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圣诞夜,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在温暖的室内享受大餐,而是顶着漫天飞雪,奔波在从明尼苏达到芝加哥的高速上。这条路要开十个小时,我是带孩子们滑完几天雪,连夜往回赶,家里还有诱人的礼物等着呢。
尽管我们平时很少去麦当劳,但旅途中远远看到明黄的大m,总觉得很亲切。饥肠辘辘间照例停到一间m店前,圣诞快乐的问候扑面而来。吃饱就有了精神追求,重新上路后俩娃开始央求我讲故事,还要关于圣诞节,而且不是耶稣诞生在马棚什么的。
时间都去哪儿了,我怎么成了“讲那过去的故事”的妈妈了呢?只不过从高高的谷堆旁边,变成了在飞奔的汽车里面。其实我的老底早被孩子们掏空了,所幸跟圣诞节挂边的还真有一个。
那是我来美国后的第一个圣诞。学校12月中旬放假,刚好在一家中餐馆打工的朋友因手腕扭伤,推荐我去代工。二十年前,留学生打工司空见惯。
转眼到了圣诞节。平日我坐公交车出行,因为过节期间公交车不运行,所以朋友开车去送我。餐馆十一点营业,我提前十分钟到达,奇怪的是一拉门,没开,扒窗户往里望,黑黢黢的。我迷惑不解,左右看看,整个街道静悄悄的,只有些许清凌凌的小雪砢,无声地洒落着。
回头再找朋友时,除了两行车印,哪里还有她的影子。我想打电话,可街上的公共电话要投硬币,我兜里倒有几块钱—说来好笑,那是准备应付打劫的—但都是纸币,只好在空空的街上东游西荡,希望能碰到个人换钢镚。
经过咖啡店,路过海鲜馆,穿过停车场,拐过几个街角,还是连个人影也没有。当时气温零下七八摄氏度吧,我的黑短裙和小外套渐渐抵御不住寒意了,满眼华丽浓郁的节日装饰,看着也多了几份凄凉。我开始心慌,连失联已久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想起来了。
终于,地平线上出现了两个女人的身影,我穿过马路迎上去,令人失望的是她们也没带硬币。其中一位指着不远处一栋建筑让我去那试试,说完就继续匆匆赶路了。我没太明白她的意思,可别无选择,只好满心狐疑地过去了。
天壤之别,只隔着两道门。这栋建筑里面不但有人,而且热闹非凡,圣诞树散发着清新的松香,鲜红的丝带和金色的吊饰鳞光闪闪,悠扬的圣乐袅袅环绕,一派欢快的景象。前台一名青年女子,见我进来满面笑容。我手里捏着一美元纸币,像见到了救命恩人:“你好,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她笑得更甜了:“当然可以,不过你不用付钱的。”不等我说第二句,她示意边上一个女孩马上带我往里走。
那是一道长长的走廊,两边地上东倒西歪地坐了不少人。老美喜欢席地而坐,本没什么奇怪,奇怪的是这伙人都盯着我看,有的还咧着嘴笑,好像哪里不对劲儿又说不出来,有些诡异。走廊的尽头是后厅,有一溜铺着白桌布的长条桌,和来来回回的很多人。没容我反应,女孩拿过一个装满食物的盘子递上来,两只明晃晃的炸鸡腿特显眼。
这是要干什么?我不明就里,本能地推让着。“给你的,别客气!”女孩耐心地端着盘子。这时几个衣冠不整的人也围拢过来,有男有女,笑嘻嘻地劝我说“吃吧吃吧”。我懵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吃过饭了。”“吃过还可以再吃啊,味道不错呢!”有人边说还边拉我过去坐。
为什么会给我饭吃?我为什么要吃饭?我挺害怕的,但坚持拒绝。女孩疑惑地问道那你想要什么呢,我说想换几个钢镚打电话。电话在前厅呀,她放下鸡腿又带我原路往回返。我又被检阅了一次,这回我看清楚了,那些席地而坐的人中间有头发凌乱的,有门牙缺失的,有不停傻笑的,还有吹起口哨的……
青年女子再次跟我确认我是不是真的不需要吃的—至此我也不知道演的是哪出—我重复只需要个硬币打电话。她哦了一声,摸索一阵掏出两个25美分的硬币,也不要我的一美元。于是在这个圣诞夜,我讨到了人生的第一笔钱。
原来,节日里餐馆比平时晚开一个小时,我第一天打这个工,别人不知道我不知道,因此忘了提醒我。经过这番折腾,时间也快到了,直到离开那座楼,我都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大冷天的被扔到街上,又在流浪汉堆里被混饭,圣诞节啊,这么凄惨的遭遇让大家笑弯了腰。大厨告诉我那个楼叫ymca,是个健身场所,但不知道它还管饭。还有人说以后炒了老板鱿鱼,知道去哪儿要饭了。广东人爱喝例汤,但我更喜欢啃熬剩的猪骨头,因此总被戏称属狗。老板盛了一大碗肉骨头端给我,说了声今天你可不能给我搞砸了。在他这儿就算是给我道歉了。
食客很快就到了,因为其他餐馆都关门,一整天都人满为患。一直忙到半夜收工,我紧张得连一口水都没喝,根本没察觉过了那么久。过节果然很好,当天赚到的小费就有240美元,不过杯盘刀叉长久都在眼前盘旋,以至于我后来不管走到哪,看见桌子上有东西就想收走。
圣诞清晨走出餐馆,世界一片璀璨,ymca依然灯火通明。
ymca,全称youngman’schristianassociation,基督教青年会,是一个1844年成立于伦敦、总部设在日内瓦的全球性基督教青年社会团体。它按照服务他人的精神,通过普世的志愿活动,涉及教育、文化、技艺、体育和社团等事务,创建以来对发展青少年健康的身体、头脑和心灵贡献巨大。
