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是锁着门,还给他打过电话,没回音,我不禁有点儿担心他了……
“万喜良,我求你一件事。”因为戏剧节,罗素忙了好一阵子,来书店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们交流就少。这天,天还早,她突然打来了电话。
“说吧。”我从梦里还没走出来呢,说话也就跟梦呓一样,含含糊糊的。
“我和我的同学要在你那借宿,最多一个星期。”
“只要跟你借宿的不是个男生,就行。”我一半打趣一半认真地说道。
“倒霉德行。”罗素娇嗔了一句,就挂断了电话。我就赶紧起床,洗漱,忙不迭地收拾凌乱的房间,等一切都停当,刚好敲门声响起,我猜,是罗素她们到了。
只见罗素搀扶着一个跟她差不多年岁的女孩儿站在门口,女孩儿脸色苍白,像刚刚下过雪。
“进来吧。”把她们让进屋,罗素告诉我,女孩儿才做过流产手术,怕家里知道,只好骗家里说去武汉实习,到我这里养几天。其实我知道,罗素的好几个同学都已经“去武汉实习”过了。
让女孩儿躺下,盖上被,还冲一杯红糖水给她喝。罗素说我满有经验,问我伺候过几个流产的女孩儿了,我笑着说,是书中看来的。
趁她们大骂“男人没有好东西”的当口,我溜到厨房去准备早餐。“麦当娜”因为有客人来,也显得特兴奋,在我跟前跳来跳去,给它开了一听罐头,它才文静下来。罗素她们许是起得太早了,吃点儿东西就困了,我让她们休息,就自己去书店了。
“桌上有叫外卖的电话号,冰箱里也有鲜奶,我就不回来为你们做午饭了。”临走,我又嘱咐了她们一句。
“知道了,真啰嗦。”罗素推我出了门,又去睡了。出来一看,天是阴的,树和树叶都泼墨了一般,深深地绿着。我走在街上,想着我的那本永远也开不了头的《贩书偶记》,直摇头。不过,我的辞典里,与人为善和助人为乐之类的成语还是在显著位置的,况且还是那么楚楚可怜的一个女孩子,况且还是罗素的同学……
虽是阴天,书店还是来了不少的顾客,够我应付的,尽管如此,我仍是忙里偷闲,给家里打了电话,问罗素吃饭没有,罗素说,吃过了,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还特别把电话要过去,谢了谢我。
书店打烊以后,我拎着一把雨伞去了农贸市场,买了些鱼和排骨,因为我很少来这里,怕受骗,就学着那些家庭主妇的样子,跟卖主讨价还价,结果当真省下些钱来,又称了几斤鲜橙,好回去给她们榨汁喝。最后又到一家餐馆,把鱼肉交给他们,哪个清蒸,哪个红烧,一一交代得清清楚楚,然后才回家,等他们加工完给送来。我发现我居家过日子挺在行的,只是平时不愿干就是了。
饭前,我悄悄问罗素,要不要把女孩儿的男朋友找来,一起共进晚餐,罗素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说那种不负责的家伙理都不要理。在饭桌上,我和罗素找各种轻松话题来活跃气氛,女孩就泪汪汪地说,你们真够朋友。我说,朋友有多种,好朋友像内裤就算你大起大落也永远包容你,特好的朋友像避孕套时刻为你的安全着想,最好的朋友就像伟哥,当你抬不起头的时候他给你力量。说完,她们都笑了。
晚上,下雨了,把阳台都潲湿了。女孩儿还是睡床上,我在地板上铺了床垫,和罗素躺上面,一起听小甜甜布兰妮的歌。女孩儿却若有所思,脸色比天还阴。我对罗素说,看来不把惹祸的小子给她找来,她的脸就不会放晴。罗素挑挑眼皮说,你真是服务到家了。我说,我本来就是这么个仗义的人嘛,为兄弟两肋插刀,为美女插兄弟两刀。罗素就笑,说道,算了,我知道你后边要说什么了,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谁穿我的衣服我砍他手足,谁动我的手足我穿他衣服——老掉牙的段子了,贫不贫!
