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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1 / 2)

>余交接手续。

整个编辑部集体原地解散。

我走进去,微笑,看着他。

被解职的编辑在外面议论纷纷,说,人终究最爱的是自

己。他把所有的人都牺牲,以重新组建整个团队的理由,来延长自己在中国的任期。

他稍微有点不安和忐忑。要对我说些什么,却半天没有说出来。

“我知道了。”我独自完成这个没有开始的对白。然后就从他手里,拿过写着我名字的信封。

过去的两三个礼拜他开始和我日渐疏远,原来多少也是为了准备这个时刻。

我并非是一个被打了左脸,右脸也会凑过去的充满爱心的信徒,但是这一刹那,我居然一点都不怪他。一点都不。

虽然内心深处隐约明白整件事情的缘由,但对面的这个男人,在这热闹精彩的北京,他总是一个我很亲近的人,我们曾经为同样的事情微笑或者苦恼,这旅途中的相依相偎的伴随,我总是要感谢。

至于分开的姿势,人和人总是要分开的,有什么关系?

而我,希望他万事顺利,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把所有的书籍和资料放入一个纸箱中,耳机送给另外一个部门经常借去听的同事。我的各种维生素药瓶,擦手霜隔离霜以及放在抽屉的牙刷,加班时候穿的家用棉拖鞋……什么时候这里已经变成了我的第二个家?

新鲜的大束的白色百合仍留在桌上,阿姨自会清理,花瓶却要带走。打包,打包。然后叫快递公司来,一个大大的箱子快递回家。

走出去的时候,深深深呼吸,并不觉得伤心,或者有任何难过沮丧的感受。

第62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15)

不打算回家,直接转去楼下的女装部,买这个周末时候出去穿的裙子——我对转身离开这个姿势,从来都是驾轻就熟。

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到公司,以及加班后深夜离开公司。

每天如此,完全想不起来多久,没有在看见阳光的时候,下班回家。

每次在21层的分成一格一格的高楼呆了整日出来,看见的就是楼下夜巡的保安和外面排队的出租车,以及,扑面而来拥抱我疲惫身体的黑黑夜色。

很久,没有在下午时分看到过外面的世界,只是觉得外面光线充足。下午一点钟,这个世界亮得惊人。

时间突然多了起来。而我,刚回来北京第二天写简历,第三天就马不停蹄地上班,如今又刚刚从一份我提升标榜到生活理想和人生意义的工作中离职,我想不到接下来工作的理由以及下一站的坐标。

常去的是丽萨的酒吧。她已经俨然社交界的一颗新星,到处出现在各种活动,晚宴上,当然,最后一站,永远是她的酒吧。

居然常常会再看见那个曾经约会我,却被前女友找来的香港人肯尼,他身边的女生依旧换个不停。一日我目光看去,正与他四目相对。奇怪极了,音乐交接,我们居然一笑释前嫌,成了朋友。

我当日不再与他交谈,一方面是恼怒他撒谎骗人,一方面也为对他的女朋友表明态度。但是日子久了,转念想想,谁不骗人哪?男人骗女人就是这样的,女人也会这样骗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最核心的是,我们都没有被骗——这个谎言戳穿得太快,快得我和他说爱说恨,都谈不上。

跟这些刚刚认识的陌生男女相比,我们两个,反而有点知根知底的照顾和亲近。

他的那个女朋友,倒是彻底分开了。后来见过几次,她好像在和一个音乐人约会。我们偶尔也会碰到,见面也会微笑谈话,但是却默契地从来没有再谈过他。

有时候会和肯尼他们一帮人一起玩。我们彼此作伴,我不觉得他拿我当女人,有时候去夜总会,也会拖了我一起去。照样叫小姐坐在他旁边,然后问这里有没有“少爷”可以陪我喝酒聊天。有的时候真的是有的,于是我们各自忙各自的。

玩乐中间,有时也和他说几句真心话。我们知道对方的事情,也越来越多。

有时候我们两个也单独吃饭。一顿饭吃得极为安静,一直到了吃完头盘,也不到十句话。等菜的中间他有时候会看报纸,不再和我说,最初认识我的时候,如今天天对旁边女生说的那些俏皮话。

有一次去三里屯吃意大利菜,他突然放下报纸,说:“我们好像不是认识了半年,好像已经结婚五年的一样。”