ymca的创始人叫乔治·威廉姆斯,1821年生于英国西南一个农庄,小时候是个没心没肺满口脏话的小混混。十几岁时被家人送到城里的布店当学徒,开始接触到教会,并成为了一名基督徒。二十岁时他去了伦敦一间布店打工,几年后当上部门经理,同时也进行福音宣传。后来他娶了老板的女儿,又写下一桩穷小子爱上富小姐的传奇故事。
当时由于工业革命的兴起,大批的农村青年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在各类工业企业做工。但在农转工的过程中,这些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状况问题百出,从无所事事、精神颓废,到酗酒赌博成风,严重的甚至触犯法律。乔治见状深感不安,召集同行创办了一家慈善机构ymca,让民工们免费居住,锻炼身体,寻求信仰,过健康的生活。后来他还游说大老板,也就是他的老丈人,掏腰包把这种慈善行为扩展到其他行业。
到了1851年,ymca遍布于欧洲、澳洲、美加等主要工业国家和地区,不久又组成了ymca世界协会,更利于青年会间的相互协作。它根据《新约·马可福音》的经文,以“非以役人,乃役于人”为会训,意思是不要他人为我,而是我为他人,通过坚定个人信仰,推广社会服务活动,改善青年人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环境。
20世纪后,ymca逐渐从对个别青年施加影响,扩大成为推行社会改良、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的基督教外围团体。进入21世纪,性别平等、种族主义、环境保护、妇幼权利、战争与和平、可持续发展、全球化挑战、不同信仰和意识形态间的对话和合作等,都成为ymca的议题。
美国现今共有2700多家ymca,提供各种有益的活动,平均年受益2100多万人。而使这个庞大机构成功运转的,只有2万名正式雇员,其余600万皆为志愿者。
惭愧的是,很长时间我都以为ymca只是健身房。不过体育锻炼的确是ymca倡导的最基本的生活方式。比如篮球和排球,可谓家喻户晓,但很多人也许不知道,它们都是ymca的体育老师发明的。可见如果没有ymca,就不会有nba,也不会有中国女排了。
圣诞夜为无家可归者提供食宿也是ymca的慈善活动之一。看到一个捏着一美元的女子走进来,瑟瑟发抖可怜兮兮,除了是来要饭的,他们绝不会有第二种想法。毕竟有些苦涩,若非孩子们想听故事,我大概不会主动讲的,而他们原本期待的也不是这样,而是诸如我得到什么礼物,或者不用上学之类的。但尽管后来日进240美元成为小事一桩,手机可以无限狂打,圣诞过得华华丽丽,我始终为那一天而骄傲。
暑假开始了,小的们第一次报名参加ymca的户外营。他们将参加游泳、划船、钓鱼、潜水、骑马、伐木、露营、打球、徒步旅行、攀爬网阵等,并被要求学做诚信、独立、合作、助人、坚韧和拥有体育道德的营员。培养健全人格,建立美满社会,一位英伦布商160年前的理想之花仍遍地开放。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格瑞斯和弗兰克是一对看起来非常和睦的夫妇,结婚六年,有一个四岁的儿子小弗兰克。全家住在芝加哥西郊一个很好的社区,一栋房子两辆车,离各自的父母家也不远。而且,格瑞斯刚又怀了个女儿,不知是随父还是随母,蓝眼睛还是绿眼睛,但金发是跑不了的,肯定是个漂亮的洋娃娃。
一切都是在外人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发生的。
格瑞斯一天给我打电话,说有点事要告诉我。她是我很投缘的好朋友,有了孩子后辞掉工作,改做时间灵活的房产中介。因为多种原因,我一直犹豫是否该搬到邻镇,以为她替我找到了合适的房子。然而我听到的是她平静的声音:“我和弗兰克要离婚了。”
“为什么?”我脱口而出。不久前我还去他们装潢一新的房子聚会,二人谈笑风生,没察觉有异样啊。
原因是弗兰克失业了。当然失业这事很常见,在美国很多人都经历过,但不是都要离婚的。格瑞斯三言两语,把事情还原给我。
先说说这个弗兰克。他长得特像电影明星,身板很直,眼窝很深,跟人谈话时神情专注,举手投足都颇有绅士风度。跟典型的美国爹一样,他经常在草地上跟儿子挥舞大棒击打垒球,或抛接橄榄球什么的,冬天铲雪时也常把邻居的道路打扫干净。当然,这都是表面的。
他就职于与父母和兄妹共同拥有的家族企业,一个主要生产传统精包装材料的老厂。尽管全球都快一体化了,因其历史悠久,工艺独特,仍稳据一方市场。只是近几年公司曾起过内讧,主要责任在弗兰克。
费兰克有工科学历,在厂里负责产品设计,也兼职公关和销售。但他雄心很大,总认为自己怀才不遇,渐渐有了另立门户的想法。这本来也无可厚非,可他采取了一个令人不齿的办法:偷窃企业的资金、产品和客户,以期达到目的。做生意不是过家家,对这种严重违反企业纪律、破坏企业声誉的行为,全家人大为光火,召开家庭会议对他提出严厉批评。他承认了错误,并保证绝不再犯,毕竟是自家人,他没被依法追究责任。
格瑞斯不参与他的工作,也不占有任何股份,因情况特殊,被允许列席会议。她也认为弗兰克非常过分,当然站在婆家那一面,但私下里鼓励丈夫不开心可以辞职另辟蹊径。即使万事开头难,她有一份业绩很好的工作,养家糊口不成问题。弗兰克非常感恩,决心继续好好干,尤其在得知格瑞斯怀孕后,更加欣喜。
