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病都好的差不多了,能不吃药吗?”来金对着药瞪眼睛。
她既怕苦又心疼买药的钱,生怕这买药钱之后水银要和她算账,让她还,她哪里还得起。
水银把她这点小心思摸得清清楚楚,闻言只说:“药钱不需要你付,算是我贴补的。你可想好了,机会就这么一次,多喝几帖药,你就是赚了。”
来金一想,对啊!免费的药,不喝白不喝,喝的越多她不就赚到越多!于是她喜滋滋地端起药碗,连苦也不怕了,感觉像喝甜水似得有滋有味。
水银:这个智商,真不愧是李蓝枝亲生的女儿。
病好起来的来金格外有好奇心,追着她问:“所以,你都不认识我,为什么会特地去救我呢?”
水银第一次过上回来后就有热饭菜等着的日子,也没什么表示,坐在桌前喝了碗热汤,暖了暖手,才淡淡地回答她:“我做事向来随心,只做自己想做的事,不问因由后果。”
来金吐了吐舌头,故意说:“我今天出去买菜的时候,听到一些人说你闲话了,说你救我这种人回来,不是个正经人……诶大爷你都不生气啊?”
水银听出来她话里试探的意思了,她是想问她会不会因为这些流言蜚语,一怒之下把她丢了。
年纪不大,心眼不小。
“我的意志不为任何人的想法左右,我想做的事,任何人阻止都没用,我不想做的事,任何人都不能让我去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来金愣了一会儿后,忽然大人般长长叹息一声,“唉,我也好想这样啊,如果我有很多很多钱,肯定也能跟你一样腰杆挺直!”
水银很清楚,这个在原剧情里贪婪捞钱永不满足的女人之所以那么爱钱,是因为她困苦的童年,没有经历过穷困的人,真的没有办法理解人对于钱的执念。与其说她在寻求的是钱,不如说她寻求的是安稳的生活和尊严。
她从小所生长的环境,让她迫切地想要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想要成为能被人看得起的人。
在这一点上,水银觉得她和自己是有相似之处的。
“喜欢钱没什么不对,钱这个字虽然有些人觉得谈起就是庸俗,但实际上它确实就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它能让你脱离当前困境,让人能活的至少像个人样。”水银说道。
听到她这么说,来金惊讶得不行,瞧着她眼睛都瞪圆了,“我还以为你们这种的,都不好谈钱的!”
水银:“有什么不好谈,要是我没钱,我哪能坐在这里喝着热汤吃着有油水的菜,穿着保暖的棉衣用着木炭,我要是饿得要死冷得要死了,哪还能在这和你谈钱不钱的。”
来金一双眼睛都笑眯起来,“嗨呀,原来咱们都一样嘛!”
水银:“只不过,在满足了生活需求之后,再多的钱也只是数字的增加而已,人在吃喝无忧后就会开始想要追求其他东西,名气或者理想之类,你有想要的吗。”
来金老实说:“我不知道,我现在就想要很多钱,其他都不想。不然等我有很多钱了,我们再说这个问题?”
水银本来就是随意闲聊,闻言也没说什么,来金却忽然笑嘻嘻道:“既然这样,你教教我怎么赚钱吧?等我赚到钱了,就知道答案了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水银唔了一声,“行哪。”
来金:“啊?”她只是随口说的,怎么还真答应了?
“你说真的?!”来金猛地跳起来问。
水银:“你帮我干活,我会给你算工钱。”
来金:“嘿嘿嘿大爷你人真好,来来来,您吃这个肉,可香了!”
水银一筷子挡住她的献殷勤,“但是,你得让我满意,譬如这个做饭,你做的菜味道差了些,我不满意。”
来金:“我们都是这样吃的怎么就……”
水银:“你要是能做出让我满意的菜,这个就给你了。”
她从袖袋里掏出一小块银子放在桌上,这个数绝不算少了,至少来金从没有过这么多的钱,她一下子就双眼放光,“说话算话,你不能反悔!”
从此以后,来金就有事做了,她每天花在菜场的时间更多,货比三家,一定要挑味道最好的菜,然后买菜的时候和人唠嗑,询问那些大嫂子大妈们怎么做菜,有人不爱搭理她她也不在乎,对她恶言恶语的,她能叉着腰和人大骂三百回合,言语和善的,她一张甜嘴把人哄得心花怒放。
水银不怎么管她,来金也不是个需要别人管的性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想去酒楼里学厨艺,你觉得怎么样?”多次尝试都没能得到水银一个好字的来金忍不住和她提起。
水银:“可以。”
来金眼神暗示:“可是人家不肯要我啊。”
水银:“哦。”
来金要是有尾巴,这会儿一定摇起来了,殷勤地端茶递水:“你看,你比我厉害这么多,不然你给我想个办法送我去酒楼学厨艺,我要是赚到工钱,跟你分怎么样?”她对自己想到的这个办法感到骄傲不已,既能学到手艺又能赚钱,等她学到了手艺,还能赚水银手里的银子!
水银似笑非笑看她,仍是答应了。
大部分酒楼都不肯收下这么个女娃娃当学徒,但水银找到了个有厨娘的小酒楼,送了银子和人商量好,把来金安排了进去。
“从今天开始,好好赚钱吧。”水银把来金领到酒楼,也不管她能不能做好。来金这个人的性子,她这一两个月已经观察得很仔细,她相信她会抓住这个机会。
很多时候,自己不肯去努力抓住机会,别人怎么帮助都是没用的。水银愿意给她提供一点机会,帮助她摆脱原剧情里的死亡命运,但不会事事都为她安排好。
“什么?怎么还要学写字认字?”来金挠着胳膊不太乐意,又不敢得罪衣食父母,只嘴里嘟囔:“别人都不会,我干嘛要会这个,又没什么用,浪费时间。”
水银干脆回答:“好,那就不教了。”好像提起这个的人根本不是她,完全没有再劝劝的意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样一来,来金反而好像是错过了什么大好机会一样睡都睡不着,想了一晚上,第二天旁敲侧击去问别人请一个教写字的先生要多少钱。到了晚上水银下工回去,就看到来金使出浑身解数做好的饭菜。
“嘿嘿嘿,我想了一下,觉得认字很有必要,你是一番好意嘛我也不能不知好歹,所以你还是教我写字吧?”来金不知道还从哪摸来了一瓶小酒,给她倒了一杯。
水银却不肯轻易答应了,不动声色道:“你不是不想学吗,刚好我也忙,之前只是随口一说,就算了吧。”
来金更是深觉后悔,觉得自己错过了机会,又是拱手作揖,又是胡言乱语好一通乱夸,总算哄得水银松口答应下来。
水银:“先说好,你要是学不出什么名堂,我就不教了,懒得费这个事。”
来金:“学学学!我肯定好好学!”
