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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还挺有规律的。”罗素歪着个脑袋,非常调皮地微笑着,“你一贯如此吗?“
“是的,我一贯如此。”我也配合着她的动作和表情,歪着个脑袋回答说。
“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你的情绪转化跟女人的例假有着某种相似的规律性。”罗素故意压低声音说。
“好啊,你耍我!”直到这时候我才发觉我落入罗素的语言陷阱,可是,迟了,已经无可挽回了。
“是你自己挖坑埋自己,怎么能怪我呢?”怕我打她,她像个猴子般跳起来,尖叫一声就要往另外一节车厢跑,幸亏我手疾眼快,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她赶紧高举双手,表示投降,于是,我押着我的俘虏回到我们的座位上。
这么一闹,倒把我刚才郁结在心底的忧虑闹得烟消云散了,仿佛刮过了一阵风。我又回到我以往的角色当中。米兰·昆德拉说:世界是一个没有下场门的舞台……
车厢里三三两两的乘客,大多也都是为了再听一遍姜育恒的“再回首”,他们大口地喝着啤酒,高声地谈论着那些用音符堆砌起形象来的歌星的名字,比如朴树、孙念慈、艾敬什么的,显然他们才是真正的追星族,而我不是,每次北京开音乐会,罗素都要拉着我一起去,被我一概拒绝了,只有这一次是个例外。
“年纪不大,就已经有怀旧情结了。”罗素说我。不管她怎么说,我就是对她所喜欢的黎明、谢霆锋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总觉得他们的歌远不如船工号子或拉网小调听起来顺耳;而姜育恒则不同,那种感伤的旋律,像最优美的东西悄然潜入你的心房,使你不禁怀想起童年往事,想起妈妈牵着你的手去糖果店时的情景。
“怀旧有什么不好!”我说。
“你仿佛始终生活在20世纪里,永远走不出来。”罗素这么说我,她已经不止一次的这么说我了,“在你的眼里,20世纪什么都是好的,包括音乐、舞蹈、美术,甚至做爱方式,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巴不得你现在呼吸的空气也仍然是20世纪的。”
“20世纪确实发生了许多伟大的事件,也确实诞生了许多伟大的人物,我敢说,在以后的日子里,恐怕再也不会有鲁迅有胡适有曹禺了。”我十分肯定地说。
“都是那些卷了边泛了黄的书本把你害了。”
“正是那些书,让我如鱼得水地徘徊在20世纪的街头巷尾,每一回,都像一次愉快的旅行。”
我们围绕着这个话题,展开各式各样的讨论,可惜,总是不能达到矛盾的统一,其结果也往往是不欢而散。
“算了,我不想跟你争了,我烦。”这是罗素一贯的结束语,干脆,果断,像从手掌上拔出一根刺一样。
“北京快到了。”我为表示和解,吻了吻她的额头,她撅着嘴巴怕痒似的缩缩脖子,一个劲儿躲我,最后我还是达到了目的。我催她准备下车,她下车后第一件事就是拿束带把长长的头发扎起来,不然,在音乐会上又蹦又跳的头发会碍事的。
一天,罗素给我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她说,她见到汉奸了。我按照她提供的地址,找到一幢模仿着农舍式样布置的建筑,那是一家小有名气的宠物商店,常在报纸屁股上做广告,专卖猫啊狗啊,甚至还有蜥蜴和甲虫,而且负责宠物阉割和交配等一切事宜——他们门口的招牌上是这么写的。
想象着汉奸支着两只胳膊肘趴在柜台上,周围是一群畜生,我就不由得头晕目眩。我不想突然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令他尴尬,于是,我写了一张纸条,约他下班以后到玫瑰谷咖啡馆见面,拜托一个从超市里出来的小姑娘转给他,小姑娘的怀里抱着一颗卷心菜。
我在咖啡馆找了个靠窗的位子,等着,同时漫不经心地翻看着一本叫《身着狮皮》的小说,作者是写《英国病人》的那个加拿大人翁达杰。后来,我看见汉奸晃晃悠悠地朝这边走来,可是,到了门口却没进来,耷拉着脑袋转来转去,像一个患了幽闭恐惧症的人,一脸的不确定性。隔着纱窗,我能看见他的一举一动。