然而弗兰克以为即将到来的新家庭成员着想为借口,旧病复发,利用公司的名义独吞资产。这次他做得更加隐秘,但还是被格瑞斯无意间发现了。不论是从职业还是伦理道德上讲,这都是极端错误的,她苦劝无效,决定报告给公婆。后果可想而知,弗兰克被踢出了公司,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收入来源。弗兰克认为妻子胳膊肘往外拐,坏他的好事,两人的关系急转直下。
很快,因为将无法承担贷款,他们被迫出售刚购买不久的新房。弗兰克开始借酒浇愁,格瑞斯既仍然爱他,又对他感到失望,尤其想到年幼的儿子和尚未出生的女儿,那种万分无助和痛苦挣扎,没有相似遭遇的人难以想象。好在格瑞斯个性自律坚强,父母也向她伸出了援手。
格瑞斯的父母都是伊利诺伊州的法官,为此把住了多年的房子腾出来,搬到自己位于芝加哥的公寓里。但老太太有个条件,要求弗兰克每星期至少挣到200美元,够全家菜钱就行。这种检测他责任感的做法被弗兰克视为侮辱,他断言拒绝,因此也被拒绝跟随妻儿入住。从冷战到恶言相向,事态朝不可收拾的方向迅速下坠。
在美国,挣200美元对一个大男人来说实在易如反掌,小到打点零工,大到兼职或合同工,临时过渡就好,可惜他宁肯借住到朋友家,也不屈从岳母的权威。家人劝他去见心理医生,他也嗤之以鼻。我有一次遇见他,含蓄地问是否还有余地,他漠然答道他的感受在他家人看来毫不重要。一个认为被全世界所有亲人—有血缘的和有姻缘的—所辜负的人,显然已经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随后,他看都没看刚出生的女儿艾玛一眼,远走美国南方,跟所有人断绝了联系。那是2007年初夏。
美国的法律把人武装到了何止牙齿,简直是骨髓。它有成熟的家庭法规、严格的离婚程序,以及专业律师,主要针对财产分割和孩子监护等问题进行处置,以确保公平原则,保障女性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伊州实行有错和无错离婚两种形式,一来法官很少以有错的理由判离,二来格瑞斯也希望和平分手,因此她倾向“合作式离婚”,各雇律师协调把关。
然而,因为弗兰克行踪不明,与他的任何协商都成为不可能,还因其给公司造成损失,虽然没被家人起诉,但股份分红、退休账户等被没收或冻结,实际上一文不名。格瑞斯并没有多少选择,离婚变成了一场漫长的等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刚做好完美退休计划的法官夫妇,为了女儿不得不调整目标。老先生跳槽到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老太太帮助格瑞斯照看孩子。后来他们卖掉公寓和老房子,买了一栋有六间卧室的学区大宅,与格瑞斯和孩子们住在一起。格瑞斯还有一个当工程师的妹妹,对父母的安排始终全力支持,也始终竭尽所能提供帮助。
弗兰克的父母也很乐意花时间陪伴小弗兰克和艾玛,但除了礼物,并不提供金钱资助,理由是这样会对其他孙子孙女不公。格瑞斯毫无怨言,能有人搭把手就已经感激不尽了。
当然,格瑞斯是承担压力最大的一方。一次聊着聊着她突然落泪了:“你说,小弗兰克和艾玛这么聪明可爱,他们的父亲怎么能这样对待他们?我长得漂亮,人缘很好,名校毕业,有工作,悉心照顾孩子,卧室里他也一直满意,他为什么这样对我呢?我怎么跟孩子们解释呢?”
再坚强的人也有撑不住的时刻,格瑞斯抛来的问题我也没有答案,活着有时真比预想的苦。只能说当爸这件事是个复杂的工程,做生物意义上的爹易如反掌,而做社会意义上的父亲,对某些人来说难上加难。奥巴马和乔布斯都是被亲爹抛弃的,拥有好爸爸不是人人都能享受的特权。不过坏的榜样没有也罢,从来不曾拥有,就永远也不会失去嘛。
幸运的是两个孩子都快乐地成长着。除正常上学外,小弗兰克喜爱冰球,一直坚持训练,而且小小年纪已弹得一手好吉他。艾玛和弗兰克长得一模一样,十足的小美人坯子,很有艺术天分,参加了表演和模特培训班,已经出现在若干电视剧和儿童杂志上。连续五年,他们没与父亲有过任何接触,即使生日和圣诞节,也没收到过只言片语或任何礼物。终于见到他的时候,却因一个匪夷所思的理由。
当初格瑞斯自己卖房时,因为省去了中介费,又从熟识的承包商得到装修优惠,最后盈余八万美元。弗兰克听说后,跑回来要求分割这笔钱财。这是格瑞斯挣来的钱,也在为孩子保存着,就算全归她,也不足以抵消弗兰克亏欠的抚养费的零头。而弗兰克居然声称那是他应得的,他有权决定如何支配,如果拿不到就去告她。
老法官被彻底地激怒了。如果说之前他顾及是女儿的私事,不好过多干预,这次弗兰克挑战了他最后的底线,一掷千金雇来律师与之对簿公堂。几番交手,弗兰克的律师辞职了,之前对弗兰克还心存隐忍的格瑞斯终于把他抛进了垃圾箱。
就在一切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时,某晚我收到了格瑞斯的一封邮件:“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听后别为我担心,我被诊断为淋巴癌……”我觉得脑袋好像被人猛敲一锤,半天回不过神来。手术前我问她,是否失望,是否绝望。她爽快地回答:“当然失望,但没绝望。你想,能在芝加哥大学医学院这种地方,接受最好的医生最好的治疗,我比地球上大多数病人都走运,听上帝的安排吧。”
好在她得的是淋巴癌里最轻的一种,术后经过辅助治疗,除了要终生服药,已经完全康复了。一段时间,她把头发染成各种颜色,来表达内心的喜悦。另一个万幸是,弗兰克家族企业的优质医疗保险仍依法包含格瑞斯,为她支付了巨额的医疗费。
