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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1 / 2)

>快到宿舍区的时候,我又被一个精力过剩的女生拦住了,说是问卷调查。那女生有一双率直的眼睛,使人无法拒绝她。她问我,“一个人乘火车去旅行,百无聊赖的时候,正好乘务员送来一些读物,其中包括,A是文学名著,B是消遣小说,C是时尚杂志,D是少女漫画,你选择哪一种?”我选择了A。她把她的答案告诉我说,“你对爱情的态度比较谨慎,不求浪漫,但求稳定。”

我苦笑着拍拍她的后脑勺,觉得特有讽刺意味。我有过稳定的爱情吗?短短的一年之内,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女孩儿,而且正在失去另一个,我他妈的简直成了失败者的代名词了。吉本芭娜娜在她的书中写到过一种翻车鱼,生长在水族馆里,总是缓缓地来回游动,没游几下就撞到墙壁上,就跟我一样,老碰壁。

“耷拉着脑袋想什么呢?”突然,罗素像幽灵似的从苹果树丛中跳出来,恶作剧地冲我大喝一声。她穿着一件睡美人睡裙,一脸的笑,不知怎的,看见她笑得如此的阳光,我浸透郁闷色素的心一下子变得透明了,有一种雨过天晴的感觉。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想你了呗。”我说。

“我还以为你已经把我忘了呢。”罗素吻了吻我的嘴唇,“不过,我还是挺高兴的。”

“去我那里吧。”拥抱她的时候,我的手沿着她身体柔韧的曲线轻轻抚摸着,隐藏在心里的欲望开始摇曳起来,像海底世界里的那些生物一样,伴随着潮汐的涨伏而肆意地摇曳着。

“太晚了。”罗素沉静地说。

“太晚了吗?”我松开她,借着朦胧的月光看看腕上的表,我的手表是一只波斯猫造型,两只夜明的猫眼越在暗处眨得越亮,“刚刚十点钟,正是喝第一杯鸡尾酒的时候。”

“明天要早起,所以,今晚要早睡——每个好孩子不是都这样吗?”罗素调皮地吐吐舌头说,“而且,因为没有车子,交通不便,我晚上也从未出去过。”

“你的车呢?”我问道。

“我把它卖了!”说完,她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似乎是失口似的,慌忙解释说,“啊,我的一个朋友需要钱,我想帮助他,就把摩托车卖掉了。”

“非得卖摩托车不可吗,你蛮可以从我这里挪用一些的。”我说,很像钻石王老五的口气,不过,我确实是真诚的。

“不,不,那不合适。你知道,我是不会那么做的。”依我的观察,罗素似乎没什么异常,这使我踏实了许多,那种怅然若失的情绪渐渐化解了,也许是我超级敏感了吧,“去武汉实习”的女孩本来只是要跟我一起吃一顿饭而已,并没有准备暗示我什么,只能证明我是个无药可救的幻想家……

“你这个任性的恐龙妹,”我刮刮她的鼻子,“来,让我好好地抱一抱。”罗素就投进我的怀抱,让我吻她的耳朵、脸颊和脖子,还让我抚摸她的翘翘的乳房。我们坦然地做着恋人之间常做的那些事,跟以往一样,静谧的感觉悄悄弥漫着,有点儿像悠然而徐缓的日剧氛围,譬如《东京爱情故事》什么的——这种感觉太棒了。

“下周我就有时间陪你了,乖。”罗素咬着我的耳朵说,她呼出的温暖气息也许传递出的信息比语言更具诱惑,诱惑是一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东西。不仅如此,还有能令人诱惑致命的是她纤细的手指,她动着,特颓废的那种。

“饶了我吧,我是个意志薄弱者。”我有气无力地对罗素说。每次看到莎朗·斯通在镜头前面尽展风情的时候,我就总有这样的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有时,我太脆弱了。

