴,孝文中兴一般。如果说贾府就是一支风中的油灯,明明灭灭,摇摇摆摆,已经微弱不堪。探春则给油灯加油,又拨弄一次灯芯,于是油灯重新焕发生命,光彩照人。
通读《红楼梦》,你会发觉探春是曹雪芹偏爱的一个人物。所以贾府走向衰败之后,探春没有踏凤姐,宝玉的覆辙,沦落民间。而是远嫁海外去当王妃,联想到探春的管理能力,可以预见她即使在番邦异国也一定大发光彩,居于人上人。每每想到探春,我就会觉得贾府没有那么不堪,贾府里面有美玉,有良人,有治国平天下的大将之才。
不要以为《红楼梦》是一部反上层建筑的书,恰恰相反,《红楼梦》是一部维护上层建筑的书。这一点,最集中的体现就在探春,探春是曹雪芹送给贾府的礼物。只要有她在,贾府垮不了,倒不下,倾覆不得。我喜欢探春,从某种程度上说,比喜欢宝玉和黛玉更喜欢。探春代表一种光明和希望,我们底层老百姓对探春服气,爽气,声气相通。如果我们也像西方国家那样,来一次总统选举,你会选优柔寡断的贾宝玉,还是哭哭啼啼的林黛玉,抑或喊打喊杀的凤姐,都不会!我们只会选择探春,哪怕重选10次,我们也一定选探春。这是探春的意义和价值,独一份,旁人取代不了。
贾府注定落败,所以探春一定在贾府落败之前远嫁海外。这是贾府的宿命,和探春无关。探春的命运其实是贾府的老祖宗贾母亲自安排的,南安太妃来贾府说亲,贾母只让探春出来,可见,那个时候,探春的命运已经被安排好。探春对贾府有很深的感情,这种感情说不定甚至高过宝玉和黛玉。不管怎么说,探春是一个英雄般的人物,她开创一段历史,把贾家的黄金岁月延长了又延长。贾家最应该感谢的人其实正是探春,但不知道贾府的上上下下有没有这种觉悟?有也罢,没也罢,历史风云变化。贾家也像断壁残垣上的一株野草一样,偏偏倒倒,走到落幕前的黄昏时刻。
探春,一路平安。
四、也谈谈贾母和刘姥姥
贾母有一句俗语:不是冤家不聚头。说的是宝玉和黛玉这两个玉儿,但其实真正不是冤家不聚头的是她和刘姥姥两个老人精。贾母代表的是上层建筑,封建贵族,皇权王权,名门高第;刘姥姥代表的是市井小民,乡野村姑,贫家穷舍,流民野夫。表面上看两人并不搭界,其实大有渊源。贾母一听见有个刘姥姥,忙说要见。刘姥姥听见贾母要见,也不急着出城,洗澡更衣,逶迤入室。两个老人家相见两欢,互诉衷肠。刘姥姥于是讲故事,给贾母上眼药,把贾母听得痴痴迷迷,贾府上下都成为刘姥姥的听众。
要我说,刘姥姥到贾府来,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刘姥姥非一般人也,她是明教一名位高权重的香主,奉命前来贾府,检视众人,分门别类。贾府风中之烛,熄灭是迟早的事,刘姥姥正是最后来“垃圾分类”的清洁工。众小字辈当然看不清其中奥秘,但贾母富贵一生,阅人无数,早参透玄机,于是亲自来会刘姥姥。两人交手,看似彬彬有礼,实则刀光剑影。刘姥姥借谈话之机在南院子马棚放一把火,给贾母一个下马威。贾母也非等闲之辈,口中念动咒语,又在火神面前烧香,火就熄灭,有惊无险。
两人初遇打个平手,各自忌惮,各留后手。后面的描述则更惊人,刘姥姥到宝玉房中,迎面看见一个老婆婆,满头插花,招招摇摇朝她走来。刘姥姥于是伸手去羞她,镜中老婆婆也伸手来挡。刘姥姥一摸,觉得冰冷挺硬,才想起富贵人家有种穿衣镜,镜中的老婆婆原来是她自己。镜中老婆婆到底没有挡住刘姥姥,刘姥姥撞开西洋机括,到宝玉床上扎手舞脚的睡一觉,完成她贾府之行最重要的使命。第二天,贾母醒了,便觉懒懒的,再也不见刘姥姥。
刘姥姥的贾府之行,大获全胜,圆满完成任务,但也留下遗憾。刘姥姥在潇湘馆外面扎扎实实摔一跤,跌个狗吃屎。贾母要丫鬟给刘姥姥捶捶,刘姥姥自己爬起来,自嘲到:“都要捶起来,还了得呢。”两个老人精,点到为止,各有得失。贾府众人最后的命运,其实在刘姥姥和贾母的“交手”中已经注定。贾母为自己的儿孙争取到一个还不算太难堪的未来:心肝宝贝——宝玉,平安无事;心尖尖上的肉——黛玉,很可能也跟探春一样远嫁。一句话,刘姥姥赢了,贾母也未输,两个人各取所需,各表其诉求,最后相安无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五、浅析袭人和贾政
袭人是宝玉的大丫头,贾政是宝玉的爹,两人有点联系,但联系不多。为什么把他们两个连在一起讲,因为他们其实是同一个人。一个人可以有很多面,可以温柔,也可以刚强;可以顺如水,也可以硬似铁。袭人和贾政就是一个人的两面,一面白,一面红,相得益彰,并行不悖。
