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经很近很近,但旦丁还是一连走了1年。
1万年时间很好长吗?在凡人眼里,可能已经轮回百世,但在洪荒界,对于旦丁这种享有无限寿命的大罗仙级而已,只是睡上一觉的时间。
一眼万年,本身就是一种境界。旦丁一直沉迷于自己的走路中,还有于不周山盘古威势的抗衡中。
这也可以说是旦丁的机遇。
当真正走到到山脚下时。旦丁抬头看着眼前的大山,万千的感想涌上心头,晃忽间,旦丁看到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手拿混沌开天斧。一斧劈开混沌世界。。。。
一幕幕惊天动地的画面从旦丁眼前晃过。。。
不知不沉,又是1万年悄然过去。
此时,旦丁的等级在不知不觉中升到89级。
“谢谢”。
轻轻喃喃着,旦丁便踏进了不周山。
不周山是盘古脊柱所化,其山不知多高,多大,而旦丁找寻的‘地’‘大地果实’就在这里。
凭着那份无形中的感应,旦丁闭着一步步前行着。
人们常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但这山,却是上山困难,下山容易。
只有稍有一步退去,就会被无形中的力量传送到山脚下。
旦丁走不快。那份感应,就像一线拉着自己。
也不知自己走到了那方,那向。
这样的时光过了好久好久,久到旦丁自己忘了。
当再次睁开眼睛时,旦丁到了一处石蹲前。
石蹲上只有一本籍。
上标着《地》二字。
而在地旁边。则生着一颗果树。
旦丁拿起《地》,摘下一颗果实,果树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接着。化成飞灰随风而逝了。
一手拿着《地》,一手拿着大地果实。
几乎是在同时。任务完成的提示在旦丁听边响起。
旦丁早已知道修练《地》第五层需要大地果实的辅助,直接塞到嘴里。席地消化修练。
又是坐了不知多少个万年,再次睁眼时,地的第五层终于被旦丁修练完成。
而地皇之尊也并没有就此完成,还差最后一道任务,名为地皇的义务。
等级依然还是89级的大罗仙,离准圣只差了一步之遥。
旦丁站了起来,一身的骨头劲爆声。
抬着双脚,双手,旦丁算起了自己从进入洪荒界至今已过了多久。
一算下,旦丁自己也是一脸震惊。
时间,竟然已经过有九百九十九万年。
近一千万年啊。
心里忍不住的感慨着,旦丁好一会才回复过来。
手上《地》早已练化,已于旦丁心神合一,旦丁心中一动,这本古朴的古并消失,化光进了旦丁体内的星图中,虚化成一片绿意葱葱的大地,于天上的星图相呼应着。
只是向下走了一步,一阵流光中,已经站在了不周山的山脚。
“再见了”。
轻声说着,眼前的虚空中,旦丁随手撕开了一条裂缝,接着钻了进去。
地仙界。
千万年的时光,已经让这里的一切都大变样了。
真是沧海沧田啊。
以旦丁的能耐很快便找到消息,接着,旦丁很快知道的世间一切的变化。
七百万年前。
鬼界,佛界,妖界,人界,仙界,灵界,地府,魔族,凡人界等等无数世界种族在某个事端做为导火线,发生了旷世,神魔大战。这是天地浩劫降临,为了平衡因果业力,由圣人主导的神魔大战。
地仙界几近破损。
无数世界消失,无数的生灵死亡。
最后由五大圣人将几近损碎,漂流的四块大洲拼凑,组成新的地仙界,将大战后残留下的亿分之一的生灵放置到这里。
而这新的地仙界则由东胜神洲,西牛贺洲,南赡部洲和北俱芦洲四块大洲组成。
旦丁感慨中,虽然为天青的安危而担心,却也知道现在的主次是什么。
。。。。。。。。。
东胜神洲。
这里的前生是东胜大洲,这里也是道教与人族为尊的大洲。
不管再过多少万年来,这里的一切,依然没有太多的变化。
车马横行的街头,穿着于周围格格不入的衣服。
一个青年坐到路边的一间茶室,到了一张空桌子坐了下来。
“小二,来壶茶水”。
不多时,一杯清茶放到了青年桌前。
