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叫建哥的保安知道这黄毛是个什么鸟,但只要不在他场子里闹,其他事他也不管。“是误会就好,大家都是客人,你们慢聊,不打扰了。”说完又回吧台喝酒去了。
黄毛看建哥一走,又嚣张起来,摆狠的对我说:“小子。出去聊聊怎么样?不敢啊?”
说实话,我还真是不敢。我可是半个情圣,老子命金贵,何必跟他们拼。但无论怎样,我不能输了气势。
我估计这场纠纷是很难平息的了,而我虽然有点自恋,但还不至于认为自己神功盖世,能一个打一群。看来只能想别的办法放倒他们。
我拿酒瓶倒了四杯酒,对他们说:“整天打打杀杀,真他妈没素质。刚才不是说要跟我比酒吗?老子一人喝你们三个你信不信!”
我之前已经喝了不少,现在还敢叫嚣一个喝他们三个,为的只是想将他们其他两人也一起罐醉,这叫一网打尽,当然我并没把握能赢他们,但眼下也只能这样了。他们哪肯服输,当即就同意比酒。
那妖女此刻竟然还为我加油鼓劲:“老大老大,干掉他们!”一脸的惟恐天下不乱。刚才还嚷着和我有私人恩怨,现在就开始借刀杀人了,看来她的酒已经醒的差不多了,开始现露惹是生非的本事了。
都是这丫头惹的麻烦,现在却隔岸观火。但是看着她可爱的样子,我就是怒不起来。
正文 第四节
酒吧里一听说有人要以一敌三,大家都围过来起哄,甚至有好事者自己掏钱买了几瓶酒摆在我们面前。
那丫头自告奋勇的要当我们的裁判,还生怕喝不死我们,一个劲的嚷着要换大杯装酒。我和黄毛等人苦笑着对看了一眼,这才明白原来我们最大的敌人其实是这妖女。
开始的时候她给我们倒酒倒还公平,但后来大家醉意朦胧时她就开始有小动作了。我的杯子里总是装着同一种酒,而她帮黄毛等人斟酒时却是不同的种类换着给。喝酒的人最忌讳喝杂了,一旦喝杂了种类,再好的酒量也要醉。
黄毛现在已经醉的有点找不着北了,端了杯子就往喉咙里倒,哪里还有闲心去留意那丫头在作弊。周围的人都只顾着一个劲的怂恿我们喝酒,居然让那丫头在众目睽睽之下神色自若的耍了小动作。可见此女在邪门歪道方面有极高造诣。
没想到这妖女竟然会暗中帮我,算是有点良知。可惜毕竟我还是肉体凡胎,别人一人喝一杯,我就要喝三杯,本来很甘纯的美酒在我嘴里已经变得十分涩口,一滴也不想再尝。
当我再次拿起酒杯,艰难的放在嘴边时,身为裁判的妖女一把夺过我的杯子,一饮而尽,那柔弱的娇躯竟隐约透出股豪气,让人不敢小视。为观者也是一致叫好。
她一抹嘴,对处于半昏迷状态的黄毛等人说:“你们喝的那么痛快,我也想学他的样子和你们四个一起喝可以吗?不过我是女孩子,酒量不好,你们一人喝一杯,我就喝两杯,不过分吧!”
