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家伙,今天晚餐有著落了!」
在痛苦挣扎的同时,它听见一个十分爽朗的人类男性的声音,还有轻快的脚步声走进。
“不要啊,我不好吃啊,不要吃我!我一点肉都没有啊!吃了会有空虚感啊!”想著挣扎的更剧烈了,想要逃跑,可是受伤的翅膀一动不动,要跳走也拖不动。
「诶,好小一只?」同一个声音。
「啾、哔、啾!」 “混帐!你说谁小了?”它突然生气起来。
一个有异域面孔的猎人出现在它视线里,唐朝时中原有不少外国人,眼前的男子红发碧眼,轮廓深刻,并不是中国人。「唉,不是鸭子啊。」
听到这里,它简直快气炸了。
「哔哔哔哔——!」“鸭子!那种丑陋的牲畜!我长得这麽高贵优雅你把我看成鸭子!你这个混帐!而且你把我弄痛了!混帐!混帐!”
「真可怜,抱歉,一定很痛吧。」对方突然惭愧起来,温柔地把它捧了起来。
「居啾啾啾居哔哔哔!!」“放开我!混帐放开我!”被陌生人抓住它更用力的挣扎了。
「哈哈哈哈,你会怕痒啊,(“我才不是在怕痒呢!”)这样我没办法带你回家处理伤口啊,乖乖不要乱动喔。」猎人开朗的笑著替它做初步包扎後小心地放进袋子里。
「哔、哔、哔、哔!!」“我不要去你家!!”鸟儿的声音隔著袋子传了出来。
57。
银雀篇(三)
伤口处理好後,鸟儿被安置在放著柔软棉布的篮子里,把它捡回来的裴伊要它安静待著,固定时间给它吃果子。
说到裴伊这个人,它就火大,这家伙简直是个白痴,还给自己乱取名字??
第一天裴伊就对它打量了许久说:「真是漂亮啊,比其他东西都漂亮呢。」
废——话!说这什麽废话,在世界第一美景面前还不跪下膜拜,像你这种荒郊野外的低等贱民连赞美也做不好,我可是远近驰名的珍禽,连大唐帝国的皇子都管不动的高贵生物!
如此高火气的想著,一不小心伤口又疼了起来,只好勉力平抚情绪安分休息。
「有好一段时间要相处了呢,总不能只叫『你』吧,取个小名吧,叫什麽好呢?」裴伊说著说著作出沈思貌,鸟儿心想不妙,拜托求求你这品味低级的粗野人不要帮我取名字——「用鸟儿的叫声取呢?」
「咕。」它发出严重鄙视的一声表示驳回。
「是吗?我也觉得这样蛮没创意的,那就叫霍华吧。」裴伊敲了一下手表示定案。
「哔?!哔哔哔哔哔哔!」鸟儿激动的摇头,不顾疼痛乱挥翅膀,开玩笑,哪有这麽随随便便就决定了?这什麽野蛮名字?要也取点中原风格的有品味的名字啊!像伏羲或姬旦之类的不是比较好吗?
「哈哈,你也觉得很适合吗,真是太好了,看著你脑中第一个浮现的就是这个名字呢,很可爱吧?」裴伊摸摸它的头开朗地笑,明显对自己的取名天分非常满意。
一点都不适合,你这个愚蠢的人类!
