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在街上遛鸟逗趣的王孙公子,此时也只敢在华丽的车碾和轿子上匆匆而过,各处的茶馆酒肆聚集的不再是唠嗑的闲人,说书先生口中的志怪传奇、江湖逸事,都已经变成了各种关于边境战事的传闻。
不知是哪里流出来的传言,大辽新王,在登基后,立即高举问罪大旗带着五十万的大军压进宋境,更有人传说,辽兵的铁蹄已经踏破了太原府的城门,正沿着汾水一路南下,不出一月就会打到东京!
在这样人心惶惶的传言下,往昔热闹的大街早已变得萧条冷清,行人皆是匆匆而过,时不时还能看到不知是哪个帮派的江湖人士,人人手里拿着大刀长剑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又迅速的消失在大街上。不管这传言是真是假,但是满大街上纷飞剥落的征兵告示,还有加重赋税兵役的公告榜文,都让人心惶惶皆已自危。
大街边上,贩卖瓜果、胭脂和各色杂货的小摊子早已消失了许久,只有一些经营了多年的吃食摊子还在开着,只是就算老板赶好了面条,一天也鲜少能卖出去三、五碗的。
而这一天里,又是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仅有的几个面摊早早的收了档,一些门面不大的铺子也都上好了门板,只剩下几间京城里老字号的酒楼和颇有后台的酒楼,还亮着外面的灯笼。
“小二,来三斤包子、一只烧鸡、一条鱼和十个白水煮蛋,带走。”
太白楼的一个伙计,看着夜色中走进来一个衣衫有些褴褛,戴着顶斗笠遮住了半张脸的老头,差点就没当成乞丐赶出去,但在看清对方手中并不多,但总算能给付他要的这些菜钱的银子后,总算还是转进后堂快速的把这些饭菜打包出来,好让那个脏老头子赶紧走人,可不要影响了他们的生意!要说这年头,最可怕的就是道听途说!看看,那些王孙公子,好长时间都不来了,否则,这种脏老头子的生意他还不屑去做……唉!
包好饭菜转身离开,这个打扮邋遢的脏老头帽檐下,竟是一张英俊的脸,腮帮上的胡子和眉目间的风霜让他看起来并不如实际上那么年轻,虽然他也早已并不年轻了,但却也并不是一个白发斑斑的老头子。
这个鹤发俊容的男子,正是白玉堂。
前日,他们已顺着官道大胆的潜回东京。一路上,除了躲避追捕两人的各路衙役和兵丁,他们听到最多的,就是关于辽人再次大举入侵宋境的各路谣言,尽管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仅仅只是谣言,但是凭他带兵多年的经验,还有在熵阳城中那些染满了鲜血和死亡的每时每刻,他几乎可以断定,包拯历经辛苦换来的和平文书,早已被耶律重元撕毁。于公于私,这个男人都有太多举兵来犯的借口,辽国妄图吞并大宋的狼子野心人尽皆知,而这五十万大军的集结恐怕早已不是一朝一夕,而赵灵的死,他不敢说在那个满身满心血腥杀戮的男人眼中有多重,但是祸连他没有来得及出生的世子,那么一切复仇和兵戈都将变得理所当然。
展昭并不是傻子,所以这些事情他并没有隐瞒。他本以为展昭在知道这个消息后,会表现出愤怒、哀伤或是不能为大宋尽绵薄之力的遗憾,但是展昭并没有,他只是一片平静的接受了这一切,而在那之后展昭所说的一番话,才让他知道这一刻,展昭的心中是多么的清醒,有多么的无奈。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并不是你努力了或是拼命了,就能完成的。有些地方,就算你磨穿鞋底,磨穿一百双一千双,穷尽一生也不能达到。现在的我,有一条命,有白玉堂,还有天赐与我的孩子,无论如何都该知足了。
天下江上,成王败寇,自古以来多少王朝兴衰多少朝代易主,大势之下又有谁能够力挽狂澜?活在今日不知明日事的我,又何尝还有能力去管那些天下事?而这些,也都是我管不动也管不了的。玉堂,如今你我皆是被悬赏通缉的逃犯,你不是威震天下的龙启将军,我也不是朝堂之上的官差。从今以后,长此以往,你仅是我的白玉堂,而我也仅仅是你的展昭罢了……”
买了吃食从茶馆里出来,正好撞到一群禁卫军巡过,赶紧低下头蹲到墙角边上,让自己和那些或躺或卧的乞丐没有区别。
眼看着这样一群全副武装的禁卫军每一时三刻便要巡城一番,也难怪那样的谣言散播得飞快了。掩耳盗铃、欲盖弥彰,只是到了最后,这些在位的当权者,知不知道他们所做的已经适得其反,让本来想掩盖的事实,全都变得街知巷闻?
