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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1 / 2)

>看书的时候,我总不停地抽烟,烟盒一撕两半,让烟卷随意摊开来,抽时伸手一够就能够着。

我的本能告诉我,只有书才能伴我一生,才能让我真正快乐。记得在大学里,我曾宣称自己毕生追求的只有两种东西,就是性与艺术,同学们无不以为我前卫而疯狂,几年过来,我才知道,性并不代表女人,艺术也不都藏在象牙塔里,爬上去便可获取,事情远没那么简单,弄不好会走火入魔的。而书呢,仿佛是一群牛仔裤和超短裙之中的一袭蝉翼纱的素白旗袍,清幽典雅,历久弥香,到拄拐杖的年纪,仍能记得起。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甜妞,我说我要开一家我理想中那样的特色书店,终生与书相伴。

“简直是异想天开。”亏她还是纺织工学院毕业,竟一点儿不懂我。那次,我去苏州冷摊收书,摔坏了腿,躺倒不能动,她还轰轰烈烈地批判我一通。我辩说:当年邵洵美开过书店,姚蓬子开过书店,连写《性史》的张竞生也开过“美的书店”……

“叫我说你什么好。”甜妞只是摇头,就像见一个关东大汉在用高脚杯喝陈年花雕,怎么看怎么别扭。

兜里有了些散碎银两之后,我就把“油纸伞书坊”开起来,她竟没有任何表示,事不关己的样子;言来语去地撩拨她,也是浑然不觉。对此,我极为不满。我是表面上强梁,其实内心像青花瓷器那么脆薄,碰一碰,就痛。

书坊开张不久,进来一个时尚女孩儿,翻翻看看,打了个响指,说了句,“这书店,我喜欢,”她要留下来。我心里说了句,“这女孩儿,我喜欢,”于是,我就答应把她留下来——这个女孩儿就是研究生罗素。

一晚,想了甜妞,又想了罗素,就没了睡意,思绪麻一样的乱。明天还要早起,我默诵着崔健同志的歌词:该让我听见水声听见鸣叫,该让我舒舒服服睡个好觉……梦神果然就来叩门了。

转天晚上,罗素约我跟她一起参加一个派对。

这个派对叫“长传冲吊”,我还以为是球迷的聚会呢,陪着罗素到了那里,才知道不是。钢琴师弹着没有脊梁骨的曲子,纸醉金迷间泛着轻佻,泛着石榴裙香,浓浓重重的一股子布尔乔亚气息扑面而来。宾客也俱是鸳鸯蝴蝶派小说里的人物,端着酒杯晃来晃去,晃得人眼晕。

我问罗素:“主人是谁?”

“喏,那位——”罗素带我跟主人见面,是一个嫁到巴黎没几年又回来的舞蹈演员,虽然看上去她那精加工过的脸神采飞扬,但掩盖不住五官周围恣意挥洒的真草隶篆。

罗素特意穿上一件白色纱裙,素素净净的,只有一个草书的汉字“竹”绣在前襟,红得醒目。而我依然是一贯的装束。来之前,罗素问过:你仅有这么一身衣服吗?我说:还有好几身呢。于是,她陪我回家去换,拉开衣柜一看,那几身也都是白T恤、绿军裤,就说道:算了,就穿这身吧,也挺酷的。

这里的氛围显然不大适合我,罗素让我坐在靠角落的一张空桌旁,塞给我一杯波希米亚餐酒,就忙着四处应酬去了,灵巧飘忽得好像一条鱼。

灯光暗淡,暗淡地辉映着一张张用酒染过的红褐色的脸。远处有一对对舞者游弋。女主人几次过来招呼我,“这里的女孩子挺多的,可以跟她们去聊聊。”

我说:“静静坐着就很好。”这时候,装饰得很戏剧的大厅里,开始缠缠绵绵地荡漾起性欲的涟漪,旁边那桌已有人在接吻,动的是嘴,身子则久久地保持着静止状态。我直担心,跳舞跳累的人,稍不留神会拿他们当石头雕像,靠一靠。