「好了不要太兴奋了,霍华,我去找些你可以吃的东西,不要乱动罗,很伤身体的。」
「咕??」你最好出去跌下山崖什麽的不要再回来了,要不把那脑子撞聪明点再回来!等到又可以飞的时候马上离开这里,被强行改名的银铃儿想。
不过裴伊带回来的东西都很好吃,睡觉的地方也舒服,勉勉强强过得去啦,它想,逐渐一日过一日,它发觉这个小屋里根本就只有猎人自己的足迹,不像宫廷阉人侍女的一大堆走来走去,这几天完全没有其他人出现,看来是独居的样子。
也没什麽事可以做,只好观察这个视线里唯一的动物打发时间。
有时候裴伊回屋子时身上有血腥味(它很不喜欢那味道,觉得很臭),但没见过他把动物尸体带进屋子,只有处理过的肉乾和皮毛才会,对於这点银铃、该叫它霍华了,倒是心存感激,它可不要血淋淋的野雉尸体出现在眼前。
殊不知,猎人担心吓到受伤的雀鸟,把处理猎物的场所改到屋外去了。
裴伊也吃果子,有时候就和它吃同一颗,他咬一口,拨下一块喂鸟儿。不知为何没有厌恶的感觉,可能第一次出现不对自己感到敬畏的家伙,兴趣被勾起了,再者,从来没人胆敢和自己共食,说实在,一起吃饭是件很不错的事,会有种温暖的感觉。
所谓家人般的温馨,第一次感受到。
伤口稍微愈合後,霍华开始在屋里做短暂的飞行练习,裴伊会在一边喝著去山下市集换来的酒笑著看它动作。一开始它觉得被人盯著有点古怪,总想要躲开对方视线,不过这麽小又空盪盪一个空间实在没什麽地方可以躲藏,後来它放开了,伤势也好多,就在屋子里到处乱飞。
「真羡慕你啊,」裴伊总是笑著说(印象中他总是一脸开心的样子,果然笨蛋就是笨蛋),「过一阵子就能离开了呢。」
霍华听到他说这句,突然降落在工作台上,灵动的黑色眼睛盯著他。对了,它只是来疗伤的,好了以後就飞走,继续过著无忧无虑的自由生活。
「又要回到一个人的日子了,」说著,开朗的家伙难得微笑里多了一分惆怅,「不过,你能自由的飞来飞去,一定很开心吧。」他讲著躺到床上闭上眼睛,似乎正为鸟儿感到幸福。
霍华有种矛盾的心情,不过,自由比起一切是最重要的吧。
伤势完全好了後,在裴伊的目送下它飞远了。
久违的广阔天空,它在半空中打转了几下,享受许久未有的快感,却无法感到彻底的痛快。心里有芥蒂。
它停在树上小憩,思考。它往前看了看辽阔的前方,回头往後,那小屋已经在快要看不见的地方。
它蹲距枝头许久,心一横,振翅向前继续飞行,然後又停了下来。
真是可耻!它斥责自己,返身往回去小屋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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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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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阅读!)
那个男人啊,是在我最消沈的时候出现的,突然一声不响的出现在我家里,一声「圣诞快乐!」吓得我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谁啊你!」我对他大吼,那是一名气质斯文的黑发男性,长得非常清丽俊逸。「你是怎麽进来的?」
「哦,这麽大呼小叫的真是有元气呢,你就是霍华的小情人吗,嗯,原来如此,果真长得跟名闻一时的克里斯多夫殿下一模一样呢,我说啊??」他没理会我的话迳自劈哩啪啦说起自己的话。
「你是谁?」虽然还有戒心,但听他提起熟悉的名字,比起把他撵走,我更想知道他是否明白什麽。
「对了,你不知道我是谁,」对方温文有礼的鞠了个躬,「我是路西法,很荣幸和你见面,戴维先生。」
「路——」真的有路西法!还有形体啊!我正震惊的时候,另一个声音又冒了出来。
「霍华的情人?我要把他宰了、让我把他宰了,老头!」一个有运动员般健美体态的家伙凭空出现在路西法身边。
搞、搞什麽啊啊!终於出现幻觉了吗?我!
「我说过不能叫我老头了,御仔,还有,你来干嘛?」温和地说,但是眼底闪过一丝暗光。
「霍华的情人该死该死啦!」那家伙大叫著要冲过来被路西法只手挡住。
「麻烦死了,乖乖回去待著别再跑出来了。」没看清他们两个之间的动作,大个子的家伙就这样消失了,跟他出现时一样突然(那瞬间好像听到有渐远的声音大叫:「死老变态!——」)。
「好了,刚刚说到哪里?」自称路西法的男子再度堆满笑容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