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李医生和常欢。他们都太喜欢小题大做,这一个星期里,我不仅做了无数次常规非常规检查,甚至还做过了脑CT,再让他们知道我又出了状况,搞不好会押着我去抽骨髓化验,我可不想以身试法。
星期二上午,常欢打电话说等下会过来陪我,我对他说不要总往医院跑,毕竟上班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对我讲:“工作永远做不完,老婆却只有一个。”我甜蜜地笑了笑,没有再坚持。实际上,我是那么那么地想见到他,就像古书里说的那样,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今天的点滴结束得稍微早一点,我催促妈妈早点回家休息,她是那么的疲惫,眼睛总是红红的,像是偷偷哭了许多次一样,我知道一切都是因为母爱,看着我的手被扎成了筛子,我相信她宁可被扎的是自己。“等一会常欢就来了,你放心回家吧”,我几次三番这样说,她才终于肯提前离开。
我跑到盥洗室飞快地洗漱干净,又擦上了香喷喷的柔肤水和面霜。等下常欢就来了,我可不想让他看见我蓬头垢面的样子。李大勇吹嘘自己藏了好多花花绿绿的杂志,我准备借两本过来看看,否则常欢走了以后,我又该无聊的发慌了。想到这里,我披上外套朝他的办公室跑了过去,院长的儿子就是不一样,明明调去了妇产科,还能继续留在脑外科办公,还是3年前的那一间,我从前就认得,现在更是轻车熟路。
刚刚跑到楼梯口,我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是常欢。我接起来却听到他跟别人在说话,声音听起来很远,大概是不小心按下了重播键。自从换了这款平板电话以后,他总是忘记锁键盘,类似今天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好几次,我总是提醒他,可他总当成耳边风,这个固执的家伙。我恶作剧一样竖起耳朵偷听他的秘密,如果这家伙敢趁我生病的时候勾搭别的女人,我就跟他没完。
走廊里有一对男女正在小声争辩着什么,他们还算有教养,知道医院里不能大声喧哗,所以也不会影响到我的窃听计划。
“大勇,”常欢说,“非要手术么?你让我怎么跟他说?”
看来常欢正在李大勇的办公室,就是10米开外的那扇门里面,他们又在召开慕尼黑会议,准备拿我开刀,我这回要坚决反对,反对任何形式的小题大做,我受够了当小白老鼠的日子。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大门口,手里的电话却没挂断,他们的声音越来越近,就像现场直播,真有趣。
“其实就算手术了也未必有用,三期胶质瘤,基本没得治。很多人根本下不了手术台,活下来的也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就算万幸手术顺利,也不能保证活多久……再说手术费用也不低,就算你们都不缺钱,也犯不上这么折腾。”
“我不管,花多少钱都没所谓,我只想让她活着,一年,一天,甚至一分钟都好。三年前我已经失去她一次,我不能再失去第二次,你无论如何要帮我,像三年以前那样,再给我一个奇迹,算我求你……”
“尽人事,听天命吧。对了,还准备继续瞒着她么,我看她挺伤心的,还真以为自己流产了,当初你怎么扯了这么个谎。”
“还是瞒着吧,这也是她父母的意见。”
走廊里那对男女的吵架突然升级,女人的破口大骂像是一个炸雷,刹那间响遍了整个走廊,男人不甘示弱,他的词汇比女人的更加不雅,声音也仿佛更大些。
我的偷听被打断,但这些已经足够了。我以为自己会在刹那间崩溃,可是我没有。
三期胶质瘤,这个医学名词曾经被我应用在那篇《狂想曲》中,当时我还上网查过了资料,从那时我就知道,原来这种病还有一个更通俗易懂的名字——脑癌。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连日头晕眼花头昏脑胀,为什么明明不久前来了月经却又莫名其妙地流产,为什么要吃那么多药打那么多点滴,为什么会在那个夜里全身抽搐,为什么常欢坚持让我住院,为什么妈妈的眼圈总是红红的,甚至为什么李大勇会像个白痴一样“从脑外科调到妇产科”,这么多的“为什么”,我一下统统都懂了。
大概是想制止外面的喧哗者,李大勇推开门走了出来。他看到我在门口,先是愣了愣,然后回头喊了一句“常欢,你出来一下。”
与常欢四目相对的时候,我的手里仍然拿着电话,听筒依然紧紧贴在耳朵上。他惊慌失措地从衣服口袋里拿出电话看了看,随后意识到:我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第三十四章 被遗忘的往事(1)
我还是出院了。
我不喜欢冷冰冰的病房,尽管我早晚会回到那里,走完最后的路程。
我辞去了晚报的工作,老师问我为什么,我说有一家杂志给的薪水很高,所以决定跳槽。他叹了叹气说没什么,毕竟人各有志,你有好的发展,我祝福你。
