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跑了?”一句轻蔑的挑衅声。
“呵呵!不用了,虽然人来人往的。你能如镇定的出场,可见已有十足把握抓住我。”瞬时恢复了轻挑的态度,反正死猪不怕开水烫。
四面八方围上百个身着黑色西装的大汉,黑社会,心里一阵苦笑,混混跟黑社会比,那可是天与地的区别,无论从装备、武器、战斗力,还是钱财上都无法与其项背!
那手臂上挂着红布条的大妈,立刻发觉了周围的异常现象,灵机一动“小伙子,下次文明点,看你穿成这样,一定交不起罚款,我这次就原谅你了!下次可别在犯了啊!”说完收回了紧扯着对方衣角的手,一步三摇的走了,还轻声的叹息:“五十大元飞了。”
示敌以弱,主人公目瞪口呆,看着那摇摇欲坠的身影,跟刚才有着天差地别,这才是无敌武学上真正的示敌以弱。就这状态,没哪个大哥会为难这位老婆婆,一句话随即撇清了与自已的关系,还可以坦然的离开,高手啊,不愧古语云:行行出状元!
大狗熊,打了个响指,随即胡人恭敬的递上了一大叠纸,念到“古乐,男十八岁汉族,孤儿,曾在周山孤儿院呆过七年,有着小天才之称,父母不明。两岁进孤儿院。才用一年时间便会说话,喜欢看电视,尤其是**电视,五岁开始泡妞,七战七败,在周山孤儿院成为一时笑柄,八岁成功把到十五岁小姐姐,仅限于拉拉小手,亲亲小脸,九岁突破某层关系,被赶出了孤儿院,当了三年的小乞丐,十二岁开始计划人生,十三岁便流荡在低层娱乐场所,正式成为一名混混。
其中九岁那年,曾经重伤一个月,原因不明,十二岁便每是清晨光顾图书馆,据馆内工作人员讲,经常看见一个以翻书为目的的穷鬼……
古乐不由诧异,这才明白人家为什么要用那长的时间,才追到自己,感情是在玩猫抓老鼠的游戏,听着那无比熟悉的资料介绍,没由来的从心底冒起一股股寒意,自己的底细居然让敌人摸得如此清楚,早知道就多干几次他的马子了,真是亏大发了。
嘴角泛起了一股邪笑,还有一个秘密没有人知道。那就是九岁那年被赶出孤儿院,,由于第一次出外,所以在搭公车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到了荒芜人烟的效外。那一天,在野外,四周静极了,很害怕,突然,从天上降下一个捍天雷,自己还可笑的以为是流星,并许了个愿,只见那电球飞快的砸在身上。
那滋味,如千万只蚂蚁在身上的血液里、骨髓里啃食着,仅仅用生不如死那还不足以说明,痛苦的程度,虽然只有一刻钟,但冷汗却把自己的衣服打湿了,面色苍白的可怕,全身虚弱无比,如大病初愈,连一个手指头也动不了,好像全身的器官都停止了运转,静极了,但却不知为什么,可以清晰的感受觉到周围环境的变化,连土壤里的细微变化都能清楚的感觉到……
第二章 … ~生死大逃亡~
“喂!我讲了那么多,你居然神游太虚去了,是不是看哥几个不起啊!”大狗熊阴沉着脸,周围的人也似一副要将古乐千刀万剐斩尽杀绝的架式。
“呼”古不叹了口气“明人不说暗话,虽然我不小心搞了你的女人,让你追了五个省八个市,按道理我早该死!”