她这个性子,水银也是摸得透透的,得要什么在她跟前吊着她才肯下死力气去努力,送上门去的她觉得便宜,不给她了她就知道珍惜了。
有来金在身边,除了日子更热闹,没有之前无聊之外,还有个好处就是,田掌柜再也不拿那种看女婿的目光看她了。不好之处也有,那就是小掌柜他们都挪揄她这是平白捡了个女儿回来养——先前他们说的是捡了个小媳妇回来,后来看她教孩子写字,送她去学厨艺,慢慢就改了口。
人家养小媳妇都是关在家里不给人看,处处要管教好,什么活儿都要干的,哪像她这样完全不管,任由人在大街上到处乱窜,简直就是放养,男人带孩子都这个样。
常有些闲言碎语,水银不在意,来金更不在意,因为她知道了水银是个女人。
她们在一起生活这么久,抬头不见低头见,水银再小心也会被发现不对,更何况她根本就没遮掩,所以一早来金就知道她是个女人。她知道了也不声张,还小心翼翼为她隐瞒着,水银这身体偶尔痛经严重,用过的月经带没洗,来金还曾默默给她洗了收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们一直有默契的不提这件事,不过来金是在知道她是女人之后,才彻底大胆放松地和她亲近——因为她在那种地方长大,天然就对男人有一种警惕,水银是个女人让她感到安心,她不再担心水银对她好是因为心怀不轨。
在酒楼里做了差不多一年学徒,来金终于能做出让水银夸一句不错的菜,也终于如愿拿到了那一块银子,喜滋滋了好几天。
水银老听她念叨说什么想买好看的衣服,想买头绳发簪镯子,想买这个想买那个,但几天过去也没见她真买。
“怎么,都有钱了也不买,这么抠门哪?”水银和她开玩笑。
谁知来金看她一眼,神神秘秘说:“那钱我另有用的。”
什么用?
哪怕是水银都没想到,这个用处是请她吃饭。来金这个小气财迷,竟然在过年前,找了一家还挺出名的酒楼请她吃了一顿饭,虽然只叫了两个菜,但她舍得把钱花在她身上,叫水银吃了一惊。
“我虽然年纪小,但我不是傻子,你对我有恩情我都记在心里。刚好过年,我请你吃饭,也感谢你这些日子对我的照顾,我这辈子从记事开始,还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来金倒了一杯酒,端起来敬她,“你还教我认字,就是我的老师,我敬老师一杯!”
说罢豪迈地一饮而尽。姿态倒是很江湖,但呛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就怪好笑了。
“咳咳、咳、怎么这么辣,难喝!”来金又嫌弃又肉疼,这么难喝的东西还卖那么贵,早知道她就不要酒了,直接上茶不是很好嘛,还便宜。
“不会喝酒瞎喝什么。”水银自己抿了一口酒,招手让人送来了米酒,“你要喝就喝这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来金:“……这个米酒不要我付钱吧?”这里的东西那么贵,她可没钱付了!
水银:“这个我付。”
来金这才安安心心喝了,大概又是秉持着喝到就是赚到,她一个人喝了一小瓶米酒。
水银没想到,这种又甜度数又低的米酒都能把人喝醉,她把喝醉的小姑娘领回去后,来金就满屋子蹦跶,像个皮球一样没个消停。
水银准备洗洗睡了,来金跑过来,抱着她的胳膊,仰头看她:“妈,你是我妈吗?你跟我说真话,你到底是不是我妈?”
水银愣了下,她不知道来金为什么会怀疑自己是她妈,她被刘孙氏丢弃的时候应该很小还不记事才是。
来金紧紧抓着她的胳膊,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水银一时间都不知道这小孩是真醉还是假醉,是不是借着这个机会问出心底埋藏多时的疑问。她只是如实告诉她:“我不是你妈。”
来金不知道是失望还是高兴,又哭又笑趴在一边睡了过去,水银凑近了还能听到她梦呓一样咕哝,“不是就好,不是更好,我也不想讨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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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李蓝枝长得好看,底子好,水银如今生活过得好了,养的白嫩了些,出门还要稍微化个妆压压肤色,让皮肤显得更粗糙。
来金作为李蓝枝亲生的女儿,长相更是青出于蓝,先前在弄街里被磋磨着,没吃没喝年纪又小没长开,瞧着还没那么打眼,如今在水银身边过得好了,气色也好,还在酒楼学手艺,被后厨几个厨娘喂得珠圆玉润,再加上年纪一日大过一日,渐渐就显露出过人的美貌来。
等到过了几年,来金十五六岁的时候,已经是个水灵灵的美丽少女,脸庞明艳,头发乌黑,腰肢纤细,哪怕是没什么花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都和别人不一样。
如今来金再往菜场附近经过,从前那个常对她恶言相向的男孩子,再也不会骂她了,反而是每次见她经过都要红着脸殷殷看几眼,被她骂了也不还嘴,还讨好地想和她多说几句话。
来金腻味死了他,瞧见他就翻白眼,理都不理直接快步跑过去。
她是个泼辣的性子,菜场和街上到处是些流子混子,碰上好看的姑娘上街就要出言调戏,来金从不和其他害羞的小姑娘一样,谁让她不爽了,她一张嘴就是骂,随身还带磨尖的铁钎子,搞得那些混球也不敢动手动脚,只能过过嘴瘾,但嘴上根本没人能说得过来金。
水银如今三十多岁,她向来心态好稳得住,生活又讲究,看上去竟然比二十几岁操劳过度的李蓝枝更显年轻,她在银楼几年,账目从来算的又好又快,没有出过错,前些年还和小掌柜学金银器的辨认,如今小有心得,常帮忙掌眼。
长相好气质佳,穿一身长袍身形挺拔,再戴一副眼镜,就是位俊俏书生,在歪瓜裂枣的伙计们和年纪又大又油腻的掌柜中间,水银就像是夜晚的灯火一样显眼,那些来银楼的大姑娘小媳妇都爱往她跟前来,做生意的时候也好多和她说两句话。
因此银楼这两年大半的生意都是她做成的,田掌柜已经考虑着年底等小掌柜退了,就提拔她做个小掌柜。
和往日一般,她照例端着茶缸在位置上坐了,提笔练了两幅字,等着客人上门,门口泼水扫洒的伙计忽然跑进来,吆喝道:“哎哟不好了,李先生你可快去看看吧,听说悦客楼那边来金和人打起来了!”
悦客楼就是来金工作的那酒楼,地方不大,和银楼隔着也不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水银去到那边的时候,来金正站在台阶上叉着腰和人对骂,把台阶下一个年轻妇人气的满面通红。
那妇人也顾不得周围的围观人群了,张口尖叫:“你这个骚蹄子,每天打扮得花里胡哨在我家那口子面前转悠,不是故意勾引他是怎么样!”
