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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2 / 2)

我很想好好写你,把你美化成女神,圣母玛利亚那样的女神,她永远是处女,她不食人间烟火,不排泄屎尿。我要写你的眼神,写你仰头看我或者你低头沉思的样子,千娇百媚。写你的五官,写你的身体,把你塑造得倾国倾城。

是的,我要来歌颂你。

可柳斋,我欺骗别人容易,我却欺骗不了自己。我唾弃了你这么多年,我习惯了。

柳斋,我一直在等待些什么,我形容不出那是些什么。可是你能懂得。也许是一种对命运的自主,我们都不想身不由己下去,是不是?

死,就是你的自主。你控制不了局面,惟一能控制的是自己的呼吸。那么决绝,从15楼跃下去,追求粉身碎骨的结局。你比我坚强。谁说自杀的人是懦弱的,自杀者是强悍地在维护最终的尊严和体面。

你死得好!

死得其所7

这一年,我以为我可以娶到花花,在她向我说出她的身世以及她和你的关系后,我更觉得应该娶她。无关爱情,却是为抚平内心里深藏着的对你的歉疚。这一年,我所有的希望成了泡影,我始终都是民生巷的一条孤单野狗。失去花花后,我提起了笔,对着张白纸却无从下手。

可是我明白,我有话要说,是些只能对你说的话。

我在白纸上写下的第一个词语是“俯仰之间”,仓促而来仓促而去的时光终于一发不可收拾地倾诉在了白纸上。

我竟然也能静下心来写点什么了。我对自己说:“这是写给柳斋的,只写给柳斋的。”

胭脂非福1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开始呕吐。没有理由,我肠胃向来很好。稿纸乱摊在桌子上,笔用坏了五六根,烟头扔了一地。半碗没有吃完的面条,咬了一口的荷包蛋。胃痉挛着,额头上冒着冷汗。

二哥来家里看我妈,翻阅了我的文字。我妈说他流了泪水,一行行的,模糊了他的眼镜片。但他什么都不说。第二天,他给我搬来一台旧电脑。

我终于不再手写。

我妈说我坐在电脑面前的样子,让她想到多年以前的二哥。

她说:“完了,真的完了。”

电脑经常隔一个或半个小时就死机,我打一行字就保存一次,怕丢失我的文字。没有多余的钱去装宽带,电脑的功用只有打字。字,一个个的,从我心底跑出来,借着双手的敲打,落在显示屏上。

我是不善言辞的人,表达能力也很糟糕。可是你的故事,我要把它写完。说不明白写下来的目的,也许是害怕忘记。拼命要忘记你,拼命又要记得你。柳斋,我的悲哀就在这里。

已经包藏不住对你的想念了,在失去花花之后。我一手摧毁你对爱情的幻想,她一手摧毁我对婚姻的幻想。她是你的影子。

夏天来了,2005年的夏天。动荡的半年过去,三姐嫁了,我爸死了,花花也嫁了。再过些日子,便是你的忌日。不知怎的,我竟然真的有尘埃落定的感觉。

去跑广告,拜访的客户是已经开了服装城的人妖,她的老公粗犷得很,几口就吸完一根烟。人妖给我面子,和我签定了协议。我松口气,和他们说再见。

人妖跑来追我,那样消瘦的女人,仿佛是飘着的魂魄。我站定,她喘着气,一头撞到我怀里。我自是吓了一跳,她匆忙地躲开,连声道歉,她的脸居然红了。

我笑着:“我说,很好,妖姐终于像女人啦!”

她不自然地笑着,声音压得细细的:“有包东西,你要吗?是———是柳斋的东西。我留着已经多余,你———收了它!”

我说:“扔了,扔了,扔了吧。”

她转身说:“好,扔了。”

她又说:“知道吗?柳斋死之前给我打过电话,嘱托我为她做点事情。而我,你看,死痞子,我做不到。你这个死痞子!”