袭人对宝玉非常衷心,可以说是巴心巴肝的维护宝玉,宝玉对袭人也有一种恋母般的依赖。连王夫人都觉得袭人对路子,要把她许配给宝玉当姨娘。可惜,袭人和宝玉有缘无分,最后只得嫁给蒋玉菡。这也符合袭人的判词: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袭人自己奴属,蒋玉菡优伶戏子,两人门当户对,实在不能说是一个悲剧。相反,宝玉有性格火爆的一面,曾经一脚把袭人踹得吐血,与其守着这样的贵公子,不如嫁入寒门,还得始终。想来,蒋玉菡对袭人一定温柔和顺,夫妻相伴,平安一生。
袭人和蒋玉菡命中有缘,贾政和蒋玉菡却不太对路子。忠顺王派长史官来贾府询问蒋玉菡的去向,宝玉不得已和盘托出。贾政听见宝玉和“王爷架前承奉的人”有勾搭,怒火中烧,笞挞宝玉。袭人和贾政,一个嫁给戏子,另一个因戏子打儿子,可见这两人性格的不一样。性格决定命运,袭人的命是和蒋玉菡相守到老,过一段平平静静的安逸生活;贾政却要被发配海南,充当贾家倾覆之时的当家人,表面上风光,其实已经败落,受尽苦楚。
却又来,刚才不是说袭人和贾政是同一个人吗?怎么命运又不一样?这就是选择的划分,选择成为袭人,就有和蒋玉菡的人间恩爱;选择成为贾政,就有和宝玉风雪天的拜别。选择大于努力,诚不欺我也。
六、一言难尽的贾琏
贾琏是《红楼梦》中比较出彩的一个男性角色,除了好色之外,还真说不出贾琏有什么明显的缺点。即使好色,贾琏也从不去骚扰良家妇女,只和多姑娘一类两厢情愿的情人勾勾搭搭。而且,贾琏还很有正义感,敢当面为石呆子的事“拿话来堵”贾赦,可见贾琏在封建贵族大家庭中还保有一份良知。
贾琏和宝玉是什么关系?我又要放大瓜了,贾琏是宝玉的亲生父亲是也。看过电视剧《红楼梦》的都知道,贾家有两大帅哥,一个贾琏,另一个贾宝玉。贾琏甚至长得比贾宝玉还帅,所以才娶了金陵王家的大小姐王熙凤。贾琏是贾宝玉的父亲,多有暗示。
贾家表面上风光无限,名门望族,其实府中能办事的人并不多。贾政,贾赦都是老爷做派,贾宝玉绣花枕头,贾环吊儿郎当,贾兰还是个孩子。贾琏才是贾家真正的管事人和顶梁柱,连贾母都对贾琏非常倚重,一有什么事,马上想到差遣贾琏去办。
贾琏虽然比较能干,但怕老婆。连下人都知道求贾琏,不如求凤姐,求贾琏是“绕远路走”可见贾琏在家中地位堪忧。贾琏偷取尤二姐,被凤姐发现,凤姐逼死尤二姐,贾琏这下算把凤姐的账记在心中。所以后来才有: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到金陵事更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当然,贾琏是贾宝玉的父亲,是我的猜想,我没有真凭实据,甚至还有“反证”。贾芸其实是贾宝玉的一个分身,贾芸说:“自从我父亲死后…”贾琏也笑道:“认了儿子,不是好开交的。”可见贾芸的父亲早已不在,贾琏很可能只是贾芸认的父亲。就好像贾芸认贾宝玉当父亲一样,贾芸是认爹的专业户。
话说回来,有个贾琏一样的爸爸,你们觉得如何?是不是还蛮好。毕竟贾琏是个能干,多情,正直,善良的贵族公子,认他当爹也不算辱没门楣吧。
七、谜一样的史湘云
史湘云一直是我印象中,《红楼梦》的一个谜角。我一直没搞明白史湘云到底暗示的是谁,她的身份变化非常频繁,一会像a,一会像b,一会又像c。我觉得和贾宝玉在一起的史湘云,其实暗指贾芸;谈婚论嫁的史湘云,像一个女人;醉卧芍药的史湘云又像一个倒霉的贵族子弟。总之,史湘云的身份是《红楼梦》中最让我迷惑的。
不过,我对史湘云的感官蛮好。我觉得她天真,善良,可爱,憨憨呆呆。史湘云不太像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反倒像一个中产家庭的女儿。一方面,她有富贵的一面,另一方面,她又有窘迫的一面。对下人,史湘云很和蔼,和蔼到几乎称兄道妹。史湘云很有才,她的才华可以和林黛玉媲美,所以才有月下凹晶馆的联句。
我最喜欢史湘云的一句话,算我看《红楼梦》最喜欢的一句话之一:“可是又见鬼了!我是不怕鬼的,等我打他一下。”我喜欢不怕鬼的史湘云,更喜欢打鬼的史湘云。一个连鬼都不怕的娇小姐,还怕什么命运不济。我喜欢和史湘云交朋友,我等着我被鬼吓到的时候,史湘云上前去“打鬼”,那么,这个朋友就真的是一辈子的朋友了。
八、诡异的薛宝钗
薛宝钗本来在我心目中印象还不错,她态度和蔼,性格温和,有见识,有分寸,是很有教养的大家闺秀。但细读《红楼梦》,会发觉宝钗有很多“梗”,这些“梗”,往往趋向于负面。比如,宝钗呵斥丫头:“你要仔细!”很难想象黛玉,湘云会这么说;薛宝钗的金蝉脱壳之计,嫁祸林黛玉,更是写得明明白白,毫无隐晦;再有什么,宝玉午睡,宝钗在旁边替宝玉打扇,简直不合理教;最夸张的说法,宝钗给黛玉送燕窝,暗中下毒。众说纷纭,让人迷惑。