表面上看,她是在一个人挑战我们四个,但其实她是分担了我的负担。因为我再也不用每回合都喝三杯,而只用喝一杯就够了。
若是在平时,这样的要求不但不过分,甚至是黄毛捡了天大的便宜,但现在他们已经被我灌的差不多了,喝酒比喝药还难受,哪还愿意和这美女较劲呢。不过这可由不得黄毛,周围围观的人哪肯错过这个热闹,又开始起哄,黄毛为了面子,只好又端起酒杯。
仅过了两三个回合,黄毛等人就全军覆没了,趴在桌上学蜡笔小新玩装死人游戏。而那丫头除了面色微红外别无大碍,围观众人齐声叫好。而我在又喝了三杯之后,也开始神智不清了。见没热闹可看了,众人做鸟兽散。
“耶!刚好全部灌醉!”她兴奋的做车一个胜利的手势。然后又玩兴大起,拿出口红在我们每人脸上画了几个唇印。
玩够之后,那妖女也准备付帐走人。当然,在她打开自己皮包之前已经就将我的荷包掏空。她轻蔑的看了看趴在桌上的我和黄毛等人,在她的眼里,我们只不过又是一群想占她便宜的小瘪三而已吧。
“妖女,早让你别跟我喝酒,你看你,喝趴下了吧!”她正要离开时,身后却传来我口齿不清的声音。
她诧异的回头看我。只见我站起身来,遥遥晃晃的指着趴在桌上的黄毛呵斥:“你……你说你这么大一女……女孩子,跑出来非要嚷着和别人喝酒,遇……到坏人怎……怎么办?这下喝……喝醉了吧!我堂堂情圣,总……总不能扔下你不管吧!你家里人呢?快打电话叫他们来接你回家。”话一说完,我又歪在椅子上不动了。
那妖女见我居然把喝醉的黄毛当成她“教训”了一顿,楞了一下,很快就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喂,你还好吧?能自己回家吗?”她把我摇醒,询问我的状况。
我迷糊的回答:“回,回家?哦,好,不送不送。”
“见鬼,你怎么喝这么多,真是头猪!”她好象没意识到我之所以喝这么多,完全是拜她所赐。
“谁是猪,我可是情……情……情圣。”
她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一边扶我起身一边说:“好好好,你是情圣,你最厉害,你家在哪呀我的大情圣?”
“我家在……咦!是你啊,妖女,你的酒这么快就清醒了啊?那我可以回家了,拜拜。”
面对我的语无伦次,她泼了我一脸冷水,直接拖着我走出酒吧。而我此时已经是欲睡欲醒,云里雾里,差不多就要得道升仙了,只能任由她肆意行强。
虽然我被泼了冷水,但我还是没能清醒多少。一路上跌跌撞撞且胡言乱语。大街上一位美女扶着一个醉汉东倒西歪的场面吸引了不少路人,更引人注目的是,那醉汉脸居然一脸口红,实在让人想入非非。路人投来怪异的目光,女性眼中透着鄙视,而男性眼中却是嫉妒。
她又哄又骗的总算是弄清了我的住址,在我最后一丝意识彻底消失前我想到的是我居然醉在女人手里。
正文 第五节
第二天一早我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回家了,并在床上和衣而眠。猜想估计是那妖女送我回家,心中一阵感动,对她之前的陷害也怒意全无。哎,我这人就是心太善。
来到公司,由于昨天社长对我礼遇有佳,其他同事纷纷过来和我套近乎。我当然也不能怠慢这些同僚,“久仰”“失敬”之类的乱说一通,极尽所能的把他们夸了个遍。出于礼貌,他们当然也要称赞我一番,但苦于其目光短浅,实在不能发现我的内在美,只好众口一辞的称赞我名字起的好。
严展作为社长也完全没有领导的架子,和大家打成一片。大家都称他为严少,因为他在这家杂志社除了出钱外真的什么也不用做,根本就是个大少爷。严展是S市一个大药商的儿子,典型的纨绔子弟,老爷子为了让他务点正业,出钱帮他搞了个杂志社让他管,还特地让他妹妹也来帮他打理。谁知道有了这个能干的妹妹在这做主编,严展干脆就什么都不管,继续在这享受他的少爷生活。
一时间办公室成了聊天室,连老板也和大家一起嘻嘻哈哈,气氛融洽。严展正在给大家讲着黄色笑话,忽的瞥见那位美女主编从门外进来,立刻收声做严肃状。看来连老板都要对这个冷艳女人忌惮三分。
这人就是老板的妹妹,严雪莹。
严雪莹就这么往办公室里神情肃穆的一站,竟然没人再敢吭声,都低头干活去了。我也只好开始工作。也好,该是我展示才能的时候了。虽然我不是学的文科专业,但就连物理老师都十分欣赏我的文采。
记得读中学时,班上的历史老师和物理老师一直为我读文科还是读理科争论不休。历史老师坚持认为理科才是我唯一的选择,而物理老师则断言,我日后绝不可能从事理科方面的工作。因为即使是她那样不懂文学的人,也看的出来我的文学水平必在理科成绩之上。
数年后的今天,我居然成为了一个杂志社的编辑,足以证明当初物理老师的高瞻远瞩。为了不辜负老师的期望,我一定要好好工作,在S市闯出名堂来。
“秦胜,你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