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小镇南部,如果想去北部,中间必须穿过一条火车道。它是东起芝加哥市中心、西达远郊区县的客货混用线,除了通勤客车,有时会有一望无际的货车缓慢经过,一旦被截在一边,不论你多么焦急也只能没脾气。
有一天我赶往城北去办事,就不幸地遇到了。前面已经排了一个街区的汽车,而拦路的货车咯噔咯噔踱着方步,完全没有结束的迹象。我要晚了,扭来拧去怎么都不舒服,只好无奈地降下车窗透透风,又没好气地朝外面扫几眼。
路边有一栋红砖楼房,古色古香,门前有个小庭院,围着低低的白色栅栏,鲜花环绕间摆放一些镂花的金属桌椅,总有长者坐在里面看风景。这是一家老人院,在热闹的小镇上可谓风水宝地。尽管平时我没少路过,但每次都是行色匆匆,从来没留意过。
这时,奇迹出现了。院中坐着的一位老头,特别特别老的老头,向我露出了迷人的微笑,有点善意,有点调皮,又有点幸灾乐祸。厉害的是只有眼神而已,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不知为什么,看到他对我露出的笑,我焦躁的心绪顿时烟消云散了。
火车终于过去了,拥堵的车流开始向前移动,再见了,我回老者一个笑脸。老头依旧纹丝不动,脸上却像电影的特写镜头一样,流露出“你走了我可怎么办”的神情,可怜巴巴特别有趣。
这老头这么会找乐,玩儿得如此精湛,其实就是美国人常见的一种幽默。一般说来,一位百八十岁的老者应该以什么形象示人?庄重慈祥?正襟危坐?但这不太适合美国老头。许多老美天性活泼,机智风趣,自信十足,心情大好。他们也从小就知道每个人都会死,凡人都有恶,理性讲逻辑,喜欢自嘲和调侃。只要不傻不笨,什么岁数大小,享受快乐最重要。
曾经有一段时间为摆脱旱鸭子的形象,幻想着能像蝴蝶一样在浪花间飞舞,我参加了某社区大学的游泳课。那游泳池可不是健身房里哄人玩的洗澡盆,而是按照专业标准维护的,水温极低,人跳进去就像掉进冰窟窿一样,我每次进去之前都要做一番垂死挣扎。
有一回我又去了,但半天狠不下心冻死自己,抱着膀子在水池边左看右看,哆里哆嗦举棋不定。这时一个老头儿游完爬上来,一指身后的泳道说:“我推荐用这条,我刚游过,水都捂热乎了。”走了几步他发现我还在上面磨叽,又接上一句:“你要再不下去水又凉了!”可想而知,我还能有什么选择。
还曾经去朋友所在的滑雪俱乐部凑热闹,认识了一位m老先生。他是位资深滑雪爱好者,因为哮喘无法再风驰电掣,于是以义务教人学滑雪为乐。我跟了他整整两个冬季,对滑雪彻底狂热起来,第三年秋天还不到就天天盼下雪。我当时经常超负荷工作,周末也不得歇。我不想一再错过俱乐部的出行,一天便以看牙为由跑掉了。
那次我进步很大,m先生也难得的笑逐颜开,要知道他平时目光犀利,不论我摔成什么样都无动于衷,冷冷地盯着还嫌我起来得慢,我常常气得暗骂他死老头子。兴奋之余,我向他坦白自己是撒了谎才来的,很担心回去怎么办。他一听立即转入严肃状态:“你没撒谎啊,你就是来看牙医了,而且还要连看三天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说什么呢这老头,喝多了吧!哎等等,什么意思?难道m先生是牙医?我怎么从没听说过?老头回答说,你也从没问过啊,没关系你一点错也没有,就是看牙医了。原来老先生不但有牙科诊所,而且还不止一家,自己每周上班两天。经他一说,我放心地度过了一个长周末,回公司也理直气壮极了。
女儿出生后,我们买了一栋老房子,需要修补的地方很多,光厨房就花了六万多美元。我妈来了,拼命摇头说不值,因为在老家都够买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了。孩子爷爷当时也在,虽然听不懂我妈在说什么,但看出来她对什么不满意,就关切地询问怎么了。给他翻译后,他认真点着头说,一百平米的厨房的确好,就是做饭有点远啊。我妈听罢乐不可支,尽管还存有几丝小心疼,但也不觉得亏了。
2013年有一次我病了,高烧十几天不退,癌症、艾滋、疑难杂症都考虑了,最后医生决定给我的身体做一通大检查,什么都招呼一遍。技师是个胖老头,给我喝完一大罐液体后,叮嘱我不能动,否则会影响成像效果。我情绪很低落,问要上厕所怎么办,他说亲爱的不用担心,我宁可弄湿尿不湿,也绝不会让你尿到裤子里。然后他又不停地讲东讲西,我忘了他都说了什么,只记得笑得我都喘不上气,再想作也作不动了。
前些天,我陪一个从欧洲来的女友去购物,她觉得美国什么都便宜,划拉了一大堆。付账时就没我什么事了,店里的空凋太冷,我就先出去一步,慢慢地朝车位溜达。很快后面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因为店里没什么人,我想当然地以为是女友赶上来了,便驻足回望。结果不是她,而是不知从哪冒出的小老头,豁牙,白发,矮个,一瘸一拐,满脸沧桑。我怔住的瞬间,他语气凝重、充满歉意地说:“亲爱的,我,不是你要等的那个人。”
我忍俊不禁。这时女友向这边走来,奇怪我笑什么。我跟她讲述了与老头的相遇,她也笑个不停,大包小包掩盖不住长发飘飘、裙裾飞扬的风彩。老头费力地坐进旁边的一辆皮卡,挤了几下眼睛,车一溜烟儿地跑了。
上周开学前,由于女儿林林厌烦了她卧室里那几件家具的颜色,我决定为她漆个不同的,于是趁天气好大卸八块,让她把家具搬到院子里。但她不太负责任,稀稀拉拉扔了一草坪,这时邻家老爷爷出来了问:“哦女士,你是不是被赶出家门了?”
