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想也不想和她交换了电话,并且约彼此出来碰面聊天。
我和她第一次单独约会就让我大开眼界。我们约在嘉丽中心,见面聊些女生常聊的话题,彼此了解尝试交往。我们都并不是第一次约会就会把自己的全部告诉对方的人,但是这次却极为例外。
我们自然地谈起之前的教育背景,现在的工作生活,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奇怪的人。她家人在北京,她则从小在外国长大,现在回来中国工作。我们两个都是刚刚回来,都在北京没有太多朋友,对方的谈吐仪态,生活看法,都觉得顺眼亲近。
她极为繁忙,空下来就会回短信。后来,她对我说:“一会有人来,喜欢我的,你帮我看啦。”
然后这一来,就来了四个。四个全部是外国人,有在中国做模特的美国人,开经纪公司的美国人,穿着正式的英国人,以及一个不明来路的法国人。他们一个一个报到,而且熙茜毫不避嫌地把他们约在一起,我在沙发对面,看似礼貌地和每个人打招呼,实际却笑到肚痛。
整个晚上颇为有趣,四个人她轮换聊天,她和其中的一个聊,我和其中的一个人聊,剩下的两个男生,则自动组合为一组。然后过一阵子,九分钟约会一样的,大家换人。
第12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2)
“可以吗?你把他们约在一起,他们怎么想?”中间去洗手间的时候,我问。
“I don’t care,”她直直地回答,“我只是不在乎。”
我看着她年轻肆意的脸孔,笑笑没有言语。她身上,经常迸发出一种无畏的可爱天真,有时候会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以及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一个约会,约来四个男生。她完全不在乎对方怎么去看待评价自己,还有,也并不在乎对方的感受。非常任性,然而这任性仿佛也是她对我奇异吸引力的来源之一。
她是一个超级矛盾的组合。身上,一方面有着超乎年轻的心智和成熟,另外一面,又有着意想不到的具有极大蛊惑力的肆意天真。
后来亦慢慢知道,最初认识她的那次,她是刚回来北京,私人出来玩而已,根本不算公开社交。后来,她逐渐用公开身份,参加各种活动。
她背景其实不同于常人,家人是有超级背景权势的家族,她自己,也在北京的所谓上流权贵界有点名气。也开始见到她出席各种活动工作时候的状态,她自然地发光发亮,被众人簇拥,从整个人群中闪耀出来,照旧涂隆重而上翘的黑眼线,在相机菲林的闪亮中仪态镇定,从容微笑。
我们在有些公众场合并不过分亲昵,点头看看对方,然后自己做自己的事情。
平时社交语言都是英文,我们却是发中文短信,“你嘛哪?”她总是以这句话开头,然后碰面喝东西聊天。
我们聊天,无聊的港式茶餐厅,我们两个一直从下午两点坐到晚上十点,她一直不肯去一个晚宴,两个女生留在那里,天马行空对着一杯茶水讲话。
她不喜欢亚洲人,坐在对面一面说起最近遇到的这些外来人士,一面委屈得像个孩子,“都说我花心,其实我最专情,只是专的那个人,没人知道而已。”
“我想念小洲。8年,我不知道我还可以那样地去爱谁。”她说,“至于剩下的人,我完全不在乎。完全不在乎。”她的语气,这样的决然寂寞。
依旧没有Lim的任何消息。总是记得最后一次他打给我时候的声音。
那是在巴黎机场,我离开后,他也回去新加坡。
“我们还会回来吗?”电话里他的声音迷惘极了。
我那时候并不知道,我们从此,会完全不再见面。
北京的夏天,非常的炎热粗暴。我于是上午从不出门,把所有工作都安排到下午三点之后。开始大量和摄影师一起拍片子,经常去丽都的一个法国餐厅吃东西,之后会坐下来,喝杯东西。落地的玻璃窗深陷的沙发,路边卖彩色瓷器和古旧佛珠的的中年男子日日推着他的买卖路过,黄昏的空气清爽而温柔,很多鬼佬住在旁边的酒店,穿着旅游鞋,走走看看的样子。
