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我倒对他多了些关注,交易时总是尽可能地跟他聊上两句,熟识了,他也说说家常,却只字不提那些书的来历。罗素猜他是大宅门里出来的公子哥之流。我看不大像。
“哪天,我带你去看看我的书。”一天,他突然说。太好了,善本书即使得不到,开开眼也是好的,聊胜于无嘛。
这时候,我已经知道小伙子的名字叫程帆。
隔几天,约好时间地点,程帆说等我。我兴奋得几乎一夜没睡,心情竟像一首老歌谣唱的那样:月亮光光,打开城门洗衣裳,衣裳洗得白净净,明天好去看姑娘。
转天,到了地方,发现竟是图书馆。程帆带我穿过一道长廊,又拐了几个弯,打开一扇大门,一股子霉味扑面而来,呛鼻子,进去,但见落了厚厚尘土的大屋子里堆满了书,显见是很久无人光顾了。程帆说,他也不常来,拿给我的书都是在靠门口的地方随手取的。我一本一本地翻看,俱是民国年间出的书中珍品。这似乎是私人收藏,每册都钤了章的。程帆说,都是过世的藏书家捐献的。
往里走,套间里的藏书的待遇也一样的糟糕,像大家闺秀落魄成了陪房大丫头。我问程帆为什么不把这些书摆在书架上,程帆说,馆里的经费紧张,买不起这么多书架。我又问程帆把书这么随便乱丢,不怕霉烂了吗,程帆说,古籍室的条件不错,那些珍贵的宋版明版都是放在书架上面的,室内还有空气除湿器。我说这些书也很珍贵的,程帆说,不过才几十年的历史,不值钱。我想说这都是藏书家们的身家性命啊,怕是说也白说,还是不说罢。
程帆指着书堆说,这些书你可以随便挑,拿走,总比扔在这里糟蹋了要好。我问他为什么对我如此慷慨,他说他的女朋友管他要一款诺基亚新手机,要你帮忙。就这么一点要求?我问。他说,是,就这么一点儿要求。我说让我回去考虑一下行吗,他说行。我没耽搁,逃也似的离开了程帆。
“兄弟,听我一句劝,收手吧,别再这么做了。”临走,我对程帆说。程帆笑一笑,至今我也无法理解他笑的确切含义。
“往后程帆再来书店,我就跟他说,他是不受欢迎的人。”回来,我把在图书馆的所见所闻都告诉了罗素,罗素当下就暴跳起来。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咖啡,默默不语,这件事对我的刺激太大了,我需要平静平静。“你的脸色难看死了,快去长椅上躺一躺。”罗素惊讶地说道。
罗素这么一咋呼,惊动了那些常来常往的老主顾,都围过来,问要不要打110叫救护车。我苦笑一下摆摆手,用不着——只是那些藏书家太可怜了,我心里说。
奇怪的是,自图书馆那次分手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程帆。只要铃铛一响,有人进来,我就赶紧看看是不是他,我急着把他拿来的那几本书还给他,放在我手里,烫得慌。
“也许他是良心发现了,”罗素宽慰我说,“武侠小说里怎么说来着,对了,金盆洗手。”
……报纸上的图片新闻说,一个图书馆的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在两年间盗取馆藏图书达两百册之多,日前,已被公安机关收审。但是,只字没提他所盗取的书都是藏书家捐献的。
周末,在书店里搞一个小型书友会,是我的主意。上周,海报就贴出去了,虽然海报很快被专治阳痿早泄的小广告覆盖了,但还是来了不少的人,不过,中老年居多。
我只好停止营业。给来宾准备坐椅板凳就够我忙的,不知谁还带来了俩记者,俩记者也没长眼眉,这么忙还要问这问那,幸好罗素在,对付他们绰绰有余。来的人当中,大部分都是我的主顾,熟悉,我得负责给他们相互引荐,跟说媒拉纤差不多,难怪罗素管我叫“阮妈妈”。阮妈妈就是《花为媒》里赵丽蓉演的那个。