林林的脸一下红起来,不好意思地笑了,赶紧跑去规整。她小时候无理取闹、抱怨这抱怨那时,我曾警告过她:你要觉得家里不好,爱去哪去哪,等我轰你走会很难看。交代她搬家具时,也反复跟她强调不能那么胡乱摆放,但都被她当成耳旁风,而老爷爷一句话,问题就解决了。
本周是新学年的开始,按照惯例,林林学校又举办了年度的课程之夜,即家长轮流去不同的教室与任课老师见面,并听取教学计划等信息。女儿所在的八年级数学由一位活泼开朗祖母级的女老师来教,她的报告做到半截时,一对七年级的家长这才发现自己走错了屋,急忙起身道歉离开,老师挥挥手说:“没关系,明年再见!”惹得人们哄堂大笑。说明不但是老头,老太同样也很会搞笑。
类似的事例太多了,可以一直写下去。人这种动物很有意思,相互沟通有很多方式,灵活轻松、风趣幽默的确是其中最妙的选择,也是一种好玩的思维游戏。还记得老人院那个老头的微笑和眼神,就像有某种神奇的功效,让我想起来都觉得平和温暖,岁月静好。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老魏长得不好看。这样说一个人,听起来不厚道,况且他不但与我没有过节,还是我的酒肉朋友。不过他有才又自信,也沉醉过桃花源,别人怎么说都打击不了他,还能笑不滋地用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释然。
他和红白二玫的事,比电影还精彩。两朵花不是前后任的关系,而是隐形的情敌,尽管一个黯然神伤,一个追悔莫及,双方并没有任何纠葛。
老魏生于1965年,属蛇,是地道的北方人,在医学院苦读八年后,成为北京一所医院的大夫。干临床不久就考了托福一拍屁股走人了。在美国拿到博士学位后,他做过博士后研究,也通过了医生资格考试,盖因不愿受住院医生那份苦刑,于是自学起方兴未艾的计算机,在一个与医疗有关的行业做起了it。
老魏的同学不是当医生就是搞学术,要不就进了生意场,他却拐进一条很多人不屑的路,然后将大把的时间和银子花在酷爱的户外运动上。不但在事业上他不按常理出牌,在爱情和婚姻上他也独具风格。
他皮肤不白,个子不高,肩宽腿短,缺点刀刀见血。但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上得厅堂入得厨房,还带点坏人的邪气,自然不乏魅力。
他在国内的桃花运就不提了,单说在美国。交了几个女友后,他跟一个比他小很多的南方女孩同居六年,但不想结婚。这可是20世纪90年代,留学生中这么潇洒的实在凤毛麟角。小女友是药剂师,苗条秀气,谈吐不俗,从小二十到奔三的年纪,全搭在老魏身上,特像鲜花插到了牛粪上。
女友只好走了,嫁给了一个白人同事,老魏应邀去参加婚礼,并送上一个大礼包。为了不显得突兀,他叫了个女性朋友陪同,朋友回来描述新郎身高六尺,健美匀称,笑容灿烂,彬彬有礼,新娘在他身边满脸幸福,真是一对璧人。
可老魏很不服气。他不认为那男的帅,理由为对方是波兰裔,全然不知自己这个小中国佬并不比人家好到哪里。后来前女友夫妇还大方地去老魏家与我们一起过春节,男的果然360度无死角。不过老魏仍辩解说,人的内部结构其实都一样,终于惹恼了我们几个女的,骂他道女人找丈夫可不是拿来解剖用的。
老魏蔫了一段,直到摘到了一朵白玫瑰,我姑且叫她“小白”。
小白是老魏在中国城做理疗时认识的按摩女。他因喜欢运动,身体经常出现各种损伤,某天他路过一家理疗店,决定进去放松一下。有个女的上来接待,老魏一眼就认定她有真材实料,因为这种地方的人多半只是花拳绣脚,基本属于骗钱的,他实在因为腰酸腿疼,只图有粉拳给捶巴几下。而这位长得特别瓷实,脸盘大,腰肢壮,神情平和,没有一丝讨好的神色,敢在这混一定有本事。
女的一上手,证实了老魏的判断,穴位准力道足,把他弄得很舒适。有时被触到痛处,他龇牙咧嘴刚表示不满,她立刻眼睛一瞪:你干嘛来了你不知道!乖乖,老魏当然知道她是对的,一向得意忘形的家伙,初次见面便成了她的手下败将。
一段时间老魏成了她的常客,不过她说按摩的作用有限,浪费钱事小,病耽搁了事大,有的问题得去找医生。老魏听了心里热乎乎的,人被拒了但心靠得更近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之后的事怎么发展的外人不清楚,反正渐渐地这朵白玫瑰就登场了。她是中医学院毕业生,在国内一个小城市当医生,因丈夫出轨而离婚,公派到美国参观时没回去,想打工攒够一笔钱,给年幼的儿子一个好的未来。她和老魏在一起很开心,老魏对她也出奇的温和,两人非常默契。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是认真的,结婚是早晚的事。
因为我在城中心上班,离政府大楼很近,老魏曾求我帮小白的忙,处理一些针灸培训和资格考试的事宜。她没有身份怎么突然有了社安号,难道跟老魏结婚了?我很八婆地去问他,他笑而不语,我想看来该给他们准备礼物了。
果然,传来了老魏的婚讯,但是,新娘不是小白,而是小红。天,老魏虽然狡黠,但没听说他会魔术,从哪儿变出个小红来?
谜团很快就有了答案。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原舞蹈演员红玫瑰,她因伤退出舞台后,去到老魏原来的医院干行政。她本来跟一个眼科医生都谈婚论嫁了,看到有小姐妹嫁到美国,心里很羡慕。可惜男友对出国不感兴趣,加上其他摩擦,两人就和平分手了。
老魏迟迟不娶小白,是因为心中过不了她不够漂亮这个坎。好奇怪,这会儿他怎么不提人的结构都一样了呢。总之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飞回北京,立刻对小红一见钟情。尽管对老魏的长相比较犹豫,但见他举止得体妙语连珠,小红学习不行,从小就佩服有学问的人,加之回美后老魏殷勤的电话攻势,她一咬牙就嫁了。
然后是一段时间的等待,小红等绿卡。在这个过程中,老魏依然跟小白相好。我是在他的生日聚会上得知真相的,当时就后悔怎么没把给他买的蛋糕喂了狗。本来老魏住在城里,上班也近,却突然在远郊买了一栋房子,出门就是玉米地,我们去为他庆祝乔迁之喜,不料他家附近大周末的也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片寂静,闭门修行倒是非常好。
小红来了,精致的鹅蛋脸,溜溜的大眼睛,身材曼妙,快言快语,果然漂亮。老魏可能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克星横空出世了。
毕竟认识小白的时间长,对为嫁而嫁多少也有些看法,因此我对小红比较敬而远之。不过时间证明她很明事理,并不拜金,我便开始同情她了,因为老魏既不教她开车,也不带她出门,等于变相限制了她的自由。她每天把家里收拾得像无菌室,墙皮和地板漆都擦掉好几层,连后院长几根草、树上结几个果、对面田里有几多玉米须,她都数得清清楚楚。我才回过味来,老魏为什么把家搬到那么偏僻的地方去。
后来两人间开始狼烟四起,战火纷飞,甚至抡起菜刀来。老魏让小红滚回中国,她说滚可以,但会去报告移民局,说自己付钱了是假结婚,不把他也弄回去她的王姓倒着写。
老魏不得不承认,以前所有的女朋友,每个都比这个温柔百倍,自己上辈子干什么坏事了现在遭报应。其实,他这辈子的一肚子坏水都够喝一壶了,哪用得着谈上辈子。在美国离婚很麻烦,被扯上移民局更不得了,请神容易送神难,想杀人还没胆,老魏终于认栽了。
很快小红就发现老魏和小白哪里不对劲,俩人含情脉脉的不像普通朋友,倒怎么看怎么有夫妻相。我矢口否认知道任何事情,而且我确实是不知道多少,也不想知道。
