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咬着手指,“不过蒙古人真的太恐怖了,我不建议你变成蒙古人,茜茜那个小婶婶都是个八个月大肚子的产妇呢,也把酒当水一样喝……啧啧,恐怖的民族。”
他却没在听我的话,鼻子凑到我发顶,细细闻了闻,突然问道:“你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
我随便说了一个牌子,我在国内是有固定使用的品牌,不过在国外就没那么多讲究了,基本上在超市里看到包装好看的洗发水我就会买来用用,所以现在公寓里瓶瓶罐罐的小东西特别多,每隔一个季度我都要定时把没用的那些拿去送人,腾出足够的空间继续买新的。
“怎么了?”我问他。
他睁开眼睛看我,“没什么,医书上说肾主黑,你的头发又黑又顺又亮,这说明你的肾很好,很健康。但是喝酒的人肾都不好。”
我炯炯有神地看着他,“你怎么连医书都看?”或者说,他怎么还有精力去看医书啊?
“医学系的一个学妹邀我去听课,她家是中医世家,所以聊天时会偶尔聊到一些。”
我眯起眼睛,危险地问他:“哦?是吗?那你和你那个学妹都聊什么了?四物汤还是冬虫夏草啊?”
他直摇头,老老实实地回答我:“说了点人参,她送了一支老山参给我。”
我猛地变了脸,“她长得漂亮吗?胸大不大?腿长不长?姓什么叫什么?哪家的孩子!”
薛世恒还是摇头。
“你说不说?”我双手叉腰,一副他不说我们就不回去了的样貌。
他这才慢吞吞的说了一句,“醋坛子,只不过是个路人而已。”然后揽过我的肩膀圈到自己怀里,“我只喜(87book…提供下载)欢你。这辈子只爱你一个人。”
我这才满意。
不过,薛世恒当人家是路人,人家可没当他是路人。老山参都送了,医书也聊了,总得谈谈风月之事吧。
有好几次我问薛世恒要不要见面,他都说很忙,我不信他真的忙成那样,就偷偷溜去剑桥看他,结果找了他一大圈都没见到他,最后竟然得知他和女生去看电影了!
而这个女生不是别人,就是启恩现在的未婚妻,赵允儿!
而赵允儿见到我的第一面问的不是别的,而是:“穆小姐哪间学校的,牛津吗?”
我没好气地将薛世恒从她身边拉了过来,“你既然知道我信穆,就必然知道我念哪间学校,何必多此一问,自降身份?”
赵允儿是个可敬的对手。
她比我小四岁,我念书也跳了级,她竟然比我跳的还要多,可恶!虽然她没有大胸,也没有我长得高挑,但小脸清秀可爱,身上也没有书呆子的气味,从外表上就可以断定她的生活绝对不仅仅是学习医术那么简单,从她能成功邀请到薛世恒和他一起看电影这点来看,这女孩不仅交游广阔,还相当相当、非(提供下载…87book)常非(提供下载…87book)常地有手段!
人生一大幸事就是棋逢对手,一个可敬的对手永远能比一百个猪一样的朋友的作用更大,甚至能使你的人生达到另一个新的高度。
我其实赢不了她,因为我没有机会赢,论家世,她祖上曾经是皇帝的御医,她祖父给教科书上不少人都诊过脉,她父亲经营一间驰名中外的老字号中药材店,而她,凭着自己的本事考上了剑桥医学系。论长相,她年纪尚小,稚气未脱,自然比不上我,但她的优势也在她年轻啊,她和任何人交往人家都当她是小孩子,对她百般都疼爱,只当疼了自家亲妹子,连薛世恒这个脸上写着“生人勿近”的人都和她一起进了电影院。而且,她想责难我的时候,薛世恒不仅没有替我说话,还拉着我用眼神示意我别欺负小孩子!!
可恶可恶可恶太可恶了!!
要不是薛世恒眼里真的只容得下我一人,恐怕我会输她输得很惨很惨!
而现在,启恩要和她结婚!
我怎么能不惊讶!所有因爱生恨的女人都会做出很可怕的事情。
如果赵允儿因为恨薛世恒而决意嫁给刘启恩,这对启恩意味着什么,恐怕只有同样身为女人的我才能理解了。这世上还能有比嫁给所爱之人的好兄弟更惨烈的报复手段吗?
