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敢说,本拉登来,他们都不会这么严阵以待。
每次约会完毕,叶好都会送我回家,而我则会站在阳台上,“脉脉含情”地目送他离开,而嘴中却咬牙切齿地发着誓:“叶吝啬,明天,我一定要让你出血!!!!!!!!!!!!!!!!!!!!”
而等叶好离开后,我看着小区的绿化地,忽然之间,心中会出现一种空落。
每次,我都会想起一个场景。
当我和盛悠杰分手后,童遥来接我去看飙车的那天晚上。
他就站在下面,抬头看着我。
柔柔的灯光下,眉目分明。
我这才回忆起,那时,他的眼神中,是淡淡的缱绻。
只是,他已经离开了。
毫无归期地离开了。
我不晓得自己为什么总是会想起那个场景。
或者说,我不晓得自己为什么总是想起童遥。
这代表着什么?
每当想到这里时,我都不再愿意继续深入思考。
或者说,我不敢再继续思考。
一定是因为不习惯。
我这么告诉着自己。
是的,一定是因为不习惯。
就这样,日子在我偶尔思念童遥以及和叶好斗法中缓缓流淌。
时间,像是ml中男人最后一个步骤一样,“嗖”地一声就射过去了。
晃眼,到了我的生日。
我提前告诉了叶好,叶好拍拍胸口,豪爽地一挥手,道:“我请你去吃麦当劳。”
那姿势,豪情万丈,就像是秦始皇说:“朕赏你半壁江山!”
我一听,感动得泪水像重感冒中的鼻涕一样直刷刷地往下淌。
我的个妈啊。
平时他请我,一般都是进那种厕所旁边的无证经营小摊上吃一块五以下的四面围绕着无数苍蝇嗡嗡嗡的凉粉之类的,想不到今天脑子进水,居然大手笔地请我去吃麦当劳。
我敢说,有人送我一大颗钻石我都没这么激动。
就这么,我屁颠屁颠地跟着他进入了麦当劳里。
坐定后,我一双眼睛眨巴眨巴看着叶好那宽屏纯平脸,意思就是:呕爸,快帮我去叫餐吧。
谁知,我的叶呕爸和我频率不合,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只是继续坐在位子上吹空调。
面对叶好,我认为自己的脸皮即使是像地壳一样厚,也是情有可原的。
所以,我抛弃小学思想品德课上学到的所有东西,直接开口:“那个,我肚子饿了,可以叫餐不?”
话音刚落,我就看见叶好双眼发出豺郎一般的光。
然后,他鬼鬼祟祟地从自己随身拾的公文包中拿出了两个空的麦当劳咖啡杯。
再然后,他将那华北平原般的脸靠近我,用兴奋的语气悄声道:“听说,麦当劳的咖啡可以免费续杯,昨天,我拜托我同事将喝完的杯子送给我,这样,一毛钱也不用花,就可以喝到咖啡了。放心,杯子我是洗得干干净净的,你等着,我给你盛咖啡去。”
说完,他雄赳赳气昂昂地拿着那两个别人喝过的咖啡杯去续咖啡了。
我呆立在原地,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开始龟裂,掉落。
不愧是强大的叶好。
没多久,叶好拿着咖啡回来了。
我僵笑着,将他的心意推到了一旁。
叶好呕爸灰常客气,殷勤地道:“喝吧,别客气,喝完了我再去续。”
我挑起我的小手绢,默默垂泪。
叶好将一杯咖啡喝完,然后打个饱嗝,拍拍肚子,道:“对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份生日礼物。”
闻言,我这个已经成为灰烬的人,顿时又重新燃烧起了生命的火花。
因为,叶好从衣袋中拿出了一个黑色的丝绒盒子。
就是偶像剧中装求婚戒指用的那种盒子。
我那一颗小心肝,顿时“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能够让叶好呕爸如此破费,我实是三生有幸,祖上烧了高香啊。
紧接着,叶好将盒子打开,拿出里面的东西,轻柔地套在我的手指上,那张宽屏纯平脸上,镶嵌着的那双眼里,闪着得意的光:“怎么样,喜欢吗?”