老板是一个香港人阿荣和一个大连人。阿荣以前在香港做公务员,后来去美国工作,之后又过来北京,开了这个法国餐厅。
“北京还有很多机会。”他总是说。
大连已婚男人老赵爱上一个唱歌的女孩佳佳,于是离婚来到北京,开了这个餐厅。
东北女生佳佳短发,极其聪明,小小的脸庞小小的眼睛,眼睛随着话题转来转去,瘦小的身体也一动一动,有点男孩子的豪爽,经常会抱住某个男生的脖子,贴着身体和对方说话。
“苏珊啊,你真的单身吗?我帮你介绍。”她跳过来拍我的后背,大姐大一样地说。
第13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3)
去的次数多了,开始加入他们的小团体。熙茜和安妮有时候也会过来找我,一起坐在窗边说说笑笑,喝酒聊天,日子仿佛就这样过去了。
没有一宗友情是地久天长的,人们在你的生活里来去如流 —索菲娅·罗兰
万圣节快乐
这日子一天一天,像沙子漏过无辜的指缝,转眼我就在一片沙漠之后了。
离开巴黎的时候,我是那个抢先离场的姿势骄傲的任性女子,口头禅是:我一定不后悔——即使后悔,也不会让你知道。
上一场爱情,没有哭,没有求,遇到觉得自己难以应对的问题,一走了之。如今回看,姿态高贵下其实是一颗不负责任的心。
我对我的朋友说,永远不要去嘲笑那些,在爱情中哭了又哭,求了又求的人。心碎是痛一下,之后就是清清楚楚的狼藉一片,当事人不堪回首不肯回首,空中反而大大的两个字拼成 “解脱”。而遗憾是关节痛,每个湿风下雨的夜,都浮现出来让你不通则痛。
这个看似没有任何不同的周三的黄昏,门铃不可思议地响个不停,几乎从来没有访客的我,光着脚小心翼翼地从探视孔看是谁。
三四个外国的白人小孩子,都是六七岁的光景,头上戴着黑色魔鬼的面具,手上分别拎抱着一个南瓜雕刻成的灯笼和几个大的黑色纸袋,站在门口敲门,我突然意识到今天是万圣节。
两千多年前,欧洲的天主教会把11月1日定为“天下圣徒之日”(All Hallows Day)。“Hallow”即圣徒之意。传说自公元前五百年,居住在爱尔兰、苏格兰等地的凯尔特人(Celts)把这节日往前移了一天,即10月31日。他们认为该日是夏天正式结束的日子,也就是新年伊始,严酷的冬季开始的一天。那时人们相信,故人的亡魂会在这一天回到故居地在活人身上找寻生灵,借此再生,而且这是人在死后能获得再生的唯一希望。而活着的人则惧怕死魂来夺生,于是人们就在这一天熄掉炉火、烛光,让死魂无法找寻活人,又把自己打扮成妖魔鬼怪把死人之魂灵吓走。之后,他们又会把火种烛光重新燃起,开始新的一年的生活。这是巫婆的扫帚、黑猫、咒语……都会出现的日子,而门口的小孩子,则是不给糖果就捣乱(西方叫 Trick or treat)的在节日里扮精灵的小孩子。
这些小孩子应该和我住在一个社区,我打开冰箱,仿佛从鱼的嘴巴里觅食,最后从最深处找出一盒巧克力来。然后我突然想起来,这是我回来北京八个月的纪念日。
八个月的这一天,我头也不回地走进去时空隧道,好像是穿上一双高跟鞋就可以征服世界的麦当娜,从来不会为感情和男人烦恼。八个月后的这天,在这个昏暗的没有开窗帘的朝阳公园西门的小公寓里,我却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是空的。
在这个全部扮成鬼怪避免鬼怪入侵的日子,如果有什么亡魂要来入侵一具身体,我这具,应该是最容易的吧。我嘲讽地对自己讲,然后把唯一的一盒巧克力递到那个带头的棕色长发小女孩的手上。
她却垫起脚尖亲我的右脸颊。“Happy Halloween Day。 thank you。”声音异常的清脆甜美。
过去的这几个月,Lim仿佛就地蒸发,我拿着放大镜也丝毫找不到任何有关这个男子的痕迹,房子已经卖掉,法国、新加坡的电话不是被注销就是查无此人,我看着蓝色记事本上我记下来的一行行号码,看到眼睛发痛,这些数字全部变成蚂蚁。
第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