青年举杯慢慢的喝了起来。
看着人世沧桑,这个青年眼神变化着,但他依然只是慢慢的在那饮茶。
第129章 游戏到顶,9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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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黄昏,繁华的市集上,人行匆匆,人们都为个自的柴米油盐而奔波行走着,夜了,累了,下班了,正是回家的时候。……。/
一间路边的茶舍,一个穿着黑色劲衣的男子站了起来。
“是时候了啊”。
这人是旦丁,闭关了九百九十九万,出关时,天地间已经物逝人非。
“休息也休息够了,该出发了”。
淡淡喃喃着,旦丁伸至口袋,一块未加工的金块放到桌上,站了起来,那茶舍老板已经被那块金块迷花了眼睛,还没来的及说句话,那奇怪的客人已经消失了。
茶舍老板擦擦眼睛,确认自己不是眼花,舀起金块往嘴上一咬,只听牙齿传来一块悲鸣,但他却是心花怒放,想到旦丁眨眼般消失的场面。
“不是鬼吧”。带着一丝恐慌,他握着金块也是一松,金块落到地上,却是滚落到了过路的一个地痞手上。
是金子总是发亮的,这个地痞捡起金子,脸上露出贪婪的眼神,看那茶舍老板,一步步的走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银子扔了过去。“老板,你是要跟我唤吧”。说着,不等茶舍老板回话,自己离开了。
接过那锭银子,茶舍老板敢怒不敢言,带着衰败之气回了自己的小店,他那会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躲过了杀身之祸。
那个痞子舀着金子,就马上去了典当行。途中。经过一条小巷时,四五个地痞流氓截下了他的去路。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手舀金子的痞子自然不会轻易的放开手上的财富,他占着自己练过一两年的武功杀出了重围。
几步就要踏出小巷,一个黑衣青年拦下了他。
“你是谁,实趣的马上闪开”。
黑衣青年微微摇头说道:“我有点事情要找你,你手上的,算是我的定金”。
这个痞子舀着金子。脸上露出狠毒之色。
这个黑衣黑发的青年自然就是旦丁。
从口袋里摸了摸,只见旦丁又摸出一块金子,只听旦丁说道:“你知道,这魔窟怎么走吗?”。
“魔窟。。。。”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痞子露出了惧怕恐慌之色。
“我怎么会知道”。
旦丁扔下一块金子后,淘了掏,又摸出一块金子往地上一扔。
痞子的眼神很快被金子的光芒所吸收,眼都不眨盯着旦丁脚下的金黄之物。
“带我去的话,这些都是你的”。
痞子双眼漏着贪婪神色,眼睛一转,说道:“我才不知道魔窟呢”。
量价而估,吗?
旦丁也不怕金子会对这个人带来怎么的影响,又是一块扔了下去,同时说道:‘这是最后一块了。如果不行的话,那我就去别人了‘。
“不要,好吧,我知道魔窟在那,不过我带你去了,这些金子,你真会全送给我?”。
“当然,如果你带我去了,这些金子我再加一倍给你”。
“一方既出,四马难追。成交”。
旦丁则无所谓的点头,
将地上的这些金子捡起来,塞进了内衣的口袋。
接着走到旦丁的前头,说道:“走吧,那里离这里有三十多里地。要走的话,也在几天啊”。
旦丁点点头却是答应下来。
“啊。你去魔窟想要干嘛,我只去过那里一次,黑漆漆的,可怕极了”。
旦丁说道:“世界和平”。
“。。。。”。
“今天已经很晚了,不如明天吧”。
“不行,现在就要出发吧”。
“啊,这么急,好吧,收人钱财,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