都是同道中人,自然有共同语言,各自拿各自的藏书或展示或出让或交换,显得还挺繁荣。我为我能够给他们提供这样一个场所而自鸣得意,可惜,得意得太早了,这不,那头的两位口角起来,我赶紧得过去解劝,口角是因为两位褒贬对方的书引起的——
一个拿着一本《情书一束》的书友跟一个拿着一本《爱力圈外》的吵吵:“张资平的书有什么收藏价值,你还拿来做宝贝,不过是些三角恋爱的俗套子故事,况且他的小说大都还是雇用枪手来写的,他充其量就列个提纲或润色一下而已。你的那本《爱力圈外》,据说就是一个叫金石声的代笔写的。当年,黎烈文腰斩张资平,一点儿不冤他。”
拿着一本《爱力圈外》的这位也嘲讽拿着一本《情书一束》的那位说:“我的书没价值,那么你的呢?也就是一本末流作家写的一本末流小说罢了。章衣萍出了这本书,到处吹,一会儿说要译成俄文,一会儿又说要译为英文,甚至跑到小报上去登消息,说这本书要禁了,吸引读者去买,还张口闭口就说——我的朋友胡适之,呸!”
很多人饶有兴趣地听着看着,很少有人拦着劝着,我就有点儿生气,“别吵了,讲点儿斯文好不好?”
“是他先进行人身攻击的。”一个说。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另一个也说。
我只想让我的书友会顺利地进行,而且保持着热烈而友好的气氛,于是,我把他们隔离开来,站到了两个人的中间,指着满屋子的书架说:“说实话,上面的任何一本书,都比你们的这两本有价值。”
这下子,把他们两个人都得罪了,反倒携起手来一齐来指责我,“小小年纪,没渡过几条河,也没爬过几座山,狂什么狂!”
“你看,两条老枪怎么都瞄准我了,这不是倒霉催的吗?”我这么一说,都笑了,他们俩也笑了。
好了,风调雨顺了,又是一片艳阳天。
显然,这个小小的插曲并没影响我高昂的情绪,我穿梭于这些年龄比我大得多的同道中间,欣赏着他们的藏品,遇到较为稀少的版本,我就随手记下来,留待以后写进万喜良版《贩书偶记》里。
而且,我还用沉樱著的1929年北新版的《某少女》,换来一本徐志摩译的《曼殊斐尔小说集》,也是北新版的,司徒乔的封面。这是向往已久的书,我竟有了一种金屋藏娇的感觉。
“看不出,你还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啊。”罗素不知怎么甩掉了那两个记者,转悠到我跟前,丢了一个媚眼,“也许,是我过去小看你了。”
“给我点阳光我就灿烂。噢,对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吧,”我贴着她的耳朵,极诡秘地说,“之后,你再奖励我也不迟。”
“等着吧,我的奖励能把你爽死。”罗素的眼珠骨碌骨碌乱转,不知又在打什么鬼主意,我得严加小心才是。
罗素驾着她的雅马哈在前,飘扬起来的发梢不时地抽打在我的脸上,我坐后边。我一直很奇怪,一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丫头,怎么非骑这么一个大家伙,特不和谐。好在她的速度不是很快,凉爽的晚风习习吹来,还挺舒服。
在一座立交桥口,还有十来辆摩托车等着她,都是年轻人,而且都是年轻的女人。出发之前,她们脱帽默哀一分钟,为几天前因车祸而亡的一个死党,那也是一个女孩子,才二十二岁,她驾驶的摩托车因刹车失灵栽进了河里。默哀结束,引擎轰轰响起来,十几辆摩托车的轰鸣声简直可以用排山倒海来形容。在戴头盔的时候,我想说话,“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们今晚的飙车行动就是特为悼念她,这也是她最喜欢的悼念方式。”罗素说着,一挥手,“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