远处发红的天空,可以想到那片彤云下面的皇城是如何的灯火辉煌,但是那已经是离他们太遥远的过去,如果没有必要,他就算死了也都不愿意踏进那个虚情假意、满腹阴谋的世界。
尽管路途萧索,但所幸有你相伴。
“玉堂,是否打听到那个神医的消息?”
“呵呵,我以为你会先问我包拯的事。”
“……我知道,包大人已经进京了,但是我再告诉你一次,如今展昭关心的只有身边人!你莫要再提那些事情!俱往矣,将军卸甲万事休。”
“你确定不想知道?”一双眼睛前看后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真看不出来展昭在说瞎话。
“玉堂,我可以当成你这是在吃醋吗?”
“你、你你,展小猫,你什么时候也学得如此油腔滑调!”被反将一军,白玉堂险些把手里的水盆打翻。这几个月来,他们虽不至于风餐露宿,但是旅途中洗浴净身之类的多有不便,而展昭的肚子眼看着越来越大,他一个人做这些不是说不行但白玉堂就是放心不下,非得事事亲力亲为不可。展昭怀有身孕,是万万不能着凉,所以除非脏得厉害,不然都是每天由白玉堂给他烫脚,一来做个简单的清洁,二来也可以缓解一些他足部的浮肿和身上的疲惫。
“打听到了,那人就住在朱雀大街上的一间客栈里,明日一早我就去见他。你身子不便,就仍在客栈里等我回来。”
“玉堂,”
“嗯?”
“昨天晚上你也是一宿没睡,对吧?今天早间我好歹睡了一会,你在外面东奔西走的,今晚就早点歇了吧。”
“嗯。”白玉堂是应了,但手里的动作却没停。
水还很热,他要趁着这时候给展昭的脚多按点,从一开始的不得要领,最近也终于找到了对的穴位,按得愈发得心应手起来。
要是回到二十年前他还是个初入江湖不怕虎的毛头小子那会,谁敢说他白玉堂给人洗脚,还是给一个男人洗脚,他非把那人的舌头割了再把嘴巴封起来。但是现在,看看手掌中这双和自己几乎一般粗大的一双脚,还是一双男人的脚,不但粗糙,右脚大拇指的指甲还因为长年修习轻功和在外奔波的关系,劳累得有些微微的裂口。
真是一点也不好看,就算自己想搜刮几句话来赞美它,满腹文采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只不过,这双脚是属于展昭的,属于这个世界上他愿意用生命去换的男人。不管好看难看,正所谓情人眼里出的都是西施,哪怕是拿天下第一美人的玉足来换,他也绝对是看不上眼的。
“玉堂、玉堂?你在干什么?”
“啊,厄?”
抬眼一看,展昭面红耳赤,而他手里捧着一只左脚,只差一寸自己的脸就要贴在上面。
看着那张红透的老脸,就算他们已经亲密过多次,但是这个地方的味道,他却没有尝过,看准眼前那只圆润饱满的大脚趾,啊呜一口就含在嘴里。
“你、你干什么!放开我!”展昭惊了,以往他连自己看不到的耻部都被白玉堂看过、舔过,但这脚却是从来没有受过这番待遇的。惊讶之余更多的是羞赧,这个白玉堂,连这种地方他都亲得下去!使劲的想把脚抽回来但那人却抓得死紧,加之脚趾缝间被舌头灵活刷过,那种极似瘙痒却又让人难耐的感觉,让他浑身发软,当最后一根小趾被含在口中啃咬的时候,他终于呻吟一声倒在棉被上。
“……住手……,太奇怪了……”
听到展昭的呻吟,白玉堂非但不放手,反倒更卖力的服务起来。
他把那五根颤抖的脚趾舔得全部蜷缩起来而且沾满自己的口水后,沿着足背上的血脉一路啃咬上去,逼出展昭口中更多的呻吟。原本只是一时兴起、浅尝辄止的行为,不知不觉间变了味,他的唇舌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