胭脂非福2

你跟踪我,在一个小吃店门口朝我笑。

我冲你摆手:“走,走。”你不,你偏不。你走进来,要了瓶啤酒在自饮自斟。这是我混熟了的一家小吃店,常带着朋友一起来,让他们买单,顺便蹭他们的烟抽。

你就这样穿着一件吊带衫,一条牛仔短裤,踏着双长筒靴冲进来。你明明已经看到了我,还左顾右盼,轻佻地像是来找客源的婊子。他们吹了口哨,眼神在你身上扫来扫去,你抛了媚眼来鼓励他们。他们笑话我,说我艳福不浅。然后招呼你一起喝酒。

你晃着酒瓶,像一个最职业的舞女,妖娆万端地移着脚步。只是背景是在简陋的小吃店,这里的男人要么平庸,要么下作。很显然,我和我的朋友们属于后者。

紧挨着我,你不要脸皮地坐下来。你说:“今天老娘请客。”

你对着啤酒瓶口,大大地灌了几口酒。他们给你掌声,说你女中豪杰,巾帼英雄,不让须眉。然后他们开始拼命要东西吃,你迅速和他们打成一片。

你骄傲地看着我,我说:“不错啊,你终于深入敌人内部了。”

那个晚上,除了我,你们都喝醉了。个个醉言醉语,东倒西歪,在小吃店闹事,和隔壁桌的几个混混打架。你脱了靴子去砸他们的脑袋,把袜子扔到我脸上,你要我先替你保管着。

这个时候过来一帮人,为首的那个女人揪住你的头发,呵斥着:“闹什么闹,哪里来的骚货?”

你直勾勾看着她,她渐渐手软,揪头发变成摸头发,她温柔万般地说:“小骚货,你真是个漂亮的好孩子。”

她就是人妖。

胭脂非福3

人妖早没有了以前呼风唤雨的本事,成了一个很平常的妇人。

她和我约在这家小吃店,把你留下的东西交给我。

我们一起想着你生前的种种,她说:“物是人非啊。”

我没有听清楚,她再说:“这个店和我们初次见面那天几乎一样,而我们———”

她不愿意说下去了,喝着一杯白开水。她不喝酒,怕老公骂;不喝饮料,怕发胖。

她把一个手袋放到我面前,我认得出来,隔了几年,我仍然认得出来那是你喜爱的一只手袋,手工刺绣,绣满凤凰的一只黄色手袋。你穿着那件月白色旗袍的时候,就拎着这手袋,你说那叫复古风格。我戏谑你穿的像个女鬼,简直是“做古”风格。

而今,你真的做古了。

我打开它,心里发慌。毕竟这是你的遗物,我也无法断定你会留下些什么。把手伸进去,先摸出一个桃木盒子,里面装着胭脂;再拿出一个手掌大小的红色玩偶,是被你叫成“小抛”的天线宝宝。再无他物,这些东西居然是你最留恋的,最想交给我的。

不知道你死前为什么不来找我,然后把它们亲自拿给我。也许你觉得那样做有点唐突,也许你看到了我就没有勇气去死了。

我拎着手袋,和人妖告别,我说:“谢谢你。”

她说:“走吧,痞子。走,离开柳城,去你想去的地方。”

我耸着肩膀,表示没有地方可去。

她皱着眉头说:“柳城外面总还有别的天地,那么大的世界,你一个男人,怎么会无处可去?”

胭脂非福4

我的右手臂上有一道伤口,6厘米左右,呈淡红色。我尽量不穿短袖的衣服,可洗澡的时候自己仍然可以清晰的看到它。每个人多少都有些伤口,在身上,在心里,有的无法愈合,有的愈合了却又裂开,有的留下疤痕不会退却。

年少的我顽劣而乖戾,好强,好斗,要自尊,要面子。出生低微已经是我的疼痛,所以我不愿意和身份高贵的人来往。你出现了,我知道你出生在柳城的高干家庭,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你看不起别人,自以为是,爱慕虚荣,心高气傲。别人来笼络你,我偏不;别人羡慕你,我偏不;别人喜欢你,我偏不。我在躲避,把自己放进一个盒子里,拒绝和你接触。

而你,最见不得别人不理会你,你非要跨越一切来讨好我。后来,你爱上了我。你想尽办法博取我的爱,哪怕是我疏远你,辱骂你,打击你,你都努力往我的方向走来。直到你死,我始终都没有说过一句或者半句隐含着我喜欢你的话语。

我喜欢你吗?这也许是不需要回答的问题。

我心口有一道埋藏了许多年的伤痕,我明白的。手臂上那道淡红色的伤口总能唤醒我心里的这道伤口,它们让我疼痛不已。

那是我们高三最紧张的一段日子,离高考不过一个月了。我迷茫到看不清楚前面的路,你也一样。教室里忙碌的同学们,他们中有哪一个对未来有把握呢?大家用尽力气去挤那座独木桥,非要拼个你死我活。过了桥呢,真的过了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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