某日太阳从西边出来,弗兰克突然希望回到孩子们的生活中。他的父母为此重新接纳他进入公司,只是不再赋予他管理职责。格瑞斯也给了他宽松的探视时间,尽管不能指望他认真遵守。
我有时幻想,假如格瑞斯不去告发弗兰克,他就不会丢掉工作,他们就不会被迫卖房,弗兰克就不会离家出走,孩子就不会失去父亲至少暂时不会,甚至格瑞斯也不会得癌。可是,配偶背叛良心、正义和人格,对具有这些品性的人来说,毫无疑问是另一种伤害。格瑞斯没有为自己的决定后悔过,如果换了我,应该也会这样做,但希望生活不要给我这样的考验。
格瑞斯的近况有坏消息也有好消息。坏的是,小艾玛患有先天性类风湿关节炎,随着年龄的增长呈加重趋势,全家人都站在她身后,助她与疾病交战。好的是,格瑞斯有了情投意合的男朋友,一个大她几岁的男人,重拾快乐和幸福。他的孩子已上大学,他下班就跑来陪小弗兰克打球,带艾玛看病,去参加学校的活动等,孩子们渴盼已久的父亲角色终于出现了。
这是段充满着相濡以沫的温馨、交错着利令智昏的冷酷、承载着人性的美好和卑劣的旅程。祝福格瑞斯和她的孩子们。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引子:美国的医疗条件非常优越,不过对习惯“中国式看病”的人,寻医问药不一定来得容易。简单地说,除非急诊或专科,这里的病人一般不去医院,而是首选家庭医生的诊所。由于熟悉患者病史,家庭医生可采取电话指导、开处方药、面诊等方法,直至推荐给专科医生。但因社会对医生行业的推崇以及高额回报,也有少数不适合做医生的人跻身其列。因此了解医生的资质,避免落入庸医之手,非常重要。由于我没有及时更新家庭医生,就有了下面这段遭遇。
2013年的元旦过后不久,我大病一场,发了14天的高烧,一度觉得离死不远。虽然恢复了两三个月,仍在体验着病去如抽丝的滋味,想记录此次经历的念头便愈发强烈,但重点不在生病本身多么难过,而是有的美国医生可以多么荒唐。
生病之前我非常忙碌,已经感觉到了疲惫,但更直接的导火索是滑雪玩过了头,回来就发起烧来。因为再无其他症状,我以为靠泰诺就可以挺过去,可没过多久热度就卷土重来,气力也渐渐消散。我预知大事不好。
到了第四晚,泰诺已失效,体温持续在102~105华氏度,伴随一波猛过一波电击般的寒战,难受得无以言表。瑟瑟地哆嗦到天明,我立即给附近的loyo医学院打去电话,求见医生。它是与芝加哥大学医学院和西北大学医学院齐名的医疗机构,除了偌大的中心校区,到处都有它的附属医院和诊所,非常方便。
由于近年来住址变迁,我忽视了找个家庭医生,只好请客服推荐一位。她建议我去一家无预约诊室,与医生诊所功能相同,又不用等待。求医心切,加上对大医院的信任,我听从了她的安排。这是第五天。
诊室环境优雅,氛围轻快,我恍惚觉得自己来到的不像是救命更像是度假的地方。护士的前序工作完成后,来了位白人男医生,查看一番心肺五官,一切正常,但化验检出了链球菌阳性,据此他确诊我得了脓毒性咽喉炎。我吃惊极了,因为这个病我熟悉,除了发烧我的症状一点也不像,何况刚才不是还说咽喉都好吗?那个蓝眼睛的家伙对我的疑问不置可否,开了十天的阿莫西林,就把我打发了。
回家后高烧持续,地暗天昏,熬至次日傍晚,不得不再去复诊。因为脱水严重,连技艺高超的菲籍护士也连捅六针才给我挂上点滴。直觉告诉我这不是脓毒性咽喉炎的问题,但那位医生坚持己见,强调或许是阿莫西林有时需三四天才起作用,要我耐心等待药效显灵。我从未有过如此衰败之感,不安地请教如若不好怎么办,他明显不爽,在我重复几遍后才淡漠地表示只有去急诊。
无奈之下向一位在外州行医的闺蜜求救,她也判断我绝非是咽喉炎的问题。惊诧于那个医生何以如此无知之余,闺蜜命我马上去看急诊,以防高烧引起危险的并发症。于是,第八天,病得七零八落的我被送进loyo中心校区急诊室。医生是位安静的黑人,听我陈述完病情,惜字如金地说了几句话,呼啦派来好几个护士、技师将我推进推出,轮番检测。大医院设备先进的优势马上显现出来,只是被一管接一管地抽血,我觉得自己都快被抽成木乃伊了。
下半夜的医生换成了个灰发白男,活力十足,像一头亮丽的斗牛冲进冲出。与前一位相反,他不断向我更新信息,这个正常那个也正常,捷报频传。但当看到护士送来泰诺时,我傻眼了。我表示已经服用过泰诺,它对我已不起作用,并会引起胃绞痛,希望换一种药。不料这个正常要求,却惹得“牛医生”极为不快:“我工作了二十年,从没听过这种事,告诉我为什么?!”我惊讶极了:“先生,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至少从今天起,你再也不必问这个问题了。”
药虽然给换了,但从此他的脸拉得老长,好像突然发现我跟他前妻长得很像似的,非常莫名其妙。折腾一夜,除了个别结果尚需等待,一方面所有检测报告都显示正常,另一方面我必须靠静脉点滴维持小命。无法确定病因,自然也无药可治,我只好继续忍受煎熬。
高烧中又挨过一天,我去见新找的主治医生。首先接待我的是一位身型庞大的女护士。她从嗓子眼里哼出一声职业性的哈喽后,要求我脱衣脱鞋测身高体重。我当时已是一块过了保质期然后摔到地上的老豆腐,早都散花了,不能承受任何风吹草动,加上前两天刚量过,便气若游丝地问能不能略过这步。她瞥了我一眼,让我撸起衣袖量血压,见我做不来,大眼珠子滚动了好几圈才勉强伸出援手。事后她一扭一扭地走出去,跟医生说了句“她不配合”。