“谁不知道你是弄街里出来的,能是什么好东西,还有你那个师父,跟你无亲无故,养了你几年,谁知道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你要不要脸,勾搭比自己年纪大的男人勾搭上瘾了是吧!勾了一个还不够又跑来勾我家男人!”
来金先前还只是和她对骂,听她说起水银,立即怒了,抢过一个看热闹堂倌手里的扫帚,冲着那妇人就是一顿“少林十八式”,扫得她平整的脑袋霎时间七零八落,头毛支棱,好像被倒撸了一遍毛的母鸡。
来金说动手就动手,完了把扫帚一扔骂道:“你那男人长得一张鞋拔子脸,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被人按在地上照着脸踩了百八十脚,也就你这种看得上,白送我我都嫌他肥肉太多瞧着腻味,谁勾引他?你不如回家去撒泡尿帮他照照他那德性,顺便再瞧瞧你自己眼睛有没有问题!”
眼看着两人要打在一起,水银开口制止:“好了,来金,过来。”
来金一瞧见她,那张牙舞爪的姿态就不情不愿地收敛了,年轻妇人见到她,也是神情一僵,有些僵硬地放下手。
银楼的账房先生李银,是这条街上有名的体面人和文化人,过年大家写对联都请他帮忙,妇人去银楼打过几次首饰,也是找的他接待,要说女人们虽然嫉妒来金长得好,但对于李银,大多是抱着良好的态度的,毕竟谁不喜欢俊俏的书生呢。
“李先生,你真该好好管教管教你这个徒弟了!”妇人一边理着头发,一边说道,哪怕愤怒未消,对着水银那张斯文的脸也不自觉放柔了点声音。
水银则问气哼哼的来金,“发生了什么?”
来金翻了个白眼,“她丈夫是今年新换的掌柜,从来这里开始就不停骚扰我,前不久还让我给他送菜想摸我的手,我没理他,昨儿个晚上他喝了点小酒,胆大包天还想强亲我,我当时在厨房,顺手就给了他一铲子,留了伤被他婆娘发现了,这不,今天这人就跑过来说我勾引她丈夫。”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周围人指指点点,妇人又羞耻又愤怒,大叫:“他平时老实得很,还不是怪你自己长得这样,要不是你勾引他他能做出这种事……”
水银没理会她,只问来金:“怎么没跟我说。”
来金:“这种小事我自己就可以解决,干嘛找你,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这些年她确实遇上过很多这种事,没有次次都找师父的道理。
水银:“行,那你现在想怎么处理?”
来金:“这里我是待不下去了,那家伙被我揍了一顿,心眼又小又怕老婆,肯定不愿意让我继续在这做了。”
水银也不多说,直接说:“行。”
两人旁若无人一问一答完了,水银直接带着来金就走了,走之前朗声对妇人说:“来金在我身边多年,我是她师父,也是她半个父亲,自问把她教导的不错。”
“出生不是她能选,长相也不是她被人辱骂的借口,你家钱掌柜厚颜无耻欺负良家妇女,今天能对我家来金出手,明天还不知道会做出些什么,我不敢再把来金放在你们这干活了,今天这事既然她没事我也不和你们计较,你们自己好自为之吧。”
这话主要是和周围围观人群说的,她这几年营造出的形象很成功,这话一说钱掌柜怕是很久都要羞于见人。
两人没管涨成猪肝色脸蛋的女人,一起往家走。水银早就换了个房子住,小院里还种了一株石榴,如今正在开花。
“没吃亏吧。”水银关上门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来金就噗嗤一声笑了,走起路脚步轻快:“我可没吃亏,刚才那女人都没碰到我一根手指,还有那个钱掌柜,我昨天完全没留手,他算是破相了!该!那个色鬼!只不过,万一他找上门来要医药费怎么办?”
水银背着手,走路沉稳:“他要是还要脸,过了今天就要躲着你走了。”
来金嘿嘿笑,抓着辫子说:“师父厉害,咱们俩啊,这是文武双全,所向披靡!”
水银瞥她一眼,“有什么就说,不用托我。”
来金也不扭捏,“我现在离了悦客楼,总要找点事做吧,我想做个早点铺子你觉得怎么样?”
水银:“我看你是早就想好了。”
来金:“还不是那掌柜太烦了,谁乐意一直看他那张猪脸,我自己开个小店,省得被他虎视眈眈。”
水银:“你自己开个小店也少不了狂蜂浪蝶,你得想好了。”
来金:“我怕他们吗,到时候我就在炉子上烧个烙铁,谁不怕死谁就来!”
水银:“所以你都想好了,怎么特地还跟我说?”
来金:“嘿嘿,师父,我这不是缺钱吗,你先借我一点,就当你入股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水银没跟她客气,回去仔仔细细写了个合同,划分了收益,来金一脸肉疼地签了这契约,然后高高兴兴拿着她的私房钱去搞铺子了。只是她到底年轻,头一回做这些事,难免晕头转向到处碰壁,水银虽说不管她,暗地里还是和一家要转让铺子的人说好了,让来金终于盘到了合适的铺子。
她跌跌撞撞的,还真似模似样搞出了个小店。
“自己当老板娘多爽啊,就是累了点。”第一天收工回去,来金抱着钱盒子一文钱一文钱数,像只偷灯油的小老鼠,特别美滋滋,“虽然累,但数钱真的快乐!”
水银在一边看书,推了推眼镜,闻言悠悠道:“这里面还有一部分是我的。”
来金顿时脸一垮。对一个财迷来说,把自己的钱分出去真是太痛苦了,她只能不停安慰自己,不是给别人,不是给别人,是给师父,就当是给自己妈养老的了!一点都不心疼!
这么说久了,好像还真没那么心疼了。
来金这长相就是一把双刃剑,不少客人冲着美人老板娘去她那吃饭,虽然大多只是看看过眼瘾,但也难免有一些登徒浪子。
别人要看,来金任人看,反正看了她也不少块皮还能招揽生意,口花花她也忍了,这些市井中的男人大多都爱说荤话,她早习惯了,但要是想上手,她二话不说就能掏出灶膛里烧红的铁钳。
一来二去,这位“早点西施”的名头算是打出去了,生意也比想象中好。
有人来向水银提亲,想娶来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水银统统回答:“她自己的事自己处理,她是我学生,不是我女儿,我不能给她做这个主。”
来金想当然也是全部拒绝了。
“我要是嫁,一定得嫁个家中有钱的,花不完的钱,躺着享福那种,人还要长得帅,最少看着得舒心。”来金回来和她说了说自己的择偶要求,又感叹:“师父你以前肯定是富人家的大小姐,什么都会,一举一动都和别人不一样。”
她这些年已经猜测过不少次水银的过去,自己脑补出了无数恩怨情仇,水银也不说,任她去猜。
来金如今还是期盼着嫁一个如意郎君的,有时候她会忍不住问水银,“师父,你怎么不嫁人呢?是觉得嫁人不好吗,还是没遇上喜欢的?”
