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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部分(2 / 2)

水手们享用了最后一顿有新鲜水果佐餐的晚饭,三三两两的来到甲板上,眺望落日下的海景。

火红的夕阳浮在海面上,不知是谁的感叹:「真像就要下锅的荷包蛋。」

水手们哄笑起来,一声不合时宜的尖叫就在这时冒了出来:「天哪,海上有个人!」瞭望塔上有人喊道。

「他在哪儿?快把小艇放下去。阿三,去通知船长。」水手们以为他发现了遇难的旅客。

「不是遇难者……是、是海怪啊!!」

「你瞎说什么?风平浪静的,哪有海怪。」

「你们看,就在那儿--瞧,他走过来了。」

人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海面上走来了一个白衣人,远远的看不清男女,看似不紧不慢,可是一转眼就追上了「泥鳅丸」,只见他白衣如雪,在绯红的落日下踏波而来,恍若天仙下凡。

「嗨,你们好。」白衣人靠近船壳,笑嘻嘻的挥手打招呼。

水手们看着他走近,鸦雀无声,眼珠子瞪得快要掉出来了。

「咚、咚!」白衣人在敲船壳。「好结实的船哪,可以让我搭一程吗?」

「你、你是神仙还是海妖?」一个水手壮着胆子问。

「我不是神仙也不是海妖,我叫叶倾城,是从帝都来的旅客。」

「叶倾城?这名字好熟悉啊!」

「好像在哪里听说过。」水手们议论开了,可是丝毫没有让他上船的意思。

「当真不是海妖?」有人狐疑的问。

「当然不是。」倾城一脸委屈的说。

「那你为什么能在水上走?」

「哈哈,因为我踩着两条鱼呀!」

水手们凑过去,低头一看--果然,在倾城脚下,清澈的海水中浮动着两只黑脊大鱼,摇着尾鳍轻快的游着。

可是……有这么乖的鱼吗?能够驱使大鱼当鞋子,这样的家伙比海妖更恐怖吧?

尽管怀着这样的疑问,水手们还是让他上船了,也许是他长得实在不像海妖吧……

「大黑、小黑,谢谢你们,再见啦。」爬上甲板的倾城回头冲那两条大鱼挥手。

「哗」一声,海面上盛开了两朵洁白的浪花。

仿佛是在向倾城道别,两条海豚跳了起来,乌黑的背脊、雪白的肚皮在夕阳下披上了一件美丽的红纱。

然而水手们已经无暇关注他们了,所有的目光都被倾城吸引,人们半惊艳半惊疑的注视着他,沉默持续了很久,而后齐声叫道:「原来是个小尼姑!」

听说救上来个尼姑,人们纷纷跑来围观,等到见了倾城,都赞不绝口的说,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

好一番解释后,人家才明白他是男的,于是就问:「小和尚,你这是去哪里啊?」

倾城苦笑道:「小和尚要去昆仑。」

正说着话,一个名叫大胡子的走过来,水手们立刻安静下来,吐着舌头跑去干活了。有人告诉倾城,大胡子名叫奥森,是泥鳅丸的船长。

「您好,奥森先生。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奥森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觉得不像危险分子,大方的说:「我们的船不到昆仑,你要是不赶时间,可以坐到新.雅兰斯,在那儿可以换船去昆仑。」

倾城笑道:「这船是去新.雅兰斯?那可太好了,我一无所有,就是时间多得用不完。」

奥森摸着大胡子笑道:「看你也不像付得起旅费的,船上不养闲人,你能干什么就多帮点忙,晚上睡在锅炉房,那儿暖和,吃饭的时候到船长室来,海上不比在家,自己多小心。」

双桅帆船顺着西风航行了十个白天、十个晚上,终于抵达新.雅兰斯。

每年的夏至和冬至、春分和秋分,昆仑和朱雀的商人就会聚集在这里交易,卸下丝绸、瓷器、茶叶,扬帆远去的时候满载香料、美酒和金银饰品,天气好的时候,白虎的海盗也会在附近流连,望眼欲穿的等待着各自的黑市代理商,购买火器。

几天的旅行中,倾城成了奥森船长的贵宾。

其实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因为没了头发,奥森一开始没能认出他来,直到倾城坦白了身分,才想起这位卓尔不群的美少年,就是新.雅兰斯的发现者之一、领主胡克夫妇的好朋友。

