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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2 / 2)

发布治以点天灯之罪。

发布一、凡有人私带妖魔入城,或妖示张贴谋反诸事,自有天父指出,定将

发布此人点天灯,其知情不告者,一概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私盗关凭,混出城卡,一经盘获,定斩不留。

发布一、凡假冒官员私打先锋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无故杀害外小者斩。

发布一、凡焚烧外小房屋者斩。

发布一、凡虏掠外小财特者斩。

发布一、凡犯第七天条,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

发布一、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

发布一、凡强*奸经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如系和奸,即属同

发布犯天条,男女皆斩。

发布一、凡奸老弟,如十三岁以上皆斩,十三岁以下,专斩行奸者,如系和

fu发布一、凡私藏金银、剃刀、即是变妖,定斩不留。

发布一、凡剪发、剃胡、刮面,皆是不脱妖气,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聚集饮酒,私议军事,巡查拿获,一概同斩。

发布一、凡吹洋烟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吃黄烟者,初犯责打一百,枷一个礼拜,再犯责打一千,枷三个

发布礼拜,三犯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传令听讲道理,如各官有无故不到者,枷七个礼拜,责打一千,

发布再犯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各馆书士,如有编造歌谣及以凡情歪例编成诗文迷懞兄弟者,斩

fu发布一、凡行军黑夜发妖风惊营,必寻出起首喊叫之人斩首示众。

发布一、凡黑夜支更,如果贪睡,被旁人将鼓拿去交出告犯(发)者,责打

发布一千,再犯斩首示众。

发布一、凡挑濠沟,筑土城,一切军中事务,如有口出怨言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辱骂官长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有反草通妖之人,经天父指出,通馆通营皆斩首。