我觉得可以从贾母,刘姥姥两个老人精对宝钗的态度来探索一下。贾母看见宝钗“雪洞”一样素洁的房屋,很不高兴,几乎就是责怪。她要打扮宝钗的房屋,放上这个,摆上那个,好一番操持之后,才满意离开。而刘姥姥看见宝钗,不发一语,莫测高深,没有任何表示。是不是可以认为,宝钗是刘姥姥安放在贾家的一个卧底?所以,贾母才如此嫌弃,刘姥姥才如此暗中喜欢。要这么说的话,宝钗岂非《红楼梦》中的最大反派?非也,非也。听我慢慢道来。
贾母是老人精,她为贾宝玉最终选定的终生伴侣必定是深思熟虑后才做出的选择。贾母最终没有选择林黛玉,而是选择她表面嫌弃的薛宝钗当孙媳妇,这是什么道理?我觉得可以从真小人,和伪君子的划分来探讨一下。贾母虽然不喜欢宝钗,但最终发现宝钗是一个“真小人”。她什么都是赤裸的,她什么都是公开的,她什么都是有凭有据的。精明的贾母应该已经发现宝钗的好,和宝钗的难能可贵,所以,最终贾母选择宝钗来做贾宝玉的终生伴侣。这样讲是不是合理一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宝钗的判词为“山中高士晶莹雪”,宝钗可是“山中高士”,不要拿世俗的眼光来审视和评判她,因为这对她不公平。至于宝钗和黛玉的关系,我觉得书中已经写得很清楚,黛玉最开始误会宝钗,把她当作“坏人”,后来二人姐妹相称,情同手足,连宝玉看了都纳罕。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钗黛合一”。
宝钗注定会成为一个争议人物,就好像所有“高士”,都是曲高和寡的。如果人人都理解“高士”,那这个“高士”也看不出“高”在哪里?对不对。干脆把宝钗当作数学王子高斯,一个数学家的世界,一般人难以明晰。这就是宝钗的不易和艰难了。
祝福宝钗吧!阳光总在风雨后,山中高士一定会送我们一轮彩虹挂在雨后的爽朗天空,美丽这个国度。
九、还泪的黛玉
前面已经讲过,黛玉是一个悲剧角色,她的悲剧色彩远胜于贾宝玉。从《红楼梦》的缘起就可以知道,黛玉生来就是为还神瑛侍者的浇灌之恩。怎么还?以泪还。所以黛玉总是哭哭啼啼,哀哀怨怨,一副风一吹就倒的样子。黛玉其实和史湘云有相似的一面,她也是由多个“人物”集合而成的一个角色。所以,不能简单说黛玉好,还是不好,因为黛玉本是一个多面混合体。
但从《红楼梦》的缘起来看,黛玉还是非常正面的正面人物。黛玉是绛珠仙草,虽是草木之属,却天生一段仙缘,这是“山中高士”薛宝钗无法复制的特质。我觉得《红楼梦》是一本谜书,最主要的秘密就藏在黛玉和宝玉两个人身上。特别是他们两个的身世,让人迷惑,让人吃惊。
读了这么多遍《红楼梦》,我还是无法准确的找出宝玉和黛玉的父亲,母亲到底是谁,这让人沮丧。或者用更简单一点的说法:“父母双亡。”但事实是不是如此,让人遐思。日本有一部电视剧叫《血疑》,80年代红极一时。我觉得黛玉和宝玉两人都为《血疑》的主人公,找出他们的身世之谜,是探秘《红楼梦》的大关节,大关隘。但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明确的线索,所有的线索都是交织混乱,甚至相互矛盾的。我想,要解开黛玉,宝玉的身世之谜,有赖更多的人参与起来,一起探寻,一起研究,一起推断。单单靠我一个人的力量,实在力不能支。
黛玉是一个悲剧角色,她就是来还泪的。《红楼梦》是一部悲剧,最主要的悲情都要落脚在黛玉身上,换句话说,黛玉如果不命运多舛,如果不悲悲戚戚,《红楼梦》的悲剧色彩就难以展现。我是同情黛玉的,她的一生从出生就注定悲苦,到老也不过孤孤单单的“青灯古佛”度过余生。这样的人怎么不叫人怜惜,这样的人怎么不叫人同情。
很多人说,《红楼梦》里很多人物都有作者曹雪芹的影子,但我觉得最像曹雪芹的是黛玉。如果从《红楼梦》中选一个角色来充当曹雪芹,我会选黛玉,换句话说,《红楼梦》其实是黛玉写的。这算是我的一个推论,就像我之前说的,林黛玉本质上为一个作家。
其实《红楼梦》里还有很多未解之谜,比如用鸡蛋做“浇头”。浇头是什么?通“教头”也。教头是什么?林冲吗?当然不是。教头是一教之主也。我们大部分人都看过《倚天屠龙记》,张无忌当上“魔教教主”。我突发奇想,会不会林黛玉就是张无忌的一个分身呢?也就是说林黛玉其实就是《红楼梦》中的“魔教教主”。是与不是,留与众人,细细评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黛玉的判词是:世外仙姝寂寞林。出世的仙子,寂寞的美人。那么,请允许我向林黛玉致以敬意,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和神离的这么近。
十、大男主贾宝玉
