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他有白采衣,他有匈奴公主。
希望我死后,她们其中的一个,能与他相伴终老。
我不要再成为他的负担。
大战在即,我不能让匈奴公主与他反目,不能成为他的羁绊。这副残躯已然拖延不下去了,又何必再造孽呢?
环顾洁净的帐房,有把短刀摆在床边不远处的柜子上,我撑起上身,探出手,试图将它抓到手中,不料眼前一黑,一个跟头栽到了床下,扑通一声。
宸岚和夏候珏一前一后,风一样的奔了进来。宸岚抢先将我抱住,惊惶不安的唤我:“嫣儿,你醒醒!嫣儿,我回来了!嫣儿,我……”
后面的话,我没能听清,便被体内的疼痛夺去了意识。
不知道多久以后,身体越来越冰冷,我梦到了松涛山,梦到了月魄庵,梦到了莲花桥。
那一天,我替他到月魄庵求那起死回生的神草,住持师太坚决不给,在我跪了一天一夜后,才冷着脸告诉我,我入了庵门却不守清规戒律,本来万万没有资格求药,除非能赤足走过莲花桥。
莲花桥是通往极乐的地方。
我一直好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法,到了桥前才知道,它的确是通往极乐的地方。
长长的木板浮桥上插满了向上的剑尖,它们拼成一朵又一朵的莲花。
赤足走在上面,每走一步都会见血,每走一步都会偿到锥心的疼痛。
走到第十步时,我的小脚指被切断了。为了救宸岚,我拾起了它,咬着牙,一步步的踩着剑尖,终于到了彼岸。
一般人走不到一半就会半途而废,就算走过了桥,也已经历过人世间最惨烈的痛苦。相比较于那种痛苦,接下来所经历的种种都是快乐,故称彼岸为乐土。
我在下桥的那一霎,笑着摔倒在乐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嫁给他,和他共度每一个快乐的时光。
无量清净光,
染吾罗衣香。
步移血莲生,
朵朵为爱妆。
一妆吾娥眉,
笑颜无愁色。
二妆吾羞腮,
与君长依依。
三妆吾罗裙,
红红嫁衣裳。
还记得,出嫁的那天,我没披嫁衣,没戴凤冠,就穿着一身红色的衬里衣裳,被他抱进了王府。
虽然不像别的新娘一样风光俊美,然而,我是幸福的。
因为我遇到了一个值得用生命去爱的人。
第十七章 江山如画不如妻【…
他用血光和泪光,为我谱了一曲属于我们的白头吟唱:嫣与岚,情不移,长相守。
一滴滴泪在心间滚烫的穿梭,我想起了宸岚曾为我做过的点点滴滴,终于从那条孤寂的路上逃了回来,再次感觉到了他温暖的怀抱和如雨的泪滴。
甫一醒来,我尚未睁眼,听到的第一句话便是:“嫣儿,我不会当皇帝,更不会娶别的女人。不管众人笑我也罢,骂我也好,我心所想,只是找回我的娘子。不管你此次能不能痊愈,还能不能再与我相依相伴,岚都会信守那一个诺言,带你畅游山水,携手不离!”
心中波澜翻滚,我一头扑进了他的怀里。幸福的泪水一朵朵绽开在他似海的胸膛。
沅明十五年冬,一场席卷式的讨伐,就在一个雪夜,像一闪即逝的雪花一样,悄然的结束了。
宸岚没有娶匈奴公主。那率直的公主,带着无尽的遗憾回去了。
宸岚亦没有逼宫,没有进行那最后一步,因为他找回了我,根本不想当皇帝,倘若将那一步迈出,山河变色,也就不好收拾了。
在撤兵前,他向宸旭要了一个人,容贵妃。
容贵妃跪着向我们招出,宸曦没死,只是被她藏在了她父亲府上,倘若我们肯放了她的话,她便将孩子交出来。
一个阳光温暖的早晨,我终于见到了日思夜想的曦儿。他瘦多了,原本圆润小脸儿成了瘦桃尖儿。一回到我的怀中,原本呆滞无神的孩子,眼中顿时有了光采,并且不断的向我怀里钻,寻找着母爱的慰藉。
宸岚怕我累着,将他接了过去,抱心肝似的抱着,喜爱得不得了。
春暖花开的时节,我的身体有了起色,虽然依旧咳血,却不再咳出乌血了。宸岚带着我和曦儿以及一甘亲人般的随丛,去了翠雾山,从此一家人逍遥快活,胜似神仙。
有一天坐在山顶等待日出的时候,我将脚伤的来历告诉了他,他听后并未出声,只是紧紧将我拥在怀中。旭日升起,映了一空暖融融的光采。
其实我还有两个秘密没告诉他。
一个便是宸旭的身世。
我怕他知道了太后的所作所为会感到羞愧。逝者已矣,就让那些不光采的过往,随着太后长埋地下吧。
另一个是关于醉竹翁的秘密。
那一天,当我双脚沾满鲜血走过莲花桥的时候,醉竹翁深受感动,便对我讲了一桩陈年往事。原来,他和月魄庵经院的老尼师曾是情侣。那老尼师长得同德慧太后一模一样,因为她们是双生姐妹。
当年,老尼师与身为太子的醉竹翁心心相映。而她的妹妹则与先帝情深意浓。
第十七章 江山如画不如妻【…
有一天,老尼师想同醉竹翁开个玩笑,就打扮成妹妹的样子出现在醉竹翁的面前,醉竹翁一眼便认出了她,俩个人便抱着在水边嬉笑。无巧不成书,就在他们嬉笑调情时,醉了酒的先帝路过,以为兄长调。戏他的女人,一冲动,便将醉竹翁刺伤了。
醉竹翁的伤势很重,老尼师便到月魄庵为他求那救命草药。月魄庵住持给了她两个选择:一是剃发出家,二是赤足走过莲桥。她选择了前者。
每个人面对选择时,做出的决定并不一样。老尼师的决定,导致她一生孤苦,也令醉竹翁舍弃了太子之位,到一个能看到月魄庵的山上做了隐士。
他们虽然没能在一起,却也守住了一份爱情。而我,也将守着我的爱,与他携手走完人生。或许,多少年后,我会在一个早晨或是下午莫名的消失,被送回那个年代,但是在一起的日子,分分秒秒,我们都会珍惜。
沅明十六年的春天,崭新的竹叶钻出树尖,我们的曦儿会走路了。宸岚将这个喜讯告诉我时,高兴得几乎跳了起来。
我自然也是满心欢喜,迫不急待的去看我儿蹒跚初步的样子,不料从椅子上起身时动作过猛,竟觉得一阵眩晕。
宸岚最怕我的身体出现任何状况,不安的叫来了白采衣。结果是虚惊一场,白采衣稍稍为我搭了下脉,便醋溜溜的恭喜宸岚,道:“师兄好活力呀,又令嫂嫂有了喜脉!”
自从上山后,宸岚便不许别人称他王爷了。白采衣倒越发的无了拘束,竟这样大胆的开起了宸岚的玩笑,惹得瑞儿和香秀两个未阁的丫头,脸红红的奔了出去。
宸岚正想说些什么,夏候珏恰从窗子跳了进来,向他兴师问罪道:“就她这身子,怎么经得起一次又一次的身孕。我说岚兄,你懂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呀!那男男女女的情事,有那么重要么?”
宸岚刚要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