水银的回答很简单:“和好不好没有太大关系,我不做一件事,只因为我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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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竟然真的有给我说肉麻话的!这也太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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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看就知道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富裕家庭养出来的年轻人。
水银路过来金的早点铺子,看过好几次那年轻人坐在店里,有些迟疑和不习惯地吃着简陋的早点,一身西服和逼仄喧闹的市井小店格格不入,和那些敞着胸膛胳膊满嘴荤话的男人们也不一样,一个是精致的瓷器,一个是粗陶大碗。
他也不理会别人,只看着来金,眼里的迷恋显而易见。
他在的时候,来金也和以往不一样,她不再撸起袖子和那些男人们大骂,遇上找茬的也不会抽出灶膛里的烙铁上手,她在那个年轻人面前尽力保持着体面和端庄。
她和水银在一起生活了几年,一直没能学会水银那种行止从容,也不想去学,但如今她自然而然就开始模仿水银,只为了在喜欢的人面前表现得好一点。
在一个固定的环境生活久了,碰到的东西一成不变,会很轻易被截然不同的存在吸引注意力,一旦注意多了,爱情便应运而生。
水银一回想,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似乎见证过好几个孩子的成长了,她们或多或少,也有过青春萌动的时刻,会喜欢上什么人,很显然,来金也到了这样的时刻。
她脸上的笑多了,搬出她那个小钱箱,咬咬牙从里面拿出一点去买了膏脂和头花,衣服也自然而然地换上了更鲜亮一些的——她以前出工都不在乎这些,只说每天做事忙乱得很,穿旧衣服也省得弄脏了可惜。
从她每天回家时的心情,水银都能猜到那个年轻人今天有没有去见她。来金还自以为瞒她瞒得很好,说话小心翼翼从来不提起那个年轻人,自己偷偷想起来,又偷着乐。
她大概觉得水银不会同意她和那个年轻人在一起,甜蜜中带着忐忑,但实际上水银并没有想去阻止。很多时候她并没有把自己放在家长的位置,而且这种事不会因为她的阻止就往好的方向发展,不然古今中外那么多对抗封建家长的爱情悲剧故事是怎么来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梅市这两年局势不好,不怎么安稳,各界名人富户都有不同的支持对象,一家大势已去,好些人都要惴惴不安。
有一支军队马上要退出梅市,往南边去,不少和他们利益相关的大户也要跟着走。就这么一阵,水银发现来金的情绪不太对劲,时常心事重重地发呆,有一天晚上还悄悄出了门,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
水银在屋里听着,静静地、静静地叹息了一声。
她在银楼里打了个金镯子,是百岁平安的小金镯,样式是很经典的那种,一般是给家里小孩子戴着添福气的,楼里师傅按照水银的要求,在上面做了朵石榴花图样。
“李掌柜,这是买了送家里小辈的?”师傅和她闲聊。
水银如今已经是银楼的小掌柜了,闻言笑笑随口答道:“是啊,孩子要走了,给她当个念想。”
师傅掂了掂镯子的重量,给她举了个拇指,“李掌柜真是大方。”
一天傍晚,来金做了一桌好菜在家等她。
“我这些年受了师父很多照顾,我是真的把你当做亲生母亲看的。”
水银没说话。
“我……我有喜欢的人了,他也很喜欢我,我想嫁给他。你说过,想要做什么就去做,所以,我决定跟他一起走了,对不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水银终于摇了摇头,“你跟我说什么对不起,人都只能为自己负责,哪怕我真是你爹娘,也没办法为你做决定。”
她说的话并不重,语气也平静,但来金却是一下子就哭了,抽泣着把她那个很宝贝的钱箱抱了出来,全部推到她面前,“这是我存了给你养老的。”
这小财迷真是头一回这么大方,水银并没有拒绝,而是拿出准备好的那个金镯子递给了她,说:“我不拒绝你,你也别拒绝我,戴上吧。”
来金这个名字叫了这么多年,她还是第一次戴上金首饰。摸着意料之外的金镯子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霎时间又泪如雨下,平时爽利泼辣的姑娘这会儿哽咽地说不出话。
到天明时,院门咯吱响了一声,来金悄悄离去了。
她喜欢的那个年轻人,姓王,是撤离那支军队一位将军夫人的娘家侄子,他们家也要跟着一起走,他们走得匆忙,来金也只能和她匆匆告别。
来金走后的生活似乎也没什么不一样,水银仍旧是端一缸茶在银楼里练字算账做生意,偶尔听到一些有关来金的风言风语,她也不说什么,像个养生多年气度非凡的老先生,反倒是街上的年轻小伙子们很是失魂落魄了一阵,看不见美貌的年轻老板娘了,好像平日里干活都没那么有精神。
水银做饭是不自己做的,和人搭伙,交了钱只管去吃,偶尔兴致来了或是馋了,也会自己去菜场买个蹄或剁只鸭,回去在来金以前买的小炉子上炖个几小时,炖到皮酥肉烂,她就躺在旁边的躺椅上闻着肉香等着吃。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一年,局势愈加混乱起来,战争终于波及到梅市,城里不管是上层还是平民都是惶惶不可终日,街头的枪声时不时响起,许多店铺都关了门。
他们的银楼也暂时关了两天门,可也不能总关门,毕竟还要做生意赚口饭吃,只是田掌柜自己是不敢去银楼了,就和水银商量着让她去。
水银没什么不可以,她在从前的世界经历过混乱,并不畏惧这种局势,照旧每日上班下班。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听说是侵略军暂时占领了梅市,梅市里如今最嚣张的就是那些亲日派,其中九爷是最出名的一个。他从前就是有名的大商人,发了一笔战争财后生意就越做越大,如今给侵略军提供国外贩来的军火武器和各种药品。
这些紧俏货物让他赚得盆满钵满,也给他带来了侵略军的“友谊”,他在梅市里可谓是大肆敛财,盘下不少场子,手底下养了大群打手,光是靠着贩烟草都不知道搞得多少人家破人亡。
不少人私底下大骂以九爷为首的这群人是大汉奸,骂他们骂的比那些侵略军还凶,但走出去没人敢多说一句,毕竟敢说话的血都已经流干了。
水银想起原剧情里来金是跟了九爷,在他那艘大船覆灭时成为了牺牲品,就觉得或许她跟那年轻人走了也算是一桩好事。
每天看报纸是水银到了梅市后的习惯,她生长于资讯爆炸的时代,深知信息的重要性。这一日的报纸头条,是九爷遇刺,他在自己名下最出名的场子里请了一些侵略军高官寻欢作乐,被疑似反抗军的成员暗杀,但是暗杀失败。
水银看着报纸上的图片,眉头不自觉颦起。
报纸版面上有一张九爷被人扶着上车的照片,水银的目光定在九爷身边那个女人身上,哪怕是这种不甚清晰的黑白图片,也不影响女人的美丽动人。
她和一年多前离开这里的时候有了很大的变化,那一身青涩气息全都消失了,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成熟女人。
那是来金。
水银这天提前关了银楼的门,去了九爷公馆附近,一连去了两天,她终于看到了来金。
她坐在行驶缓慢的车子里,车子前后都跟着侵略军护卫队,两旁还有神色警惕的黑褂打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隔着车窗,水银看见来金描画精致的眉眼和殷红的唇,发行时髦且优雅,一身整齐的狐狸皮大衣,与她记忆中的来金完全不一样,更像是原剧情里的那个来金。
水银站在街边,和车里的来金对视了一眼,来金原本明媚的笑容僵了一瞬,立即下意识地低下头去,仿佛想要藏起来,那一点仓皇和局促,是水银熟悉的,从前她做了什么坏事就这反应。
将手插在袖筒里顺着略空旷的街走回去时,水银想,这孩子是不是还会像原剧情那样?