贾宝玉是《红楼梦》的主角,人人都知道。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贾宝玉本身是一个集合体,他集合《红楼梦》中的所有人物,所有故事情节和所有因果脉络。换句话说,贾宝玉是红楼中的第一主角,也是唯一主角,没有之二。《红楼梦》其实就写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贾宝玉。那么,我们可以做个加法,喊打喊杀的是贾宝玉;改革旧制的是贾宝玉;做神做魔的是贾宝玉;当家管钱的是贾宝玉;好色不淫的是贾宝玉;迷惑难解的是贾宝玉;“数学王子”高斯是贾宝玉;“魔教教主”张无忌也是贾宝玉。
贾宝玉是《红楼梦》一切人物关系的总和。细细点评贾宝玉这个人,我觉得可以用书上一句原文来讲: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这句话可以从正反两个方向来理解,反方向理解,这是个孽障!正方向理解,这是个神子!看各人怎么解读,怎么领会。比如,贾宝玉从不在下人面前“做上”,甘愿“伏小做低”;贾宝玉自己被烫一下,马上去拉别人的手说:“烫着没有?烫着没有?”,外人看了当笑话;贾宝玉浪费的时候,金银玉器从不吝惜,节省起来,一根菜叶都是好的。贾宝玉生起气来,大骂干娘,摔枫露茶,脚踹袭人。贾宝玉祭奠晴雯,写《芙蓉女儿诔》,感天动地。
贾宝玉是一个纨绔子弟,也是一个情种;贾宝玉是一个意淫高手,也是一个纯情少男;贾宝玉是一个哲学家,也是一个写作者。我觉得曹雪芹把贾宝玉赋予一种封建贵族子弟的高级精神境界,然后让这种精神境界在他身上生根发芽,最终反馈社会,哺育社会。所以,贾宝玉是有重要现实意义的一个人。大部分普通人难以企及的一种人生终极理想,贾宝玉可以达到,或者至少无限接近于这个理想。这就是神的伟力了,凡人只能望其项背。
贾宝玉是不是神?我觉得不是,但他有资格被神格化。就好像成都青羊宫里面供奉有唐太宗李世民一样,人是可以被神格化的,人是可以成仙成佛的。贾宝玉就是那位注定到人间来当“救世主”的,天界的“神瑛侍者”。神瑛侍者,神旁边的近侍,世界上最接近神的人。这样理解贾宝玉,可能更接近作者的本意。
那么贾宝玉是不是就是曹雪芹本人,我觉得是。所以说贾宝玉是《红楼梦》的作者,这个论断是正确的。那林黛玉呢?林黛玉在这个时候,和贾宝玉是重合的,他们是同一个人。总之,贾宝玉代表几千年来,中国封建社会士大夫理想中的一个贵族青年,而且是有浓厚宗教情节,和宗教感情的贵族青年。贾宝玉不能说是世俗的帝王,但他更像一个神国的帝王。他统帅着一个神国,这个神国就叫中国,贾宝玉本身就是中国。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但如果是永夜来临,我们需要一轮明月,一颗启明星来照亮人间怎么办?这个时候,贾宝玉出场了,他像一盏灯一样,照亮我们,驱走黑夜。这是贾宝玉的意义,他代表西方大光明普照菩萨。我们因为有贾宝玉,所以在黑暗中感受到光明和温暖,感受到爱和情谊。我们簇拥在贾宝玉身旁,觉得人间还是美好的,还是光亮的,还是充满爱和希望的。
贾宝玉,你活跃在《红楼梦》中,也活跃在中国人的文化背景和历史记忆中,久久挥之不去。我们留下一首首诗歌和散文,铭记你的功德和爱意。宝玉同学,一生平安。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2023年6月12日
创建时间:2023/6/129:46
标签:台北的雨
一帘幽梦
那天,我去伯伯家玩,伯伯说带我去见一个很尊贵的老人。我坐上一辆华沙派高级轿车,风驰电掣的往那个神秘的院落驶去。一路上,我看见一排排红墙和很多持枪站岗的战士,在越过几道门房后,伯伯把我带进一个幽静的大院,院里种着三棵认不出来的小树。伯伯走进一间亮瓦高阶的大堂屋,而我则被一个阿姨带到旁边一间小屋。阿姨笑呵呵的递给我一个苹果,我一看,是那种我从来没有吃过的国光苹果,又红又大。阿姨一言不发,端详我一会儿,就走了。
过一会,伯伯过来,他蹲下来重复他对我说过无数遍的话:“你要乖哟。记得,要乖。”伯伯带我走进大门正对的堂屋,我看见一个威严的老人端坐在一把竹椅上,手上点着一根烟。伯伯把我领过去,我恭恭敬敬的给老人鞠躬。老人仔仔细细的从上到下打量我一番,看得我不好意思。老人紧绷的脸上绽放出一点笑容,他点点头,吸一口烟,用手摸摸我的头。老人的手又大又暖和,他像抚摸一条小狗一样,不断拨弄我的头发。
老人突然说:“今天就留在这里吃饭。”语气威严,不容置疑。伯伯轻轻拍拍我的肩膀,然后把我领到旁边的一张沙发上坐下。伯伯似乎还想对老人说什么话,老人突然不耐烦的一挥手,似乎伯伯是什么脏东西似的。伯伯点头哈腰的退出去,出门的时候,对我使个眼色。老人坐到我边上,亲切的问:“几岁了?”我说:“14。”老人满意的点点头,脸上的笑容变得更灿烂。我觉得老人笑起来和招贴画上画的不太一样,招贴画上的老人像太阳,而我面前的这个老人像一只衰老的亚洲野象——身材臃肿,动作迟缓。