小红的确准备拿到绿卡就走人的,后来发现自己特别喜欢孩子,也想合法生一个,以后离不离无所谓。她希望有个女儿,继承爹的大脑娘的身材,又担心长反了,犹豫一段还是赌了。如她所愿果然得到了女孩,我第一眼看到差点没晕倒,忍住狂笑向老魏道喜,夸赞宝宝活脱脱一小老魏。他幽幽地说你够损的,一骂骂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两个人都很爱女儿,也就鸡飞狗跳地过着。老魏被人看见半夜12点在健身房游泳,他的解释是加班进行“挨踢”维护了,但我更愿相信是挨了小红的踢。
其间老魏把家搬到好学区,自己动手铺地板换水管装修改建,下班既做饭还带女儿玩,整个一个真假难辨的新好男人了。女孩长大了,特别聪明,也越来越像妈妈,笔直的双腿,轻盈的步伐,从老魏那儿继承来的贼溜溜的小眼睛放到她嫩嫩的小脸蛋上别有一番韵味,绝对是个小美人。小红吊着多年的心终于放下了。
去年老魏的公司改组,迁到了外州,作为元老他不想再跳槽,不得不跟着搬走了。
故事没完,对于小白小红这对情敌,老魏是这样安排的:
他跟小白说其实他已经结婚了,只是太太小红留在国内。他真心爱她,情不自禁,明明两人更合适,可惜此生有缘无分。小白乍听震惊至极,幽怨之余,毕竟自己无意中介入别人家庭不地道,也不好多怪他。
他跟小红说小白喜欢他,可他没那意思,不然怎么会娶她当太太。只是小白境遇不好,作为哥们儿有时他帮帮忙,不要把人往歪处想。小红觉得他算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况且自己有抢了人家头衔的嫌疑,就睁一眼闭一眼了。
两朵玫瑰都是心眼还不错的女人,老魏这个大骗子。
老魏公司附近有个酒吧,他在那认识了个单身的白人酒鬼。酒鬼只是爱喝几口,并不暴力,老魏通过一个办法,让他和小白结婚了。说好几年后散伙,可不到两年酒鬼就去世了。他患有严重的肝病,以前就被医院下过病危,因此肯定不是小白害的。酒鬼是个退伍兵,有不错的退休金,作为未亡人,小白倒一下衣食无忧了。难怪她有了社安号,难怪老魏没法回头。
老魏和小白在一起是非常快乐的,但他摆脱不了美好形象的诱惑,小白只是他的里子,他还需要小红做面子。拥有可以带到人前展示的美女,赔上再大的幸福他也在所不惜。
说中国男人在择偶上第一看重的是漂亮,应该不算太错。不是说西方男人就不看重,其实大家看人的标准都差不多,西方男人年少时同样喜欢靓丽的美女,只是当成熟了,尤其受到良好的教育后,往往便会超越单一追求外貌的做法,更加注重双方内心的和谐和思想的交融了。
小白和小红,各自从老魏处,得到了很多凭一己之力无法得到的东西,真情除外。可见所谓这个情那个情,多是奢侈品,毕竟芸芸众生,还得靠耐用品活着。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9月2日,星期一,是美国的劳动节,上学的不用上学,上班的不用上班,都在家歇着,挺惬意的一天。
傍晚,我漫无目的地点开了一家动物收养所的网站,浏览了几眼上面的照片。电光火石般,我立刻被一只憨态可掬的狗狗击中了。自从半年前领回了胖猫土豆,我开始构想着再养只狗的可能性。它不能太小,因为我的猫很壮;也不能太大,因为我不想把我遛它变成它遛我。所以体重三四十磅的狗狗是我心目中的理想型。
几乎是出于本能般,我喜欢哈士奇、秋田犬、柴犬之类的狗。在我看来它们中规中矩,狗模狗样,就是我的菜。特别是柴犬,美丽的狐狸脸、挺拔的小身板、舍我其谁的精气神,总是让我欲罢不能。不过在宠物市场上,这种狗的幼犬价格不菲,但自从见有朋友从猫到狗甚至连人都领养回去,热热闹闹变成一家亲,我的心境慢慢也变了,不再太在乎外表的东西。既然有许多动物需要家庭,何必还去资助那些商人呢?加之眼见美国人对宠物训练有素,我自愧不如,潜意识里便萌生了领养一只已经懂事的成犬的想法。
但是想归想,我并未下定决心,断断续续地看,只是为了了解信息,也没当真。但是当这张狗的脸蛋突然出现在眼前,一种似曾相识的欣喜排山倒海扑面而来。如果说上次领回土豆是一见如故,那么这次就是真正的一见倾心了。
但这位名为特丽克西的女郎并非原来我想象中的任何一款,因为它不是纯种的,在人,叫混血,在狗,称杂交。不过它圆乎乎的脸蛋,乌溜溜的眼珠,蓬松俏丽、黄白相间的毛色,还有天真无邪的微笑,借用一句大明星周迅对前男友李亚鹏的评价,“满足了我对狗儿原词:男人的一切幻想”,恨不能立刻拥其入怀。
可惜天色已晚,收养所即将关门,第二天恰逢其公休日,算起来要等到星期三。我悻悻地盯着屏幕,压抑着强烈的占有欲,提醒自己保持冷静,不要心血来潮。不料我到对特丽克西痴迷到无法入眠,半夜溜出卧室跑到厨房上网,把它的照片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以发布群邮、广而告之收场:“亲爱的各位,4时之内它就是我家狗女。”从此顿悟,网恋正常,单相思正常,一见钟情正常,一见钟情的单相思式网恋也绝对正常。
熬过两宿,第三天我提前赶到收养所,开门后第一个跑进去,直奔狗舍。在隔间前一个个找过去,我终于发现了特丽克西,耳边似乎同时响起了《我的太阳》辉煌的序曲。见有人来了,它汪汪地叫了几声,焦躁而警觉,在铁栏杆后面显得那么委屈。我明知违规,仍忍不住蹲下去,把左手伸给它,万一被咬,也比右手强。它用鼻子闻了闻,又侧头蹭了蹭,然后伸出舌头,呱唧呱唧舔了起来。我血压飙升,内心一个声音更加清晰,就像《中国好声音》的导师阿妹一样:“我要,我要,我就是要你!”闪领了!
腻歪半天,我终于欢快地站起身来,要去办理领养手续了。之前我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狗身上,冷不丁才发现上方还有一张醒目的通告。不看不要紧,这一看,如当头一棒,把我从云端打入地狱:特丽克西要和它的姐姐塔拉一起领养,不能分开。
什么?它姐?哦,想起来了,网上的确还有一只狗的照片,紧贴在特丽克西边上,因为耷拉着耳朵,神情呆板,我对它没什么感觉。它也和特丽克西关在同一个小间,刚才一直躲在后面,冷冷地看着我和特丽克西亲昵,毫无反应。原来是它姐。养一只狗我都有头脑发热之嫌,两只,从来没想过,我懵了。
前台的工作人员向我解释,特丽克西和塔拉一起长大,最近刚成了孤儿。主人去世前留下遗言,二者不可分开。一般他们总会设法满足领养者的要求,但这是死者的愿望,无论如何不能违背。
完了,我清楚两个都领养不太现实,放弃特丽克西又极其不舍,就在狗笼前徘徊,心中万分纠结。这时,恰好到了遛狗的时间,有志愿者带它们去户外活动,我也一起跟了出去。收养所周围是一片绿茵茵的草坡,开满了艳丽的鲜花,特丽克西一会儿神采飞扬地独自狂奔,一会儿仪态万方地凑上来撒娇,更让我爱不释手,志愿者也直问“那你还等什么呀”。
无奈之下,我试着接纳塔拉,希望能跟它擦出哪怕一丁点火花,事情也许还会有一丝转机。可与特丽克西形成鲜明对比,不论怎样,塔拉始终目光阴郁地伏卧地面,对我的示好无动于衷,对志愿者的指令也不理不睬,最后只好被提前送回室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与我前后脚到来的一对祖孙是来选一只德国黑背的,也被特丽克西和塔拉吸引住了。老太太劝我说,塔拉只是性格内向,惊恐悲伤,以后熟了,我会喜欢上它。我只好交底,家中已有俩娃、俩猫,如陡增俩狗,怕照顾不来,当然它的状态也没给它加分。听我如此言说,老太太便与孙女嘀咕起来。不一会儿,领养咨询员小伙走过来告诉我祖孙俩决定要领特丽克西和塔拉了,建议我看看其他的狗吧。
我本来已经非常难过,坏消息又来得如此迅猛,感到难言的妒忌,忍不住冲他发起飙来:“网上提供的信息为什么偏偏漏掉这么重要的一条?早知如此,我会有充足的时间考虑,或者双取,或者双舍,现在害得我投入那么多感情,却被横刀夺爱。看看其他的狗,你说得容易,那是说看就能看上的吗?!”
