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正低声交谈,帐外又有人来报:「大帅,又有一个第二军的信使求见大帅。」
大帐内鼓噪之声立时平息。众将面面相觑,不知易水寒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艾尔淡淡的说:「让他进来吧。」
纳兰对倾城一笑:「又有好消息了。」
倾城将信将疑,艾尔读罢易水寒的手书,才晓得第二军已然攻下了夜影城,预计三日后便可与帝国军会师。
前后两位信使,几乎是同时到达,可见易水寒行军何等神速。更何况凶兆、夜影两城都有重兵把守,地势险要、补给充足,能一举攻下,第二军战力之强大可想而知。
倾城知道,必须重新衡量易水寒,一直以来,他只把他归为等同罗喉、史克尔一级的超级武者,现在看来,作为统帅的易水寒,才露出了夜叉王的真面目。
一转念,倾城对艾尔、纳兰两人也暗自钦佩──正因为深深了解易水寒的实力,他们才会成为与之齐名的世之良将吧。
倾慕之余,倾城也对己方的作战前景深感忧虑。无论如何,三天内攻下一线天,实在太困难了。
「启禀大帅──」斥候官再一次匆匆闯进来,给波涛汹涌的战局又投下一块巨石!
「友军传来急信,易帅已攻下乌鸦领西线要塞乌云城,挺进石门天堑,特约大帅于明日午时会师一线天!」
第十章 龙将绯云
「咔!」
酒杯摔得粉碎,琥珀色的酒浆渗进脏兮兮的地毯,海葵般蠕动着。
倒映在残酒中的面孔们,也被碎瓷片分割成昆虫复眼般细碎的尸骸。
无论惊恐、茫然、呆滞、疑惑,石门天堑守将、奥兰多次子莫里森·古利乌斯的愤怒表情,都被扭曲成不可辨认的光斑,在烛光下妖冶的蠕动着。
「一群饭桶!」莫里森再次用干瘪的叫骂隐藏内心的恐惧。
「三天!他妈的短短三天,凶兆、夜影、乌云,三座城池,全完了!饭桶!全是饭桶!」
「饭桶」们包括三城中溃败下来的将领,也有石门天堑本地的军官。与其说俯首帖耳的忍耐,莫若说对莫里森毫无新意的叫骂早已麻木了。
「启禀大帅,捉到一个奸细!」
「带他进来!」莫里森沉下气来,目光炯炯的盯着被押进来的男子。
一头金发,满脸的尘土,青年男子活像刚从矿坑里钻出来似的。尽管如此,他高颀挺拔的身躯,英气逼人的铠甲、长剑,仍让莫里森眼前一亮。
这家伙作奸细,未免大材小用了,莫里森想。
「小子,报上名来!」
「听我说,将军,」那青年急切而不失风度的解释道:「我不是奸细,只是普普通通的过路人,我从魔山来,到玄武去。看到城外有军队,他们封锁了道路,我别无选择,只好进城碰碰运气。我敢对天发誓,这一切都是真话,您──」
「闭嘴!我没让你说这个!」莫里森蛮横的打断了他的话。
男子笑笑,搔搔脏兮兮的金发,摆出副满不在乎的神气。
「看起来,你的确不像奸细……」莫里森从他的金发、碧眼与鹅蛋型古典美的脸庞中发现了罕见的古代贵族血统。
「你说得对!将军,您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好啦,少废话,报上名来!」
「喔,忘了说,我是西古尔德·唐·李华·绯云,您也可以叫我──」
「李华?」莫里森再次剪断他的话,这回却显得很熟络,「真巧,我哥哥也叫李华。」他大度的握了一下绯云已经伸过来好久的手掌,「就凭这个,我莫里森也得好好招待你一顿!他妈的,兵荒马乱,城里乱成一团,我得出去看看──说吧,朋友,你需要点什么?」
「您真是太好了,莫里森将军。如果方便,我很想洗个热水澡,此外,再来点烈酒,我的喉咙都快冒烟啦!」
莫里森叫副官去招待绯云,再次登上城头。
远远俯瞰,敌阵旌旗密布,士卒衣甲鲜明,纵、列调动有条不紊,夜叉十二将的战旗依次布列在营门前,易水寒本人的帅旗则屹立于正中央。莫里森又叹了口气,脑中浮起可笑的幻想:这要是我们的军队该多好……
咚──
咚──
咚──
战鼓声中,易水寒部队再次发起攻城战。第二军潮水般涌上来,云梯和冲车巨人般蠕动着,在进入弓箭射程后,一排排黑点倒下,那是士兵的尸体。
莫里森东奔西走,指挥守城将士浇下一瓢瓢火油,发射火箭,投下滚木雷石,一种简易的刀闸也被竖起在城头保护了垛子口,守城战士可以利用它来阻挡爬上城头的敌军。
军号吹响,第二军改变队形,似乎打算往城西方向移动,莫里森忙把主力调向西方,却发现对手已经停止了进攻,在箭程附近一处高地扎住阵脚。莫里森认为不适宜在这种情况下对敌军无聊的挑逗浪费箭矢,便下令待机,守城部队换班休息,保持一级警戒。
又一次击退了夜叉军团,莫里森松了口气。
看来,易水寒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厉害嘛!手下将领也因对手的无功而返而放下心来,纷纷上前祝贺。一个不协调的声音就在这时从一隅冒了出来:「再不想办法,这城可就守不住了啊!」
大厅里立刻鸦雀无声,数十道愤怒的目光齐齐集中在刚刚跨进厅门的绯云身上,转瞬又变成了惊叹。
出现在他们眼中的,已经不再是那个脏兮兮的流浪汉。焕然一新的绯云,身穿银铠,披着火红的披风,样式古雅的长剑斜斜负在身后,无视众人的注视,安然自若的把最后一滴烈酒斟进高脚杯,俊美白晰的脸庞因酒精而微微泛红,润泽的嘴唇露出彬彬有礼而又不失自信的笑容,恍若一抹灿烂的阳光。
好个美男子,莫里森不禁心中赞叹。
「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