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轿车里,蓝喧换上了黑色的街头风卫衣。她戴着帽子坐在副驾驶,将车后座留给随性的急救人员。
牧嚣忍痛能力很差,龇牙咧嘴地抱怨急救人员下手没轻重,眼泪滴滴答答地往下掉,一点出息也没有。
“早知道疼,还要去招惹她。既然招惹了,就要拿得住她,居然给我丢这么大人!”蓝喧在教育弟弟方面向来不客气,丝毫不给牧嚣面子。
“怎么样,这次算是死心了吧?送礼物要送到人心坎上才行啊!”蓝喧扯了扯兜帽,让自己的脸被遮得更严实一点。
可当她抬起头,又从内后视镜里看到了牧嚣的微笑——即使被死神追赶,嘴唇因缺氧而苍白,也依旧要扬起的可悲笑容。
“你不懂。”他一边捏着小丑脸鼓手,一边转着腕子上着项维青的念珠:
“这是爱,是爱啊……”
他喃喃自语,为穿过身体的子弹而着迷。
“下午六点整。”项维青抬手看了看表,现在手腕上已经没有了念珠。
“如果我没有在这个时间回去,罗焕将受到一封邮件,其中详细记录了你是如何买凶杀人,害死她丈夫和儿子的。”
这句话成功让项英虑皱起了眉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约翰·艾什之前的那个目标,杰森·戴维斯,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也是你的大学同学罗焕名义上的丈夫。然而据你所知,他在美国还有一位名正言顺的妻子,并且他绝不会离婚。”
项维青向后拨了拨头发,头发上留下几条痕迹。“她的儿子在网上个贩卖自己母亲的裸照,连同几个买家都被你处决。”她取出手机,随意点了点。
“所有证据都会在我死后发出,你也可以用蓝喧的黑客技术拦截邮件,但我想你应该知道,我不可能只有这一个途径传递信息。而且……”
项维青勾起唇角,她的肆意妄为破蛹而出,由求生本能引发的叛逆势不可挡。
“你真的想让蓝喧知道,你和罗焕的关系吗?你是如何在意一个本科的同学,又是如何罔顾她的意愿,私自处决了她的家人?”
空气凝结,她们就这样看着对方的眼睛,数十年的试探、爱护抿成一根发丝,断裂之时,千钧之重的打击将项英虑的威胁、胜算、和就卡罗夫军用手枪统统砸入失败。
项英虑冷笑了一下,她开始重新审视起自己的妹妹。
她期待其成长,又期待其毁灭的妹妹。
她一直以为,项维青淡漠不通人类的感情,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教育目标,可她还是在一次失去先手的任务中,获得了活着的实感。
杀手拥有活着的实感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它会让她畏惧死亡,牵挂生命。就像隐藏了二十年的情感被妹妹道破后,她便没了底牌,只能受人胁迫。
“你的组织,你的财富,你掌握的信息我一概不要,我只想要一条生路。”项维青站起来,行动没有一点卑微,“你放心,我永远不会再见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原本冻结在原地的安诚终于使出全力叫住了她:“小姐……”
项维青看他的眼神不带怨气,同样也否定了他曾经的功绩。
信任的交付,就是眼里容不下沙子,任谁也没办法。
“对不起。”他说。
项维青注视着他——这把永远不会哑火的枪、不会钝的刀,在属于别人后彻底变成了一具尸体。
她把两只手揣在口袋里,毫无留恋地离开。
这里的地板,墙壁,味道和绿植,她看了很多很多年,总会有最后一眼,要么是生离,要么是死别。
当第二只脚踏出大门,一声焰火般的巨响炸开——
那是卡罗夫手枪的哀嚎,充满着衰老和绝望。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项维青收拾行李的时候,最在意的是一抽屉的金属武器。
她将各种微型枪支拆成零件,装进雨伞、口红和墨镜腿里携带,同时没忘记窗台上的郁金香。