我很意外她会这么想,待女主治医生一进来立即试图解释,但后者的想象力已被激发,说什么都晚了。她劈头问我有没有抑郁史,我不明就里,承认有过。不料她刨根问底,大做文章,居然要我去看心理医生。我很不解,问她我父亲去世我抑郁,我发烧十天我抑郁,这不都很正常吗,我想知道我身体怎么了,你大谈心理干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终于打住了,又讯问我是否酗酒,是否吸毒,有几个性伴侣,是否可能染上艾滋病毒,并目光犀利地强调我必须说实话,她才能真正帮助我。我彻底晕了,但发扬回光返照的精神,一一给出否定答复,并恨恨地意识到,我的确需要心理医生来抚慰这颗脆弱的小心灵了。她语气慢慢变缓,让我补验艾滋病,以及去做ct查癌症,同时不排除我可能染上了严重的感冒病毒。从诊所出去有一个热闹的十字路口,我下定决心,就是死在这街头,也绝不再去见这帮自以为是的家伙。
后来据朋友分析,根据我仅有的发烧症状、良好的检测结果、不合作的态度,该医生认定我并无大恙,寻求关注是真,所以需要治疗的是心理。这一点上,她的职业判断非常愚蠢。怀疑免疫系统出现问题虽然合理,但咄咄逼人的态度表明她并非良善之辈,跟她就此诀别是明智的。
更荒唐的是,当我后来查看就诊记录时,惊讶地发现,最开始说我得脓毒性咽喉炎的那位医生,在“症状”一栏下居然写着“咽喉疼痛红肿”,一个十足的谎言—为了支持自己的误诊,显然他编造了病例。
综合一个星期以来艰难的求医历程,我的感受是,这家医院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撇开华丽的装潢,和为患者健康着想的幌子,它更像三流的生意人。医生居高临下,优越感十足,对患者病情毫不上心,只依据流程机械操作,既不承担风险还可高额收费,功利的本质一目了然,连以“医学不是万能的”或“医生也会犯错”为借口,都显得太过勉强。
毕竟非我族类,以致最近我变得很种族主义,深埋心中的“仇恨”破土而出。有白人朋友告诉我,美国医生里缺德的其实挺多,他们被无良对待的时候也不少,关键是以后要挑个好的。的确,本来我对这家医院印象不错,每当重大事故发生,伤者动辄被空运到此,说明它的某些专科非常先进。怪我没找家庭医生,而且得错了病吧。
不过为我做ct的技师非常温和体贴。他白白的头发、白白的胡子,圆圆的肚子、圆圆的脑袋,尽管身着浅蓝工服,却活脱脱像一圣诞老人。他满口honey、honey宝贝地叫着,温和体贴,让人有些受宠若惊。比如他见我穿着病服瑟瑟发抖,马上送来烘热的线毯;我准备喝药时,他就像哄小孩般把注意事项解释得一清二楚,言语之幽默让我笑出声来。我猜他见我做这么大一单检查,怎么也得有一两种绝症吧,拿出的大概是临终关怀的态度。
高烧在第十五天终于停止了。片刻的喘息和欣喜之余,我发现自己像一片残垣断壁,收拾起来困难重重。很长时间过去后,我握个餐具、端杯咖啡仍旧险象丛生,至于规模稍大的动作,就更望洋兴叹了。虽然恢复极慢,好在我癌症艾滋全没得上,脑子也没烧坏,大结局就是我根本没病!
最可笑的是,女医生来电通知我ct结果时,仍没忘提醒我约见心理治疗师—找不出病源,她更相信我没病装病了。我心想,除了太上老君的炉子我没钻过,我磨炼得还少吗?从县城户口变成北京户口,从中国户口变成美国户口,我还想从地球户口变成火星户口呢,抑郁个头啊。
无独有偶,我有个朋友也久病不愈,规律性地发烧头疼,痛苦不堪。更惨的是,她先后被三位医生分别诊断为鼻窦炎、肺结核、红斑狼疮,曾被要求立即动刀。尽管后来被一一否定,但她工作生活两误,无奈自己做起了研究。博士的科研能力就是强大,她怀疑自己染上了某种病毒,经专家证实果然不假,对症下药终于痊愈了。
美国每年有无数病人被误诊。由于对医生没有个人问责制度,患者完全处于弱势地位,不幸遇到庸医非常可怕。我的体会是,这里的医生开膛破肚、大卸八块非常厉害,但疑难杂症、半死不活的,病人只能自求多福了。而且发烧不算病,如果有命就熬得过去,熬不过去命就没了,生死这时只靠自己。
跟原先做过神经外科医生的好友聊到这事,他笑道:“你绝对没病,都是那几天的陨石雨闹的。你那是跟宇宙联系呢,一定是灵魂给折腾到俄罗斯去了。”他说的是那年2月,俄罗斯车里雅宾斯克地区的那场陨石灾害,而我曾经学过十年俄语。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到年底了,又是一个买买买的季节,各类商家都积极分发促销广告,其中保险经纪人约翰的邮件如期而至。很久以前,我就人寿保险的有关事宜向这位老先生咨询过,尽管最后没从他那购买,但也并没把他从通讯录中删除,故每年仍会收到他的节日贺卡和业务讯息。
我毕业搬到芝加哥后不久,曾经每天从北部的住处开车穿过环城的湖滨大道,到市区西面的一家公司上班。车程往返各需二十分钟左右,但赶上交通堵塞就没有上限了,所以听收音机成了我打发时间的好办法—公共电台的国际风云和奇谈怪事,教会频道的讲经布道,各类轻摇滚、布鲁斯、交响乐等,换着班地听。
有一段时间,芝加哥公众台的一则广告总会在傍晚我下班的途中播放。平时每到广告我就换台,但是这个比较别致,首先背景音乐非常雄伟,天雷滚滚,有好莱坞大片的气势,然后一个既浑厚又深情的男中音响起,摄人魂魄:“朋友,你想过没有,如果你赶不上牵着女儿的手走上红地毯……”
由于极具特色的曲风和独白,以至于我一开始甚至没意识到它是广告,只觉得在讨论世界石油价格走向、老年人权益保护和选择胎儿性别的伦理争端间,这段像诗朗诵似的节目很另类,不明白它要表达什么。
之后还听到它另外的部分:“朋友,你想过没有,如果你赶不上参加儿子的大学毕业典礼……”当时我连先生都没有,更别提儿女了,一个中年男人很惭愧当时就是那样想的去不去女儿的婚礼、赶不赶得上儿子毕业关我嘛事,曲子好听也没用,果断换台!