几个佣人摆上一桌餐食,老人领我到餐桌上吃晚饭。刚才给我苹果的那个阿姨又来了,手上握着一瓶红葡萄酒。阿姨笑意盈盈的给我倒上满满一玻璃杯葡萄酒,不容分说的塞给我。阿姨说:“法国酒,很香的,既然来了,多喝点。”老人似乎又开始厌烦,他挥挥手,阿姨走了。老人给我夹了满满一碗菜,有鱼,有虾,有海参。我饿极了,吃着这些高级菜,觉得好像到了皇宫。老人看见我只顾着吃菜,指指葡萄酒,示意我喝酒。
我端起酒杯,满满喝一大口,又香又甜又有酒香。几分钟过后,可能是葡萄酒的酒力发作,我开始迷迷糊糊的瞌睡起来。我有意识的最后一眼,看见老人凑近我,眼睛里闪着奇异的光芒。那一晚,我睡着很沉很沉,第二天早上,天光大亮,我才醒来。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全身光秃秃的,只穿了一条小裤。而老人正坐在一旁的竹椅上,抽着烟,凝视着我。我感到不好意思,我开始穿衣服,我觉得小裤湿漉漉的,可能是我昨晚尿了裤子。
老人按一下桌上的按钮,外面进来几个佣人,开始摆饭。老人对我说:“去洗洗,马上开饭。”我唯唯诺诺的照老人说的去做,陪老人吃完早饭。老人说:“你今天就住这里吧,陪陪我,住几天再走。”我不好意思的点点头。中午的时候,阿姨又来了。她给我带来几件衣服,阿姨说:“我呀,给你挑了几件新衣服,都是香港的新样式,你肯定喜欢。”我换上新衣服,发现是一件白衬衣,领口的地方绣着一朵梅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老人说天太热,房间里被阳光照着,晃眼且燥闷。于是,佣人进来把窗帘拉上。我在老人房间的日子就随着这窗帘的一拉一合,不知道度过多少岁月。直到有一天,老人领进来另外两个少年,他们看起来年纪比我还小,呆呆傻傻的到处张望。老人说:“今后,你们就做朋友,好好相处。”从这天开始,我有了两个伙伴,他们一个叫晓,另一个叫宏。
晓是那种看起来特别洋气的孩子,长得就像个洋娃娃,说话很直率,天真可爱。宏是个很有个性的孩子,动作有力,做事果断。于是,我和晓,宏就天天在院子里玩。我们掏蟋蟀,捉蝴蝶,爬假山,在池塘边上摆pose照相。最开始,每天我去拉窗帘,后来变成晓拉窗帘。他拉窗帘拉得非常好,“哗”一下,房间里就全暗了。我和晓,宏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一天,阿姨又来了,她给我带来一套解放军的绿军装。阿姨说:“去革命熔炉里锻炼锻炼!”我离开大院,到部队参军。从此,和晓,宏失去联系。我只在每天晚上,拉窗帘的时候,会想起他们,想起他们今天晚上不知道隔着窗帘,对着外面的大月亮,做着一个什么样的梦。
爱情是盒子里的巧克力糖
我到军营里当了一名士兵,可能因为我是大城市来的城市兵,所以上上下下都高看我一眼,几年过后,我成为一名军官。一天,我正在部队里面操练,师长走过来说:“来了一个曲线救国的高干子弟,从今天起,你带他。”“高干子弟”走进营房,我一看,乐了。他长得高高大大,但很羞涩,低垂着眼,左顾右盼。我开玩笑说:“你多大了?看着比我老,我怎么领导你哟”高干子弟报上年纪,真的比我大几岁。但他说:“师兄,我以后都听你的。师长说了,你是我们连队的标兵。”我看他还对路,觉得这个年纪比我大的“师弟”可以教教。
我带这个老师弟很省心,他一点不麻烦,什么事都替我考虑得很周到。我常常看着他傻笑,觉得他单纯得像一棵芨芨草,对任何人都没有威胁。军营里面,老兵欺负新兵很常见,哪怕你是高干子弟,也免不了。一天,一个老兵找老师弟的茬,他说老师弟把他的袜子弄脏了,要老师弟给他洗。军营里,新兵给老兵洗袜子,虽然不是什么成文的规矩,但也算“风俗”,不好多指责。哪知道老师弟是个犟脾气,他一口咬定没有弄脏老兵的袜子,坚持不洗。老兵怒,一把抓住老师弟的领口,说:“我说你弄脏了,你就弄脏了,懂不懂?!这里我说了算。”
老师弟是个牛脾气,虽然被老兵的耀武扬威唬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但还是挺着腰板说:“我就不洗!”眼看老兵就要动武,教训老师弟。我站出来,对老兵说:“你牛什么牛!你那臭袜子,说不清到底是被人弄脏了,还是把别人弄脏了!要么,我给你洗,我给你洗个冷水澡!”说着,我拿一个大桶,把半桶自来水都泼到老兵身上。老兵“哎呦”一声,转身跑掉,边跑边说:“好小子,有靠山,你给我等着!”
