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从司徒受伤的臂膀中流了下来,鲜艳的触目惊心。
司徒像是感觉不到疼痛,脸上的神情还是麻木。
谭诀紧抿着唇,眼底盖上了冷色,用力一掷,连城同剑鞘直冲笼内,穿透了猛虎的身体,插入了墙壁。
在众人的哗然声中,谭诀对惊慌不已,明显在心疼猛虎的奴隶主道:“他,我买了!”
第三十一章:司徒与谭诀
旭阳城里奴隶的价钱,谭诀并不清楚,但他也不想与眼里只有钱的奴隶主计较太多。
把连城从墙中拔出,费了谭诀不小的力气。
剑鞘脱离猛虎尸体的时候,腥臭的兽血四溅,飚得奴隶主满脸都是斑点大小的殷红。
奴隶主举起袖子正欲擦去脸上的污血,手在半空中停住,因为他想起了身上这件丝绸衣裳的贵重。他连忙放下手,转掏出一方灰不溜秋的布,将自己的脸上上下下擦个干净。
“小娃娃,你说你要买他?”奴隶主指着笼里半跪着的司徒,瞪着谭诀,语气轻蔑不善,手里粗长的鞭子蠢蠢欲动。
“没错,你出价。”谭诀扫了眼长鞭。
一般的鞭子用树藤,麻绳制成,但奴隶主手中的明显不是。
奴隶主见他年龄不大口气不小,眉宇间显露傲气,不免冷笑一声,心里的算盘飞快得打起来,粗略得出一个数字,报价时往这个数字上头加了整整三成。
司徒的身价被抬高到一个离谱的程度,旭阳城奴隶买卖交易的天价,惊得台下围观百姓均目瞪口呆。
依商人追求利益的本性可知,他不是不想卖司徒给谭诀。只是,若简简单单就直接卖了,实在太便宜占尽风头的谭诀。
奴隶主本以为喊出这个价格,能远远超出谭诀钱袋的最大承受。他还打算先讥讽没钱的谭诀一顿,随后再像是可怜他一般把价格降低三成再由他买,好好杀杀他威风。
可谁料,谭诀听了眼皮子都没动过一下,丢了满满一袋子的银两给奴隶主,道,“只多不少。”
那语气,似乎真是视金钱如粪土。
谭诀有钱吗当然不。但飘渺阁是江湖上衣食住行最奢侈的门派之一。
飘渺阁的玉宇琼楼辉煌精致,巧夺天工。建筑雕刻手法各异,密嵌着极品血玉,名贵的小件珠宝,凤凰飞天的图案栩栩如生。
这一切,都是因为飘渺阁背靠着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山。
而金山的主人恰好是全国首富。
靠着金山活到如今的谭诀自然不觉得司徒作为奴隶的身价高。
奴隶主捧着沉甸甸的银两,双手激动得开始哆嗦。
他做了这么多年缺德暴利的生意从没有一次比今天赚得多。
谭诀翻腕抖开连城的剑鞘,连城剑身华光凝聚。
挥剑破风,星芒一现,关司徒的笼子被砍去一半,奴隶主的袖袍与衣衫分离,飘到了连城的剑身上
昂贵精致的丝绸被谭诀拿来擦满是污血和内脏的剑鞘,擦干净后,将用过的袖袍扔在一旁,扬长而去。
走得背影甚是潇洒,成功镇住了在场所有的看客们与气急败坏的奴隶主 。
牢笼已毁,司徒无暇理会面前的断壁残垣。
他从木笼中出来,往谭诀离开的方向奔去。
起初,奴隶主见谭诀给钱后就走了,想耍滑扣下司徒,谁料鞭子还没甩向下,奴隶主的腹部就结结实实的挨了好几拳。
拳头的力道一拳更胜一拳,在奴隶主呕出血后,也未停手。
奴隶主胸骨碎裂的那一瞬间,似乎看到司徒在笑。
积攒了将近二十年的怨气,在从未有过的狠戾中释放。
*
谭诀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不需要任何理由。
他花整整一个钱袋的银两买下司徒,不过是意气用事。
谭诀不需要奴婢,也不需要随从,更不需要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男子同他一起回飘渺阁。
对于司徒的奴隶身份,并不在谭诀的介意范围之内。
当今皇帝余汇帝昏庸,外戚拔扈,百官相护,本姓皇族穷奢极欲。
帝权之争,有威胁者该除去固然没错,但百姓何辜?