晚上,小院门被敲响,水银披着衣服走到门边,问:“是谁?”
门外没有声音,但水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她心下了然,打开门,门外果然站着来金。大冷的天,她踩着一双小皮鞋,光着小腿,上身一件皮毛大衣,修长的脖子上戴了一串珍珠项链。
“……师父。”她讷讷地看着自己的脚。
水银把她让进来。
然后她听到了一个并不新鲜的故事,来金喜欢的那个年轻人王书业,带走她之后不久,就腻烦了她的性格,嫌她“粗鄙”,又因为逃亡路上各种不顺,没兴致和她玩儿女情长,最后他们那一支军队倒霉遇上了侵略军,王书业忙不迭把她送出去讨人情。
“……之后我就辗转到了九爷身边。”来金简略说完这些,显得有些沉默,“你是不是对我失望了?”
没等到水银出声,她不自觉摸上自己腕上的金镯子,又说:“你肯定很失望,你以前就不喜欢侵略军,我现在和那种人混在一起,别人都喊我汉奸,你肯定也……”
她说不下去了,露出个惨淡的笑,忽然又带着哭声说:“我不想要很多钱了,我想回到从前,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就留在你身边,哪里也不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话虽如此,但她知道不可能。
水银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语气轻缓但从容,“怕什么,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来金眼睛先是一亮,随即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神黯淡下去,“这世道,去哪里不都一样吗,人要是想活着很容易,但要是想有尊严有自由地活着,多难啊。”
她抚了抚自己光滑白嫩的脸颊,勉强笑了下,站起来低声说:“我该走了,我不能出来太久,还有人在外面等着。”
她走出小院带上院门,走过这边一个小巷口的时候,一个穿着深蓝色短褂的男人站在黑暗里轻声说:“来金小姐,你考虑清楚了吗?”
来金停在巷中,前面路口是九爷派给她的车和打手,后面是她曾生活过好几年的家,她就好像站在深渊上。
“好,我帮你们。”良久,她听见了自己梦呓一般的声音。
半个月后,水银看报纸的时候,失手打翻了茶缸,用了几年的茶缸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但她没顾得上,拿起报纸仔仔细细看上面的报道。
九爷死了,他和他请到家里的几个侵略军高层,全都在公馆遇刺,大火烧掉了那座奢华的公馆。
水银忽然有种预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个预感在晚上被证实,有两个她不认识的人在夜里拜访了她,并给她带来了来金的遗物。
一个雕着石榴花的金镯子。
“来金同志为我们这次刺杀行动奉献出了生命,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公开表彰她的功勋,但我们会永远铭记她的牺牲。”
水银接过镯子,忽然想起几年前,她教来金识字的时候,有说起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那时候来金扎着两条黑油油的辫子,撑着下巴不以为然,说:“人死了就是死了,什么都没了,哪有轻啊重啊的说法。”
她那时想了想,没有用这句通俗的释义,而是对小姑娘说:“那或许是人赴死时,压在心头的重量,还有别人想起他的死亡时,感受到的情绪。”
“重的压在心头推不开,轻的伸手一拂就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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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金的命运,她刚出场时我就决定了,但写到这里还是有一点伤感。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战争,所有的战争,在水银看来,都是没有正义邪恶之分的,只有阵营之分。
任何一场战争的参与方,都会给自己找到足够的理由,并且绝不会认可敌人的“正义”。
说到底,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屁股决定脑袋。
因为她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所以对侵略自己家园的侵略军有天然的厌恶,而几支国内立场不同的反抗军,同为国人,他们之间的内斗也并不是全为什么“大义”,至少人都是有私心的。
哪怕领导者没有私心,难不成一个组织那么多的人,人人都是无私奉献的圣人?人人都能拥有高尚的道德和情操?这是不可能的,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私人利益考量。
还不知道结局谁胜谁败,难道他们任何一方肯承认自己做的不对吗?自然是只问胜败不问因由。
在后世看来,历史总是光鲜亮丽,胜者有千万种热血奋斗,败者有千万种罪孽深重。那些时代下的“迫不得已”和“非常时期”,早已被遗落在不为人知的过去。不好提起的事会被自动美化,于是和平年代里生长的人们就再也不相信有黑暗——可它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不被承认就消失。
就像这一次的刺杀,还有更多不被人记住的行动,为了胜利无数人做出的牺牲。
水银敬佩所有为了理想牺牲的人,但她并不喜欢用理想的高帽,去要求某一个人做出牺牲。
没人有义务为别人的理想和目标去牺牲。
作为牺牲之人的亲属之流,水银对此也只能保持沉默,至多问一句:“她是自愿做出选择的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是的,我们寻求她的帮助,她最终选择了帮助我们,对此我们非常感谢。”
……
因为侵略军高层几乎死了大半,梅市的局势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侵略军和两支反抗军在城内开战,侵略军似乎被激怒,开始丧心病狂屠杀城内百姓,逼得不少人只能逃出梅市。
之前来送金镯子的两个人提醒过水银,“局势混乱,这里可能马上要乱起来了,最好先离开这里避避风头。”
这是水银不熟悉的历史,因为这世界并不以她学过的真实历史为范本,没有上帝视角的先知本领,所以她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只差不多猜到战争矛盾扩大,赶在侵略军屠城之前,和其余百姓一起离开梅市,逃难往南方。
出城的人很多,很多人都有不同的去处,或是回老家,或是去投奔亲戚,他们一起走了一段。
在逃难的队伍里,水银看到熟悉的悦客楼掌柜和他夫人,这对曾经因为男人贪花好色而产生了矛盾的夫妻,在逃难途中却是互相扶持,不离不弃。
她还看见菜场经常能看见的一位屠夫,长得凶神恶煞,平日里动不动吼他老婆孩子,这会儿他背着一个孩子,抱着两个孩子,妻子紧紧依偎在他身边,一家人密不可分。
她还看见更多的熟人,隔壁街上卖早点的一个中年妇人,带着自己的孩子;曾给来金说过媒的一个婶子,拖家带口一大家子人;背着断腿老人的年轻小伙,从前经常爱在街上对着来金吹口哨。
还有更多更多的人,是水银所不认识的。
她来梅市之前,也曾经历过一段流亡之路,如今也算驾轻就熟。在这乱世当了几年男人,她俨然当出了经验,而作为一个‘男人’,这一段路,比前几年去梅市那一段路要顺遂百倍,至少没人觊觎她,少了很多骚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很多年轻些的姑娘,在这种时候都提心吊胆,担心遇上乱军被抢走,担心遇上匪徒,担心队伍里混不吝的流氓,担心在这种时候乘乱掳人的人贩子……总之完全不敢离开自己家人一步,家中长辈们也看得紧。
这种时候,水银忍不住会想起来金。
她那样的容貌,毅然和心上人离开的那一路,遇上了多少困难呢,她说后来被送给了侵略军,其中又发生了什么?
