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点头:“怕,怕个屁!”又是放肆的笑。
'4、瞳孔深处就是天堂 '
大迪厅里的女孩果真一个比一个穿得少,歌手掏出支大麻烟吸了一口,给大可,他不要。
“别这么严肃,拜托,生命多美好,美酒,女孩,大麻烟,摇头丸,多他妈刺激。想找我签名吗?我练过,写得可漂亮了,演艺圈就这规矩,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哈哈哈。”
“似乎连你的名字都不太想知道。”大可摇头。
“我的真名叫什么来着?我也忘了。”歌手把烟深吸进肺里,望着天花板发呆,大可突然觉得他并不讨厌,只是疯狂。
“怎么想到带枪的?”
歌手歪头看他,醉眼惺忪,然后把食指顶住太阳穴,问道:“Are you talking to me?men。 Are you talking to me?”
大可点点头。这也许是20世纪最经典的电影对白。罗伯特·;德尼罗总是对着镜中的自己说这句话。
“喜欢《出租车司机》这部片子?”大可问。
歌手伸出三个指头:“30遍,看了30遍,记得在大学时第一次看完后,我走在大街上,眼睛是直的,路估计是横着走。忽然意识到在自己内心深处压抑着如此强烈的暴力倾向,看自己不顺眼,看谁都不顺眼,真想拿起枪把这个狗屁世界打出个大窟窿,砰砰砰,都什么玩意儿。”他拿起瓶子猛灌一口,抹了抹嘴,“读书时迷摇滚,鲍勃·;迪伦,吉姆莫里森,涅槃;,平克·;弗洛伊德,而其他同学成天只懂得港台歌曲。曾经在学校办过演唱会,被学生科禁止,还记了大过,说什么意识不良。一句意识不良就记大过,一如用左手写字的孩子一定要被纠正过来,这是个什么样的教育体制?迟早有一天我得把那个学生科主任给揍一顿。可现在看看我,也在唱流行歌曲,动不动还得亮出个迷人的微笑,说是健康向上的形象,是青春偶像。不停地走穴,一首歌翻来覆去唱一千遍,拍什么乱七八糟的广告,诸如红葡萄酒之类,公司说是争取出镜率,我他妈烦透了,懂我意思吗?”
点头。
歌手又道:“迟早有一天,我要把这世界打个大窟窿,然后在自己的脑袋上也打个大窟窿。”他醉醺醺地道,然后他开始述说自己的初恋,是如何如何的深爱着一个女孩,同时间又如何如何地勾引其他女性,后来女孩气走了,出国留学了,他又是如何如何地后悔不已。
“听上去像赚女人眼泪的三流言情小说。”
“没错。还有更俗套的,去年她回国了,给我打了电话,我飞奔到机场去见她,只远远地看了她一眼我就走了,因我发现自己犯了个错误,那个她只活在我的记忆里,这还不是最俗的,最俗的是,居然又发现了个长得很像她的女孩,猜猜是谁?”
“江薇?”
“Bingo!猜对了,怎么样?够俗吧?”
“少打她主意!”
“我一定会打的,本来晚上就想把她骗回家,可她不喜欢我,因为一晚上她都在说你。你有什么好的值得她这么喜欢?真搞不懂。”
“真的?”
“真的。”歌手又喝了口酒,“好姑娘,我喜欢她。”
大可过了很久后说:“我也喜欢。”
“这就对了,去追她呀!再不抓紧就来不及了。”
“什么来不及?”
歌手耸耸肩:“我哪里知道,人世间的事没个准儿。比如我,就是个威胁。”
二人后来好像又喝了很多酒,想了什么说了什么怎么回的旅馆全然忘记。
房间里,江薇、菲菲依然在睡。大可静静打量他们的睡容,有那么10几分钟,他被一种宁静的氛围包住。江薇没脱鞋,他小心地替她脱了,第一次发现她的脚如此修长美丽,足弓处划出一道柔和曲线,肌肤洁白如脂,隐隐可见下面的血管和血液的流动。他张开手指量了量,约25公分。他愣愣地望着这脚出神,女人的脚是不设防的,在夜深处透着美丽的奥秘,他轻轻地吻了一下,用毛毯把江薇的脚盖住,然后晃晃悠悠地走向壁橱。
困了。从壁橱里抱出床棉被,铺在地上倒头便睡。
清晨,也许是清晨。
光悄悄地洒进屋里。他隐约觉得额角受伤处被一根指头轻轻抚摸。他动了一下身体,那根指头就像受惊吓的寄居蟹般缩回壳里。一切回复平静。
睁眼,见江薇侧卧在床上还未醒,起身看菲菲,也睡意正浓。随即又躺下,只觉头昏得不行,假装合上眼约莫三分钟,突然睁开,立刻看到一双清澈如潭水般的眼睛正注视着他,从那黑色的瞳仁里,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眼睛没料到他会有此突然动作,来不及合眼假睡,只好睁着,与他四目相对。
能在清晨醒来的第一眼看到这双眼睛,那长睫毛下面黑漆漆的瞳孔深处也许就是天堂。他用了三秒钟时间想找一句话对这眼睛说,终于在过了四秒之后,说了一句:“醒了?”