小伙子白皙的脸庞顿时变得通红,嗫嚅道这条的确应该写在档案中,是他们工作失误,给我造成不良影响,他深表歉意,并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一般喜欢跟动物打交道的人都很有爱心,小伙儿显然脾气不错,一边轻言慢语,蓝蓝的眼睛中还掠过几丝做错事般的生怯。我也不好再说什么,说再多也无济于事。不过希望他明白,中年妇女看起来很彪悍是有道理的—生活实在太残酷了。
那一老一小中的孙女大学毕业刚找到工作,租房独居,本来看好一条黑背幼犬。但是奶奶认为孙女上班家中长时间无人,两条狗相互陪伴会更好。需要的话她还能去帮着遛,而德国牧羊犬她驾驭不了。奶奶的话起了作用,女孩改变了初衷,于是在我还拖泥带水恋恋不舍时,她“捷足后登”了。
少顷,小伙子把特丽克西和塔拉牵进会客间,让它们与未来的主人相见。祖孙俩也请我过去帮着参谋,说毕竟这是一个重大决定。我摆出姿态,向她们道贺,溢美之词无以言表,而心中则七上八下,五味俱全,眼泪止不住地要往下落。
回家后,我怎么也平静不下来,一遍遍调出特丽克西的照片,不停回忆与它相聚的短暂一幕。我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喜欢狗是真的,但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从网上看第一眼起就心动不已,等见到真身,更心花怒放。道理我懂:狗有的是,下次弄个更好的。但这个梦只属于它,谁知这么快就醒了。
其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需要低头和等待,我也一直这样要求自己,比如工作,有没有兴趣都得去干;孩子,好坏都得无条件去爱;还要遵纪,要守法……以为喜欢上一只狗,能够彰显我的主宰地位,可还是不能由着性子来,多么失败……
彼时母亲正好来美探亲,见我魂不守舍,就谈起前世今生,认为我与此狗定有渊源。我听罢一笑了之,把她当成老糊涂。但同样的状态持续数日,又想起女孩的临别赠言“我会善待你的狗”,我突然怀疑我是不是被原来的狗主人附体了,她要看到它们有了归宿才会放心远去吧。如此说来,她就需要有个人代她去。至于为什么是我,鬼知道,可为什么不能是我呢?要是这样,既然她亲睹狗狗被好人家领走,我的任务也已完成,该是停止自作多情的时候了。
从走火入魔般渐渐抽身,日子恢复了平静。到了这番光景,还能被别人眼中可能很普通的一只狗搞得神魂颠倒,不论是鬼魂、激素,还是错乱的神经使然,我倒不觉得是件坏事,因为那种爱恋的感觉很令人享受。
有一个小插曲是,因为我没能实现领来特丽克西的诺言,又花了不少精力对孩子们进行安慰。女儿问我为什么不假装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时光飞逝,距离上次因狗伤心已过了一年半,期间曾申请两次,都因家中“老大”胖猫土豆的原因没领成—不是所有的狗都可以和猫和平共处的。但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与又一条心爱的狗狗有了一次美丽的邂逅。
上星期,在外州工作的闺蜜惠来芝加哥出差,周五中午公干完毕我俩在一家西班牙餐厅小聚,非常惬意。饭后我们到街上闲逛,路过一家动物收容所时,我提议进去看看狗。惠红唇一撇,你那么忙,养什么狗啊,但好奇心驱使她还是同意了。
周末为领养高峰,收容所里面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这是家成立于1899年的动物保护机构,规模巨大。进到狗舍,但见个头大的小的、年龄老的少的、相貌丑的俊的、个性静的动的,各不相同。看到有人过来,有的冷眼旁观,有的热情洋溢,有的无动于衷,有的凶相毕露,也可谓狗生百态。
其实刚进门,一条狗就引起了我的注意。尽管它蜷成一团,但那对支棱着的耳朵好迷人,我不禁扫了一眼它的名牌,难怪呢,是秋田犬和拳师犬的混血,前者本来就是我喜欢的。但看到体重55磅,我立刻飘过,因为大的伺候不了,三四十磅对我最理想。
转了没几圈,惠已经受不了狗舍里浓郁的狗味,拉着我要走人。但对那对狗耳朵很难忘,我想再看最后一眼,她只好捏着鼻子跟我兜回去。
我刚在笼前站定,这位叫奥西的狗女郎便动了动,继而睁开眼,抬起头。奇迹在四目相对的瞬间出现了,我觉得心被砰地击了一拳。它圆圆的黑脸蛋上五官端正,鼻头嘴巴点缀着丝丝浅色的纹路,目光专注地看着我,流露出一种温暖的神情。随后它又站了起来,身材匀称,英气勃勃,根本不像它实际上那么重。更让我激动的是,它跟我同月同日生,芳龄三岁整,比我小了几十年。
惠也早顾不上捏鼻子了,兴奋地说挺好挺好,快了解了解。
一位工作人员取来奥西的档案,就我最关心的能否跟猫相处的问题,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原来它跟幼童和狗伴一起长大,因主人出现财务危机不得不被送养,经测试可以跟猫生活在一起。小伙子还说通过这几天的照顾,发现它性情温和,特别规矩,对初次养狗和有小孩的家庭非常合适。
我激动得难以言表,但仍故作镇定地询问能否近距离地接触一下。当然能,说着小伙子就给奥西套上狗绳,带出笼子,领到走廊。它静静地跟在他身边,抬头挺胸,一步一个脚印,非常优雅。小伙子掏出一块饼干,让它坐下它就坐下,让它伸爪它就伸爪,最后细嚼慢咽的样子也那么淑女。
熟悉了一会儿,我单独牵着它到后院去。它闻闻嗅嗅,溜溜达达,大小各做一单,特别好遛。满院都是试狗的人群,有的狗明显不好驾驭,不是乱扑就是猛冲,或是狂吠不已。我紧紧地拽着奥西,生怕它受到欺负,它倒镇定自若,毫无惧色。半天我才习惯过来,暗示自己要淡定。
惠早已立场全无,喜不自禁,带着奥西在前厅玩半天,连连鼓动我别再犹豫。我岂能不心动,但毕竟要带它一辈子,也没跟家人商量,故没出息地有点小紧张。这时离惠返程的时间近了,我需要开车送她去车站,只好几分不舍、几分担心地离开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心不在焉地把惠送到地方,装模作样地拥抱完,没等她过马路,就迫不及待地飞奔而去,给在附近工作的老美女友l打电话,十万火急要见她。不一会儿她到了,刚开口叫声亲爱的,我立即打断她,请她跟我回收容所。尽管她表示不支持,见我作可怜状,就叹口气道既然这样,就陪你走一趟吧。
城中心星期五下班高峰期,我那辆只有乡下妇人才惯常驾驶的小破车,被如潮的人流所淹没,被横冲直撞的出租车所夹击,杀出一条血路着实不易。
小伙子再次把奥西交到我手里,不论带到哪,它都很配合地跟着,不慌不忙。五分钟不到,l连说这狗太出色了,训练得这么好,一定很快就会被人领走。她让我不要犹豫,并表示下次不能再随便低估我的眼光了。我俩一直待到关门,向前台问清领养所需的“全部”材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准备次日开门就来。
我整夜认真准备养狗事项,心情激动得不亚于当年得到可以办绿卡的工作通知。星期六上午又跟两位养狗的邻居请教了细节,组装上买了几年的狗笼,待孩子们跟爸爸向西去了中文学校,我则向东进城了。
周六收容所里更加热闹。与周围活蹦乱跳的狗友形成鲜明对比,奥西还是默默地蜷曲着,见到我时则眼睛明显一亮,同时欠起半个身子来。我隔着栏杆挠挠它脑门,告诉它等会儿我带你回家,便去与领养咨询员面谈,办理领养手续了。