她总想起后来来金坐在小院里说起这一段的样子,那样的平静令人心酸。她说这世道去哪里都是一样,可分明眼里有着不甘。她那一刻是不是在希冀向往着一个普通女孩能正常呼吸蓝天的世界?
她在死亡前,又是否有思考自己所做的事,能不能为后来人带来和平?
离开梅市两个月,走到这里,逃难人群已经不多,大约剩下百人,都是些水银不认识的人。之前有很多人在经过的岔路离开,水银之所以跟着走到这里,是因为她没有想好目的地。对于一个习惯考虑后路的人来说,这有些不像她以往的习惯。
一群人走到们走到麻山岗,队伍里有人忽然说:“听说这附近有个大山匪寨子,咱们要不要绕路?”
“怎么绕路,穿过这里就直接到了陇东,要是绕路,要绕个大圈子,起码多走大半个月的路,我们家孩子可受不了了。”一个抱着孙子的粗悍妇人立即说。
他们上路时这家有好几个孩子,最小的那个孩子似乎才满周岁,途中因为身体弱生病死了,当时那个当娘的哭得悲痛欲绝,但哭过之后还是不得不丢下孩子的尸体,继续往前走。
“是啊是啊,走到这里都差最后一步了,咱们小心些也就是了,不会那么倒霉的。”有年纪稍大的老人附和,他们这些年纪稍大的人也是实在走不动了,要是再走一段,老弱孩童,估计又要倒下几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群人干说了几句,还是决定往麻山岗下走。
“不会这么倒霉的,到咱们就遇上土匪,哪有那么巧……”
有时候就是这么巧,经不起念叨。一群大汉突然出现在山头上,一个穿短打的男人往山下吆喝了一嗓子,像是山中野兽嚎叫,听得下面逃难的人群大惊失色,瞬间四散奔逃。
山上领头的男人骂了一声,把先前嚎叫那男人给踹到一边,自己带着人下山拦住了惊惶的人群。
人群中有人忍不住下跪讨饶,哭得凄凄惨惨。
领头那大汉剃着寸头,三十多岁的模样,眼角一道疤,身上一股悍气,大手一挥让众人闭嘴,打量了众人一番后说:“我们麻山岗寨子里的兄弟们虽说是匪,却是义匪,杀过侵略军也宰过大奸商,不对普通百姓出手。”
“你们没必要吓成这样,要走的可以走,我不拦。不过我们寨子里现在需要人,要是有人没地方去,干脆留我们寨子里,不过我们麻山岗寨子不养闲着不干活的,你要对寨子有用,别的不说,吃饱穿暖还是不成问题的。”
话虽如此,但这些单纯的小老百姓大多胆子小,哪有人敢搭话,也没人敢因为这三言两语就留在土匪窝里了。
汉子像是习以为常,抓着脑袋骂了声,“他娘的,这年头怎么抓个壮劳力都抓不着。”
众人面面相觑一阵,没人敢动,也没人敢走,汉子不耐地挥挥手:“不想留下的就走,在这盯着我看什么,赶紧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有人试探着走出去几步,见这群人只是在一边说话,真的没有拦他们的意思,慢慢胆子也大了,三三两两,你拽我拖,相扶持着赶紧走了,到最后就剩下两个人没动。
一个是年轻小伙,他和他病弱的老娘一起,路上他老娘没熬过去死了,就剩下他一个人。这小伙子平时沉默寡言,也不和人说话,谁知不声不响就选了留下来。
另一个是水银,她本来也准备走,可是系统忽然给了她一段剧情。
在原剧情里,李蓝枝也来过这里,不过李蓝枝是先来的这里,在这里过了半年后,才去的梅市,见证了来金的死。
李蓝枝在原剧情里,是被连城人赶出来,带着养子刘贵生和婆婆刘孙氏在路上遭受了各种苦难,又在其他地方流亡许久,才到了麻山岗。
麻山岗那位大当家高粱,对她一见钟情,要将她带进麻山岗生活。李蓝枝没钱供养养子和婆婆,不愿意让他们忍饥挨饿,只好答应了住进麻山岗,忍辱负重和大当家虚与委蛇,答应和大当家培养感情,从他那里拿到粮食和钱。
李蓝枝对丈夫忠贞不屈,要不是为了供养儿子婆婆,根本不会愿意和个山匪搅合在一起。她看不起大当家高粱,麻山岗里的人也不喜欢她们这一家三个,奈何高粱就是中意她,愿意被她吊着,其余人也没奈何,只是对李蓝枝三人态度很不好,根本没人愿意搭理他们。
三人在这里住了半年,高粱一再要求要尽快娶她当婆娘,李蓝枝再拖不下去,于是狠狠心,在一个夜晚灌醉高粱杀死了他,又烧掉了麻山岗寨子,趁着混乱悄悄带儿子婆婆离开,这才去了梅市。
不管是杀麻山岗大当家高粱,还是后来在梅市带着人杀女儿来金,都可以看出李蓝枝并不是什么柔弱女子,她有些时候胆子十分大。
只是,很多时候有胆子不代表有脑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看完这段剧情的水银,忽然决定要留下来看看,既然有这念头,她就顺势而为了。
领着几个人在那说话的汉子正是大当家高粱,这位没有遇上李蓝枝所以如今还得以幸存的大当家看着十分豪爽,看了水银两人一眼,大蒲扇一样的手拍在两人的肩上,哈哈大笑:“好!好样的,既然留下来,你们以后就是咱们麻山岗寨子的兄弟了,走,上山!”