“伤口还疼吗?”
摇摇头,“你呢?喝多了?”
对方点点头。
第十五章 神秘人的信
'1、我不会因羞愧而死去'
一直横在两人之间的疙瘩解开了,上海的天空也似乎晴朗了起来。当晚,《相遇》那场戏也拍得很顺利,江薇似乎完全把握住了感觉,镜头虚焦,男女主角在夜色里畅谈,这是都市的夜。拉出中景、远景、故事中小小的爱情隐没于幢幢高楼之间,犹如千万人海中溅出的小小微澜,很快便被吞没,消逝于无形,唯有冷月高挂夜空。
封镜后第二天,三人回厦门。临走之前歌手来找他,二人对抽了好一会儿烟,然后送
给他一盘《出租车司机》影碟。
“盗版的。”他说。
“能看就行。”大可说。
“不太可能见面了。以后。”他又说。
大可点头。
“很快就能制作自己的音乐了,下个月就去北京。”歌手没来由地说了这么一句。
“到时记得寄一份给我。”
“一定。”
互留了地址,第一次知道歌手叫什么名字。
江薇来敲他的房门,问:“他走了?”
“走了,没跟你道别?”
“有。其实这人挺可爱。”
“你的爱慕者。”
“那是。”
再次回到冰冷的公寓,里面静静的,屋子被人用心打扫过,桌上有张字条:
大可,我走了。
开始我今生第一次的流浪。找家里要了些钱,加上你给的,凑成这次的路费,决定出趟远门,去哪里不知道,总之搭上一列开出省外的火车就是了,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你还好吗?说话不算数,没给我电话,算了,你也未必会记起我,回来再说吧。在你家里呆了三天,周围的一切都是冰冷的,就像那间没有窗的石屋子一样。
他折好字条,想像石屋里的油画,台灯,行军床,没图像的电视和枕边的《尤利西斯》。然后接到岳言的电话:“你知道吗?至尊宝死了。”
至尊宝是岳言同班同宿舍的同学,不到他死的那一天,不会有人想起他来。他属于那种能不上的课尽量不上,能逃的课就尽量逃的学生。身材瘦小,尖嘴猴腮,端着副眼镜,镜片后有一双牛似的大眼,惶恐、怯懦,小心翼翼地观望着世界。一天24小时里起码有12小时在床上度过,他睡的上铺成天紧闭着蚊帐,像阿里巴巴的宝库大门紧锁,没人知道他在干些什么。
大可跟岳言不同系,但整天泡在一块,后来干脆挤到他们宿舍来住。一群人成天围着弹琴唱歌胡吹神侃,可至尊宝的帐子里依然无声无息。于是有人问:“至尊宝,还有气吗?”许久后才有个半死不活的声音传出:“就这么着吧。”
“吃了吗?”
“没。”
“干吗不吃?”
“食堂太远。”
至尊宝偶尔也露露脸跟大伙一块儿喝酒,那是上届世界杯外围赛那会儿,中国队又给大家争光,勇夺淘汰杯冠军。据保守估计那晚上全国有几百万吨啤酒被喝掉、几十亿支酒瓶被砸碎,其中就有岳言宿舍的60支。至尊宝那晚突然抽风,情绪激动,酒过三巡开始胡言乱语,站在宿舍门口过道上小便,砸瓶子,还抄起把扫帚突然大舞起来,他一边舞一边喊:“讨厌,讨厌透顶,我恨你们!”引来整栋楼的人都围过来。他如武侠书中的高手般打完一套“醉扫把”后,突然肃立不动,仰头望天,然后,很突然的放了一个响屁,引来哄堂大笑,就在众人的喧嚣中,他扯着鸡脖子,暴着根根青筋,大叫一声—;—;我这一生,绝不会因羞愧而死去!
这又引来了炸锅般的轰笑,但至尊宝却久久伫立,望天,眼角似有隐隐的泪光,手中还握着独门兵器—;—;秃毛扫帚。
“这家伙毕业后被分在家乡一个小县城的图书馆里工作,一年前带着老婆孩子来厦门,打过一次电话借钱,说要租房子,以后再没联系。前两天才听人说起,死了有三个星期了。”
岳言与大可面对面坐在小酒馆里说。
“居然连孩子都有了,想不到。割包皮了没有?”大可问。
“我哪知道。”
至尊宝不讲个人卫生是出了名的,冬天里懒得上厕所干脆在可乐罐里拉,然后随手放在床头一放就是三天。一件50块钱的夹克穿四年没洗过,似乎只买过2回内裤。据说包皮过长不洗澡积了一层垢,并对阴垢致癌一说嗤之以鼻。这样的人也当了爹着实出乎意料。
“怎么死的?”
“自己开煤气熏死的。老婆是个乡下女人,连普通话都说不好,孩子一岁半至今天没有名字,听说长得跟他一样,整张脸只看得到眼睛。没存款没遗书,临死前刚写完一本小说,猜猜书名?”
“还用问?”
“《我不会因羞愧而死去》。”二人同声道。
“他老婆住哪儿?”
“干吗?”
“没干吗,问问。”
“想把她娶过来,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