我证明自己有房有车,有吃有喝,还有无尽的爱,一切进行得十分顺利。不料当咨询员联系土豆的动物医院,以确认我是否对现有宠物负责任时,情况却直转急下。那家土豆体检看病去过数次的大医院,除了最近一次居然没有它的任何记录。
因为这被视为手续不全,我的领养申请不能通过。我很意外,去电跟医院据理力争,终于有人承认以前病历是手写的,有的没被输进电脑。医院答应发传真,但收容所周末不开机无法接收;收容所承认电子邮件,但医院却没有扫描仪……我感觉一下回到了中世纪。
领养咨询员非常同情我,可她的老板、那位负责资格终审的女经理却变得非常不耐烦,公事公办的眼神里充满了不信任。经反复交涉,她才勉强同意接受医院口头证明。我终于松了口气,但当再次打去电话,土豆的人工病例又不知所踪,刚才跟我通话的女前台下班了。
动物医院在一小时车程外,想去打架都来不及。其实我在此之前就发现他们的账单很混乱,正想着换一家医院呢。加上领养须知上也没有这一项,否则我肯定有时间去准备。更糟的是该收容所遵循先来后到原则,不为客人保留动物,我只能眼看希望暗淡下去,束手无策。
心烦意乱之下,我想带奥西再出去走走,可义工说它一点食也没吃始终趴着,肯定不想动。话音未落它却站了起来,怔怔地看着我,有期盼有忧愁,马上被义工牵出来。它依旧很乖,不管是吃的还是玩的,给它就尽情享受,不给也不去争抢。最震撼的是面对一只龇牙咧嘴扑上来的斗牛犬,它挺身迎上,发出一阵凶悍的呜鸣,竟把挑衅者吓退了。
离开时已是傍晚了,我跟工作人员请求能否把奥西笼子外面领养待定的牌子多留一阵,他跟我挤了一下眼睛:明天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当夜有暴风雪,我的心绪也抑郁焦躁。星期天一早我就急迫地给周边多家动物医院打电话,顶风冒雪带着土豆重新体检。搞定一切,我立即联系收容所,被告知因天气原因当天停业,让我第二天再去领奥西。
狗肚子装不了二两酥油,这话说的就是我。这下我彻底放心了,并开始给朋友们发信息:瞧一瞧看一看了,此狗非我莫属。
星期一清晨,我便喜滋滋地登入收容所网站,想先看看自家狗狗,可是,奥西的照片却不见了!捱到前台上班,我听到了个匪夷所思的消息:它已被人领养了,时间为前一天的下午。对于我的质疑,领养经理如是解释:收容所昨天的确关门了,但负责照料动物的人员还在,偶有顾客来访,大雪天的就放他们进来了。其中一位男士看上奥西,就把它领走了。
这个长得干瘦灰白的女人,态度出奇的好,与星期六时判若两人。因为动物收容还有申辩这一说,即可以根据合理要求推翻既成领养,她自知理亏不想我走这一步。
我之所以希望领养成狗,是对驯养小狗没有经验。另外不像有人对品种、血统甚至性别都有要求,所以我特适合一见钟情。可是老天为何对我如此苛刻呢?
记得大学时有个同学曾谈过六个男朋友,每次开始都倾心投入,最后痛不欲生,但什么都无法阻止她周而复始地开始下一段。我当时觉得她无法理喻,现在才明白,她从男生身上找到的不可遏止的情感,而我终于从狗身上体会到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就在这时,有个朋友兴冲冲地打来电话,说奥西长得特像我,一看就是一家的。我彻底无语,只好用这世界变化太快来搪塞。秋田犬漂亮但霸道,拳狮犬温和聪明但不太好看,奥西外表像前者、性情像后者,净取优点长了,我哪赶得上它啊。
大雪仍然纷纷扬扬,我的心情也一样冰冷。这世界上总有人极其不敬业,如果医院完整保留土豆的病例,如果收容所提供全面的信息,那么现在和奥西一起在雪中奔跑的就是我,而不是那个无名男了。我希望奥西尿在他家地板上,半夜狂吠,出门跟邻居的狗死掐,折腾晕他才好呢。
可昨晚梦到奥西了,容我摸它的头,很快乐的样子,像是有了幸福的归宿吧。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去年圣诞夜,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在温暖的室内享受大餐,而是顶着漫天飞雪,奔波在从明尼苏达到芝加哥的高速上。这条路要开十个小时,我是带孩子们滑完几天雪,连夜往回赶,家里还有诱人的礼物等着呢。
尽管我们平时很少去麦当劳,但旅途中远远看到明黄的大m,总觉得很亲切。饥肠辘辘间照例停到一间m店前,圣诞快乐的问候扑面而来。吃饱就有了精神追求,重新上路后俩娃开始央求我讲故事,还要关于圣诞节,而且不是耶稣诞生在马棚什么的。
时间都去哪儿了,我怎么成了“讲那过去的故事”的妈妈了呢?只不过从高高的谷堆旁边,变成了在飞奔的汽车里面。其实我的老底早被孩子们掏空了,所幸跟圣诞节挂边的还真有一个。
那是我来美国后的第一个圣诞。学校12月中旬放假,刚好在一家中餐馆打工的朋友因手腕扭伤,推荐我去代工。二十年前,留学生打工司空见惯。
转眼到了圣诞节。平日我坐公交车出行,因为过节期间公交车不运行,所以朋友开车去送我。餐馆十一点营业,我提前十分钟到达,奇怪的是一拉门,没开,扒窗户往里望,黑黢黢的。我迷惑不解,左右看看,整个街道静悄悄的,只有些许清凌凌的小雪砢,无声地洒落着。
回头再找朋友时,除了两行车印,哪里还有她的影子。我想打电话,可街上的公共电话要投硬币,我兜里倒有几块钱—说来好笑,那是准备应付打劫的—但都是纸币,只好在空空的街上东游西荡,希望能碰到个人换钢镚。
经过咖啡店,路过海鲜馆,穿过停车场,拐过几个街角,还是连个人影也没有。当时气温零下七八摄氏度吧,我的黑短裙和小外套渐渐抵御不住寒意了,满眼华丽浓郁的节日装饰,看着也多了几份凄凉。我开始心慌,连失联已久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想起来了。
终于,地平线上出现了两个女人的身影,我穿过马路迎上去,令人失望的是她们也没带硬币。其中一位指着不远处一栋建筑让我去那试试,说完就继续匆匆赶路了。我没太明白她的意思,可别无选择,只好满心狐疑地过去了。
天壤之别,只隔着两道门。这栋建筑里面不但有人,而且热闹非凡,圣诞树散发着清新的松香,鲜红的丝带和金色的吊饰鳞光闪闪,悠扬的圣乐袅袅环绕,一派欢快的景象。前台一名青年女子,见我进来满面笑容。我手里捏着一美元纸币,像见到了救命恩人:“你好,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她笑得更甜了:“当然可以,不过你不用付钱的。”不等我说第二句,她示意边上一个女孩马上带我往里走。
那是一道长长的走廊,两边地上东倒西歪地坐了不少人。老美喜欢席地而坐,本没什么奇怪,奇怪的是这伙人都盯着我看,有的还咧着嘴笑,好像哪里不对劲儿又说不出来,有些诡异。走廊的尽头是后厅,有一溜铺着白桌布的长条桌,和来来回回的很多人。没容我反应,女孩拿过一个装满食物的盘子递上来,两只明晃晃的炸鸡腿特显眼。
这是要干什么?我不明就里,本能地推让着。“给你的,别客气!”女孩耐心地端着盘子。这时几个衣冠不整的人也围拢过来,有男有女,笑嘻嘻地劝我说“吃吧吃吧”。我懵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吃过饭了。”“吃过还可以再吃啊,味道不错呢!”有人边说还边拉我过去坐。