终于下了决心似的,他推门走进来,我冲他招招手,他就默默地坐到我的对面。他像个梦游者一样,面目表情拖沓而模糊,如同一张没有显影的照片。坐下来之后,他似乎竭力地躲避着我的视线,屋子里的东西什么他都看,就是不看我。
我猜,在汉奸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而且所发生的也一定对他的影响很大,大到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因此,我尽量什么都没问,也什么都没做,只有在围着米老鼠图案围裙的女招待送来两杯咖啡的时候,我把他的那一杯递给他,他刚抿了一口,眼泪就顺着脸颊慢慢地滴落下来,砸在大理石的桌面上,粉碎成无数个颗粒状的水珠。
我起身坐到汉奸的身边,紧紧地搂住他的肩膀,此时此刻,这似乎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他用手遮挡着自己的眼泪,也许是怕我和不时走来走去的女招待看见了嘲笑他。我觉得他抽泣得越来越厉害,渐渐地发展成为了呜咽,这样的呜咽很像我随旅行社去过的科尔沁草原上的那些失群羊羔的哀鸣。
最终,女招待还是发现了我们这桌的异常,伸长脖子朝这边张望。我赶紧在嘴边竖起食指,示意她不必在意,尽管忙你的去。
“简直太丑陋了,你知道吗?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汉奸狠狠地用袄袖擦去脸上的泪,对我说。我握住他的手使劲儿攥了攥,我能感觉到他的手比冬天的月亮还凉。“这件事,不是我不想告诉你,而是我实在没脸告诉你。”他一定是压抑得太久了,眼睛放射着一种火山爆发一般的光芒,看上去,烫得慌。
“我们是朋友,你忘了?”我说,“我们应该是无话不谈的。”
“我一直以为我的日本老板是个正人君子,你看他平时是多么的温文尔雅呀。”汉奸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我信任他,拿他当朋友,心甘情愿地给他做一切事情,包括很多根本就不该是一个公司职员来做的事情。可是他……”
“他对你做了什么?”
我的话仿佛是一颗滚烫的子弹,一下子击中了他的要害,他痛苦地抱住脑袋,揪着自己的头发,然后,奔进卫生间里,把头放在水龙头下面,拿凉水冲半天,他回来的时候,头上还滴答着水。
看来,汉奸很需要一点儿有酒精成分的东西,我也需要,为愤怒而干杯。女招待端来的啤酒是冰镇的,这是稳定情绪的一件最好的道具。喝了几口,我发现汉奸已经平静了许多,平静得像广场的草坪上跳来跳去的和平鸽。
“日本鬼子把我的女朋友给睡了。”汉奸死盯着酒杯说道,“就在我们一起喝过酒唱过歌畅叙过友情之后,就他妈的在日本鬼子拥抱着她说‘我们俩要世世代代地友好下去’之后……”汉奸一直是轻声细语的,接着音量越来越小,渐渐的什么都听不到了。
“这个混蛋!”我禁不住拍案而起。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句话,一句现在听来特伟大的话:在富有而又讲究的混蛋家里没有地方吐痰,只能吐在他的脸上。假如那个日本鬼子就在我面前,我一定会那么做的。
“他居然把我的女朋友给睡了!”汉奸捏紧的拳头砸在桌子上,两只杯子跳了跳,杯子里的酒也溅了出来。
“你掌握了什么证据没有?”我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膝盖上,问道,“比如人证或物证。我是指那些实实在在的能证明确有其事的东西,你明白吗?”
“还要什么狗屁证据,我就是最好的证据。”汉奸突然失控似的喊了一嗓子,惊得一屋子的客人都站起来,还以为我们是两个酗酒的醉鬼呢,靠我们最近的那桌甚至换了座位。汉奸很难为情地低下头,小声说,“我把他们捉奸在床。就在日本鬼子的办公室的沙发上,当时已经下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