断断续续过了一阵,某天这个熟悉的音乐和男声又响了起来:“朋友,你想过没有……”当时我刚好开回公寓大门,正要刷卡进库,加上来往的车辆很多,不敢马虎,就没腾出手来换台。再说已经到家也不用听别的了,所以第一次把这个节目听完整了:
“朋友,你想过没有,如果你赶不上牵着女儿的手走上红地毯;朋友,你想过没有,如果你赶不上参加儿子的大学毕业典礼;朋友,你想过没有,如果你离开了,你的亲人不但痛苦万分,还会失去你提供的经济资助,并要负担你昂贵的丧葬费用……”此刻,那首至少百人演奏的交响乐进入高昂的尾声,而那个充满磁性的男声说出的最后一句话是:“来买保险吧!”
我像被人用锤子猛敲了一下,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坐在车上半天缓不过来:老美也太不讲究了吧,这种事还要做广告,脑子一定有毛病,好残酷,好没人性啊!
人寿保险这个词我很小就认得,但在国内时不论是父母、亲朋、邻居、同学还是同事,从没听说任何人跟这个东西有瓜葛,就跟后来变得越来越流行的雾霾一样,表面虽然知道实际并不了解。
到了美国我最关心的是车险,上学期间保过的一笔人寿险是银行赠送的,近乎白给。我决定接受它的原因是自己远离故土,无法孝敬父母,万一出现三长两短,也能以这种方式照顾他们。工作后公司以年薪为基数,自动提供人寿和意外死亡伤残险,还可以自费加倍,我入职时应该读过相关文件,但根本没在意,所以对保险公司利用媒体如此煽情的鼓动,的确是惊诧万分。
不过山水轮回转,几年过去当女儿出生后,我的想法变了,热情高涨地购置了三十年的独立人寿险,因为公司的保险只跟工作走,万一要辞职或被解雇就没有了,而且趁着年轻还可以锁定便宜的保费。我此后理解了保险是个很划算的买卖,付出数量不多的钱,可以获得还算不错的回报—如果走了,继承人可以得到财产;如果活着,不但能赚到命,还间接帮助了不幸的人,是双赢的结果。于是,那个好听的男中音一直隐隐驻在我的记忆中。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晃已经十多年了,保险公司按月从银行账号上划钱走,这份保险就一直放在那里。这期间发生了一件悲伤的事,我的一位最好的朋友患恶性白血病,三十多岁就去了,留下妻子和两个年幼懵懂的女儿。不幸中的万幸是他有雇主提供以及私人购买的双份人寿保险,能够使得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按着他生前希望的方向发展。
因为我暂时还没返回职场,约翰的这封节日祝福又让我想起来了那则广告,“朋友,你想过没有,如果你……朋友,你想过没有,如果你……”。这简直就是一个魔咒,一下把我攻破了,甚至觉得赶在下一个年龄段来临之前,再加一份保险也好。
我联系上了约翰,却压根儿没想到会遇到麻烦。因为我个人没有固定收入,约翰认为保险公司很难批准。我听来荒唐,因为按这个逻辑,一个人挣一份月薪两千的工资,而且可能下个月就失业,也会符合购买标准;我虽然居家但有积蓄,明年还有可能每月挣一万,凭什么不卖我?要不我一次交齐,怎么就不如最低薪金的一个工资条呢?
约翰心平气和地向我解释,保险公司不是这么想的,他们试图堵住一切骗保诈保的行为。按照正常人的标准,我现有的那份保险已经足够保障未成年人了,没有确凿的理由多加一份。他一口一个“亲爱的”叫着:“我当然希望能卖给你,这样我也能赚到提成,我有很多账单要付。但是你听我说,我们生活在现实中,现实并不完美,一个人有那么多保险不一定是好事,有时候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
这老头越说越离谱了,杀身之祸?谁杀我?我觉得有点可笑。隔着电波,约翰看透了我的心思,慢慢继续着:“我不是说你的受益人会害你,但我在这行干了四十年,见到的太多了,有弄死父母的,有杀死配偶的,有亲朋之间互相厮杀的,有自杀而从保险公司不当得益的……说到底就是为了一个钱字,钱能把人变成恶魔。”
保险没加成,反而被谆谆教导了一番。不过他说的也有一定道理,让我想起看过的一个系列刑侦纪录片《法庭文件》,其中就有一个常春藤名校的男生,为了满足自己虚荣奢华的生活方式,偷偷潜回家中拔掉安全监控,将父母锤杀在床,以期得到遗产和保金。本来他做得天衣无缝,貌似入室抢劫,可惜高速公路交费时收据上的指纹暴露了他。最令人心酸的场景是,奇迹般生还但被严重伤残以至彻底毁容的母亲,在法庭上面对杀死丈夫的凶手,依然坚称儿子无罪。
其实我这种情况也不是拿不到,只是保费高昂而已,约翰建议我一定要买的话,选择一份意外险更有意义,因为我被事故所累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因健康原因而出事。我请他容我再想一想,是该悄悄地买,不让人知道,还是索性不买呢。
最后说一句,我不是卖保险的,家里没有一个人是,也不认识任何做保险中介的朋友,所以绝对不存在做广告之嫌。
最后再说一句,不能不说芝加哥公共台的那则广告非常成功。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2014年7月,芝加哥金融区爆出一桩血案,一位私企高管向老板连开两枪,随后饮弹自尽。芝城南部地区因帮派犯罪,常年火拼不断,但在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带,这样的事情还没发生过。