刘亚菲和赵小帅似乎比我更早一步清楚了我的状况。我出院那天,他们的眼睛都是红红的,好像是哭了很久。我笑着说她变成了一只小白兔,如果再这么丑的话以后不跟她一起玩,结果她的眼泪噼里啪啦掉了下来,她说叶心爱,你要是敢不理老娘,不跟老娘玩,老娘就跟你拼了。我捏了捏她的脸蛋说不会的,我不理谁也不会不理你,谁让你是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女主播,谁让你是泰城最红的名嘴。她才破涕为笑,可那个微笑,是那么的苍白勉强。
常欢说服了我的爸爸妈妈,把我带回了他的家里,白桦木的地板已经铺完,家具和床也统统都换了新的,还好都是环保产品,没有什么刺鼻的味道。
反正流产是句假话,所以我可以毫无禁忌地做家务,不用怕沾水,不用怕劳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每天我都会早早起床,煮稀饭,煎鸡蛋,等一切都准备就绪的时候再用亲吻把他叫醒。而实际上他常常是醒得很早,却假装睡得很熟,这一切我统统都知道。他偶尔会去上班,但大多数时间都是陪着我,我们总是紧紧抱在一起,紧得几乎透不过气来,然后疯狂地做爱,直到两个人都气喘吁吁,汗如雨下。仿佛这样可以留住一些什么,同时又能抵御一些什么。
今天是我家庭主妇生涯的第三天,上午10点,常欢刚刚冲过凉,头发湿漉漉的,就像刚踢过球的小伙子。
我突然想起那天他跟李大勇的对话中,好像有一句是“三年前就失去了一次”,由此看来,我车祸那天,他并不是“路过”那么简单。
“老实交待,三年前是怎么回事?”我一脸坏笑地凑到他跟前,翻起了旧账。
“三年前你撞车,我路过,然后报警,我是你的恩公,然后你以身相许,都忘啦?”他也笑着跟我打起了马虎眼。
“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哦,不说清楚晚上没饭吃。”我拿出杀手锏,不知道是否会奏效。
“没饭吃也不说,说出来比不说还惨,我知道。”他不再否认,却抗争到底。
“看来你是铁了心要让我死不瞑目。”我假装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把头扭向了另一边。
“小爱!”他紧紧地抱住了我,像是生怕失去一样,“别再提那个字,你想知道什么,我统统都告诉你,只要你别再提那个字,好么?”
我有些后悔自己的口没遮拦,他脸上的痛苦表情让我心疼,而这个世界上,我最最珍爱的就是他,可却总是不经意间给他伤害,这是我最不愿看到的事情。
“对不起,我以后不说了,再也不说了,我要好好活着,给你做50年的绿豆稀饭,煎50年的荷包蛋,好不好?”我尽量轻松地许诺着,仿佛50年就像50天那样简单。
“一言为定。”他说。
“一言为定。”
“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还是个黄毛丫头,刚刚中了彩票,拽得很。”他努力地笑了笑,终于开口讲出了这段往事。
当时他在北京的一个事务所,并没打算回泰城,尽管他有一个又漂亮又有背景的女朋友徐小妤。他们的感情危机重重,却依旧坚持了下来,毕竟那时他们的初恋。我们在从西藏飞往泰城的班机上相识,我的高原反应过于严重,他恰巧坐在我旁边,那套杰尼亚的西装被我吐得一塌糊涂,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我就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下飞机我们一起去喜来登,那有这个牌子的专卖店,我赔一套给你。”
他不喜欢这个女孩子的傲慢,不过我能一眼看出来自己穿的衣服是什么牌子,这也让他十分好奇。
他并没打算让我赔钱,所以着陆以后他准备拎着自己的小包先行离开,可刚刚站起来就又被拽回了座位上,我有气无力地对他说:“这位老兄,我头晕眼花脚发软,站不起来了,能不能拉我一把,回头我多赔你一条领带。”他看着我死鱼一样的表情和惨白的脸,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就当我学雷锋了,走吧。”随后他一手拽着我的行李,一手搀着我走出了大厅。
“那个时候你走路都晃晃悠悠,还死撑着要领我去喜来登买衣服,我说赶时间,要买改天再说,你才罢休。”他笑着回忆,“你就抓起一支原子笔,在我的手背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了你的电话号码,说‘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赖帐’,然后就下了车,连行李箱都没拿就上了另外一辆出租,像个丢三落四的小学生。”
我抓起他的右手,然后问他,“是不是这样?”
他笑笑说:“是的,就是这么蛮不讲理,写得歪歪扭扭,满难看的。后来,”他顿了顿,“我跟小妤和平分手,?