“嘿嘿!”总算到正题了,大狗熊立刻恢复了笑脸“俗话说得好,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这就要看你的选择了,你是个人才,能文能武,好不容易有了这个机会……
“你的意思是要我加入你们?”古乐一下打断了他的话。
在狗熊丝毫不介意古乐的无礼,能有今天的地位,不只是狠辣双绝,更是粗中有细。只要是人才,即使放下身份来招揽也未尝不可:“聪明!对于你的战斗力,我很放心,可以说这三个月的接触,我的手下没十个人拿不下你,从你的多次街头群P战,可以看出,你很有头脑又敢做敢为,说实话,你在在当地可是香馍馍,有几个黑帮都盯着你,要不是相互间的猜忌,你今天也不能站在这里,这让我觉得很庆幸。”
“你的意思是我睡了你的女人,即给了你一个借口,也封住了其他几个帮派的口”古乐皱了皱眉头,这才想起古有名言,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见有商量的佘地,大狗熊,轻松一笑,虽然这次为了招揽人才,不只放下了身份、架子、面子,但却觉得这一切都值得,相信自己的眼光,他值这个价,本市多年来形成都市四帮隔局,现在已僵持了好几年,这种情况,如三国演义,谁也不敢轻挑战火。
导致自己在注意到古乐的时候,对他越深入研究,就越惊喜,丝毫不会怀疑他能否助自己一统B市,向全省及全国,全世界的黑道进军。
“我很看重你!想让你成为我的左右手到时候,权、钱、女人任你取乐!人生之事不过如此,你可以考虑一下!”说考虑不过是给古乐面子,否则何必苦追几个月。
古乐那双眼闪着精芒,大狗熊不应该叫熊构,确实有大将之风,容人之量,但一入黑道,将永难回头,这就是流氓混混和黑社会的差别,虽然都是贬义词。但却不在同一阶层!
混混只图个高兴,而黑社会却是真正的拼杀,手枪才是基本配制,死亡更是家常便饭,看自己与熊构扯谈了这么久也没见四周的西装大汉动一下,或是擦个嘴什么的!只是紧紧的盯着自己,这就是素质,跟一开口就骂娘的混混一比,那完全是两码事。
若不加入,看来只有再动那股力量了,一想到那生不如死,万蚁钻身的后遗症,不由打了一个冷颤。
放弃使用多年的皮带,淡淡的说:“我这人不习惯别人骑在我头上,即然你调察得那么清楚,你应该知道,从我出来混到现在,从没有加入任何一个社团,也没有固定的场所,我向来独来独往,我知道这样很不识抬举,但我别无选择,我不可能出卖自己的灵魂!”
感受到周围骤增的杀气,熊构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那这样你只有死路一条,今天若放了你,那B市将没有我的立足这地,数千的兄弟也将成为别人的俎上肉,所以你拒绝,那我只有忍痛将你杀了。”
“唰”的一声上百个人在这一瞬间由出了腰间的手枪。
‘靠!’居然还有沙漠飞鹰这种大口径的手枪,AK47,不愧是大众化武器,便宜耐用,看这阵仗,足以说明,持枪的黑社会与持刀的混混有着本质上的差别。艰难的吞了口唾沫,冷汗,从脑门上划过。上百支枪指着自己尽管,自己的精神力攻击奇强,但万一哪一支枪走火,那乐子可就大了。
熊构挥了挥手“把枪收起来!古乐,我知道无法收伏你,你是个人才,这么列了太窝囊了,即使不用手枪,你想活着离开机会也就百分之十,希望你能再创奇迹。”
古乐愣了一下,“哈哈,熊构你确实不愧是枭雄,即使没有我,相信你一统B市黑道也指日可待,今天我便承了你的情,若我活着离开,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对我而言百分之十跟百分之百没什么分别,只要有希望我一定会成功!”语中透着强大的自信。
“好”!熊构大吼一声,大有腥腥相惜之感,不再多说什么了“上。”
一切尽在不言中,古乐听到后在一瞬间,以一百八十度转弯,飞快的后踢了身后离自已最近的一个大汉,借力用力,只是在这短短的一抄钟,闪电般的击出了双手,“碰”这是拳头击在肉体上所发出的声音。
诧异,所有人不由一愣,这简直不是人类所该有的速度与力量,基本上不出两秒,便先后在七米的范围内击倒三人,只见那三人被强劲的力量击的飞了出去,“碰!啊!”前后倒下了一片的人,这时他们才后知后觉的惨叫,可见在绝对力量与速度的情况下,即使是人体的神精也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反应过来。
在众人顺出乎意料的诧异中,古乐如猛虎下山,飞快的横扫千军,右腿以不符合常理的在半空一米五的地方,横扫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