该老板是一位有常青藤名校学历和华尔街背景的成功商人,高管是个资深计算机专家及技术元老。事件的导火索是后者被原地降职,不像单纯的商务行为,据此很多人推测因他年近退休,可能被公司抛弃。尤其他并未滥杀无辜,显然只与老板有极深的个人恩怨。但老板家属提起民事诉讼时,则辩称一切源起高管的精神疾患。
世界太小,老板居然是我同区的邻居,孩子同学的爸爸,满街的红丝带也没挽回他的生命。高管同样抛下妻儿及一众亲朋,在人们无尽的唏嘘和遗憾中离世。
企业究竟是迫不得已还是卸磨杀驴,外人也许永远无法知晓。但我注意到一个独特的现象,不论是媒体的报道、邻里的议论,还是受害人家属的声明,都不称高管为凶手,而强调是老板多年的搭档和密友,因工作发生严重分歧,以至精神崩溃走上极端。换句话说是高管的自杀倾向导致悲剧的发生,而不是恶意伤人,再畏罪自杀。
学校的信息通报和心理辅导也是相同的说法,我只好照葫芦画瓢,给孩子们这样解释。尽管我已经说英语比汉语多,吃中餐比西餐少,想绕明白其中的逻辑仍要使劲扑棱这颗中国脑袋。不过最后我想通了,的确更像自杀,只不过我小时候接触的关于“自杀”的概念是另外的样子。
自杀最早对我来说是件有积极意思的事情。不是我小小年纪活腻歪了,而是事关正义。先有八女投江,后有鬼子剖腹,英雄流芳百世,敌人罪有应得,无疑都是好的。当然,这些都是从电影和中得来的,我真正见识到有人自杀,是上小学三年级时。
与如今的高楼林立不同,早年家乡的民居大都为连体平房,因而形成许多胡同和大院。我家住的胡同很小,而东邻是个大院子,我总去那边玩。院里有一家有四个儿子,别名四大金刚,但大的都插队当兵去了,只有最小的小四在。他长得有棱有角,五官周正,十五六岁已经比成年人还高大。但跟同龄人最不同的是,他不用去上学,乍听起来非常奇怪。
那时我们尽管吃喝不愁,美中不足的是主食以面粉为主,大米极度缺乏。解决办法是去一家饭店点个炒菜,然后就能捎带几份米饭。毕竟是紧俏品因此需要排队,父母上班,奶奶看家,哥哥好静,任务就落到喜欢疯跑的我头上。于是我就在一片酒令划拳和烟雾缭绕中,眼巴巴地盼着热腾腾的米饭快出锅。我常能遇见小四,显然他也肩负同样的使命,我们常常交流一下哪道菜好。
一个冬天的傍晚,我照例被派去买饭,当日不知为何不限量,人多极了,推来搡去把我挤出了队伍。万分焦急中,有人一把把我拽了回去,原来是小四大侠从天而降。买到加倍的米饭我很高兴,回家的路上还下起了暴雪,我叽叽呱呱地说,他微笑着听,雪地上趟出几行欢快的脚印。到家后,我奶奶拉过他冻僵的手要捂一捂,他说怕爸妈等急了,便匆匆消失在雪夜中。
事后奶奶跟人提起小四,我才得知他有种见不得人的病,俗称羊角风,发作起来翻白眼、吐白沫、满地扑棱。别人还建议不让我跟他打交道,以防万一被吓着。
从奶奶当时震惊的表情,我猜出了几分不详,更令人震惊的是,没几天就传来了小四上吊的噩耗。因为是横死,家人根本没办丧事,邻居们不让孩子靠近,说会被吊死鬼抓去。有的小孩很残忍,居然模仿着在脖子上绕根麻绳,还假装喘不上气,引得旁人哄堂大笑。我从未参与这种狂欢,也不愿相信小四死了,每次想到他,总有淡淡的悲伤如影相随。我不清楚是病痛还是歧视给了他最后一击,但从此知道放弃生命绝对不美。
后来大米不稀罕了,那家饭店也变成机械轰鸣的工地。我先去北京上了大学,积习未改又疯跑到美国。但生活在这里打了个转,与我的愿望背道而驰,又不能为己所掌控,我一度陷入了剧烈的不适中。我想起过小四,以及很多如雷贯耳的大家,比如老舍、周璇、海子,还有《魂断蓝桥》里的玛拉、《天龙八部》中的萧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所知以非常规方式离世的人中,有我唯一的伯父。他年轻时毕业于燕京大学,后来去了台湾,两岸开放后频繁往返,来弥补多年的乡愁。他对亲朋慷慨大方,对晚辈极尽关怀,富家小姐出身的伯母也全力支持,伉俪情深令人艳羡。伯父多次说过人活的不是年头,而是内容,在伯母不幸病逝、自己健康欠佳的情况下,因药物被代管,房中也没有披挂之物,他采取了一个最下策—从自家楼上一跃而下。
伯父一生乐观开朗,不差钱也并非病入膏肓,想得直到麻木,我才不得不承认,正是因为热爱生活,他才不愿苟且于此。残酷之处还在于,即使最亲的人也没能以更好一些的方式成全他。
世间从来不缺少悲剧,无独有偶,几年后,又一个相识的生命自行消逝了。他是来自东南亚的一位华裔博士生,我好朋友先生的师弟。小伙子相貌俊朗,性情温和,会讲熟练的中文,而且非常绅士。我和好友都遗憾没有妹妹,否则一定会设法把他弄成妹夫。
他所学的金融专业难度极大,合格的候选人本来就不多,顶不下来拿硕士走人的也时有耳闻。由于认为他的论文中个别数据有待商榷,导师希望他延期毕业,多做一年。这种情况尽管不太理想但并非罕见,他却选择在感恩节当日服下安眠药,又吸入有毒气体,表达了必死的决心。他没写遗书,但给房东留下了一封道歉信,以及三个月的房租。
好朋友的先生痛心疾首,自责对师弟关心不够。我和好友更觉得窒息,除了痛惜他的年轻,还因为我们说着相同的母语,有种心理上的亲近感。如果他能吐露一下感受,我们会陪着他难过,帮他找医生开药,做他爱吃的中餐,并现身说法如我等非名校博士者不是还无耻地活着,可见学位远没生命值钱。可惜我们没得到机会,而是让挫败、无助、抑郁、羞耻等夺走了他。
