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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胡令作者:银色徽章(完结)第2部分(2 / 2)

就是签了卖身契的家仆尚有得主人恩典娶妻生子的可能。而从小便专攻床技的优童,往往事先用药物抑制了身体的成长,又用汤药将那五谷轮回之所改造成销魂之地,如此这般折腾了几年之后才卖给达官显贵供他们换换口味。

因而优童们哪怕熬过了二十岁,也往往落下一身伤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他们在年老色衰之后,除了被扔出府去之后冻死路边,便没了第二条路可走。

自然也有几个深得主人家宠爱的美貌童子,甚至可以在家里地位高人一等的。只是这恩宠也不过是无根之木,一旦主人外出或是意外身亡,作为正妻的眼中钉,优童们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可以偷得这半年多的闲暇就已经是佛祖显灵了罢?

玲珑自然知道郑樱桃为了争取冉闵的支持花了多少功夫。

这位二十出头的年轻将领是出了名的油盐不进。除了对皇上忠心耿耿之外无论是朝堂上还是军中竟也没有半个知己。

这一方面是由于他本是汉人,和这满朝的羯族贵戚自然是格格不入的。又因为他父亲是皇上的义子,连带着汉将们都对他有些谨谢不敏。这样孤立的局面,虽和他冷傲的性子脱不了干系,却也是皇上有心纵容的结果。似乎他在军中越是“独”,皇上对他的宠爱也越深厚。

北中郎将的职衔虽然才比被称为“杂牌将军”的游击将军只高了半阶,但每一次领军出战却总少不了冉闵的名字。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自从在昌黎大战全军溃退唯有十六岁的冉闵带了三千汉军毫发无伤之后,皇上就已经将他当成心腹爱将,打算想要悉心栽培。

这几年冉闵的官职虽不见涨,手里的军械补给却比一般汉军强上许多,就是比羯族的嫡系人马也丝毫不差。假以时日,等皇上觉得历练足够之后,他恐怕必能一飞冲天。

郑樱桃受废太子石邃的牵连,原先亲近他的官员被诛杀了大半。他又失去了皇后之位,被驱逐到了行宫居住,所以才不得不打起了至今还没有表明旗帜的有潜力的将领的主意,而冉闵便是其中翘楚。

冉闵为人节俭,并不爱财,同与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夫人之间的感情又颇为深厚。郑樱桃思来想去才回忆起他曾在皇帝大宴群臣之时扶过一个美貌童子,就从自己精心训练的几个优童中挑了一个,趁着冉闵酒醉假借给事中郑光的名义送给了他。

其实玲珑的模样算不上一众优童中最美艳的,才艺也不是最为出挑的。许是有胡人血统的关系,他的身段也比一般的优童略微高挑一些,与当下多爱娈童娇小之风不和。

只是他却也有两个旁人没有的长处。

玲珑的声音天生通透明晰,有一股说不出的婉转动听,难得的却是不带一丝女腔。他的肤质极白又容易留下印记,稍稍用力碰触便是一片青紫。

郑樱桃深谙男人的心思,明白这样的少年正是男人一见了就恨不能把他折腾死在床底之间的,乃是个罕见的尤物。更妙的是,玲珑心性坚韧,身体恢复起来也较常人要快,正所谓经久耐用,送予军中武将再适合不过了。

待那推来柴车的生面孔卸完了一捆捆的柴火,玲珑早捧了布巾候在一旁递给他擦汗。

“敢问这位小哥如何称呼?今日怎么不见祁三哥来?”

来人见四下无人,接过沾了水的布巾,顺势摸了一把玲珑的手背:“祁老三病了,刘管家让我来替他。啧啧,真不愧是受过王妃教导的人,一身细皮嫩肉,我要是冉将军怎么舍得让宝贝儿在这里受苦?”

“小哥说笑了。玲珑本就是低贱之人,在这里劈柴又有什么不妥?”