坐久了,想活动活动,不意竟在楼梯拐角撞到一对站着搞行为艺术的男女,他们倒无所谓,狼狈的是我,跑得落花流水,他们继续他们的高难动作。过来过去的人,一律视而不见,倒显得我少见多怪了。借用穆时英的话说:这样的晚上,是没有理性的日子,是法官也想犯罪的日子,是上帝进地狱的日子。

有点儿腻了,后悔非要跟罗素来。音乐转换成华尔兹的时候,一位戴眼镜的小姐邀过我,年轻轻的,脸蛋子竟粗得像牛皮烫金封面,实在让我打不起精神来,也就作罢。

罗素回来时已是醉醺醺的了,脸上的硬件软件都仿佛让酒精泡过。我问她去哪儿了,用这么久。她想妩媚地笑一笑,可惜五官不听话,“你甭管,再给我拿两杯酒来。”她说。

我乖乖把酒拿来,她端起一杯一扬脖咕咚就下肚了,咂咂嘴说:“他们说我是白雪公主,你说是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也许她并不需要我的回答,跟着又去端酒又要喝,我拦下了,发现她的颊上有泪痕,显见是刚刚哭过的。我问她要不要跳跳舞,散散心,罗素就使劲儿摇摇头,暗暗欷殻В路鹗芰颂齑蟮奈前阄拗N腋б桓募纾夷茏龅闹荒苁钦飧觯荒芨б桓募纭馐蔷涞缬袄锏木浠妗?br />

她长长的睫毛湿了,像雨滴洇在荒草上,“为什么总是这样,总是找不到一方天地来安置我漂浮的心?”

话说得有点儿辛酸。此时客厅的灯盏更暗了,恹恹的像一张泼墨的宣纸,一笔一画全是颓废。她的感慨不过是情场失意的浅斟低唱吧,我想,说深说浅都是错,只好调侃一句:“剪不断,理还乱,是私情。”

“呸,你!”听我这么一说,罗素不禁笑了,是破涕为笑的那种。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收拾好心情,重新上路就是了。”我又说。

“问题是老这样迎来送往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她叹了一声,满脸的故事。

“你是担心自己嫁不出去吧?”我刺她,她居然没听见似的,只是嘟嘟囔囔地讲着,如耳语,大意是说有一天她突然迷上了一个三十岁的男生,因为他身上散发着一股子蜂蜜的味道,好上大半年,才发现他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而且财迷。迟疑了一段时间,终于决心离开他,让他回到他的老婆孩子身边去了。

“哦,他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我愕然。

她翻翻眼皮,说道:“未婚的男人大多是低能的男人,别人不要,我凭什么要?我又不是接收大员!”

“看来,你对第三者插足有特殊的爱好。”我冷嘲热讽了一句。

她想反驳我,正好有成双成对告辞的人从身边过,她就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说:“我们也走,我不想再见到他。”

坐在出租车上,我问她要去哪儿,她信口说去你家,然后就把头枕在我肩上,阖上了眼睛。街上的霓虹灯光一闪一闪地映在她脸上,文静得看不出七情六欲来,可是她的手却蛇一样的伸进我的衣内,用指甲轻轻划着我的胸口……

进到我屋里,罗素三下五除二地脱去裙衫,白晃晃的一条,跟着又蛮横地来解我的裤腰带,嘴里还不住地用英语吵吵,我不懂英语,我却知道那是一句很粗的话。

我说:你是醉了,改日吧。罗素推我倒在床上,呼呼喘着说:“我就要今天开始我的新生活。”成语“气势汹汹”恐怕就是用来形容她此时此刻样子的。

她的身体是骨感的,但又匀称得凹凸有致,最让我惊奇的是,她的阴毛竟是修剪过的,蓊郁的一缕,特艺术。这么疯狂的罗素,我还是从没见过的,和她相拥时,我脑海里出现过莎朗·斯通演过的某些角色和某些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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