“谁和你结婚,你的女朋友怎么办?”我纹丝不动地吃我的五分熟的牛排。

“哪一个女朋友?”他马上问。

“对啊,哪一个?”我们这次倒真的是笑了。

从来都不是属于白天的女子。从来都是怕光的。十一二岁的时候,脸上长青春期特有的小雀斑。时尚界有一阵子颇为流行小雀斑,很多模特甚至上台时候,非要化妆师添上几点以示纯洁的性感。但小时候的我,对着镜子却郁郁寡欢。专门去看医生,医生开处方给我,要求尽量避免日晒,因为说日晒会晒出更多的斑点和加重之前的小斑。于是从小就喜欢下雨的阴天和没有强烈日照的冬天。看到金光闪闪的阳光,一方面感叹说,太阳真好,一方面快快地走到郁阴处怕这金色的箭射到我脸上。

第63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16)

不爱吃饭,家人宠爱,经常用给零花钱来换我吃饭。多少钱吃一个菜,多少钱吃主食半碗。依旧极为纤瘦。不擅长任何体育运动,体育课上八百米跑永远是倒数三名之内。到了最后索性自暴自弃,远离任何体育项目。定位越来越清楚,我不是一个,在阳光下,跑步健身滑雪冲浪的运动健美型女生。

最怕的节目之一,是夏天的时候,男生约我去郊区爬山野营。到了山顶只看见每个人满脸通红,看得清楚的毛孔变大出油,尤其是外国男生的黑鼻头和扑鼻而来腋下的味道,甚为恐怖。真是奇怪他们能想出这样的约会节目。

念书到了最后,都是自己选课,我全部选下午三点之后的课。

Buddbar做前半场不错,但是后半场要跳舞那里还是有点闷,之后有很多选择,但是最好去Man Ray,因为早上4点钟出来,你可以去对面的餐厅喝牛肉汤。巴黎24小时开的法国餐厅,而且有真的好吃的,凌晨四点的巴黎那里是第一选。这是巴黎时候的娱乐路线图。跳舞到早上,脚实在太痛了,于是拎着鞋子走路回家。

但是喝得再过分,也还会知道回家的路。怎么样疯,也都是选在周末,否则平常每天Hangover去上课,老师不说你旁边的同学从你眼神里看到,也会笑话你做了酒鬼。

而这次公然不用上学不用做工,终于毕业成人,不用再担心同学老师的眼光,也不用担心次日的晨会,另外连续的超负荷工作,我暂时也没有力气心情投入到新的。于是沉下心来,用黑黑的窗帘把日间时分隔在外面。同时每天晚上,把“公主今夜无眠”改成主题曲,全部外出消遣。

典型的夜游神,下午三点起床,洗漱之后叫点外卖来吃,看电话,回复昨天没有看到或者不想应答的电话以及短信。五六点钟开始约会晚间的节目,如果有什么大型的活动或者晚宴可能直接去参加,如果没有就和朋友吃饭先,十点钟之后到达今天晚上定的场子。十二点钟的时候,人员纷纷到位。两三点渐入佳境。至于节目持续多长时间,就要看今日到场人员的精彩好玩水平了。如果不好玩三点就收场下班,遇到好玩的人,一直持续到早晨六点,再去早点,也是平常。

周围的人,似乎都不用工作。常常是早晨吃完东西分手,十个小时之后邀约的短信又来了。这个城市,怎么会有这么多无所事事玩得穷凶极恶的夜间人士,出手却都不小气,一晚上开数瓶酒,认不认识的人都来,流水席见者有份。

见的人太多,常常前几天在一起玩疯了的人,过了一阵子,就想不起对方的名字。也不是每一个人如同我一般的是在

假期消遣中,完全不工作。很多也各有各的事业前程,有一些在自己的领域居然相当有名,一日我在一本世界有名的财富杂志上见到一张熟脸,表情严肃地和一些外籍人士的照片摆在一起,做当日的头条新闻。和夜间他嬉笑怒骂的模样,全然不同。

夜间遇到的这些女子,漂亮时髦来路不明,很少遇到和我同脾胃的,也没有交到什么新朋友。新鲜的事情倒是不少。

肯尼永远是娱乐世界的良师益友。经常去很多地方,都会遇到他。他和别的人在一起,我和别的人在一起,两个人隔得远远地,心照不宣地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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