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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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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多数男人一样,这时候总要抽上一支烟,他们说是神仙烟。罗素说她也抽。我们仰面朝天地躺着,抽着烟,放松了刚刚过于紧张的肌肉。吐出的烟雾袅袅地在房间里游走,不时地变换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形状。

“能享受片刻的宁静只有在这时候——我是说做爱之后。”她把一条腿搭在我的身上,而她的头还枕着我的一只胳膊。我们就这么袒露着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活像两个初生的婴儿。做爱真的能让人变得纯粹。

“在床上,你特别男子汉。”罗素甜甜地说,甜得像情人节的巧克力。

“说实话,你会爱上我吗?”

“我已经爱上你了,傻瓜。”她欠身吻了吻我的额头,她挂着的项链同时也吻了我的锁骨。

“那么,也就是说,你不会很快地离开我了吧?”我跟罗素在一起,总被一种危机感笼罩着,这种感觉越快乐时越强烈。我觉得她太像一只野鸽子了,随时都会扑腾着翅膀飞走了,再也捉不住她了。她说过,她跟每个男人相爱都不会超过三四个月的。

“想什么了你,别在这时候说这些扫兴的话好不好。”罗素啪地拍了我一巴掌,一脸的娇嗔,而且是特迷人的那种。

“有了你,我就什么都不想了。”我再一次覆盖了她,她一边笑骂我流氓一边配合着我。很快,激情又熊熊燃起,像冲天的火焰,把我们的眼睛我们的脸孔和我们周身的皮肤都映得通红,此时,我们是通过皮肤来交谈的,皮肤在爱的时候也是会说话的。

罗素还是头一回在我这里留宿。冲了凉,穿了一件我的睡衣,很像梦游仙境的爱丽丝,挺有童话色彩。“你总色迷迷地盯着做什么,我饿了。”她撒着娇。我赶紧把克力架、果冻和酸奶什么的一股脑儿地给了她,摊了一桌子,她狼吞虎咽地吃着,还不忘让我张开嘴往里面丢一片薯条或一块饼干,然后问我好吃不好吃,我要说不好吃,她就装出生气的样子,撅起嘴巴来……

又看一会儿电视,我们才相拥睡去。她的手一直放在我的两腿之间,搞性骚扰。

半夜,我被噩梦惊醒过一回,腾地坐起来,睡眼惺忪的罗素问我怎么了,我就把做的梦讲给她听,她安慰我说:“提勒提勒耳朵,胡噜胡噜毛,我们的万喜良吓不着。”就像钱钟书的女儿常哄钱钟书那样似的,杨绛的书中就有这样的情节。

早晨,我们步行到书店去,只当是散步。一路上,罗素都是闷闷不乐,还有意识地跟我保持着一臂距离。我就纳闷,我就想问究竟谁得罪她了,她只顾低头走路,碰见地上有个石子或有个易拉罐就一脚踢开,踢得很远很远。“你知道你夜里讲梦话都说些什么吗?”她质问我。我懵懵懂懂地摇摇头:“不知道。”“你一直在喊甜妞的名字!”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二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2(1)

甜妞走后,仿佛石沉大海,再没了消息。三番两次给她打电话,总是关机或不在服务区,越是这样,我心里就越不踏实,忐忑。我以为忐忑是汉文字中最为象形的两个字。如果谁要问我找她有什么事,我还真说不上来,没事,确实没事,我就是想打个电话,就这么简单,简单得像数学课上老师让我们做的加减乘除计算题。

我也想到去甜妞家问问情况,可是,又怕甜妞不乐意。甜妞烦她的父母,她的父母也烦她,她的父母却不烦她的妹妹,因为她的妹妹是他们亲生的,而她则是她的母亲改嫁时带过来的。

碰见一个跟甜妞有几分相像的女孩儿,无论是在街上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总是让我的情绪有所波动,许多沉睡的记忆就会醒来。罗素肯定不知道这些,我也肯定不会让罗素知道这些。我完了,我觉得我越来越像他妈的的唐璜了。

“喂,构思什么故事呢?”罗素看我走神,就用胳膊肘捅捅我。她的脸色已经由阴转晴,明朗得像人间四月天,根本看不出刚才她还拿石子或易拉罐出气呢。我不得不承认,她有很好的心理调节功能,而且,好像她刚刚还补过妆。“快去吧,那边有位中学教师要跟你谈谈邵洵美。”

“好的,就来就来。”我离开我的那把晚清红木八仙椅,起身迎了过去,透着那么一股子生意人的热情和一见如故,心里却骂道:谈什么邵洵美,谈你个头!

中学教师说他很喜欢邵洵美的诗,喜欢他的彻底唯美。他说他的,给他个耳朵就是了,反正我对那个姓邵的没兴趣,倒是对他的那个美国太太充满了好奇:她跟邵洵美在上海生活了一段时间,回国后写了一本《我的中国丈夫》,居然挺畅销,以后再嫁了一个英国人,又写了一本《我的英国丈夫》,也挺畅销。我想,如果她要嫁给本·拉登,写一本《我的阿富汗丈夫》,一定会更畅销。

陪中学教师足足聊了两个钟头,他才买了两本书,似乎有点儿不划算,赔了,但并不妨碍我笑容满面地送他出门,笑容满面地与他道别,这也是职业道德之一种。罗素一脸坏笑地递给我一杯水,“渴了吧,喝水,说了这么多的话。”我指指刚出门的那位说,“该喝水的是他,不是我。”

“假如你是卖壮阳药的,保管用不着废这么多的话了。”罗素悄声说道。

我见店里的顾客挺多,想说的一句放肆的话就咽了下去。也许是因为周末,逛书店的人比平时踊跃,时时有人进来,也时时有人出去。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鹦鹉突然嚷嚷了这么一句,大伙都愣了,一个雅贼吓得丢下掖进袖管里的书,拔腿就跑。我看罗素开心的样子,知道是她背着我教给鹦鹉的,罗素说,“小家伙真聪明,我只驯了它一个礼拜,就会了。”罗素真没白费工夫,如今鹦鹉只要看见有人往怀里袖管里或裤兜里夹带书,就会说话。以后我们干脆管鹦鹉叫保安算了。

那天上午,汉奸打电话给我,说他的老板也就是叫池田的那个要来书店转转。来就来吧,又不是天皇陛下驾临,用不着铺红地毯夹道欢迎。腻味他,就把手机关掉了。我不否认,有时候我挺讨厌汉奸的,觉得他是在复制周佛海们的一段历史,结局必是悲剧。

池田倒是有涵养得多,很低调地笑着,是挂在嘴角若隐若现的那种。他已经不年轻了。汉奸介绍说,我是他的哥们儿,要什么书尽管说。我注意到汉奸的女朋友“小鸟依人”也跟在后面。池田背着手绕着书店转一遭,频频点头,用纯熟的汉语说,“很好,很有个性。”汉奸就冲我眨眨眼,似乎比我还得意。我却觉得池田身上的古龙水的味道太浓,闻多了,会跟古龙笔下的楚留香一样,鼻子不通气。

我发现池田对我书店里的小摆设甚至比对我书店里的书更有兴致:包括民国年间的贝雕屏风,民国年间的檀木茶几和民国年间的烤瓷台灯……即使要看看书,也不亲自动手去取,而是让汉奸给他拿,拿来的书他都要用嘴吹吹,唯恐上面粘有Sars病毒,特他妈的病态。

“听说您对现代中国小说颇有研究?”池田客气地问道。

“哪里,应该说我对现代中国小说的封面颇有研究。”我比池田更客气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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