“好吧,放你一马。”罗素稍稍用力地掐了我一下,才松开手。见我略微夸张地惨叫一声,弯下腰去,她貌似得意地笑了,像斯泰丽·琼森在《迷失东京》里的那种笑,因为这种稍嫌凄凉的笑,她获得了威尼斯电影节的最佳女演员奖

在电影里,斯泰丽·琼森扮演的是一位摄影师的妻子,摄影师常常忽略她。于是,她就怨妇似的徜徉在东京的街头,一脸的忧郁,只有拖着过气的电视明星老哈里斯在酒吧放纵的时候,才这样笑过,笑得暧昧而怡然,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况味。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罗素和琼森的表情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就是因为这个,我几乎把《迷失东京》的光碟看乱了。

直到我告别罗素,出了校园,都再也没有提到她的摩托车,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这是我的一个天大的疏忽,因为这个疏忽终于导致罗素离开了我。事实上,关于她的那辆摩托车的故事,远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

都市的夜晚,到处都是把婚戒摘下来藏在兜里的男人和手包中装着超薄保险套的女人,街上、酒吧、舞厅、派对里,总能听到这样的对话——一个说: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另一个说:是啊,我也有这样的感觉——一般说,差不多的一夜情几乎都是这么开始的。我晃晃悠悠地往家走,无心打个野食什么的,回到家,投了半个钟头的飞镖,才上床。

在书店里。

“闲来,读罗尔纲的《胡适琐记》颇有感触,胡适虽有几十架子书,但是不求藏书,更不谈版本,只为应用,而且他的书从不做编目,居然能清楚地知道哪一部书放在哪一架哪一格——这是我最为赞赏的聚书方式。书本来就是拿来读的,怎能为藏书而藏书呢?那是太老派的藏书家的做派,不可取。”

一个书店的老主顾因为读到了一本满意的书,兴趣盎然,所以跑来跟我来聊,分享快乐。他还特意带来了些纯正的法式棍子面包和鲜柠檬汁,让我品味。

老主顾说罗尔纲的这本书是三联书店出的。难怪,三联的书一般来说都是值得信赖的,跟中华书局的古籍和商务印书馆的工具书一样。当然,上海译文的翻译小说和河北教育的大部头文集也都不错,买这些书时尽可以大方一点,即使是把腰包里面的最后一个铜板抠出来,也值。

像眼前的这位这样来跟我交换读书心得的人很多,几乎隔两天就有一位,但是我一点儿都不烦,因为我也有同好,发现一本好书,仿佛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的元素,巴不得让世人皆知。在别人看来,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心理状态,我却理解。

“我要赶紧去买这本书,好好读读,”我说,“经你这么一通大肆鼓吹,我真恨不得马上读到它。”

“我一猜你就会喜欢,喏,”老主顾兴奋地从随身带来的公文夹里拿出一册来,“我自做主张给你代买了一本。”

“谢谢,”我迫不及待地接过书来翻看着,“说来好笑,我们其实是一些生活在别人精神世界里面的人。”

“所以,我觉得我们很幸福,尤其是在阅读传记和回忆录之类的时候,每读一卷,就好像我们又跟着主人公活过一回似的。”老主顾特哲学地说道。

“按照你的逻辑,生理年龄只有三十岁的我,心理年龄岂不要有三千岁了?”我说。

“不错,就是这样,”老主顾频频点头说,“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所在,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我说,“常常在夜深人静,我抚摸书的时候,总会突然觉得自己是在抚摸着岁月,这是不是很奇怪,岁月能抚摸得到吗?”

“没什么可奇怪的,小伙子,这种感觉我也常有,我猜,也许所有的读书人都这样想过吧。”老主顾十分慈祥地说,似乎唯恐我被什么怪念头所困扰,才这样劝慰我。

我们的谈话被电话铃声打断了,铃声特急促,像百米冲刺似的,一秒钟都耽搁不得。电话是弟弟打来的。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弟弟平时跟我面对面的时候都没什么话说,更何况打电话呢。我只听弟弟讲了两句话,脸色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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