为什么会给我饭吃?我为什么要吃饭?我挺害怕的,但坚持拒绝。女孩疑惑地问道那你想要什么呢,我说想换几个钢镚打电话。电话在前厅呀,她放下鸡腿又带我原路往回返。我又被检阅了一次,这回我看清楚了,那些席地而坐的人中间有头发凌乱的,有门牙缺失的,有不停傻笑的,还有吹起口哨的……
青年女子再次跟我确认我是不是真的不需要吃的—至此我也不知道演的是哪出—我重复只需要个硬币打电话。她哦了一声,摸索一阵掏出两个25美分的硬币,也不要我的一美元。于是在这个圣诞夜,我讨到了人生的第一笔钱。
原来,节日里餐馆比平时晚开一个小时,我第一天打这个工,别人不知道我不知道,因此忘了提醒我。经过这番折腾,时间也快到了,直到离开那座楼,我都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大冷天的被扔到街上,又在流浪汉堆里被混饭,圣诞节啊,这么凄惨的遭遇让大家笑弯了腰。大厨告诉我那个楼叫ymca,是个健身场所,但不知道它还管饭。还有人说以后炒了老板鱿鱼,知道去哪儿要饭了。广东人爱喝例汤,但我更喜欢啃熬剩的猪骨头,因此总被戏称属狗。老板盛了一大碗肉骨头端给我,说了声今天你可不能给我搞砸了。在他这儿就算是给我道歉了。
食客很快就到了,因为其他餐馆都关门,一整天都人满为患。一直忙到半夜收工,我紧张得连一口水都没喝,根本没察觉过了那么久。过节果然很好,当天赚到的小费就有240美元,不过杯盘刀叉长久都在眼前盘旋,以至于我后来不管走到哪,看见桌子上有东西就想收走。
圣诞清晨走出餐馆,世界一片璀璨,ymca依然灯火通明。
ymca,全称youngman’schristianassociation,基督教青年会,是一个1844年成立于伦敦、总部设在日内瓦的全球性基督教青年社会团体。它按照服务他人的精神,通过普世的志愿活动,涉及教育、文化、技艺、体育和社团等事务,创建以来对发展青少年健康的身体、头脑和心灵贡献巨大。
ymca的创始人叫乔治·威廉姆斯,1821年生于英国西南一个农庄,小时候是个没心没肺满口脏话的小混混。十几岁时被家人送到城里的布店当学徒,开始接触到教会,并成为了一名基督徒。二十岁时他去了伦敦一间布店打工,几年后当上部门经理,同时也进行福音宣传。后来他娶了老板的女儿,又写下一桩穷小子爱上富小姐的传奇故事。
当时由于工业革命的兴起,大批的农村青年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在各类工业企业做工。但在农转工的过程中,这些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状况问题百出,从无所事事、精神颓废,到酗酒赌博成风,严重的甚至触犯法律。乔治见状深感不安,召集同行创办了一家慈善机构ymca,让民工们免费居住,锻炼身体,寻求信仰,过健康的生活。后来他还游说大老板,也就是他的老丈人,掏腰包把这种慈善行为扩展到其他行业。
到了1851年,ymca遍布于欧洲、澳洲、美加等主要工业国家和地区,不久又组成了ymca世界协会,更利于青年会间的相互协作。它根据《新约·马可福音》的经文,以“非以役人,乃役于人”为会训,意思是不要他人为我,而是我为他人,通过坚定个人信仰,推广社会服务活动,改善青年人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环境。
20世纪后,ymca逐渐从对个别青年施加影响,扩大成为推行社会改良、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的基督教外围团体。进入21世纪,性别平等、种族主义、环境保护、妇幼权利、战争与和平、可持续发展、全球化挑战、不同信仰和意识形态间的对话和合作等,都成为ymca的议题。
美国现今共有2700多家ymca,提供各种有益的活动,平均年受益2100多万人。而使这个庞大机构成功运转的,只有2万名正式雇员,其余600万皆为志愿者。
惭愧的是,很长时间我都以为ymca只是健身房。不过体育锻炼的确是ymca倡导的最基本的生活方式。比如篮球和排球,可谓家喻户晓,但很多人也许不知道,它们都是ymca的体育老师发明的。可见如果没有ymca,就不会有nba,也不会有中国女排了。
圣诞夜为无家可归者提供食宿也是ymca的慈善活动之一。看到一个捏着一美元的女子走进来,瑟瑟发抖可怜兮兮,除了是来要饭的,他们绝不会有第二种想法。毕竟有些苦涩,若非孩子们想听故事,我大概不会主动讲的,而他们原本期待的也不是这样,而是诸如我得到什么礼物,或者不用上学之类的。但尽管后来日进240美元成为小事一桩,手机可以无限狂打,圣诞过得华华丽丽,我始终为那一天而骄傲。
暑假开始了,小的们第一次报名参加ymca的户外营。他们将参加游泳、划船、钓鱼、潜水、骑马、伐木、露营、打球、徒步旅行、攀爬网阵等,并被要求学做诚信、独立、合作、助人、坚韧和拥有体育道德的营员。培养健全人格,建立美满社会,一位英伦布商160年前的理想之花仍遍地开放。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格瑞斯和弗兰克是一对看起来非常和睦的夫妇,结婚六年,有一个四岁的儿子小弗兰克。全家住在芝加哥西郊一个很好的社区,一栋房子两辆车,离各自的父母家也不远。而且,格瑞斯刚又怀了个女儿,不知是随父还是随母,蓝眼睛还是绿眼睛,但金发是跑不了的,肯定是个漂亮的洋娃娃。
一切都是在外人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发生的。
格瑞斯一天给我打电话,说有点事要告诉我。她是我很投缘的好朋友,有了孩子后辞掉工作,改做时间灵活的房产中介。因为多种原因,我一直犹豫是否该搬到邻镇,以为她替我找到了合适的房子。然而我听到的是她平静的声音:“我和弗兰克要离婚了。”
“为什么?”我脱口而出。不久前我还去他们装潢一新的房子聚会,二人谈笑风生,没察觉有异样啊。
原因是弗兰克失业了。当然失业这事很常见,在美国很多人都经历过,但不是都要离婚的。格瑞斯三言两语,把事情还原给我。
先说说这个弗兰克。他长得特像电影明星,身板很直,眼窝很深,跟人谈话时神情专注,举手投足都颇有绅士风度。跟典型的美国爹一样,他经常在草地上跟儿子挥舞大棒击打垒球,或抛接橄榄球什么的,冬天铲雪时也常把邻居的道路打扫干净。当然,这都是表面的。
他就职于与父母和兄妹共同拥有的家族企业,一个主要生产传统精包装材料的老厂。尽管全球都快一体化了,因其历史悠久,工艺独特,仍稳据一方市场。只是近几年公司曾起过内讧,主要责任在弗兰克。
费兰克有工科学历,在厂里负责产品设计,也兼职公关和销售。但他雄心很大,总认为自己怀才不遇,渐渐有了另立门户的想法。这本来也无可厚非,可他采取了一个令人不齿的办法:偷窃企业的资金、产品和客户,以期达到目的。做生意不是过家家,对这种严重违反企业纪律、破坏企业声誉的行为,全家人大为光火,召开家庭会议对他提出严厉批评。他承认了错误,并保证绝不再犯,毕竟是自家人,他没被依法追究责任。
格瑞斯不参与他的工作,也不占有任何股份,因情况特殊,被允许列席会议。她也认为弗兰克非常过分,当然站在婆家那一面,但私下里鼓励丈夫不开心可以辞职另辟蹊径。即使万事开头难,她有一份业绩很好的工作,养家糊口不成问题。弗兰克非常感恩,决心继续好好干,尤其在得知格瑞斯怀孕后,更加欣喜。