夜里,我和罗素背对背就睡地板上,一夜无话,天亮的时候,一醒,竟发现我们是紧紧拥抱着的,就偷偷吻了一会儿,才起来。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天幕仍像灰色糊墙纸。我到阳台上去做了一套广播体操,就跟罗素要了电话号码,与女孩儿的男朋友通话,对方显然是个爽快的小伙子,问明我家的门牌号码,说十分钟以后即到。进屋,给女孩儿煮了一杯奶,女孩儿要看电视,我不让,告诉她这时候看电视会伤眼睛的。女孩儿就对罗素说,看人家万喜良多懂得体贴,你快嫁给他算了。罗素说,我是坚定独身主义者,嫁人一事免谈。
正说着,女孩儿的男朋友抱着各式各样的营养品来了,虽是玩摇滚的,但不是长发披肩,是个挺干净的男孩儿。女孩儿看见她,就用被子蒙上了脑袋,被子跟着一耸一耸的,像是委屈得哭了。小伙子就手足无措地去劝,我和罗素趁机走出屋去。
满大街的落叶,是被夜雨打落的,踩上去,就发出哗哗的响声,像翻书。身边不时会有一对对的情侣擦肩而过,男的差不多都穿的是LOGO,女的是一色的“露脚缝”,逍逍遥遥地展示着他们无聊的流行时尚。我好像记得上周还流行滑板裤和色春鞋来着,怎么这么快就变了。
“你似乎对人家女孩儿太殷勤了吧?”默默走出去很远,罗素才说,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心理上的酸性物质的化学反应。
我说:“我一见女孩儿就习惯性要献殷勤,几乎是一种条件反射,不过,只是习惯而已,绝没有其他的非无产阶级思想。”
罗素捶了我一下子,抿嘴笑着说,“谅你也不敢有。”
“万一我要敢呢,你又能如何?”我故意逗弄她,“我要打断你的狗腿!”她就追在屁股后面打,不当心碰到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那孩子掐着腰很大人气地说,“谈恋爱请去公园谈。”我忍着笑连连说,“好的,你说得对,我们这就去公园。”
就这么嘻嘻哈哈的,到书店已经很迟了,门口早有老主顾等得不耐烦,赶紧把他们让进屋,对鹦鹉说,“你看,来了这么多的老朋友,快跟大伙问好。”鹦鹉张口就来,“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我大声呵斥道:“你住嘴!”
我终于可以坐下来写我的书了。实际上,“去武汉实习”没到一周,只五天就结束了。重新坐到书桌前,觉得特亲切,思路如四月的蒲公英一样的飘飘洒洒,文字的感觉也异常的流畅舒展。
第一章写下来,几乎一气呵成,出奇的顺利,我觉得很有庆祝一番的必要,就到附近的酒吧去喝一杯。
酒保已经喝得面红耳赤了,拧啤酒桶开关时,手都哆嗦。我就跟他谈几句,他说对门新开了一家圭亚那啤酒屋,小姐都是从俄罗斯特意请来的,抢了他不少的生意。“对面卖的不是啤酒,纯粹是卖他妈的洋妞的脸蛋子。”他说。
“他们那里太闹,不如你这里清静——我喜欢清静。”我安慰他说。
“你喜欢清静,我却不喜欢,太清静了就离倒闭不远了。”酒保又灌下大半杯黑啤,说道。
“没那么悲观吧,老大。”我对他说。那边一桌向我招手,让我过去,是两个三十多岁的大姐大,都打扮得特漂亮,漂亮得一看就知道是美容师做的手脚。其中一个说,“一起来聊聊。”另一个说,“我得请你喝一杯。”我就在她们对面坐下来。
言来语去,我知道了她们一个是护士一个是银行职员,经过短短的拘谨之后,熟了,很快就天南地北起来。不过,奇怪的是,她们都只对我谈,相互间倒没什么话,而且似乎还很陌生,我禁不住好奇,就问了一句。
“说起来简直是个笑话。”银行职员告诉我。
原来她们是从网上认识的,暧昧了好几个月,都以为对方是异性,所以越谈越起劲儿,随着感情的逐渐升温,谈的话题也私密起来,以至难解难分。这时候,两人都认为时机成熟了,可以露出各自的庐山真面目了,看对方跟自己的想象有多大的距离,于是就满腔热情而来,接上头以后,两人都傻眼了,竟是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