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2 / 2)

看着捣鼓了一大皮箱行李的林凡,宣和道人囧了。

“这是想干嘛?你当是出去旅行啊,还带行李。

你能到那边是因为你原身的吸引,否则我也无法将你送过去,能把你的身体完好的送过去已经是极限了,别给我再折腾幺蛾子!”

林凡不以为然的耸耸鼻子,回道:“可是那地方全都是草原啊森林啊,满地小怪兽,还没有帮忙的凹凸曼,你让我不带吃的不带喝的过去真的会出人命的啊师父。”

宣和道人看着明显耍赖的林熊,琢磨一番,将一直戴在手上的空间戒指取了下来,递给对方。

“这个空间戒指归你了,给你空间囊的话你这糊涂性格八成没几天就丢了,还是戴在手上最保险。

吃的喝的衣服什么的都装上吧,雨伞记得带着,要不要我去给你买个睡袋或者帐篷?那边荒郊野外的也不容易找个地方住。

哎,我真成了你的保姆了。”

林凡满面欣喜接过戒指戴到手上,眼睛笑成了月牙状,露出两个大酒窝,右边深,左边浅。

林凡在家收拾东西,宣和道人去给他买帐篷。

两人往空间戒指里塞了各种东西,连医药箱、炒锅、暖宝宝、可乐和手术刀都装备齐全,可算是打开了超级大外挂。

收拾行李的林凡不知怎的突然就涌起满满的干劲,右手握拳成努力状,朗声道:“加油师父!使劲塞,咱也开个金手指,我也要当无敌牛叉的穿越男主!”

宣和道人无奈的弹了他脑门一下,继续帮这个祖宗往戒指里塞东西,担心稍稍放下了那么一米米。

以林凡这大条的神经超乐观的心态,自己一个人在那边,怕是不会有问题吧?

收拾好行李,林凡撇撇嘴,吻别了他的电脑手机psp,而后开始疯狂上网看动画,最后过过瘾。

前一阵子在那世界里摸索了几天,从遇见的老猎户来看,那八成是个技术比较落后的地方,用油灯,要打猎。。。。

电脑什么的一旦拥有过,再让他失去,这真的会死人的,真的会无聊屎的!

夜晚来临,用眼过度的林凡困到不行,躺在床上直点脑袋,眼睛开开合合。

宣和道人给他盖上被子,摸摸他的脑袋,“睡吧。”

林凡闭上了眼睛,说了句“等我回来”,而后睡了过去。

宣和道人祭起法宝,施展法术,将林凡的身体与魂魄束缚在一起,在异世原身的强大吸引下,灵魂离开,连带着这具身体一同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看着逐渐消失的林凡,宣和道人垂下眼眸,轻轻说了句,“再见了,凡凡。”

作者有话要说:啊,写了一万五千字了,林某熊终于正式穿越了= =

汗。。。。是不是有点太拖沓了,所以这一章俺的剧情进展的很快。

啊,多么勤快的我啊,好吧,我承认,新坑灵感哗哗的,所以最近更新比较给力,字数也很给力哪。

嘛,有评有动力,留爪吧,灭哈哈~~

5、chapter5 。。。

林凡终于来到了异世大陆,着陆地点还是原先的那片森林。

原地站立三分钟装深沉,整理完心情的林凡干劲十足,摸摸手指上宣和道人的空间戒指,慢慢扯出一个微笑。

手术刀拿出来,放在口袋里时刻准备着,防御结界的符咒塞进胸口预防着,小道士林凡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一步步像先前老猎夫指的方向行进。

安全至上,林凡这家伙虽然脑袋缺了不止一根筋,但也明白一句话——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所以一路上遇见的那些美丽的花花草草还有色彩缤纷的蝴蝶,林凡果断离得远远的,生怕那花粉或者蝴蝶有毒,一个不小心死在半路上。