发布一、凡一切妖书,如有敢念诵教习者,一概皆斩。尔等静候删改镌刻颁

发布行之后,始准读习。

发布一、凡一切妖物、妖文书一概毁化,如有私留者,搜出者斩首不留。

发布一、凡邪歌、邪戏一概停止,如有聚人演戏者,全行斩首。

发布一、凡朝内、军中,如有兄弟赌博者斩首。

发布

史料:太平天国定营十条

定营规条十要

发布一 要恪遵天令。

发布二 要熟识天条赞美朝晚礼拜感谢规矩及所颁行诏论。

发布三 要练好心肠,不得吹烟饮酒,公正和傩,毋得包弊徇情,顺下逆上。

发布四 要同心合力,各遵有司约束,不得隐藏兵数及匿金银器饰。

发布五 要别男营女营,不得授受相亲。

发布六 要谙熟日夜点兵鸣锣吹角擂鼓号令。

发布七 要无干不得过营越军,荒误公事。

发布八 要学习为官称呼问答礼制。

发布九 要各整军装枪炮以备急用。

发布十 要不许谎言国法王章,讹传军机将令。

史料:太平天国行营十条

行营规矩

发布一 令各内外将兵凡自十五岁以外各要佩带军装粮食及碗锅油盐,不得

fu发布二 令内外强健将兵不得僭分干名、坐轿骑马及乱拿外小。

发布三 令内外官兵各回道傍,呼万岁、万福、千岁,不得杂入卸与宫妃马

fu发布四 令号角喧传急赶前禁地听令杀妖,不得躲避偷安。

发布五 令军兵男妇不得入乡造取食,毁坏民房,掳掠财物及搜操药材铺户

发布并州府县司衙门。

发布六 令不许乱捉卖茶水卖粥饭外小为挑夫,及瞒味吞骗军中兄弟行李。

发布七 令不许在途中铺户堆煷困睡,耽阻行程,务要前后联络,不得脱徒。

发布八 令不得焚烧民房及出恭在路并民房。

发布九 令不得枉杀老弱无力挑夫。

发布十 令各遵主将有司号令分发,毋得任性自便,推前越后。

天朝田亩制度全文

凡一军:典分田二,典刑法二,典钱谷二,典入二,典出二,俱一正一副,即以师帅,旅帅兼摄。当其任者掌其事,不当其事者亦赞其事。凡一军一切生死黜陟等事,军帅详监军,监军详钦命总制,钦命总制次详将军、侍卫、指挥、检点、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王,天王降旨,军师遵行。功熏等臣世食天禄,其后来归从者,每军①每家设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尚。凡田分九等:其田一亩,早晚二季可出一千二百斤者为尚尚田,可出一千一百斤者为尚中田,可出一千斤者为尚下田,可出九百斤者为中尚田,可出八百斤者为中中田,可出七百斤者为中下田,可出六百斤者为下尚田,可出五百斤者为下中田,可出四百斤者为下下田。尚尚田一亩当尚中田一亩一分,当尚下田一亩二分,当中尚田一亩三分五厘,当中中田一亩五分,当中下田一亩七分五厘,当下尚田二亩,当下中田二亩四分,当下下田三亩。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丑各一半。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凡男妇,每一人自十六岁以尚受田,多逾十五岁以下一半。如十六岁以尚分尚尚田一亩。则十五岁以下减其半分尚尚田五分;又如十六岁以尚分下下田三亩,则十五岁以下减其半分下下田一亩五分。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蠶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馀则归国库,凡麦、豆、宁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此乃天父上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但两司马存其钱谷数於簿,上其数於典钱谷及典出入。凡二十五家中,设国库一,礼拜堂一,两司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如一家有婚娶弥月事给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总要用之有节,以备兵荒。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凡两司马办其二十五家婚娶吉喜等事,总是祭告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切旧时歪例尽除。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礼拜堂,两司马教读备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及真命诏旨书焉。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妇至礼拜堂,分别男行女行,讲听道理,颂赞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凡二十五家中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詈罚。或各家有争讼,两造赴两司马,两司马听其曲直。不息,则两司马挈两造赴卒长,卒长听其曲直。不息,则卒长尚其事於旅帅、师帅、典执法及军帅。军帽会同典执法判断之。既成狱辞,军帅又必尚其事於监军,监军次详总制、将军、侍卫、指挥、检点及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王。天王降旨,命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详核其事。无出入,然后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①,直启天王主断。天王乃降旨主断,或生、或死、或予、或夺,军师遵旨处决。凡天下官民,总遵守十款天条,及遵命令尽忠报国者则为忠,由卑升至

发布高,世其官。官或违犯十款天条及逆命令受贿弄弊者则为奸,由高贬至卑,黜为农。民能遵条命及力农者则为贤为良,或举或赏。民或违条命及惰农者则为恶为顽,或诛或罚。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举得其人,保举者受赏;举非其人,保举者受罚。其伍卒民,有能遵守条命及力农者,两司马则列其行迹,注其姓名,并自己保举姓名於卒长。卒长细核其人於本百家中,果实,则详其人,并保①举姓名於旅帅,旅帅细核其人於本五百家中。果实,由尚其人,并保举姓名於师帅。师帅实核其人於本二千五百家中。果实,则尚其人,并保举姓名於军帅。军帅总核其人於本军中,果实,则尚其人,并保举姓名於监军。监军详总制,总制次详将军、侍卫、指挥、检点、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启天王。天王降旨调选天下各军所举为某旗,或师帅,或旅帅,或卒长、两司马、伍长。凡滥保举人者,黜为农。凡天下诸官三岁一升贬,以示天朝之公。凡滥保举人及滥奏贬人者,黜为农。当升贬年,各首领各保升奏贬其统属。卒长细核其所统两司马及伍长,某人时有贤迹则列其贤迹,某人果有恶迹则列其恶迹,注其人,并自己保升奏贬姓名於军帅:至若其人无可保升并无可奏贬者,则姑置其人不保不奏也。旅帅细核其所统属卒长及各两司马、伍长,某人果有贤迹则列其贤迹,某人果有恶迹则列其恶迹,详其人,并自己保升奏贬姓名於师帅。师帅细核其①所统属旅帅以下官,某人果有迹则列贤迹,某人果有恶迹则②列其恶迹,注其人,并自己保升奏贬姓名於军帅。军帅将师帅以下官所保奏升贬姓名,并自己所保升奏贬某官姓名详於监军。监军并细核其所统军帅,某人果有贤迹则列其贤迹,某人果有恶迹则列其恶迹,注③其人,并自己保升奏贬姓名钦命总制。钦命总制并细核其所统监军,某人果有贤迹则列其贤迹,某人果有恶迹则列其恶迹,注其人,并自己保升奏贬姓名一同举於将军、侍卫、指挥、检点及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将各钦命总制及各监军及各④军帅以下官所保升奏贬各姓名直启天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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