那人见玲珑脸上殊无怒色,登时又大着胆子捏了一把他的腰肢,贴着玲珑的耳朵笑得露出一口黑黄相间的后槽牙:“哥哥我怎么会与你说笑!嘿嘿,你若是跟了我,我保准你一辈子下不了床!”他本想嘴上揩点油就算,没想到这一把捏到那格外柔韧的小腰,登时淫心大起,失了分寸,只恨不能就地压倒面前之人干上一回。

“小哥的好意玲珑心领了。”一股酸臭的汗味扑面而来,玲珑强忍住胸腹间的恶心,淡笑道,“只是大家都是为太妃办事的,误了太妃的大事就不好了。”

那人不禁怔了一怔,才想起今日为何而来。家奴勾结外人本是死罪,若不是他在花馆子里欠了许多嫖资也不会铤而走险为郑樱桃办事。如今被玲珑一提醒,他才猛地想起冉闵平日里驭下的手段。要是不但勾结了府外的人,还动了这大煞星的心头好……他登时犹如被一盆冷水当头泼下,色心灭了九成九。

用力嗅了一下玲珑的颈间,来人才清了清嗓子道:“看不出你倒是个机灵人!没错,正是东海太妃他老人家让我来给你传话的。太妃说了,他已经把你娘接进府里代为照顾,让你千万不要有后顾之忧。只要把差事办好了,将来荣华富贵享之不尽、用之不穷!”

“玲珑并非不愿为太妃办差,只是……”玲珑叹了口气,指了指院门的方向,“只是我困在这矮墙之后,被阎管事日夜像防狼一般看着,实在是身不由己啊!”

“我呸!阎大这个老东西,去年腊月里那一跤没把他摔死算他走运!还敢在这里妄称什么管事,他算是个什么东西!”骂了一通,那人寻思着对阎大确实无可奈何,不由气恼起来,“这可如何是好?今天能混进来和你碰面就是烧了高香了,下一回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见宝贝儿一面,若是还要刚巧碰上夫人要差遣阎大,那可更是千难万难了……”

玲珑微笑道:“此事不难,阎管事素来好酒,若是小哥能给我送来一些酒,或是极烈的,或是搀了药的,总之要是能让人三杯就倒的,我自有办法出这院门。”

“哎呦呦!我的小宝贝儿,果然还是你的鬼主意多!今日不早了,哥哥要先回去了,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那人又忍不住摸了一把玲珑的脸颊,放在鼻端嗅了一嗅,才往柴车上架上两捆劈好了的细柴,依依不舍地推了出去。

玲珑见他走得远了,才深深叹了一口气。

他紧了紧身上的衣衫。这眼看着便要入秋了,天气果然凉了许多。

七日之后,玲珑果然在送来的木柴之中发现了一小瓶酒。

作者有话要说:走过路过按个爪子神马的,某银眼巴巴地看着你们!

4

4、第 四 章 。。。

冉闵其实并不在府中长住。

他一个月中大半时间是在军营里度过的,再加上出征、巡边的时日,一年中满打满算也只有两三个月在家。

玲珑却能猜到他大约何时回府。

一来是因为胡六身为冉闵的近卫自然是与他同进同出的,所以每次他来看玲珑的时候冉闵必然也在府内。

二来却是玲珑自己琢磨出来的道理。府里除了逢年过节,也只有每到冉闵返家的第一日,不是熏肉便是鱼乍,总会在下人们的饭菜中加些肉食。若逢冉闵要出征之前,还会每人分一碗酒,取提前庆功的吉庆之意。不过一连两次,玲珑都没有喝到这碗酒。每次酒菜送来之后,他便“自愿”将酒送给了“前来串门”的阎大。

这一日的饭食中鱼肉俱全,还给了小半壶酒,玲珑就知道冉闵不日就要远征了。他暗自将壶里的酒倒掉,取出私藏的烈酒重新灌入酒壶,坐在桌边只等阎大上门。

阎大见玲珑桌上只放了酒壶却没有酒杯就知道他还没有开始喝,登时双眼放光。

这院子里除了玲珑之外还有三个奴仆,可惜没有一个是好想与的。他们一个个都是出了名的刺头,所以才会被人排挤到这没有赏钱可拿的偏院里来。

因为那三碗酒阎大自知无法觊觎,所以等送饭的人一走便巴巴赶到玲珑这里来了。

见阎大昂停在自己的房门口咳嗽了两声,玲珑连忙站起身来:“是什么风把阎管事吹来了?真是巧了,我正愁这壶酒没处去呢!阎管事,这事你可要帮我。”

“怎么?玲珑你还是不喜饮酒?”阎大装模作样地问道。严防谨守了玲珑这大半年,他终于觉得玲珑也算是个知情识趣之人,加上一直被阎管事前阎管事后地叫着,他如今的目光里虽然依旧满是不屑,语气倒是和善了许多。

“我这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一饮酒便全是出疹,其痒无比。所以这酒是万万不能喝的,还请阎管事代饮了罢。”玲珑双手端起酒壶恭恭敬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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