然而弗兰克以为即将到来的新家庭成员着想为借口,旧病复发,利用公司的名义独吞资产。这次他做得更加隐秘,但还是被格瑞斯无意间发现了。不论是从职业还是伦理道德上讲,这都是极端错误的,她苦劝无效,决定报告给公婆。后果可想而知,弗兰克被踢出了公司,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收入来源。弗兰克认为妻子胳膊肘往外拐,坏他的好事,两人的关系急转直下。
很快,因为将无法承担贷款,他们被迫出售刚购买不久的新房。弗兰克开始借酒浇愁,格瑞斯既仍然爱他,又对他感到失望,尤其想到年幼的儿子和尚未出生的女儿,那种万分无助和痛苦挣扎,没有相似遭遇的人难以想象。好在格瑞斯个性自律坚强,父母也向她伸出了援手。
格瑞斯的父母都是伊利诺伊州的法官,为此把住了多年的房子腾出来,搬到自己位于芝加哥的公寓里。但老太太有个条件,要求弗兰克每星期至少挣到200美元,够全家菜钱就行。这种检测他责任感的做法被弗兰克视为侮辱,他断言拒绝,因此也被拒绝跟随妻儿入住。从冷战到恶言相向,事态朝不可收拾的方向迅速下坠。
在美国,挣200美元对一个大男人来说实在易如反掌,小到打点零工,大到兼职或合同工,临时过渡就好,可惜他宁肯借住到朋友家,也不屈从岳母的权威。家人劝他去见心理医生,他也嗤之以鼻。我有一次遇见他,含蓄地问是否还有余地,他漠然答道他的感受在他家人看来毫不重要。一个认为被全世界所有亲人—有血缘的和有姻缘的—所辜负的人,显然已经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随后,他看都没看刚出生的女儿艾玛一眼,远走美国南方,跟所有人断绝了联系。那是2007年初夏。
美国的法律把人武装到了何止牙齿,简直是骨髓。它有成熟的家庭法规、严格的离婚程序,以及专业律师,主要针对财产分割和孩子监护等问题进行处置,以确保公平原则,保障女性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伊州实行有错和无错离婚两种形式,一来法官很少以有错的理由判离,二来格瑞斯也希望和平分手,因此她倾向“合作式离婚”,各雇律师协调把关。
然而,因为弗兰克行踪不明,与他的任何协商都成为不可能,还因其给公司造成损失,虽然没被家人起诉,但股份分红、退休账户等被没收或冻结,实际上一文不名。格瑞斯并没有多少选择,离婚变成了一场漫长的等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刚做好完美退休计划的法官夫妇,为了女儿不得不调整目标。老先生跳槽到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老太太帮助格瑞斯照看孩子。后来他们卖掉公寓和老房子,买了一栋有六间卧室的学区大宅,与格瑞斯和孩子们住在一起。格瑞斯还有一个当工程师的妹妹,对父母的安排始终全力支持,也始终竭尽所能提供帮助。
弗兰克的父母也很乐意花时间陪伴小弗兰克和艾玛,但除了礼物,并不提供金钱资助,理由是这样会对其他孙子孙女不公。格瑞斯毫无怨言,能有人搭把手就已经感激不尽了。
当然,格瑞斯是承担压力最大的一方。一次聊着聊着她突然落泪了:“你说,小弗兰克和艾玛这么聪明可爱,他们的父亲怎么能这样对待他们?我长得漂亮,人缘很好,名校毕业,有工作,悉心照顾孩子,卧室里他也一直满意,他为什么这样对我呢?我怎么跟孩子们解释呢?”
再坚强的人也有撑不住的时刻,格瑞斯抛来的问题我也没有答案,活着有时真比预想的苦。只能说当爸这件事是个复杂的工程,做生物意义上的爹易如反掌,而做社会意义上的父亲,对某些人来说难上加难。奥巴马和乔布斯都是被亲爹抛弃的,拥有好爸爸不是人人都能享受的特权。不过坏的榜样没有也罢,从来不曾拥有,就永远也不会失去嘛。
幸运的是两个孩子都快乐地成长着。除正常上学外,小弗兰克喜爱冰球,一直坚持训练,而且小小年纪已弹得一手好吉他。艾玛和弗兰克长得一模一样,十足的小美人坯子,很有艺术天分,参加了表演和模特培训班,已经出现在若干电视剧和儿童杂志上。连续五年,他们没与父亲有过任何接触,即使生日和圣诞节,也没收到过只言片语或任何礼物。终于见到他的时候,却因一个匪夷所思的理由。
当初格瑞斯自己卖房时,因为省去了中介费,又从熟识的承包商得到装修优惠,最后盈余八万美元。弗兰克听说后,跑回来要求分割这笔钱财。这是格瑞斯挣来的钱,也在为孩子保存着,就算全归她,也不足以抵消弗兰克亏欠的抚养费的零头。而弗兰克居然声称那是他应得的,他有权决定如何支配,如果拿不到就去告她。
老法官被彻底地激怒了。如果说之前他顾及是女儿的私事,不好过多干预,这次弗兰克挑战了他最后的底线,一掷千金雇来律师与之对簿公堂。几番交手,弗兰克的律师辞职了,之前对弗兰克还心存隐忍的格瑞斯终于把他抛进了垃圾箱。
就在一切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时,某晚我收到了格瑞斯的一封邮件:“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听后别为我担心,我被诊断为淋巴癌……”我觉得脑袋好像被人猛敲一锤,半天回不过神来。手术前我问她,是否失望,是否绝望。她爽快地回答:“当然失望,但没绝望。你想,能在芝加哥大学医学院这种地方,接受最好的医生最好的治疗,我比地球上大多数病人都走运,听上帝的安排吧。”
好在她得的是淋巴癌里最轻的一种,术后经过辅助治疗,除了要终生服药,已经完全康复了。一段时间,她把头发染成各种颜色,来表达内心的喜悦。另一个万幸是,弗兰克家族企业的优质医疗保险仍依法包含格瑞斯,为她支付了巨额的医疗费。
某日太阳从西边出来,弗兰克突然希望回到孩子们的生活中。他的父母为此重新接纳他进入公司,只是不再赋予他管理职责。格瑞斯也给了他宽松的探视时间,尽管不能指望他认真遵守。
我有时幻想,假如格瑞斯不去告发弗兰克,他就不会丢掉工作,他们就不会被迫卖房,弗兰克就不会离家出走,孩子就不会失去父亲至少暂时不会,甚至格瑞斯也不会得癌。可是,配偶背叛良心、正义和人格,对具有这些品性的人来说,毫无疑问是另一种伤害。格瑞斯没有为自己的决定后悔过,如果换了我,应该也会这样做,但希望生活不要给我这样的考验。
格瑞斯的近况有坏消息也有好消息。坏的是,小艾玛患有先天性类风湿关节炎,随着年龄的增长呈加重趋势,全家人都站在她身后,助她与疾病交战。好的是,格瑞斯有了情投意合的男朋友,一个大她几岁的男人,重拾快乐和幸福。他的孩子已上大学,他下班就跑来陪小弗兰克打球,带艾玛看病,去参加学校的活动等,孩子们渴盼已久的父亲角色终于出现了。
这是段充满着相濡以沫的温馨、交错着利令智昏的冷酷、承载着人性的美好和卑劣的旅程。祝福格瑞斯和她的孩子们。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引子:美国的医疗条件非常优越,不过对习惯“中国式看病”的人,寻医问药不一定来得容易。简单地说,除非急诊或专科,这里的病人一般不去医院,而是首选家庭医生的诊所。由于熟悉患者病史,家庭医生可采取电话指导、开处方药、面诊等方法,直至推荐给专科医生。但因社会对医生行业的推崇以及高额回报,也有少数不适合做医生的人跻身其列。因此了解医生的资质,避免落入庸医之手,非常重要。由于我没有及时更新家庭医生,就有了下面这段遭遇。