我知道老兵是个“嘴巴将”,对老师弟说:“没事了,他不会来找你了。”老师弟强忍着泪水,袅袅婷婷的靠着我,好像我真是他的靠山。这件事以后,老师弟更黏我了,吃饭黏着我,出操黏着我,洗漱黏着我,连睡觉都要挨着我的铺位。战友们都笑话我说:“连长,你找了个媳妇吧?”我把他们赶跑,回过头一看,老师弟正低着头,痴痴的笑呢。“操!”这小子在想什么呢?
一天晚上,吹了熄灯号。我睡在铺位上,正想着明天的训练计划。老师弟突然碰碰我的肩膀,说:“连长,我想和你说会儿话。”我说:“说什么?”老师弟说:“我是不是成了你的累赘和包袱,他们都笑话我们俩。”我用手轻轻拍拍老师弟说:“没事,我说过,我照顾你,说到做到。”老师弟像棉花弹一样,怂过来,一个翻身,睡在我的肩膀上。他说:“连长,你说我是不是不适合当兵?”我闻着老师弟身上的“奶油”味道,说:“说什么胡话呢!没有孬兵,只有懒兵!”老师弟,突然亲了我一下,小声说:“连长,我喜欢你。”
我呆住了,其实,我对这个老师弟也有好感,他像我亲弟弟一样,可可爱爱,乖乖巧巧,又不多事,又不烦躁。我顺势把他搂到怀中,亲他的嘴唇。这一晚,金风遇见玉露,杨乃武邂逅小白菜,月亮和星星约会,祝英台送梁山伯。老师弟从我的怀中挣扎出来说:“连长,你会喜欢我一辈子吗?”我说:“那你给我洗一辈子袜子吧!”老师弟说:“好,说定了哦,不准反悔。”这倒霉小子,要和我签合同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二天下操之后,我到连队的小卖部买了一块国产巧克力。其实,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西方人说巧克力代表爱情,我哪里知道这些。我只是觉得巧克力甜,好吃,是高档零食,所以我买一块巧克力送老师弟。老师弟拿着巧克力,眼泪都快掉下来,他舍不得吃,把巧克力揣在裤兜里。我说:“别舍不得吃,吃了我再给你买。”老师弟脸上泛起幸福的红晕,他知道巧克力代表爱情呢!这小子,贼精!
再上虎山行
转业后,阿姨施展神通,把我调回大城市。我进了红墙,成为一名武警战士。我再次见到老人,他比以前更衰老了,但精神还好。老人说:“你在部队锻炼得怎么样啊?”我说:“革命人永远是年轻!”老人微微笑一下,他说:“我给你介绍个朋友怎么样?”我疑惑是什么朋友,走过来一个大姐姐。我认识她,她是老人的女儿,人称“长公主。”
长公主笑着拉我的手说:“我们早就认识,我小的时候就见过你!”我不好意思的笑起来,我知道,老人是给我介绍对象。我和长公主进展的很快,几个月后,我们就开始谈婚论嫁。这个时候,我认识了长公主的妹妹——小公主,和她的玩伴,一个小青年云。如果说长公主像夏天的雷雨,风风火火;小公主就像春天的细雨,点点滴滴,滴入人的心怀。我喜欢长公主的爽利,也喜欢小公主的温柔。
我和长公主,小公主,云,很快成为玩伴,天天在大城市的公园,景区流连忘返。而我也越来越喜欢小公主,我觉得她才是我的心之所属。一天晚上,在大院的葡萄架下。小公主靠在我的肩头,我们轻轻接吻,我感受到小公主口腔里的甜味,小公主紧紧抱着我的腰,我们就这么依偎着,拥抱着,享受爱情。
突然,云像个精灵一样出现,他拍拍我的肩,像发现我什么秘密一样。小公主害羞的跑掉,我没好气的说:“你来的真巧!”云说:“哥,你怎么三心二意,你到底喜欢长公主还是小公主,你和长公主可有婚约啊。”我说:“这不用你管!”云阴恻恻的笑起来:“哥,你要不依我,我就把今天晚上的事告诉给长公主,我看你怎么收场!”我哀怨的叹口气:“你又来了,你烦不烦?”云是个闷骚小子,表面上老老实实。其实骨子里孟浪得很。那天晚上,我好好教训他一宿,一直到很久以后,云见了我还说:“哥,我永远记得你的好。”我吐!这小子,不老实啊。
我和长公主很快结婚,老人和阿姨都很满意。长公主别看表面大大咧咧的,其实很重感情,她照顾我的一切,从吃饭,穿衣,出行,休息,她一应俱全的替我安排周到。但我渐渐感到烦闷,我更喜欢小公主的温柔和善良,我觉得我和小公主在一起更像是一对情侣,而和长公主在一起,简直是找了个妈。
我和长公主的儿子出生,是个可可爱爱的小胖墩。但让人苦恼的是,小公主也怀上我的孩子,也生了个儿子。我一下,当上两个孩子的爹,不知道应该欢喜还是沮丧。云每次看见我,都笑嘻嘻的,天知道他在想什么。我还认识了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青年,叫赖,也是一个高干子弟。于是,我和长公主,小公主,云,赖成为一个小团体,天天吃喝玩乐,游戏人间。
