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厢,三人来到隔壁,落座桌前。
窗外鸟叫连连,齐浔关窗杜绝一切声响,不再回座位,他双手环抱佩剑,腰腹挺直,向青衫男子扬眉注目。
张文君正端坐喝茶,被看得赧然,茶杯敲碰木桌,一脸坦然道:“那孩子伤势在我看来并不严重,再两天,我们成行即可。”
立于窗侧之人不置可否。
指腹摩挲茶杯,瓷质细腻,不大不小占掌心小半,张文君见他这般,笃定地开口:“我此回并非一时心软,那孩子年纪尚小,家人惨遭屠戮,暂且带他一程,伤好再另作打算。”
韩平左肘撑住桌子,左手支着头,张文君说完话,他即抬头放手,颇为认同地点头,“是啊,他年纪比我小,给他包扎伤口,这脉一测,武功还不如我,荒山野岭别说山匪,光是豺狼都能来分食他,舍他一人在这儿,确为不合适。”
张文君深知齐浔仍有顾虑,他们少时结识,发生那等事后,长他五岁的齐大哥,一夜之间仿佛长大二十岁,人越发沉稳寡言,全数责任揽于背上。
“齐大哥,今时不同往日,人都会成长,”他笑道:“我们去大域寻药,是为医人,而不是只为寻药,倘若见死不救,难道不算本末倒置吗?医馆并非乍始那般穷困难堪,已过多年,齐大哥你放心,这次,钱够!时间也充分!”语毕,他再度端起茶杯来抿茶。
齐浔一时哑然,额角一缕湿发滑落。
韩平抬眼瞥见,说:“浔哥早起去干嘛了?回来一头的汗。”他嘿嘿发笑,目光寻回张文君身上。
太阳六更天探头,蒸灼大地,某些人比之太阳还焦躁,五更天便跑出去。
以前就这般,总担心盘缠不足,自己偷偷跑去找活计,这次出去得早,不知道做了什么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张文君早上倒是朦胧中听见砍柴声,他低头又抿一口茶,隐有笑意。
鸟叫声蓦地响亮,窗户复开,齐浔背脊僵直,衣服粘连身上,似是观望窗外景色,但除却树叶飘摇,绿意滔天,也不见有何美景。
“公子,你别喝茶了,咱们还未吃早饭,走,我去叫小二上饭!”韩平肚子咕噜咕噜,原是饿了,想到有饭吃,他兀自笑起来,杏眼溢光。
张文君略沉吟,“多叫一份。”
韩平应声离去。
脸样大的碗,足足摆了四只,四只装满粥饭,中间盘子里一堆包子。张文君喜素,甚少食肉,大半包子都是素馅儿,他想到季归遥还饿着肚子,起身装起两个包子,另一手捧粥踱步走向隔壁。
铜镜里映出少年肿胀的脸,他轻触红肿,火辣辣烧得慌。夏日焦灼难耐,汗流浃背之感侵袭,他顿生悔意,脑海又想到甚么,立刻精神抖擞,悔意瞬失。
这时,门开又阖,张文君走入,对季归遥道:“吃饭。”
季归遥听他语气,寻思这人还生着气呢?自己又不是真的自杀,骗人玩儿而已。
却见他还记得带些吃食过来,算是关怀备至,季归遥笃定这人是软性子,好拿捏!
拿走他的铜镜,搀扶起他,张文君边将碗送至,边欲笑又止:“尧公子你脸上的伤很快便好,不必过于担心,先吃饭。”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季归遥接过瓷碗,察觉他神色缓和,耷拉一张小脸,求道:“公子……求公子原谅。”
“嗯?”张文君诧异。
这声疑问清且浅,倒叫季归遥险些咬破舌尖。
他忍痛,接着道:“我方才做事冲动,叨扰了公子,还请公子原谅,我也是一时情急……”
张文君心下了然,丧亲之痛,换谁都难以释怀。
“没关系,”他眸色浅薄,除了云般柔情涌动的笑意,倒映着季归遥的身影,“好好吃饭便是,好好吃饭才能恢复得更快,就是口味清淡,不知你可适应?”
“不介意不介意,咳咳咳,”少年大口喝粥,忽呛出泪花,“公子,称呼我阿尧就好,我家人都这么叫我。”红色蔓延至耳尖,他羞得不行。
青衫移动,遮住半边阳光,少顷,骄阳再次蹦跳跃出,张文君已侧坐床畔,他左手轻抚少年后背,问道:“阿尧家中可还有其余亲眷。”
阿遥,今日去哪里了,师傅在找你,你前些天刚被惩戒,怎地还不长记性?
闻得相似的声音,季归遥心猿意马,弯身彻底成了熟虾,他睁圆眼睛,懵懂诚挚,看向张文君。
“公子,我,其实还有一舅舅,他因公务繁忙,无法脱身,遂未行至幽州避暑,对不起……我又犯错了……我撒谎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季归遥惭愧,单手捧着瓷碗一脸失去胃口的模样,他一点点扯住那袭青衫的衣角,欲言又止。
眼前十五岁少年泫然欲泣,张文君只得大方道:“无妨,既如此,我们此行大域,倒是同路,将你送至登州。若你大仇得报,还记得我这个恩人就来长安永昌医馆找我。”
掌心一紧,因那暗探打听详细,季归遥早知他们要去大域,只是不曾想他这般轻易和一个陌生人说了。
人,有时候真是好拿捏。
他转向张文君,稍带喜色,“谢公子,这样我就很满足了。”心情有起色,就有胃口继续吃饭,遂仰面猛灌,一碗粥已进肚里。
“我还不知公子和另二位公子尊姓大名?”
“唔,年纪长你一岁一张娃娃脸的姓韩名平,总穿黑衣的姓齐名浔,”他浅色眼眸波动,道:“我叫张文君。”
宣纸多以白色为主,张文君五官不仅形似铺平的宣纸一样无甚特点,面上唇上也是少见红润,眼周藏青,颇显颓气,只身量笔挺,强行装作神思清明,倒不愿染得别人一身颓唐。
少年举起空碗,突然唤了一声:“君……公子,我想吃包子。”
两个包子递出,张文君挑眉,颇为意外,“为什么这么称呼?”
三下两除二解决完包子,季归遥仰头,密长的睫毛刷上刷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因为,公子气质绝佳,让我想到一句话,叫谦谦公子,温润如玉。”他一边回应,一边在那张宣纸般浅淡的脸上隐约勾勒出另一人的面庞,那方是真正的“谦谦公子”,真正的“温润如玉”。
季归遥曾有一块璞玉,石中敲出来时,就温润透彻,光感细腻,若找手艺精湛的匠人打磨一番,定称得上一块美玉,他以为这就是他毕生所见过最好的一块玉底子。
直至那日大雪纷扬,寒光漫山,温齐华拾级而上,玉白的脸蛋被白绒兜帽围住,空谷幽兰般的气息越来越近,他对季归遥莞尔一笑,左脸颊单旋一酒窝,“你就是,新来的师弟吗?”
胸前垂坠的玉,彻底失去光泽,每每回想,君子如兰,季归遥便将此玉一分为二,琢磨成两朵兰花,常年别一朵在腰间。
飞雪最惧骄阳,此后,季归遥对温齐华,从野狼变绵羊,总也不忍蛮横一句。
“玉?”张文君不免有些讶异道,人们常称他医者仁心,妙手回春,鲜有人说他像玉。
“我娘曾给我一块玉,料子很好,但都不及公子,公子气质绝佳,又救我于水火,是真君子!所以,我想称您为君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