我看着自己手指上那在日光灯下不停闪烁的东西,继续咬着小手绢,嚎啕大哭。
我的手指上,是一个无比华丽无比销魂无比光耀门楣无比山寨的易拉罐拉环。
在我晶莹的泪花中,叶好将那黑色丝绒盒子重新装回自己包里,解释道:“这也是我同事借的,等会要还。”
“噼里啪啦”,天雷滚滚,我被雷得捶胸顿足,无限悲泣,屁股炸裂,屎尿横飞。
叶好,你果然是新一代的开山怪。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遇到无法战胜的人。
叶好就是我生命中的那个人,我的血量已经不足,无法经受他日复一日的折磨。
于是,在麦当劳快餐店中,在我25岁生日的这一天,我和一名强大的男人,分手了。
听见我的分手宣言,叶好张大嘴,一脸惊诧。
如此一来,那张宽屏纯屏脸,又无端端延伸了两倍。
实是惨不忍睹。
为了安慰叶好受伤的心灵,我提出请他吃汉堡鸡翅。
这么一来,叶好顿时眉开眼笑,完全像没事人一般。
在回家的路上,我幽怨,原来我还不如汉堡鸡翅呢。
不过,他的这种行为挺熟悉的我就这么做过。
我是指,以前无数次在童遥身上白吃白喝的时候,我不也表现出他还不如一块牛肉的样子?
那时,童遥的心情又是如何呢?
我不得而知。
和叶好分手的那一刹那,我的心瞬间空了。
我灵台尚清明,当然知道这不是因为我忽然之间意识到已经默默爱上了叶好的缘故。
而是因为,在放弃和叶好斗法之后,我的全副精力,估计会用来思念童遥。
我真的很难理解,为什么自从童遥离开后,我就一天天想他更多。
难道是那句老话:人性本贱。
人在身边时,从来不会珍惜,而当人走了,才会想念。
是的,我一直在想念着童遥。
而且,连我自己也开始分不清,我想念他的立场。
是作为朋友,还是作为一个被他暗恋的女人?
先前童遥在我身边时,我忙于应付他的狂轰乱炸,没有精力来思考这些问题。
而现在,他离开了,所有的情愫,开始慢慢浮上心头。
我隐隐发现,或许,我对童遥的感情,有些是连自己也看不清楚的。
只是,现在想这些还有什么用?
他已经走了不是吗?
我长叹口气,继续向家里走去。
正走在小区的石子路上时,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有一种熟悉的不对劲。
这些日子以来,我总觉得,有时候走在小区中,背脊会毛毛的。
像是有人在暗中盯着我似的。
我寒食色奉公守法,是对国家社会无危害的善良老百姓,所以国家安全局和警察叔叔不会干这种事。
我寒食色银行卡中也没几个闲钱,所以那些绑架勒索犯也犯不着这么费劲。
我寒食色的相貌离美若天仙还差得远,另外,就算那些图谋不轨的色情犯想对我怎么怎么滴,估计到头来还会被我怎么怎么滴。
以上几个最常见的可能都不成立,那么,是真的有人盯着我,还是我多疑了?
我拿着一双雷达眼四下一望,很快地就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那个穿着白衬衫,牵着拉布拉多狗的帅哥肖常,他正在偷眼望我。
我三步做两步,猛地冲了上去,大吼一声:“你和我明明有相同的性取向,干嘛没事还偷看我?”
估计是被我的大嗓门给吓怔了,肖常隔了许久才回过神来,道:“不是的,我就是刚才才看了你一眼。”
我死都不信:“我这些日子,总觉得有人对我进行偷窥,这个小区,除了你,没人会有这个可能性。说,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我这么一番没脸没皮的质问,再加上凶神恶煞面目狰狞,成功地将肖常帅哥给吓得灵魂出窍。
他忙解释:“也不是啊,小区中还有人可能偷窥你的!”
我双眼睁成铜铃一般大:“谁!”
肖常凑近我耳连,叽里呱啦地说了一番话。
然后,我的眼睛,慢慢地,慢慢地阖了起来。
晚上11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