我得到消息,老师弟回大城市了。我马上去找他,老师弟梳着一个偏分头,一见我,笑得合不拢嘴。我邀他去大院玩,老师弟应邀赴约。从此,老师弟就经常来大院找我,而我也和他谈天说地,相处甚欢。一天中午,我回到大院。隔着门就听见有声响,我悄悄进去一看,老师弟正在墙角蹲着哭,而老人不屑一顾的在旁边穿衣服。老人见我来,说:“你劝劝他,他还搞不清状况。”我怒火中烧,一把拉着老师弟走出房门。一出房门,我紧紧抱着老师弟说:“莫哭,莫哭,有我在呢,有我在呢。”老师弟止住哭,说:“连长,我被欺负了。”我抱着他的头说:“我知道,我知道,我一定给你报仇!”
隔着窗户,我好像听见里面传来老人的冷笑。我扶着老师弟说:“走,离开这个鬼地方,我们再也不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决战紫禁之巅
我和老人彻底决裂,和大公主办完离婚手续后,我松一口气,觉得自己终于解脱。老人表面上没说什么,其实不太好意思见我,有什么事总躲着我。我到一个偏僻的西部城市,当上一名武官。我觉得我不能就这么放过老人,他简直太欺负人了!于是,我想到一个办法,既然老人穷兵黩武,耀武扬威,我何不将计就计,来个祸水东移?
我仗着自己大城市军官身份,在西部城市,大势搜捕,大兴牢狱。妙在西部城市,老鼠众多,简直抓不完。一时之间,民怨四起,哀鸿遍野。我一口咬定,我是执行老人的指令,你们要算账找老人去。看众老鼠不屈服的样子,我觉得要来点猛药。于是,我炮制一场戏。我把十个死刑犯的尸体,拖到一处水沟旁边,把尸体的头,手,脚都砍下来。我说:“看看,看看,这就是和老人作对的下场,他们是被我活活肢解的!”
众老鼠吓得两股战战,恐怕从出生以来就没有这么害怕过。消息传回大城市,朝野震惊,但奇怪的是,老人竟然没有任何表示。我觉得得再来点猛料,于是,我烧一口大锅,又把十个死刑犯的尸体扔到锅炉里,烧的时候,找几个配音演员在旁边嚎叫。我说:“知道了吧,这是老人的意思,革命就是要进行到底!”这一次,众老鼠吓得连消息都不敢传,纷纷说遇到了阎罗王。
大城市那边害怕起来,把我调了回去。我威风凛凛的回大城市,走到时候,对西部城市的男女老幼说:“记得老人的功德,回去好好编排编排,把这里的事,写成书,拍成电影,我要让全世界知道!”众老鼠敢怒不敢言,只得低头说:“您放心,一切照您的意图办。”
其实,我也一直疑惑,我在西部城市闹得这么厉害,大城市那边竟然没有任何表示。直到我见到风清扬,我才明白一切。风清扬是谁?老人的表兄也。风清扬说:“孩子,我知道你的遭遇,我知道一切因果。很多事情,不能完全怪你,要怪就怪我吧!”我感到一阵苦涩,风清扬一直以来就像爸爸一样照顾我,是他止住大城市的躁动,我才保有平安。风清扬接着说:“既然你已经走到这一步,不如一根杆子戳到底!”说完,在我耳边一阵耳语。
那天中午,我悄悄潜入老人书房,老人正在午睡。我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根明晃晃的钉子,钉入老人的太阳穴。这一招,是郭沫若教我的,据他说有效有掩人耳目的作用有成功的先例。老人当场一命呜呼,其实他早就应该一命呜呼,只不过胆怯的人太多。风清扬走进来,盯着尸体看三分钟,说:“孩子,你走吧。这里一切都结束了,历史将翻开新的一页。”我抱着风清扬的腿说:“爸爸!我舍不得你。”风清扬说:“一代新人换旧人,我们都将离去,你们要好好活着,并把历史的重担挑在肩上,直到你们的下一辈接过你们的担子,懂吗?孩子,真正值得珍惜的是生命的意义,没有意义的生命是没有价值的。
我对风清扬说:“我去哪里,爸爸,天下之大,没有我容身之处。再说,我还有两个孩子!”风清扬叫来大公主,小公主说:“你们务必把孩子照顾好,将来的家业,都要由他们继承。这个安排我已告诉给众家丁,谁要和孩子为难,就是和我为难。”大公主,小公主都哭起来,不知道怎么度过这一场生离死别。
风清扬对我说:“我已为你找到去处,上下俱已安排妥当,你快快启程,晚了就糟了。”接着又说:“这里的一切,我已经托付给你的老师弟,他会照顾好家里的,你可以放心。”话音刚落,老师弟从门外进来,一把抱着我说:“连长,是我害了你!”我摇摇头:“傻子,并不为你,为的是光耀门楣,子孙延续。”我挥泪告别风清扬,老师弟和大公主,小公主,连一个包裹都没带,当天晚上就随着黑夜,消失在海天的边际,再也找不到人影。