小伙子很快被其他几个汉子拉到一边去说话了,险些把他祖宗十八代给挖出来,却没人来水银这边和她勾肩搭背。
因为水银看上去是个彻彻底底的读书人,特别是架着副眼镜,那股子矜持文弱的气质真是令人望而生畏。放在从前有文化的读书人可不得了,如今麻山岗寨子人均连自己名字都还不会写呢。寨子里这些都是附近乡间聚集起来的汉子,最高的文化也就是能歪歪扭扭写清楚几个名字罢了。
那几个汉子瞧着她稀罕,不好意思上手和她称兄道弟。只有个大当家高粱走在她身边,和她说两句寨子里的事。
水银不动声色和高粱说了一路,走到麻山岗寨子门口时,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这男人虽然显然没读过什么书,但脑子还是清楚的,从说话的技巧来看,也是个粗中有细的人,这样的人在原著里被李蓝枝给干掉了,水银只能说,美色误人,谈恋爱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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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快要完结啦。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麻山岗寨子在山腰密林里,要不是大当家高粱几人带着,水银估摸着寻常人没办法短时间内找到这里。
说是土匪山寨,在水银看来这地方更像是一个村子,男女老少都有,除了房屋后面有大块开出来的田地,路边屋前也都是开出来的菜地。面容粗糙的女人,弓背赤脚扛着锄头的老汉,穿着小褂光着屁股的瘦小孩,都很习惯又有些好奇地打量被大当家几个带进来的生面孔。
“大家伙以前都是附近乡里的,后来那群侵略军打过来,杀了不少人,烧了房屋抢粮食,大家都没有家了,又不敢继续住在山下那片,就都搬到这里来了,这里地方隐蔽,比下面要好。”
听到高粱的解释,水银想起队伍逃难经过附近,那些被弃置有一段时间的破落房屋,这才恍悟。确实,战中有不少人从城里跑出来,而村子里的人很多又往山上跑。
高粱说了一阵后,问水银:“你一看就是读书人,哪儿的人哪,以前做什么的?咱们既然现在都上了一条船了,总得了解了解情况是不是。”
“自然。”水银说:“我名为李银,先前在梅市,当的银楼小掌柜兼账房,读书识字擅长算账。”
旁边有些年轻男人竖着耳朵听,听到这里都发出赞叹,对他们来说能当掌柜就是很了不起的,毕竟村里以前要是能有人去城里当个伙计都令人羡慕,更别说掌柜了。
几个年轻的姑娘也不停往这边偷瞄,不太好意思地和女伴咬耳朵,轻声嬉笑,窸窸窣窣从人群里传出几声“长得俊”“不知道多大年纪”的讨论。
大当家脸上一喜,连眼角的疤看上去都没那么凶了,表示亲近地揽着水银的肩,“那你是人才啊,我们寨子里都是些不认字的庄稼汉,数也算不清楚,现在你来了就好了,能帮我们理理账,要是能再教出几个人就更好了!”
然后她就被热情的大当家高粱给带去了自己的院子,并不是影视剧里经常出场的结义堂,披着大虎皮的土匪屋子,只是个普通木头和泥巴糊的小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这里地方大,反正也是我自己住,隔壁那屋就分给你了,床什么的家具虽然简陋了点,但都是新打的,床褥这些东西待会儿让人给你送来,你就安心在这住,有什么缺的再跟我说。”
虽然话说的亲热漂亮,但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水银很清楚他让她住在隔壁,并不是因为什么热情,最大的原因是信不过她这个刚来的,住在隔壁也好监视她的动向,免得她做出什么危害寨子里的事。
胡子兄弟的这份警惕要是能对着李蓝枝在线,也不至于被人捅死。
大当家的安排,水银没什么异议。她没什么不愿意的,要是真有不愿意做的事,有的是办法让人改变主意。
麻山岗寨子并没有水银想的那么穷,每天能吃饱,做饭的大娘手艺意外的不错,女人们照顾家里和孩子,看菜地,养鸡鸭和猪牛,还养着几头羊。
男人们每天除了在田里忙活,还会带着自制的武器去林子里打些野味回来,先前和水银一起留下的那小伙子叫周二木,跟着年轻人们一起在林子里钻了一段时间,很快就融入了寨子,天天跟着一群人跑上跑下,脸上偶尔也能见到笑了。
水银更受欢迎一些,她教寨子里的年轻人和孩子们学简单的认字和数字,还能和几位当家的侃外面的局势,甚至平日寨子里有人头疼脑热,她也有些办法。
从她走在寨子里,有多少人和她打招呼,吃饭的时候大娘特地给她多放的油就能知道,她人缘有多好。
大当家和几位当家的带她去看过寨子里的库房,那里有他们劫道截来的东西,乱七八糟堆在一起。
“这些富人家的东西咱们也不懂,不能吃不能用的,堆在这里也没人管,李先生你看着收拾收拾就行。”大当家高粱这话一说,水银就明白他是终于完全放心自己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毕竟也跟着她学了快两个月的字,和那些小孩们一起喊她先生,初步信任算是建设起来了。
高粱这人脑子还是够用的,虽然一开始的时候并不愿意学这麻烦东西,但水银以“大当家要是不懂认字被我骗了也看不出来”为由,哄骗去上课后,他的学习进度就在小课堂里排第一,另外几个被他一同带去受苦的兄弟,没一个有他认字快。
就是写字难看了点,水银得连蒙带猜才看得懂,这也无可厚非,毕竟练字这事是需要长年累月练习的,而寨子里的纸笔这些暂时只够水银一个人用,其他人都只能在地上玩泥巴树枝练字。
在土匪窝里当了两个月先生,水银偶尔会想,自己是不是在某个不知名的前世其实是个当老师的,不然为什么总逃不了教人的命运?