2013年的元旦过后不久,我大病一场,发了14天的高烧,一度觉得离死不远。虽然恢复了两三个月,仍在体验着病去如抽丝的滋味,想记录此次经历的念头便愈发强烈,但重点不在生病本身多么难过,而是有的美国医生可以多么荒唐。
生病之前我非常忙碌,已经感觉到了疲惫,但更直接的导火索是滑雪玩过了头,回来就发起烧来。因为再无其他症状,我以为靠泰诺就可以挺过去,可没过多久热度就卷土重来,气力也渐渐消散。我预知大事不好。
到了第四晚,泰诺已失效,体温持续在102~105华氏度,伴随一波猛过一波电击般的寒战,难受得无以言表。瑟瑟地哆嗦到天明,我立即给附近的loyo医学院打去电话,求见医生。它是与芝加哥大学医学院和西北大学医学院齐名的医疗机构,除了偌大的中心校区,到处都有它的附属医院和诊所,非常方便。
由于近年来住址变迁,我忽视了找个家庭医生,只好请客服推荐一位。她建议我去一家无预约诊室,与医生诊所功能相同,又不用等待。求医心切,加上对大医院的信任,我听从了她的安排。这是第五天。
诊室环境优雅,氛围轻快,我恍惚觉得自己来到的不像是救命更像是度假的地方。护士的前序工作完成后,来了位白人男医生,查看一番心肺五官,一切正常,但化验检出了链球菌阳性,据此他确诊我得了脓毒性咽喉炎。我吃惊极了,因为这个病我熟悉,除了发烧我的症状一点也不像,何况刚才不是还说咽喉都好吗?那个蓝眼睛的家伙对我的疑问不置可否,开了十天的阿莫西林,就把我打发了。
回家后高烧持续,地暗天昏,熬至次日傍晚,不得不再去复诊。因为脱水严重,连技艺高超的菲籍护士也连捅六针才给我挂上点滴。直觉告诉我这不是脓毒性咽喉炎的问题,但那位医生坚持己见,强调或许是阿莫西林有时需三四天才起作用,要我耐心等待药效显灵。我从未有过如此衰败之感,不安地请教如若不好怎么办,他明显不爽,在我重复几遍后才淡漠地表示只有去急诊。
无奈之下向一位在外州行医的闺蜜求救,她也判断我绝非是咽喉炎的问题。惊诧于那个医生何以如此无知之余,闺蜜命我马上去看急诊,以防高烧引起危险的并发症。于是,第八天,病得七零八落的我被送进loyo中心校区急诊室。医生是位安静的黑人,听我陈述完病情,惜字如金地说了几句话,呼啦派来好几个护士、技师将我推进推出,轮番检测。大医院设备先进的优势马上显现出来,只是被一管接一管地抽血,我觉得自己都快被抽成木乃伊了。
下半夜的医生换成了个灰发白男,活力十足,像一头亮丽的斗牛冲进冲出。与前一位相反,他不断向我更新信息,这个正常那个也正常,捷报频传。但当看到护士送来泰诺时,我傻眼了。我表示已经服用过泰诺,它对我已不起作用,并会引起胃绞痛,希望换一种药。不料这个正常要求,却惹得“牛医生”极为不快:“我工作了二十年,从没听过这种事,告诉我为什么?!”我惊讶极了:“先生,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至少从今天起,你再也不必问这个问题了。”
药虽然给换了,但从此他的脸拉得老长,好像突然发现我跟他前妻长得很像似的,非常莫名其妙。折腾一夜,除了个别结果尚需等待,一方面所有检测报告都显示正常,另一方面我必须靠静脉点滴维持小命。无法确定病因,自然也无药可治,我只好继续忍受煎熬。
高烧中又挨过一天,我去见新找的主治医生。首先接待我的是一位身型庞大的女护士。她从嗓子眼里哼出一声职业性的哈喽后,要求我脱衣脱鞋测身高体重。我当时已是一块过了保质期然后摔到地上的老豆腐,早都散花了,不能承受任何风吹草动,加上前两天刚量过,便气若游丝地问能不能略过这步。她瞥了我一眼,让我撸起衣袖量血压,见我做不来,大眼珠子滚动了好几圈才勉强伸出援手。事后她一扭一扭地走出去,跟医生说了句“她不配合”。
我很意外她会这么想,待女主治医生一进来立即试图解释,但后者的想象力已被激发,说什么都晚了。她劈头问我有没有抑郁史,我不明就里,承认有过。不料她刨根问底,大做文章,居然要我去看心理医生。我很不解,问她我父亲去世我抑郁,我发烧十天我抑郁,这不都很正常吗,我想知道我身体怎么了,你大谈心理干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终于打住了,又讯问我是否酗酒,是否吸毒,有几个性伴侣,是否可能染上艾滋病毒,并目光犀利地强调我必须说实话,她才能真正帮助我。我彻底晕了,但发扬回光返照的精神,一一给出否定答复,并恨恨地意识到,我的确需要心理医生来抚慰这颗脆弱的小心灵了。她语气慢慢变缓,让我补验艾滋病,以及去做ct查癌症,同时不排除我可能染上了严重的感冒病毒。从诊所出去有一个热闹的十字路口,我下定决心,就是死在这街头,也绝不再去见这帮自以为是的家伙。
后来据朋友分析,根据我仅有的发烧症状、良好的检测结果、不合作的态度,该医生认定我并无大恙,寻求关注是真,所以需要治疗的是心理。这一点上,她的职业判断非常愚蠢。怀疑免疫系统出现问题虽然合理,但咄咄逼人的态度表明她并非良善之辈,跟她就此诀别是明智的。
更荒唐的是,当我后来查看就诊记录时,惊讶地发现,最开始说我得脓毒性咽喉炎的那位医生,在“症状”一栏下居然写着“咽喉疼痛红肿”,一个十足的谎言—为了支持自己的误诊,显然他编造了病例。
综合一个星期以来艰难的求医历程,我的感受是,这家医院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撇开华丽的装潢,和为患者健康着想的幌子,它更像三流的生意人。医生居高临下,优越感十足,对患者病情毫不上心,只依据流程机械操作,既不承担风险还可高额收费,功利的本质一目了然,连以“医学不是万能的”或“医生也会犯错”为借口,都显得太过勉强。
毕竟非我族类,以致最近我变得很种族主义,深埋心中的“仇恨”破土而出。有白人朋友告诉我,美国医生里缺德的其实挺多,他们被无良对待的时候也不少,关键是以后要挑个好的。的确,本来我对这家医院印象不错,每当重大事故发生,伤者动辄被空运到此,说明它的某些专科非常先进。怪我没找家庭医生,而且得错了病吧。
不过为我做ct的技师非常温和体贴。他白白的头发、白白的胡子,圆圆的肚子、圆圆的脑袋,尽管身着浅蓝工服,却活脱脱像一圣诞老人。他满口honey、honey宝贝地叫着,温和体贴,让人有些受宠若惊。比如他见我穿着病服瑟瑟发抖,马上送来烘热的线毯;我准备喝药时,他就像哄小孩般把注意事项解释得一清二楚,言语之幽默让我笑出声来。我猜他见我做这么大一单检查,怎么也得有一两种绝症吧,拿出的大概是临终关怀的态度。
高烧在第十五天终于停止了。片刻的喘息和欣喜之余,我发现自己像一片残垣断壁,收拾起来困难重重。很长时间过去后,我握个餐具、端杯咖啡仍旧险象丛生,至于规模稍大的动作,就更望洋兴叹了。虽然恢复极慢,好在我癌症艾滋全没得上,脑子也没烧坏,大结局就是我根本没病!
最可笑的是,女医生来电通知我ct结果时,仍没忘提醒我约见心理治疗师—找不出病源,她更相信我没病装病了。我心想,除了太上老君的炉子我没钻过,我磨炼得还少吗?从县城户口变成北京户口,从中国户口变成美国户口,我还想从地球户口变成火星户口呢,抑郁个头啊。
无独有偶,我有个朋友也久病不愈,规律性地发烧头疼,痛苦不堪。更惨的是,她先后被三位医生分别诊断为鼻窦炎、肺结核、红斑狼疮,曾被要求立即动刀。尽管后来被一一否定,但她工作生活两误,无奈自己做起了研究。博士的科研能力就是强大,她怀疑自己染上了某种病毒,经专家证实果然不假,对症下药终于痊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