冬季到台北来看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走在首尔仁寺洞传统商品一条街上,我走到一个店铺门口,遇见一个台湾家庭。爸爸,妈妈,带着两个小孩子。妈妈对小孩子说:“你们别摸他的东西,不然,他说你们偷他的。”韩国店主听不懂中文,一脸郁闷。我在一旁,差点笑出声来,觉得这个妈妈真可爱。台湾妈妈看见我听得懂中文,也笑了,她可能也觉得有点幽默。
我觉得台湾是一个悠闲的地方,高山茶,槟榔妹,凤梨酥,周杰伦和吴宗宪。我喜欢看台湾的综艺节目,什么都可以聊,什么都可以八卦,没有大陆那么多限制和脚本。一个地方是不是足够清朗,足够公正,只需要看看电视和报纸就知道。如果电视报纸里全是恭歌颂德,一片和谐,那几乎可以肯定,现实中这个地方并不怎么美好。傻子最怕别人说他傻,恶人最怕别人说他恶。到什么时候,不怕被说了,不怕被批评了,不怕被议论了,不怕被揭露了,那这个地方应该基本很干净。越是藏着掖着,越是藏污纳垢;越是美化粉饰,越是越描越黑。真正的自信在于,我知道自己不够好,但我不怕你们议论。你们议论之后,还是觉得我是不可取代的,这是真正的自信。
台湾就是这样一个不怕被议论的地方,结果她的魅力无人能挡。而一个害怕被议论的地方,恐怕大部分人都避之唯恐不及,敬而远之。如果,自己的一个亲人生活在台湾,是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他很安全,他很平安,他很富裕,他很安逸,他生活在一个世外桃源。我们想起他的时候,就会觉得心中有一股暖流,就好像我们自己有点辛苦,但我们爱的人活得很好,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安慰和心理疏导。既然我们爱的人活得很好,说明女神并没有厌弃我们,因为她还把我们的心心念念顾及着,爱护着,照顾着,这是不是也是一种爱的表示和传达?
我想在冬天某个下雨天的时候,去台北看看雨。台北的雨和成都的雨有什么不同吗?有不同。台北的雨的背景色是淡蓝色的,像海和天空;成都的雨的背景色是灰蒙蒙的,像雾和朦胧的山川。我喜欢成都的雨,但更喜欢台北的雨。我想去和台北的雨来一场约会,约会的地点就在台湾大学的正门前。我知道那里有一家小小的咖啡店,我可以坐在咖啡店里,等雨,等台北的眼泪。
不要哭,台北不要哭,成都也不要哭,都不要哭。我们只是经历一场季风,季风过来,带来清新的空气,环境更加宜人。而我也可以拍拍自己的胸脯说,台北因为我而变得更美丽,更富饶了,这样算不算一场报恩?我和台北的雨的约会,时间已经定下,就在冬季。在冬季,我将来台北,和我的雨,我的爱人,我的心之所属,手牵着手,逛一次忠孝东路。我们走进一家小立拍得照相馆,两个人,合影留念。背景一定得是101大楼,因为我要让所有人知道,我在台北,我在台北等雨。
那么,回来吧,我的爱人,我的台北,我的成都,我的中国梦。
2023年6月13日
创建时间:2023/6/139:42
标签:死党
我小学同学里面,除了印象最不好的一两个之外,大部分都是让我喜欢的,比如鸟,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同学。鸟长得比我高一头,身材健壮,狮鼻圆眼阔耳,大手大脚,看着就很有男人气概。鸟的性格也很舒朗,大大咧咧,不会斤斤计较,不会打小算盘,是那种很让人放心的男同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小学的时候,我发育得比较早,六年级就已经全身长毛。其实我一直很苦恼这个事情,其他同学身上都干干净净,而我,一个小学生,手上,胸口,腿上,全部长满毛。以至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好意思穿短裤,不好意思去游泳池。除了我之外,我没有看见过和我一样有这么多毛的中国人,老外当然不算。同学们开玩笑说我自带毛裤,我听见更自卑,觉得自己像个怪物。
我们班有个刺猬同学,性格比较活泼。他一天上午做早操的时候,不怀好意的说:“kevin,你等着,中午我要看看你长阴毛没有。”我听见吓到,因为我看见过几个男同学扯某个同班男同学裤子的事,虽然是开玩笑,但很侮辱人,不是吗?我一个上午都心神不宁,想中午在寝室,怎么才能躲过刺猬的“魔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