按照我对赵允儿的揣测,恐怕她会做的可能不止是嫁给启恩,还还会对启恩很好很好,好到让看着的人全部都嫉妒,同时也让薛世恒后悔当初他怎么就选了三观不正的我而不是样样优秀的她!。
“是她亲口答应嫁给你的吗?”
坐在我面前的启恩笑了笑,“晓光,你放心好了,事实上她对我很好,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如果我的婚姻可以带给一个家庭希望,或许我的牺牲也满伟大的不是吗?”
他将他的妥协定义为“牺牲”,天啊,我简直……
薛世恒轻搂着我,我便不再说话,这种事,体味过的人自然心照不宣,启恩虽然为人轻率随意,也爱折腾,但心思细腻繁复的程度绝对不会亚于薛世恒。他会做这样的决定,一定考虑了很久。
我们这些外人,多说无益,也难以改变他的想法和坚持。
这么严肃的话题被一句玩笑做了总结,就代表著他不愿多说,也不会改变决定。
我对薛世恒说我困了,想要回去,问他还有没有要特意见的人,他轻笑,“现在已经没有我需要特别见的人了。亲爱的。”
我想想也是,荣恒正通现在财大气粗,别人抱他大腿都来不及,他只要坐着等别人来求见他就好了啊。
启恩见我去意已决,也不做多留。拿起外套起身送我们,薛世恒去叫车,我站在门口等着,启恩将外套披在我肩上给我挡风。
他对女孩子是真心好,在我认识的男人里,他是唯一一个对女孩子的献殷勤却从来没有让我心生恶心的人。同样的,在同性眼中,他一样很受信赖,我们还在春生园念书时,大部分男孩子见到他不是上前撞一下他的肩膀就是拍一下他的头,以显示亲密。
而大学时代的刘启恩,就和SC的精神要领一样,活力四射又善于合作,我去PAUL;SHARK买衣服给他,因为他总是从美国飞过来和我们住,所以我都有给他准备换洗的衣物。挑来挑去总觉得这家的衣服最适合他,鲜艳的颜色从色彩的角度上来说很有挑战,既能够展露成熟的一面,同时还保有他本身鲜明的个性,绝对不至于千人一面。
因此我准备了许多这类颜色鲜亮的T恤和针织衫给他,他也称赞我身为他朋友做到的体贴。现在的我,一身委地华服,褪去了少女的颜色,站在西装革履的他面前,不禁要感慨岁月的残忍,容不得我们再多片刻嬉戏。我抿唇看着他,深吸了一口气,猛然上前抱住他,“大白痴!要是被赵允儿欺负了我就帮你揍她!你要是敢不幸福,我就揍你!”
配着我那泄气的言语,我狠狠地槌了他几下,眼眶却红了。
回家的路上,我屈膝窝在座位中,头靠著车窗默不作声,下唇抿得紧紧的。
薛世恒上前来拉我,不想让我独自难过,可是我却不想就此入怀,他带着一点生气低声说道:“穆晓光,听话!“
我怔怔地回头看他,他伸过手来,轻轻拨开我咬住的下唇,我止住眼泪,爬到他怀里,身上暖了点,心中却有莫名的恐惧,浓得化也化不开。
他僵硬的下巴抵着我头顶,像是心中有无尽的无奈似地,他悠长地叹了一口气,“穆晓光,我们结婚吧。”
☆、第五章 001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美好的结局来时的路上都铺满了荆棘,充满坎坷,因为我的结局我还没看到。虽然我希望它是我想象的那样,但我也左右不了它未来的样子。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小心翼翼走好我的每一步。
彼时在日不落帝国相遇的那个雨夜,在英国待了两年的薛世恒,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变得优质典雅起来,他漂亮而华丽的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眼神也变得更坚定更深沉。
可能是和朋友出行,他的衣着简单又不失精致,树皮棕的西装外套里穿了一件同色系的拼接色块高领毛衣,下身穿灰色裤子,底下是一双白色的皮鞋。在我看来很sociable,又不失他剑桥学子的风采。以前他穿骑马装,或者工装,或者是春生园的学生制服,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他总穿一些寻常男人或许一辈子都不会穿到的衣服。春生园的学生制服代表这个学生背后起码有一个拥有上千万资产的家族,骑马装,呵呵,当今社会会骑马的男人会有几个?至于工装,我不得不说,他穿工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