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我对这样的人充满同情。可以说他们不负责任,但每人的境况不尽相同,情感、职业、家庭、经济、健康、精神、环境等重压,有时会超出个人所能承受的极限,令人生不如死,自杀便不乏为一种解脱。还有的人并不回避什么,只为追求尊严和精神家园,当对生无能为力的时候,就希望成为死的主宰。所以我既反对放弃生命,也觉得无权妄言。
这个话题太大,我也会自相矛盾。几年前,国内朋友的儿子来美国上高中,一次因病住院,接待家庭母亲哭着打来电话,让我快去。原来少年因为怕疼而拒绝插管,高呼着要去跳楼,搞得一众医护如临大敌。情急之下,我不得不用中文把他骂了一顿,反正只有我们两人懂。以他的年龄,完全应该理解治疗的意义,果然如传闻所言,现在的某些年轻人因一点小事就想自杀,谈何错综的成人世界呢。这也说明培养孩子应对逆境、保持心态健康的能力是多么重要。
当然自杀是人类杜绝不了的,人们能做到的只能是尽量减少。因此作为常规预防手段,对生活遭受巨变的人,周围的人要密切关注,亲情友情和医药多管齐下,至少可以避免冲动性自杀。长期预防的意义更大,有专业人士在研究这个领域,可惜因为问题的复杂性,完全有效的方法尚不存在。
据谷歌转载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于2013~2014年的资料,每10万人口的自杀比例里,中国紧随韩国和印度以近13人名列第三。而在美国,自杀总人数在2009年以36000例跻身国民第十位死亡原因,而各种未遂的则更无从统计。
这是一组让人唏嘘的数字。人生来不易,除了罹患绝症其实这属于安乐死的范畴,我都不主张走这一步棋。因为不论对于哪种困境,自杀都是用一种永久的办法解决一个暂时的问题。引用江湖上的一句戏言,我们都会死很久,急什么呢?向死而生就好。
一年一度的万圣节马上又来临了,金黄、橘红和血色的秋叶将碧蓝的天空渲染得异常美丽,家家户户都挂出了黑猫、蛛网、骷髅墓碑。置身在鬼魅环绕的氛围,我暗想,如果可以,真的希望逝去的人们可以魂归故里,能与他们曾经来过的世界、被抛下的亲朋再次小聚。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圣诞前某晚去超市购物,因为过节的缘故吧,本来是平时人很少的时段,现在收银台前居然排起长队。等候的闲暇,我不经意间扫过旁边的货架,一对硕大熟悉的屁股蛋映入眼帘。那是一本娱乐杂志的封面,尽管我对明星八卦不感兴趣,也知之甚少,但屁股的主人却是个例外。她如此强迫性地进入我的视野,铺天盖地,想错过她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她就是美国娱乐圈名媛,金·卡戴珊。
说起娱乐圈,大家自然会想到唱歌、跳舞、演戏等,但这个来自加州、拥有夸张身体曲线的女人一项都不会,却在《福布斯》2015年全球年收入最高的文体名人中以5200万美元名列第33位,把很多大牌明星远远地甩在身后,绝对颠覆人们的常识。
她的成名源于美国网络电视台e!的一档系列节目《与卡戴珊同行》,作为女主角的她被称为史上最成功的真人秀明星。说来也是我有眼不识泰山,第一次见到她就不喜欢,尽管她阵仗十足,但矫揉造作得让人难受。渐渐地,她来势更猛,满世界充斥着她的绯闻,我对她的厌烦加一个更字,但对人家吸金的本领又难免有点酸不溜秋。
探究金蹿红的原因,不能脱离她的家庭背景。先说她妈克里斯·詹纳。克里斯60多岁,欧洲移民后裔,出身普通,高中毕业后当过空姐,23岁嫁给律师兼商人罗伯特·卡戴珊,生有三女一男,后离异,与著名田径运动员布鲁斯·詹纳结婚,生有二女。于是这六个孩子成为这档真人秀的主要班底,她作为总策划,被称为成功的营销专家和商界女强人。
金的生父罗伯特是第三代亚美尼亚人,原是律师,后成功投身音乐产业,身家丰厚。罗伯特与橄榄球巨星辛普森是多年密友,还作为后者杀妻案梦之队辩护律师团的成员声名鹊起。金的继父布鲁斯是1976年奥运会男子十项全能冠军,退役后进入媒体,担任体育解说和名人访谈等节目,著书立说,身价同样不菲。
可见金是位名副其实的富家女。她有快乐的童年,上著名私校,生日派对在迈克尔·杰克逊的私人庄园举行,闺蜜是希尔顿家族的继承人帕里斯,教父是辛普森,十几岁就进入父亲的音乐公司。万千粉丝难得一睹芳容的文体明星,对她来说则是见怪不怪。好莱坞、比弗利山庄、财富、地位、时尚、奢华……注入这个女孩的每个细胞。
可惜她的才智实在有限,除了19岁就跟人私奔、出轨、离婚、频繁更换男友,在事业上并无太多建树。直到2007年底,布鲁斯作为好莱坞电视制作人,以卡戴珊和詹纳混合家庭的个人和职业生活为重点,出品了真人秀《与卡戴珊同行》,把继女和女儿们打造成了全美明星。
节目的内容就是穿着华丽的女人们把日常生活表现在镜头面前。开商店,拍写真,名车游艇,沙滩派对,恋爱结婚生子,吃喝拉撒,鸡零狗碎……总之寻常人家有的没的,一股脑儿推上台来。节目一炮走红,至今连做八年,成为e!台最盈利的品牌,也使卡戴珊们财源滚滚,名扬天下,其中以二闺女金最为成功。
金相貌平平,但她有强烈的出人头地的愿望。她以性爱录像为契机,以强大的美式自信和规模迥异的屁股做招牌,不错过任何场合凸显丰盈曲线,脸上时刻布满期待被人注意的急迫。世上袒胸之人常见,但秀臀的则罕有,仅此她便锁定大量观众。除了由于私生活混乱引得媒体竞相报道,她还故意把行踪透露给记者,将自己的一举一动曝光在镜头前,把自我炒作的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