抵达泰国的时候,项湿热的空气差点让她喘不上气来,维青不得不脱掉藕粉色的Burberry风衣,露出花花绿绿的衬衫短袖。
清晨六点多,已有穿着袈裟的和尚在接受布施。项维青没有这个打算,她不想脱掉脚上的难脱的高帮帆布鞋,也不想接触什么慈悲与安宁。最后终于在乘了几趟车后,来到了十年前牧德的藏身居所。
房子是独立的一栋,门口堆了两辆破损的自行车。
项维青用从花盆里掏出来的钥匙打开了门,她一手搭着风衣,一手抱着郁金香,背上背着一个旅行包,挤过狭小的门框进了屋。
这个房间有明显的居住痕迹,和记忆里相比没有变化太多——拥挤的客厅,无法工作的电视机,硬邦邦的白色床头,充满华人气息的调味料……
而真正翻天覆地的,是卧室——
照片贴了满墙,连天花板都无从幸免,像修格斯全身的眼睛,记录了某个人,对,一定是某个人,十年来的一举一动!这里俨然是一个恋童癖或者连环杀手的工作室。
照片上有狼藉的杀人现场和某些莫名其妙的物品,它们按时间轴错落有致地排列,巧妙地绕过床头柜上的苏格兰乐队,每一个成员都是小丑脸。
时间轴的最初是牧德,他是陈亦权的最后一位亲信,十八岁的项维青一直追杀他到泰国。
照片里他仰面躺在浴缸里,那时他差不多五十五岁,脸蛋保养得很好,额上的弹孔是致命伤,虽破坏了面部整体美感,却不过于狼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而下一张照片上是一支抽剩下的烟,她青春期的时候喜欢这个牌子,项英虑讨厌用烟草寻求镇定的杀手,所以她只能偶尔为之。
项维青仿佛回到了那个血腥、湿润、空洞的成年之时。日头当空,她推开每一间房门,像逛古玩店一样随意,直到在浴缸里看到了正在翻阅旧杂志的牧德,顺手打死了他。
那个年纪的每一声枪响,都像打地鼠一样迅速,生命的消逝像气球爆炸一样,吵闹且漫不经心。
她点了一支烟,干燥的嘴唇摩挲着烟尾,雾气流淌在每一道唇纹之间,同时瞥见了最里面卧室门口的一双童鞋。
那时她看什么都不顺眼,牧德在浴室留下的血迹,卧室里乱七八糟的床铺,和翻箱倒柜的痕迹……亏得后来她清理了洗手池,才显得没那么糟糕。
和在婚房时一样,卧室里的苏格兰乐队引起了她的注意。无论十年前还是十年后,她都会修理断了胳膊的鼓手,将它重新放安回底座。然后,岔开腿,垫着脚尖蹲下,怀着突如其来的玩乐心态,一把掀开了荡悠悠的床单。
烟夹在手里,手搭在膝头,她看到了床底下幼年时牧嚣,那是她们的初见,可她没能记住他,唯一留下的,只是懵懂的恻隐之心。
她没有像在约翰·艾什的别墅那样躲闪他,也没有像在夜店时那样想和他大干一场,她只是笑着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把床单盖回来,踩灭了手里的烟。
十年后的项维青也蹲在地上,她叉着腿,垫着脚尖,恰如彼时。而十年前的半截烟,此时正躺在床底下。
项维青突然明白了很多事,她仿佛看到了在她走后,一只纤瘦的手从床底伸出,如同蟾蜍迅捷的舌头,一把卷走了那截未灭的烟头。
或许它后来又被重新点燃,在大腿内侧烫出一个粗糙的疤,再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健身房的地板上和荷兰人的鼻孔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烫上已逐渐不能满足他,他开始穿孔,耳骨,嘴唇,生殖器……那种火辣辣的感觉,恰如烟头的亲吻,而项维青给的最后一记穿孔,便是射过他肩头的子弹。
他与Gas有着同样的遗憾——未能亲手杀死自己的父亲,因此,在浴室传来的沉闷枪响,成了那个孩子神奇的性启蒙,让他展开了一场残酷的、针对项维青的报复行动。
一切都始于一场遗憾的一见钟情。
满墙的照片里没有一张是她,却全都是她。
她杀过的人,她抽过的烟,她用过的枪,她制造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