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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1 / 2)

>他们到底是结婚了,真是感激老天的垂怜。算来他们都是服务业的一员,食欲和性欲本就是分不了家的。天作之合。

“天作之合”。是二哥写的横批,贴在我们家门口,很久都没有人去撕。大门左右的“喜鹊喜期传喜讯,新燕新春闹新房”倒是几天后就被风刮跑了,没有横批贴得牢靠。

死得其所2

婚礼上来了很多形形色色的婊子,那时候花花还没有离开我,我搂着她在酒席上坐定,对她们评头论足。她艳羡的目光游离在婊子们的衣服和鞋子上,她说她自己简直上不了台面。

她刚打完一次胎,乳房肿胀得很,索性不戴乳罩,任它们自生自灭。有时候她要我去吸那流出来的乳汁,我不肯。

她就说:“本来是你儿子吸的,你不是不要他吗?现在你得代替他来吸,这是你们爷儿俩的责任。懂吗?责任?责任感?”

三姐喝得烂醉,拽着婚纱跑了好几趟厕所。三姐夫的小脸通红,还泛着亮光,说话也语无伦次。看得出来,他们都高兴,喝得高兴,醉得也高兴。

你猜,我见到了谁?人妖啊。那畜生也来喝喜酒了。明显她是老了,头发都留到披肩了,网吧早不开了,居然也嫁了男人。她只字不提你,但我们之间除了你真的没有别的话题,于是我们相互笑几下,各自喝各自的酒,吃自己的菜。

曲终人散之时,人妖和我握了握手,她夸花花漂亮,问我何时结婚。

我说:“穷,没钱。”

她摇着头,想说什么,又摇着头。她望了望酒店的大壁画,踩着高跟鞋离开。那壁画上是一大片的柳树林,绿得不可开交,枝枝蔓蔓分也分不开。

我说:“花花,我的心肝,我想到那壁画下撒泡尿。”

花花一皮包砸过来,毫不留情。

死得其所3

你不能够相信,我们都活得很好。我自己也不能够相信,我们都活得很好。

在你离开的第三年,你仅仅离开三年,你看,我们都把你遗忘了。

遗忘刚开始的时候是刻意的,告诫自己要遗忘你,还有那段有你参与的年少往事。慢慢,遗忘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不再需要提醒。

把回忆放进回收站,把回收站清空。残存的记忆被现实的浪头冲刷着,那沙丘终会崩塌。

谁真的能时刻想念谁呢?吃饭时想念,撒尿时想念,拉屎时想念,睡觉前想念,睡梦里想念,梦醒后想念;和一个人说情话时想另一个人,和一个人做爱时想另一个人。这样的想念难度太大,没有谁能做到。

记忆是虚空的,和爱情同质。

我不敢说“我想你”,更不敢说“我爱你”,只在非说不可的时候张口,比如很想把哪个女人哄上床了,比如我寂寞了。

是的,我会寂寞的。女人的呻吟,激情的缠绵,淋漓的倾泻,瞬间的快意,它们是排解寂寞最好的武器。

人生太长了,要我怎么来打发?

死得其所4

他们给自己规定了人生目标,30岁之前有房有车,之后有妻有子。多年后,世界上又多了一批庸碌的男人,各自开着私家车,各自解决着妻子和情妇的问题,各自教育子女,各自补肾壮阳,各自年老。

都想和父辈们过得不同,这路走到头,风景却亘古不变。

我有房子,民生巷的五间平房我总能占有一两间;我有车子,路途近的话,我骑自行车,远的话,我挤公交车,手头宽点时,我能打个的士;我有妻子,和我睡觉的女人都求我叫她们“老婆”,我们肌肤相亲,颠銮倒凤;我有儿子,他们以血块血水的状态被扼杀在医院里。

我离30岁远着呢,可是我什么都有。除了钱,我什么都有。

他们笑我穷开心,穷疯了。

我请他们喝酒,我最穷,还要做东。找不出什么理由来请客,就说想喝酒。

柳斋,他们谁都不记得那天是你的生日。

记得女人的三围比记得女人的生日要实用、实惠。

满地的啤酒瓶和烟头,我们开始胡言乱语。有个家伙发誓这辈子要睡足365个处女,以求得道成仙。

我问他:“要是凑不够数,你大约连你亲生女儿都不放过吧?”

他说:“怎么也得先考虑你们的女儿啊,我老婆说不准生的是儿子。”

有好几人拍着桌子:“那你老婆千万要生儿子,不然我们能轮奸了你女儿!”

这帮狐朋狗友,我相识多年了。物以类聚,一个比一个人渣。他们也都是你的朋友,不排除有好几个和你上过床。

柳斋,他们都忘了你了!我们都要忘了你了!

我提醒着:“那个贱货,柳斋———”

他们的脸先木了木,随即有点不悦,然后暗淡下去。

我重复着:“柳斋,死了的那个。呵呵,今天是她生日,22岁了!”

你已经是不需要生日的鬼啦,生日是给活着的人盘点年龄的。你有忌日,很公平。

他们说:“你倒是记得她的生日,难道你也喜欢过她?”

我后悔不该提你,我肯定是醉了。

死得其所5

我经常去医院,在我爸住院期间。他是肝癌晚期,喝劣质酒喝的。他没病的时候,几个孩子都不放他在眼里,当他还是那个固执的残疾老头子。他一病,孩子们忽然意识到,老头子是真的老得差不多了,他身上的零件都老化了,连神态都安详了。大家凑钱给他看病,没有表现出作为癌症病人家属的那种无奈,我妈也很坦然。

兄弟姐妹们坐下来了,围着张方桌,大哥拿着计算器按得直响,计算这个星期的医药费四人该怎么平摊。他是老大,他提出要多付一些。那当老二的也不肯落后,老三紧随其上,就只有当老小的我,我没有本事赶他们的趟,我不做声。

他们说:“让老头子多活几天吧。”

那家医院,你妈以前当院长那一家,没有什么变化。我在病房里守着我爸,他吵嚷着要喝酒,说不喝就没得喝了。他说治病要花那么多钱,钱大可用来买几瓶茅台给他过个瘾,他要回家去。护士小姐笑他风趣幽默,他也笑起来。

他生病之后反而开朗健谈了,还能和病友们说说自己的经历;“拖拉机”就常常被他挂在嘴边,他到了这个时候,最恨的还是拖拉机。甚至他把自己的被子掀开,露出那半截左腿给病友们看,换来声声怜惜,他自己倒是连说“习惯”了、“无所谓”之类的话,人家又赞他“身残志不残”,他又笑。

他死在清明节的前一天,出殡那天刚好就是这个“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日子。就在前几天,大哥和二哥还在争执,抢着要卖个肾给老头子治病。

我说:“要么三兄弟都卖好了,说不定还能‘感动中国’。”

还没找到买家呢,他就死了。

我们没有断魂的感觉,跪到断腿,还要睁着肿胀的泪眼给人家作答谢礼。一个花圈没有扎结实,散落了满地的菊花。菊花,这样的节日里,我是应该给你送一束的。

死得其所6

柳斋,柳斋,你喜欢菊花吗?你配得上它的高洁吗?

你今年22岁了。

十几岁的时候你常称那些20出头的女人为“老女人”。我说你也会老的,除非你死在20岁之前。

我不是咒你,你却那么争气被我咒到,真就活不过20岁。

你说有很多女人老了就是完结篇了,而你老了才刚写成个开篇,你的故事很长很精彩。

这个故事你没有把它写完,换我来给你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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