一群人早早吃了晚饭,聚在大当家屋门口谈天说地,二当家把话题扯到水银身上,豪迈的声音三十米外乘凉的耳聋老头都能听得见,“李先生书教得好,放在以前肯定考个秀才是没问题的,还不是现在世道不好,乱七八糟,皇帝也没了,耽误了李先生。”
三当家的拿一把蒲扇赶蚊子,也说:“就李先生这条件,怎么也没找个媳妇,该不会是眼光太高看不上吧。要我说啊,都这个时候了,还管什么好不好看,能有个暖被窝的媳妇就不错了。”他年纪略大,家里有守寡的女儿和未嫁的侄女,瞧上了李银先生,想探探口风。
人们最大的八卦就是结婚生孩子,不熟的时候不好问,现在熟了,什么话都说得出口,也不忌讳。
水银笑笑,端着个新茶缸喝了口凉茶,说:“以前是有的。”
技术性停顿后又接着说:“以前还有个……女儿,只是后来女儿死了,梅市那边又出了大事,我才跟着一起逃难到这边。”
众人一听,自动给她补齐了经历,这是老婆孩子都死了啊,于是都唏嘘起来。然而乱世里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大家都习惯了,仍然有人大着胆子开玩笑试探:“那李先生现在还想不想要媳妇,咱们寨子里也有些好姑娘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大家哄笑,等他们笑的差不多了,水银说:“我是不想了,这都快四十的年纪了,转眼就老咯。”
这时候人们老得快,五十岁就算老人了,她现在这身体差不多三十六七岁。
几个凑得近的姑娘就忍不住了,叽叽喳喳:“李先生哪像三十多岁的人哪,说你二十多也有人信呢!”
大当家蹲在柴垛上嚼着柴草看热闹,闻言也揶揄自己这位看着十分年轻的“老师”,“说得对啊,咱们站在一起,谁不说我年纪比你大一轮,我要是有妹子,肯定嫁给你了。”
“嘿我说咱们寨子里的大姑娘小寡妇,这心里头有乐意的,抓紧机会也给李先生表示表示啊,不然人家怎么知道,他们读书人脸皮薄,不好说的。”
后面这句话是对乘凉的人们说的,刚说出口就得了一片不好意思的啐声,有年纪大的妇人大喊:“大当家的你自己可还没个着落呢,你怎么还不找媳妇,也别催别人了,不如今天你就把终生大事办了吧!”
这个年纪的大婶子战斗力惊人,哪怕是大当家也不敢直面其锋芒,连连摆手装傻充愣揭过这个话题。
水银去了好几个世界,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乡土大集体生活,百人八卦座谈会,喝着凉茶听着众人七嘴八舌闲扯,恍惚间品咂出了点乱世偶得一隅清闲的滋味。
正说得热火朝天,忽然瘦猴和虎子两个在山下守夜的年轻人跑过来,面带兴奋道:“大当家的,咱们在山下瞧见一队人趁夜要经过麻山岗,要不要去瞧瞧情况?”
他们在山下原来的村子里也种了些田,偶尔夜里也需要下山去照料一下,顺便守着路,毕竟是山匪,哪能不劫道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大当家高粱立刻精神一震站起来,把嘴里的柴草一吐,吆喝道:“好家伙,咱们好些日子没动过手了,走,看看去!”
好几个人二话不说,也跟着他身后去了。水银想了想,放下茶缸拍拍衣摆也跟着一群人身后走。
女人们瞧见了,忙劝道:“李先生你这读书人就留在这里等着吧,省得他们到时候打起来粗手粗脚的不小心伤了你。”
“是啊是啊,你哪会跟人动手,别去凑这危险了。大当家他们可厉害,能应付得来的。”
水银却一摆手,跟上众人消失在了树丛里。
在这里很多人夜里都看不清楚,水银和他们不同,她定时吃动物肝脏和鱼,眼神在夜里也不错,悄无声息缀在大当家他们身后,大当家几个在前面聊天,竟然都没发现她跟着去了。
到了山下,一群人自觉熄了火把,和等在那里的一个年轻人会合,问清楚了情况。
大当家瞧了一会儿,皱起眉:“这不是普通富户,更像是军队里那些人的亲戚。”
“怎么看出来的?”旁边有人问。
大当家指了指车队里几个人的装扮,“看那里,他们的衣服鞋子帽子,那装扮是当兵的,我以前看过,去年好像也有这么一支队伍从这里过去,我记性好得很,我跟你讲……吓!李先生你怎么在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说着说着扭头看了一眼,才发现旁边蹲着问话的竟然是李银先生。
水银这会儿没吭声了,她仔仔细细看着路边那队伍里一个年轻人。
那好像是王书业,之前和来金谈恋爱,把她带走,却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把她当人情送了出去的男人。水银还以为他应该是被侵略军俘虏或者是已经被杀了,没想到他现在还活得好好的。
“大当家,这一队人,你们要出手吗?”
大当家看不清黑暗里她的神情,只莫名觉得旁边文文弱弱的李先生,说起这话的语气非常冷漠。
他迟疑地抓抓脑袋,“公道买卖不欺压百姓的商人我们问清楚情况后都不为难,这些当兵的不好惹,都带着枪带着刀,我们拼不过,也搞不清楚那些乱七八糟的势力,所以除了侵略军我们兄弟见一个杀一个,其他我们都是能不动就不动。”
面前这一队人虽然人不多,看着也带着点东西,但一般来讲为了以防万一,他是不动的。就是这份小心,他才能带着那一窝“山匪”安生过日子。
水银没多说什么,只嗯了一声,“既然这样,还是早点回山上去休息吧。”
离开前,她又看了眼队伍中的王书业,眼神冷而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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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旁边一人赶紧说:“雨下得太大了,他们追进了树林,可能不熟悉路……”
小队长不耐烦地啧声,“赶紧带两个人过去帮忙,没用的东西!”
被他喝斥的队员露出惶恐之色,大声答了是,这才点了两个人冒着大雨冲了出去。
此时旁边那屋里安安静静,大当家高粱一刀捅死了想要喊叫的侵略军,二当家则过去给被抓的两个兄弟解开绳子。
“你们两个也太不小心了,怎么给他们抓住了,怎么样,还能不能走?”
“当然能走!打几下而已,又没有死,这些王八羔子,敢打他们老子,这就去杀他们几个人报仇!还有那个害我们被抓的小畜生!”鼻青脸肿的男人说话大声了点,被同伴一嘴巴子糊在脸上。
“小声点!”
高粱动手把侵略军身上的衣服剥下来,往自己身上披,顺便招呼其他几个人,“快,都换上衣服,咱们趁着这场老天帮忙的大雨,去干他们一场!”
李先生说了,这伙侵略军能穿反抗军的衣服骗人,他们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文化人就是能说,咬文嚼字的,听的费劲,高粱一边换衣服一边心中暗自念叨了一句。
树林中,水银带着人又解决了三个人,同样开始招呼他们换上这些侵略军身上的衣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下着大雨,水银身上的衣服不可避免地打湿了,但她衣服穿得厚,全糊在身上也看不出什么异样来,只是走起路来有点沉。她再披上一件衣服,身形就更加看不出来了。
“你们四个,跟我一起穿上这衣服,咱们装成他们的人回去,大当家那边应该也快要动手闹起来了,咱们去搅浑水,杀他们个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