泥鳅丸拉响了入港的汽笛,倾城在笛声里迷失了方向,四年前初至新.雅兰斯的他,一定想不到会有如今的繁华景象,贸易炼金术改变了昔日的不毛之地,横亘在船头的是欣欣向荣的海上都市。

信鸽早已把倾城来访的消息带回了贝伽城堡,泥鳅丸刚靠岸,轰隆隆的马达声,便惊散了绕着桅杆起舞的海鸥,巨大的铁甲飞龙在晨曦里闪着亮丽的光泽,徐徐降落在宽广的甲板上。

全体海员排成方阵,笔直在站在甲板上,迎接领主夫妇的莅临。

舱门缓缓开启,走出了神采飞扬的胡克和他的爱妻--美丽端庄的星期五。

昔日的海盗王仍是那么粗犷热情,飞一般的走上前来,拥抱倾城:「好你个小叶子!多少次请你来你不来,今天这是什么风把你这小子给吹来了。哈哈哈哈,你这家伙还记得我这个老哥哥吧?」

「啊,胡克!你这家伙似乎越来越年轻了,真不像当了爸爸的人呢。」用力握着他的手,倾城心情无比激动。

友情在两个男人之间传递,胡克嘿嘿的笑个不停,眼角却隐隐有些湿润了。

星期五笑着走来,用纯熟的朱雀官话排解了男人们的感伤:「叶兄弟,可还记得我这个嫂子?自从你上次不辞而别,这些年来,我和你胡克大哥一直都挂念着你,这次回来,就不要再走了吧。」

倾城笑着叫了声:「嫂子。」又说:「我也很想念大哥跟嫂夫人,若不是急着回家,就算赶我走我也不肯走哩。」

胡克一听他要走,立时火冒三丈,抓着他的肩膀说:「回家?新.雅兰斯就是你的家!再敢提这两个字,老子丢你下海喂鱼。」自从四年前右臂被春江水月砍断,星期五就用贝伽族的科技,给他装了一只活动自如的合金义肢。

倾城被他老鹰抓小鸡似的揪住,哪里还敢辩解,只好可怜巴巴的望着星期五,盼望她来解围。

星期五抿嘴一笑,非但不帮倾城说话,反而落井下石道:「叶兄弟,你胡克大哥人粗理不粗,新.雅兰斯的确是你的家,胡克和我就是你的亲兄弟亲嫂子,哪怕你不喜欢这里,难道兄嫂之情也不顾念?」

倾城被她说得无言以对,只得苦笑道:「我一直觉得自己满会说话,如今跟嫂子一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啊。」

「是啊是啊,女人挖苦起人来简直惨无人道啊。」胡克不停点头,俨然感同身受。

星期五白了他一眼,拉着两人的手说:「海上风大,回去再谈。」

铁甲飞龙把三人送回了贝伽城堡,昔日深藏在丛林深谷中的钢铁都市,已经变成了新.雅兰斯的行政机关,森林环绕的溪谷间街道井然,花园广场层层环抱,迎宾的仪仗队早已恭候多时,鼓乐声中,两位衣着光鲜的司仪把一条崭新的红地毯往前一推,恰到好处的伸展到倾城脚下。

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家伙一路吶喊着冲出来,清脆的童音给庄严的欢迎仪式添加了几许温馨。

一双小儿女都是五岁,相貌神似,一般的娇憨可爱。姐姐小名兵书,生得唇红齿白,面若娇花,扎了个冲天辫儿,绑着红头绳儿;弟弟叫宝剑,胖乎乎的脸蛋就像年画上的送财童子,脑袋大得出奇,没事的时候就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东张西望。

兵书比较文静,宝剑就很调皮,倾城若是摸了他的大脑袋,小男孩就非要讨回来才肯罢休。

胡克夫妇事务繁忙,没有太多时间陪兵书、宝剑,倾城来了以后,就义不容辞的成了小姐弟的教师兼保母。

闲来无事,倾城就教他们读书、写字,偶尔也传授一些武功。姐弟俩天资聪颖悟性奇高,不论文武,都学得有模有样,跟倾城的感情也一日深似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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