一路上平安无事,围观那些卖相奇特的毛绒生物,林凡走走停停,肚子咕噜叫了起来。

看看天色,正值傍晚。

林凡算了算,自己在家睡下的时候正好是晚上十一点,来到这边却是大太阳的中午,看来时差大概为十二小时。

又要倒时差,又困又饿的林凡寻了块较大的空地坐下,从空间戒指里拿出宣和道人做给他的三明治,慢慢吃了起来。

吃完了三明治,又啃掉了半只奥尔良烤鸡,林凡这才舒服的摸摸肚子,倚在树干上休息。

吃饱了的林凡懒得再走,早早便拿出了帐篷,开始对着说明书安装起来。

好不容易折腾完毕,林凡迫不及待的钻了进去,拉上帐篷拉链,布上防御结界。

仰面躺在帐篷里,拿出怀里道士专用的联络缘石,林凡不断把玩着,却迟迟没有联系宣和道人。

与其他世界的人进行联系需要消耗较大的灵力,对此时灵力薄弱的林凡来说,真不是个小菜,所以只能偶尔用一下。

叹了口气,抵不住困意的林凡仔细收好缘石,拍了拍胸口,确保东西真的在里面没有装漏了,这才安心睡去。

呜,人有三急,林凡挣扎着醒了过来,走出帐篷,寻了个稍远点的地方前去嘘嘘。

正爽快的解决着问题,突然听见咔嚓咔嚓啃东西的声音。林凡提上裤子,紧张却又好奇的往声源处看去。

哎,这不是我白天吃饭的地方么,这会儿有只灰色的小狗正撅着屁股翘着尾巴,欢快的啃着林凡吃剩的鸡骨头。

林凡乐了,看那小狗长的有点像他最爱的萨摩耶,当即大方的从戒指里把剩下的半只烤鸡拿出来,撕了个鸡腿拿在手里,小心翼翼的走到小狗身边,伸出手,将鸡腿递到对方眼前。

小狗停下了咀嚼,一双碧绿的眼睛紧盯着林凡,见他靠近后不由竖起尾巴,身子伏低,伸出爪子,一副警戒的模样。

狗迷的林凡不由戳了戳下巴,来了兴致。

这狗真漂亮,碧绿的眼睛很有神采,一看就知道身体健康没有毛病,就是不知道掉不掉毛,不掉毛的话养一只就好了,还能有个伴儿。

将鸡腿轻轻放到地上,林凡收回了手,笑眯眯的瞅着小灰狗,等它卸下警觉。

来吧可爱的小狗狗,吃饱了要记得我的好哦,最好跟着我不走,这样就不需要我用暴力手段抓你走啦。

过了片刻,小灰狗向前两步,闻了闻鸡腿的味道,而后迅速叼起鸡腿,四腿一登跑没了影。

。。。。。。

林凡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心里极度不爽。

靠,太不给面子了,亏着老子还想养你当宠物呢,哼,灰不拉几的毛脏呼呼的,就那眼睛好看点,比萨摩耶差远了,老子不稀罕。

自我安慰一番,悲催的林凡回到帐篷里继续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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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睡到自然醒的林凡懒洋洋的收了帐篷,随便吃了点东西,继续前进。

不过么,在路上有了新任务——捉只宠物。

林凡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因为狗忠心。

最喜欢的品种是萨摩耶,因为毛够白够顺,个头够大够萌,长的漂亮。

所以这回,林凡卯足了劲头在路上四处搜寻白毛生物,希望能找到条跟萨摩耶差不多的小白狗。

一路走走寻寻历时五天,白毛狗没见到,村庄城市没见到,倒是给他找到了一弯湖泊。

看着眼前清澈的湖水,林凡也不管干不干净,脱了鞋欢呼着奔了过去。

双脚踩进清凉的水里,林凡激动了,可算是不用再当森林野人了,足足五天没有洗过澡,每天还要进行体力劳动,总觉得浑身散发着诡异的味道。

在湖里洗澡什么的就算了,林凡没有暴露癖,就算周遭没人,无比保守的林某熊总还是不自在,隧用大盆盛了水烧开,而后躲进了帐篷里,自个儿折腾着搓澡洗头。

洗白白完毕,换了身衣服,将脏衣服扔进大盆里,林凡扛着盆到湖边洗衣服。

空间戒指里就装了两块肥皂,林凡无比节约的用了那么一点点,开始搓搓洗洗。

从刚才开始就总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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