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无语,不知女孩为何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有点尴尬的说道:“好了,你先好好休息两天,我再接你去公司。”然后就拿着合同走了。
鱼沫想起莫斯不久前信誓旦旦的说,你一定会和我签约的。脑子里不由浮现出了一个囧囧有神的画面——不知名的朝代,不知名的青石小镇的不知名的街头,莫斯穿了一件打着补丁的粗布长衫为人算命。前头排了一条长长的队伍,单纯又无知的小老百姓们口里不停的喊着:“莫半仙,救我!”“神仙啊!再世神仙啊!”而莫斯则是摸着下巴上的长胡须,瞪着一双青光眼,冲着前方嘿嘿的笑。
鱼沫打了个冷颤,决定去洗澡睡觉。
52、鱼沫踢馆记 。。。
莫斯给了鱼沫两个选择,一是先拍偶像剧。只要角色讨喜,造型不错,甚至不需要多好的剧本与演技,就能让里面的主演甚至配角迅速走红。
鱼沫一想到自己要演一个天真痴傻二呆的虽然贫穷却心地善良的跟圣母上身一般的柔弱女主,对着一张明明长势喜人的挑战人类审美极限的,偏还要魅惑狂狷的冲着镜头面目扭曲的笑着放电的偶吧们打情骂俏,就忍住不住头皮发麻,鸡皮疙瘩满地爬。连忙朝莫斯拱手作揖——饶了我吧,BOSS大人!
莫斯被她的反应惹的一笑,忍不住还要逗她一逗:“其实我们公司的那些偶像小男生真的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嗯哼的……咳,少女啊,别看太多的湾湾乡土剧,影响智力发育。”
鱼沫翻了个小白眼:“BOSS大人,你知道有个叫天涯的么?点开那个叫娱乐八卦的版块,随手点击一张男星颜吐槽贴,就能瞻仰到那些超越地球人审美极限的男星的脸的。哪还用真去把剧也找出来看一遍,这不是自虐么?”
莫斯大概是想表示下自己也很新潮,小姑娘小伙子们的喜好他都懂,遂大手一摊,很是有点得意的道:“不就是天涯么,我怎么不知道,我还在上面发过——”莫斯见鱼沫一脸鬼灵精的表情,立马住了口——差点说漏嘴啊!
鱼沫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原来那些小明星,小助理的爆尿贴是真的啊!”
莫斯辩解道:“我没说是爆料贴啊!”
而鱼沫则是完全无视了这句话,掏出手机去跟没时间小姐讨论八卦去了。
莫斯:“……”扭头,宽带面泪奔ING。
一个小时过去后。
鱼沫抱着手机:“@¥%#@&*……”
莫斯:“……”
两个小时过去后。
鱼沫抱着手机:“@#¥%&*……”
莫斯:“……”
三个小时过去后。
鱼沫抱着手机:“@¥#%……&&……”
莫斯终于忍无可忍,重重的咳了一声。
鱼沫依依不舍的跟没时间小姐说:“BOSS狂化ING,晚上再倾。”然后意犹未尽的收了线。
莫斯:“……”
这真的是那个孤僻又面瘫的少女么?还是八卦面前,孤僻也变八婆?
鱼沫八卦完,神清气爽的坐到莫斯面前,一脸乖巧状:“BOSS大人,您继续。”
莫斯:“……”
鱼沫笑眯眯。
莫斯盯着眼前笑容浅浅的女孩,隐隐觉得她跟以前不同了,但哪里不同了,他一时也说不上来。只得咳了两声继续道:“其实我一早猜到你不会选第一种,所以我已经先帮你报名了SUPPER的比赛。这周末,咱就踢馆去,吓死那帮跑音跑的爹不理娘不踩的孙子!”
鱼沫:“……”
莫斯似乎也注意到了鱼沫有点抽搐的表情,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咳咳……最近看多了特种兵小 说'炫&书&网'……怎么样,老板我刚才是不是特爷们。”
鱼沫:“……BOSS大人,你是女王受的命,就别想着翻身娇受把攻做了。觉悟吧!”
莫斯:“……”
莫斯很明智的没有要求鱼沫科普他“女王受”为何物。
近几年来,选秀节目大热。而SPPER又是其中最有人气和影响力最大的一个。不仅海选地点遍及整个亚洲,评委整容也是同时期的其他选秀节目所无法比肩的。他们是由当今乐坛最负有盛名的词人,作曲家,制作人加唱片界三巨头的老板们组成的。前三甲可以有评委席上那些优秀的词曲人为之量身定作专辑。冠军除此之外还有额外的一百万奖金。而SUPPER每一届的冠军都无一例外的成为了现下最当红得乐坛新星。
至于莫斯说的踢馆,是指SUPPER比赛进行到白热化阶段,已经选出了前十强后,每周都会安排一位神秘人物来踢馆。被踢馆这挑中的选手必须应战。失败者将和当晚被待定的选手进行PK。胜者继续比赛,失败者回酒吧驻唱。或有形象佳,运气又不错的,会被选去演偶像剧。
周末就这么在苦逼上班族们的热烈期盼下慢悠悠的晃着它销魂的小身子板飘来了。
周末晚九点的时候,莫斯带鱼沫来到了SUPPER比赛现场的后台,刚巧赶上最后一位选表演。她演唱的是鱼沫挺欣赏的一位香港女歌手的歌——《劳斯莱斯》,词是她最爱的一位香港词人黄伟文先生所写。歌词采用记叙的形式描写了一对同窗好友,因为朝夕相伴而变成情侣却为世人所不容的故事。
“明明绝配,犯众憎便放开”鱼沫当初爱煞了这句。
这位选手一没走调,二来发音也算纯正,但是却全无感情可言,听得鱼沫不由眉心一皱。莫斯叹息一声,看来这位选手要悲剧了。
果然,主持人让鱼沫挑选对手时,鱼沫想都没想的就选了刚才那位唱粤语歌的女选手。那位女选手叫孙芳龄,据说年方十八,但是站在鱼沫这LOLI面前,愣给比成了三十八岁的大妈。明明长相老成,偏生还要穿了一身粉装嫩。
孙大妈一看鱼沫长得跟个瓷娃娃似的,不由妒火中烧,悍然应战。
然后,她就真的如莫斯所言一般——彻底杯具了:
鱼沫选的歌依旧是那首《劳斯莱斯》,而孙大妈却被嫉妒冲昏了头脑的选了一首完全不适合她音色的香港某妖孽男歌手的歌。
结果可想而知,鱼沫满分通过,大妈轻飘飘掠过及格线。
点评的时候,所有的评委都对鱼沫称赞有加,除了那位现乐坛最享大牌的词人之一的顾飞。他没有点评,只是对着鱼沫哼了一句歌:“尘世眼中,你我未能合衬。似我坏名誉,你仍然吸引。”哼完又冲着孙大妈叹息一声:“孙芳龄,你该用《再见露丝玛丽》迎战的。”
孙芳龄:“啊?”一脸茫然。
鱼沫和顾飞会心一笑。
所以说,赛前不做功课的选手不是好选手。
这一周,鱼沫完胜。
比赛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她接到了沈惜时的电话:“亲爱的,你太给我长脸了,爷爱死你了!”
鱼沫很是淡定的回道:“恩,准了!晚上把自己洗干净,过来侍寝吧!”
沈惜时:“喳!”
鱼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