无论是本朝的百姓,还是前朝的百姓,在处于极位的人眼里,都不过蝼蚁。
蝼蚁虽小,但成千上万,无论如何碾压,总有苟活之党。
连这点道理都不懂,谭诀倒很想看看,这天下还能姓余多久。
司徒循着谭诀身上的气味找到谭诀的时候,谭诀吓了一跳。
长年累月与兽同行,导致司徒也耳濡目染了许多野兽的特性,比如灵敏的嗅觉,比如生吃家禽带血的肉块,并且津津有味。
司徒耸了耸鼻子,舔允着骨排,仿佛在吃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骨排上带血丝的肉已经被吃的干干净净。
谭诀长身而立,俯视蹲在地上狼吞虎咽的司徒,垂着眼帘不知在想什么。
谭诀不愿坦诚自己有些同情司徒。
他转念思及飘渺阁。
飘渺阁里,大多是未出闺阁的貌美女子,司徒即使不谙人事,但也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再加上习性与野兽般相似,带他回去,必会造成阁内恐慌。
司徒的伤口凝固,不再向外涌血。他盯着谭诀,似乎在等着谭诀发出指示,眼神看不出忠诚,甚至看不出感情。
“笼头加身,铁鞭之下,再烈的野马,也总有驯服的一天。”谭诀想起曾经听某个人说过的这句话。
在这样不仁的政策下,前朝百姓已经自认卑下,奴性也随着之后愈发痛苦不堪的日子在骨子里生根发芽。
这是最可悲的现象,也是最普遍的想象。
或许,只有接受这种思想的洗脑,才能让自己的日子好过些。
“我买了你不假,但我没兴趣做你的主人。”谭诀背过身,双手抱剑交叉于胸前,语气冷淡,隐隐有些倨傲。见司徒不走,又补了一句,“你再不走,下场和那只畜生没有两样。”而且,不会有人替你不值。
谭诀的恫吓没能吓走司徒。
连城滑鞘而出,吹毛断发的剑刃抵上司徒的脖颈。
距离拉近,谭诀瞥见司徒脖颈上有一圈红印,应该是拆了铁项圈以后留下的。
只听“铮”得一声,连城回鞘,谭诀跃出几丈,对从鬼门关里走过一遭,愣在原地的司徒道一句,“你太弱了。”转身即走。
第三十二章:旅店那一夜
天气骤然恶劣,大雨滂沱,持续时间之长,出乎了店里伙计的预料。
旅店内外的水势差已相当骇人。
原本打算在旅店里吃顿饭稍事休息继续赶路的行人,或者原本仅仅只是路过,却不得不进来避雨的路人,挤在简陋狭小的旅店里,听着外边风雨雷鸣。
在漫长的雨季,旅店基本上不会有空余的客房。
这也是唯一能让旅店老板眉开眼笑的地方。
谭诀他们之前就订好了客房,自然不用担心晚上睡哪儿这个对于其他人而言异常严峻的问题。
司徒这一路尾随,也不是不眠不休,基本上谭诀他们夜宿在哪里,他就睡在几尺之外,以天为被,以地为席,凉风徐徐拂面,比蜷缩在阴暗潮湿的牢笼一角睡觉要舒服得多。
旅店里实在容纳了太多人,旅店老板搓着手,憨笑连连,与订了多间空房的客人们攀谈讨论着。
或许是段桐周身生人勿近的气场,谭诀对谁都爱理不理,旅店老板在这两个人面前,只有干笑,又被两人随身佩剑虽慑,都不敢粗声讲话,就没头没尾的重复了几句“吃好喝好,喝好吃好。”后,畏首畏尾的离开。
反观康宁蒙青箫,一看就是比较好说话的那种,容易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